定余额归集是根据成员单位的日常资金备付需要,为成员单位账户保留一个最低的资金规模,在每次资金归集时只归集指定最低资金余额之上的资金。定余额归集包括零余额归集和目标余额归集。零余额归集的指定余额设置为零,即归集后成员单位账户的余额为零;目标余额归集的指定余额设置不为零,即归集后成员单位账户留有一定资金余额。通常情况,会为定余额归集设置一个最小归集单位,当归集金额小于最小归集单位时,放弃此次归集交易。例如:成员单位账户A中余额为400万,若采用零余额归集方式,则这400万资金将全部归集到核心账户,归集后A账户余额为零;若采用目标余额归集,事先设定了目标余额为100万,则将有300万的资金归集上去,归集后账户内剩余100万资金;若规定最小归集单位为1000元,而此时账户A内只有800元资金,则放弃此次归集。设定最小归集单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避免小额频繁归集。
定额归集是为成员单位账户指定一个金额,每次按照这个金额数向核心账户归集。例如:成员单位账户B中有余额500万,按照事先约定,每次都要向核心账户归集400万,则归集后B账户还有余额100万。
定比例归集是指核心账户和成员单位账户事先约定一个归集比例,在资金归集时按比例将成员单位账户中应归集的资金归集到核心账户,例如:规定成员单位账户中资金的80%归集到核心账户,若成员单位账户C中余额为1000万,则800万资金应归集到核心账户,剩余200万继续存留在C账户。
【2】按照资金归集的发起方式可将资金归集划分为自动归集和手动归集。
自动归集是按照事先与客户约定的规则由银行系统自动发起的资金归集方式。自动归集按照归集频率和时效性又可进一步划分为实时自动归集和定时自动归集。
实时自动归集又称按笔归集,是指成员单位每发生一笔收入,即时全部或按照事先约定的归集金额实时归集到核心账户,这种归集方式有利于集团总部最大程度地集中和控制集团内部的资金。
定时自动归集是指在与客户约定的时间点上,由银行系统自动发起的资金归集方式。约定的时间周期可以按照每月、每周、每天、每小时等频率,甚至可以精确到更小的时间单位,时间点可以精确到秒。但是如果客户采取非常密集的定时自动归集,会对银行系统造成压力,一般不建议企业采用密集的归集频率。
手动归集是指成员单位账户中的资金向上归集时不是系统自动完成,而是通过客户财务人员手动发起完成的。手动归集多用在临时性和突发性的资金归集,例如核心账户要做一笔紧急的对外支付,但其账户余额不足,而等待自动交易又无法满足时效性需要,此时可启用手动归集。当然对于不采用自动归集的企业,可以将手动归集作为一种常规的资金归集方式。手动归集也往往用于归集集团成员单位的大笔闲置资金。
【3】按照资金是否实际划转,可将归集方式划分为实际归集和虚拟归集。
实际归集是指将成员单位账户中的资金调拨到核心账户上,在核心账户和成员单位账户之间发生了实际的资金转移,在查询核心账户的实际余额时,可以查看到从成员单位账户归集上来的资金。
虚拟归集是指核心账户只是将成员单位账户的资金信息进行加总,并不实际调拨成员单位账户中的资金头寸。
【4】按照资金的归集时间,可将资金归集方式划分为日终余额集中和日间实时集中。
日终余额集中是指根据事先约定,在每日日终时,银行对所指定成员单位账户的余额进行判断,将事先约定的目标余额之上的资金由该成员单位账户自动归集至核心账户,目标余额可以是零余额或零以上的目标余额。这种方式可以概括为“时点共享”。这是一种较低程度的集权控制策略,有利于调动成员企业积极性,但是存在造成资金分散、资金使用率降低、沉淀资金比例大以及资金使用成本高等不利之处。对于多元化经营的集团企业,或现金流不十分稳定的行业,为了使经营能正常进行,往往适宜采用集权程度较低的资金集中管理策略。
日间实时集中是指根据事先约定,在每个营业日日间,银行对所指定成员单位的每笔到账资金进行判断,但单笔到账资金大于事先约定的目标金额时,则将该笔到账资金全额实时自动划转入核心账户,目标金额可以是零或零以上的目标金额。这种方式可以概括为“实时共享”,是一种总公司高度集权的资金管理模式。总公司能在任意时点掌握子公司的所有资金,便于总公司在集团中统一调配资金和合理分配资金资源,但是不利于发挥下属公司的积极性;资金过份依赖集团公司,也可能影响资金的周转速度,影响企业对市场变化的敏感度;同时也带来一个小问题,就是财务处理方面记账次数过多,可能会加大财务人员的工作量以及增添报表的烦琐程度。对于经营品种单一、现金流稳定、有相对固定的上下游资金链的集团公司,可以优先选用集权程度较高的资金集中管理策略。
【5】按照资金归集层级,可将资金归集方式划分为一层归集和多层归集。
一层归集针对较为简单的公司结构而言,如对于企业集团来说,母公司下只存在一级子公司,换言之,一级子公司下不再有二级或更多级子公司,对于这类企业,资金只是从一级子公司账户向上归集到母公司账户,发生的归集就是一层归集;多层归集针对的是较为复杂的公司结构而言的,如对于企业集团来说,母公司下存在多级子公司,换言之,一级子公司下还设有二级子公司,二级子公司下还???能设有三级子公司,依此类推。当发生资金归集时,最后一级子公司账户资金先向其高一级的子公司账户归集,后高一级的子公司账户资金再向更高一级的子公司账户归集,依此类推,最后归集到母公司账户。可以看出,此时子公司账户可能是一个现金池的核心账户,而同时又是更高一级现金池的成员单位账户。这种情况常发生在大型企业集团中。
2.资金下拨方式
资金下拨与资金归集相对,资金归集是资金从成员单位账户向上划转到核心账户,而资金下拨则是资金从核心账户向下划转到成员单位账户。因此资金下拨方式的划分与资金归集方式的划分原则是类似的。
【1】按照下拨资金金额可将资金下拨方式划分为定余额下拨、定额下拨和自动回拨。
定余额下拨与定余额归集相对,是指每次下拨后保证成员单位账户的余额为事先约定好的金额,定余额归集还包括零余额归集,但一般情况下没有零余额下拨,下拨后成员单位账户中的余额为一个不为零的值。
定额下拨是指每次下拨的金额是相同的,其与定额归集相对。
自动回拨是指日初时对设有自动回拨的成员单位,根据该成员单位最后一笔归集金额,在贡献金额足够的情况下,自动将金额下拨到成员单位,并同时减少贡献金额。设定自动回拨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成员单位的支付能力。
【2】按照资金下拨的频率可将资金下拨划分为自动下拨和手动下拨。
自动下拨与自动归集相对,是指设定好系统参数后,系统每日按照其事先设定好的规则向成员单位账户下拨资金。自动下拨一般都是针对定余额而言的,也就是说,当成员单位账户中的资金余额低于事先约定好的余额时,系统自动向该成员单位下拨资金保证成员单位账户中约定最低余额。还有一种下拨方式也属于自动下拨,即联动自动下拨。例如:如果该现金池采用实时的零余额归集方式,则成员单位账户一有资金到账就自动归集到核心账户,当子公司发生对外支付,但账户内无资金可用,此时子公司只需对外发出支付指令,系统自动从核心账户下拨资金供子公司对外支付使用。
手动下拨与手动归集相对,也是为了应对临时的、突发性的资金短缺,不同的是手动归集是为了应对核心账户支付资金的短缺,而手动下拨是为了应对成员单位账户支付资金的短缺。通过手动下拨来满足成员单位支付的需要,保证交易的顺利完成。
【3】按照资金的下拨时间,可将资金下拨方式划分为日终余额固定金额下拨和日终余额差额下拨。
日终余额固定金额下拨是指根据事先约定,银行在每日营业日终时,将事先约定好的目标金额的资金由核心账户自动划入所指定成员单位账户。日终余额差额下拨是指根据事先约定,银行在每日营业日终时,对所指定成员单位账户余额进行判断,将事先约定的目标金额与该账户余额之间的差额资金,由核心账户自动划入成员单位账户,差额资金小于零时,则不作处理。
【4】按照资金下拨层级,可将资金下拨方式划分为一层下拨和多层下拨。
一层下拨和多层下拨也是针对企业集团公司结构复杂程度而言的。对于只有一级子公司的客户而言,资金只需下拨一次,即从核心账户下拨到成员单位账户;但对于有多级子公司的客户而言,资金从核心账户下拨到一级成员单位账户后,该成员单位账户还可能是其他现金池的核心账户,它又将下拨来的资金继续向其下属的成员单位账户下拨,便形成了多层下拨。
值得注意的是,在划分下拨种类时,没有实际下拨和虚拟下拨之分,因为每次下拨都是实际下拨。
核心账户最高下拨金额为成员单位贡献金额总和再加上超归集下拨金额,即核心账户最高下拨金额=贡献金额和+超归集下拨金额,其中超归集下拨金额是指核心账户向成员单位账户下拨资金金额超过成员单位贡献金额的部分,一般在现金管理系统中,超归集下拨与成员单位的内部透支是排斥的,即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变相来看,超归集下拨实际也是一种透支行为,只是透支主体不同,超归集下拨的透支主体是核心账户,核心账户透支后将透支资金下拨给成员单位账户;而内部账户透支则是成员单位利用现金池为其分配的透支额度直接透支的行为。
母公司向子公司下划资金的总量控制方式有三种:一是下划资金不超过子公司在母公司账户的头寸余额。这种方式意味着总公司只是集中资金便于核算,但并不占用子公司的资金,不会影响子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和资金支付;另一种是下划资金不超过母公司账户余额。同时,母公司可为子公司设置单笔支付最高额度的限制。此种方式允许集团内部成员之间可以互相占用资金,允许成员企业在承担内部拆借利息的前提下占用集团头寸,可以减少外部融资,降低集团整体的资金成本;第三种方式是由母公司预先给各子公司设定一个预算额度,下划资金不能高于该额度,这个额度可能高于也可能低于子公司当期上存母公司的头寸余额。这种方式适合建立了完善的精确的预算管理制度的集团公司,可以最大效率地使用资金,降低对外支付风险。
在资金的归集和下拨过程中可以使用不同的归集和下拨利率,对于不同账户之间的归集和下拨利率也可不同。具体归集和下拨如下图:
【四】内部转账
与资金的归集和下拨不同,内部转账主要发生在企业集团子公司之间,但由于内部转账也是发生在独立法人之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可以直接进行资金的直接划转,大多也是采用委托贷款的形式。
采用内部转账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保证成员单位账户的及时支付能力。如果核心账户采用的是定时自动下拨,一旦某个成员单位发生了对外支付,可用资金不足,但又没有到下拨时间,无法从核心账户得到资金支持,此时该成员单位就可以要求其他有富余资金的成员单位为其划转资金,然后按照约定好的方式偿还。
【五】额度管理
在现金管理服务中,企业集团资金管理总部【核心账户】为每个账户【成员单位账户】都会分配一定的额度,如果分配的额度为正,则该成员单位账户的可用资金增加,此时为该成员单位的透支额度;反之,如果分配的额度为负,则该成员单位账户的可用资金减少,此时为该成员单位的看管额度。
额度管理服务主要是银行帮助集团总部管理各成员单位的资金额度,包括账户透支管理和看管管理。下面我们将对透支和看管予以分别介绍。
1.法人账户透支
法人账户透支是指在企业获得银行授信额度后,银行为企业在约定的账户和约定的限额内以透支的形式提供的短期融资和结算的业务。当企业有临时资金需求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以对外支付时,法人账户透支为企业提供主动融资便利。
与一般流动资金贷款相比,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最大的特点是简化了客户获得银行短期融资的手续,在授信额度内发生透支时,客户无须填写借款合同和借据,直接在透支额度内对外支付,透支金额直接转为银行贷款,可以快速而直接地满足客户临时性资金周转的要求,是企业流动项管理当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外部融资手段。法人账户透支主要用于临时补充企业的流动性,一般期限较短,企业在自有资金到位后,可以立即偿还透支贷款。
集团现金池的法人账户透支是指集团总公司以现金池中资金及其统一向银行申请获得的授信额度为保证,约定各成员企业的日间透支额度;在约定的透支额度内,若日间成员企业账户余额不足,可以账户透支的方式自主对外付款;日终,集团总公司与银行统一清算,以现金池资金或银行贷款方式填平各成员企业透支金额。
集团母公司可根据其建立的现金池模式来对子公司使用现金池的资金额度进行灵活设置,可把全部透支指定分配给某个子公司的账户,也可将额度进行分配给部分子公司账户,并指定每个账户的分配额度,但子公司获得的透支额度和不能超过现金池的法人账户透支。
2.看管
一些商业银行还为集团现金池提供另外一种服务--看管。看管赋予母公司控制子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的权利。在集团现金池内,银行为每一个子公司账户都提供一个看管额度,母公司可根据其内部协议对其设置。账户不需看管时可把额度设置为零,也可以指定限额看管,如果要完全限制账户的支付能力,则可把看管额度设为无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