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理财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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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银行现金管理服务(10)

①承兑企业需获得银行的认可。在供应链金融中,承兑企业为资金实力雄厚的核心厂商,银行会比较容易认可核心厂商,为持票的上游企业提供承兑汇票贴现服务,帮助其融通资金。

②需要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

【2】特点:

①具有应收账款质押的一切优势。

②相比于应收账款质押,能够融通到更多的资金。

③债权债务关系更加清晰。

【四】针对下游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供应链中的下游企业是商品的采购商和经销商,虽然可能得到供应商远期付款的优惠付款条件,但在应付账款到期时必须进行支付,而且如果其能提前支付可能会获得更加优惠的条件。因此,下游企业需要银行向其提供各种融资服务。常用的方式包括票据融资,如保兑仓、厂商银和动产质押等。

1.票据融资

【1】保兑仓

①“保兑仓”是指以银行信用为载体,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工具,由银行控制货权,卖方【或仓储方】受托保管货物并对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外金额部分由卖方以货物回购作为担保措施,由银行向生产商【卖方】及其经销商【买方】提供的以银行承兑汇票为载体的一种金融服务。

通俗一点讲,企业向合作银行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后开出承兑汇票,且由合作银行承兑,收款人为企业的上游生产商,生产商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前开始向物流公司或仓储公司的仓库发货,货到仓库后转为仓单质押,若融资企业无法到期偿还银行敞口,则上游生产商负责回购质押货物。

②特点及优势

A.对生产企业而言,由于增强了经销商销售能力,扩大了产品的市场份额,从而获取了更大商业利益;锁定销售渠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产业链竞争优势;可以减少应收账款的占用。

B.对经销商而言,可以由于大批量定货获得生产企业给予的更高比例的返利【折扣】;对于销售季节性差异明显的产品,可以通过在淡季批量定货、旺季实现销售获得淡季付款所带来的更高的商业利益。

C.适用范围

保兑仓服务适用的产品包括两种:一种是受季节影响较大、淡旺季销售差异明显的产品;一种是企业可以通过大宗订货获得更高商业利益的产品。一般来说,家用电器、手机、钢铁等行业比较适用。

【2】厂商银

①厂商银业务指在商品生产厂家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商业银行为授信申请人【生产厂商的经销商】提供贷款、承兑、保函等融资形式用于满足企业流动资金需求的授信业务,是一种“生产厂家-经销商-银行”的三方合作模式。

②特点及优势

A.对厂家:降低厂家负债比例,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应收账款大量减少;大大加快资金回笼速度;支持厂家迅速扩大销售规模。通过与银行合作,厂家可向经销商提供包括融资支持在内的全方位支持,加强支持经销商的力度,从而扩大销售规模;可通过与银行的紧密合作,对经销商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有更深入、及时的了解。

B.对经销商:取得经销或总经销权,争取厂家的更大返利;解决经销商融资担保难的问题;利用厂家信用取得银行融资,有效扩大销售规模。

C.对商业银行:吸收了保证金存款及派生存款;增加贴现等票据业务收入。

③适用范围:

A.产品销售有明显淡旺季的制造行业,如空调行业。

B.采取经销商制、产品单值较高、流通性强、产品容易变现的制造行业。

C.实力强、信誉好,希望借助商业银行融资扶持经销商,扩大销售规模,迅速把企业做大的厂家。

D.缺乏资金扩大销售规模又有发展潜力的经销商。

2.动产质押

为了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以及尽可能地减少银行参与融资服务中的损失,在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基础上,银行针对于中小企业推出了动产质押业务。2007年《物权法》的正式颁布又将动产质押列入了担保物权之列,为动产质押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动产质押推出之后,使得银行与中小企业在资金供求上找到了一个较为可行的结合点,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

在法律上的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供应链金融中所涉及到的动产质押融资是指企业以其合法所有且符合规定的动产或仓单质押,获取银行融资的业务。企业的动产质押业务可以用于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贴现、承兑、商票保贴等各种业务品种。动产质押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及渠道少等问题,也适用于较大销售额和现金流量、存货占比较高的采购企业,或是希望减少应收账款、扶持经销商共同发展、扩大市场份额的制造商等。

银行在提供动产质押融资服务时要注意防范相关风险。

在动产质押的过程中,银行往往会选择那些价格变动小、变现能力强、抗跌性好的产品作为融资的对象。同时银行往往还会与一些资质较好的担保公司合作对质押物进行严格的监管,尽可能地降低企业进行虚假质押的风险。但是作为一种新型的信贷模式,银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会遇到很多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质押物的选择。银行对于企业用于质押的物品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判断这些拟作质押物的物资是否属于银行要求的品种范围。质押物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日后一旦企业无偿还能力时,质押物的变现能力,以及银行的损失程度。

【2】对于质押物的市场价格进行研究分析,充分意识到市场价格可能带来的风险。银行一般会按照质押物价款的70%左右发放贷款。但是有些货物的价格上升或下降的幅度很大,这样给银行带来风险就比较大。如果质押物的价格突然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而银行已经按照之前货价的一定比例发放了贷款,那么价格的下降势必会导致银行放款比例的上升,银行面临的潜在风险不言而喻。因此银行应对行业进行充分的分析研究,再定夺是否将该货物作为质押物。

【3】对于银行自身的客户也要有充分的认识。银行不能为了追求收益、拓展业务而忽视企业客户的信誉问题。因为作为银行,在进行放贷的时候不能排除会有一些企业恶意骗取贷款,出具虚假的仓单,伪造批货单等行为的发生。因此对于企业客户的信誉鉴定也是不能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

【五】供应链金融的商业价值

商业银行依托供应链信息流和资金流,发展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有多方面的商业价值:

一是供应链金融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依托,并有充分的信息支持,风险从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控制或降低。

二是商业银行可以更好地满足企业多样化金融产品需求,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快金融服务创新步伐,提供客户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三是根据企业之间的交易行为及其特点设计产品营销方案,针对性强,期限短,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

四是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产品营销,可以吸引中小企业到融资行开户并办理结算,带动了存款、结算和新兴业务的发展,实现对中小优质企业的批量营销,降低营销成本和服务成本,而且可以实现供应链上资金流动的内部循环,从而推动各项业务的发展。

【六】供应链金融的电子化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供应链金融也出现了电子化的趋势,各大商业银行不断推出新的融资产品,如电子保理、电子票据等。

电子保理能够为企业提供实时在线的国内外应收账款管理、融资、催收和坏账担保等全面服务;电子票据就是以电子方式制成票据,以电子签章取代实体签名签章的支付工具,电子票据使收款风险大大降低。

电子化融资产品的出现是依托于先进的电子平台基础之上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出现为中小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作了前期准备。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公示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28条赋予的登记职责而建设的电子登记和查询系统,2007年10月1日上线运行。

登记公示系统是我国第一个基于现代动产担保登记理念建设的登记系统,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登记机构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不承担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的责任;二是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由登记当事人负责;三是公示性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识别信息、质押财产描述等,目的是通过公示权利对抗第三人;四是登记公示系统是基于互联网的全国集中统一的数据库,凡是接通互联网的电脑均可成为登记公示系统的信息录入终端;五是登记过程简单,登记内容由当事人录入,只要登记要素齐备、提供信息的格式符合登记机构要求,就可以完成登记;六是查询方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质押登记信息;七是高效便捷、成本低廉。

登记公示系统具有登记、查询和证明验证三大功能。机构和个人注册成为登记公示系统的用户后,即可进行登记和查询。登记和查询的标准是出质人的法定注册名称或身份证件号码,登记成功的时间是应收账款质权设立的时间,也是确立同一应收账款之上多个质权优先受偿顺序的标准。对登记公示系统产生的登记证明和查询证明,登记公示系统在首页提供真伪验证服务,进行证明验证,无须注册成为用户。

七、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互联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或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用见面就可以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

银行在电子商务中扮演两种角色,一方面通过网上银行、银企直联等电子渠道为从事电子商务的各方提供金融支付服务,是电子商务的积极推动者;另一方面也是电子商务的积极参加者,将电子商务纳入到现金管理的范畴中,作为一个专业的解决方案提供给特定的客户群。

【一】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

我国电子商务始于1997年。在1997年和1998年,中国电子商务的主体是一些IT厂商和媒体,它们以各种方式进行电子商务的“启蒙教育”,激发和引导人们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兴趣和需求。经过这一阶段,在1999年和2000年,以网站为主要特征的电子商务服务商在风险资本的介入下成为中国电子商务最早的应用者,成为这一阶段中国电子商务的主体。随着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的深化,随着资本市场泡沫的破灭,网站电子商务开始跌入低谷,而企业却开始大规模进入电子商务领域,中国电子商务从2001年开始进入第三个阶段,企业电子商务成为中国电子商务新的主体。

【二】电子商务的分类

1.按照商业活动的运作方式分类

以这种方式,电子商务可分为完全电子商务和非完全电子商务。

前者是指完全可以通过电子商务方式实现和完成完整交易的交易行为和过程。换句话说,完全电子商务是指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过程都是在信息网络上实现的。它使双方超越地理空间的障碍来做电子交易,可以充分挖掘全球市场的潜力。

非完全电子商务是指不能完全依靠电子商务方式实现和完成完整交易行为和过程。它要依靠一些外部因素,如运输系统的效率等。

2.按照开展电子交易的范围分类

从这个角度,电子商务可分为三类:本地电子商务,远程国内电子商务,全球电子商务。

本地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利用本城市或者本地区的信息网络实现的电子商务活动,电子交易的范围较小。系统是利用互联网或者专用网络将多个系统联系在一起的网络。本地电子商务系统是基础系统,没有它就无法开展国内电子商务和全球电子商务。因此,建立和完善它是实现全球电子商务的关键。

远程国内电子商务是指在本国范围内进行的网上电子交易活动。其交易的地域范围较大,对软硬件的技术要求较高,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商业电子化、自动化。实现金融电子化,交易各方应具备一定的电子商务知识、经济能力和技术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管理水平。

全球电子商务是指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的电子交易活动,交易各方通过网络做生意。它涉及交易各方的相关系统,如买卖方国家进出口公司、海关、银行金融、税务、保险等系统。这种业务内容繁杂,数据来往频繁,要求电子商务系统严格、准确、安全、可靠。电子商务要想得到顺利发展,就得制定出世界统一的电子商务标准和电子商务协议。

3.按照商务活动的内容分类

按这一分法,电子商务可分为间接电子商务和直接电子商务。

间接电子商务,是指有形货物的电子订货与付款等活动,依旧用传统渠道【如邮政服务和商务业快递车送货等】送货。

直接电子商务,是指无形货物或者服务的电子订货、付款等活动,如某些计算机软件、娱乐内容的联机订购、付款和交付,或者是全球规模的信息服务。

间接和直接电子商务都提供特有的机会,同一家公司往往二者兼顾。前者要依靠一些外部因素,如运输系统的效率等。后者则使双方跨越时空限制,更能充分发掘市场潜力。

4.按照使用网络的类型分类

从这个角度,电子商务目前主要分为基于EDI【电子数据交换】网络的电子商务、基于互联网络的电子商务和基于企业内部网络的电子商务。

基于EDI网络的电子商务,就是利用EDI网络进行电子交易。EDI是指将商业或行政事务按照一个公认的标准,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理成文档数据格式,以及从计算机到计算机的电子传输方法。简言之,也就是按照商定的协议方将商业文件标准化和格式化,并通过计算机网络,在贸易伙伴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和自动处理。

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就是利用互联网进行电子交易。互联网是一种采用TCP/IP协议组织起来的松散的、独立国际合作的国际互联网络。

基于企业内部网的电子商务,就是利用企业内部网络进行电子交易。

5.按照交易对象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