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火、怕光是狼这种东西的通病,假如有一堆篝火的话,那么作为狼的本性来说,它是绝对不敢贸然扑过来的。灯光,也与篝火有着异曲同工的妙处。
正在想办法习惯性想要将车打火的落落眼前突然一亮,紧接着就将大灯打开,发出两长一短的求救信号。
看到大灯突然的照射,狼群更惊了,头也不回的跑出更远,在确定灯光对它们没有杀伤力的时候,这才停下了脚步,用森冷的眼睛盯着车厢里的落落。
这里是荒漠,是一个不毛之地,有可能走上上百公里都看不到一点儿人烟。在这里用车灯打着求救信号无疑于聊以慰藉,可落落并不这样想,为了肚子里得孩子,她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将自己救出去的办法。即便到了最后天命不可违,那她也是尽力了。
刺目的大灯穿过茫茫的黑暗,远远的照射出去,给浓重的黑暗带来了一丝淡淡的不和谐。此时要是站在高处的话,绝对可以看到这一柱带着生的希望的灯光。荒漠没有遮挡物,可以让灯光传的更远。
车灯在落落的掌控下,每隔十分钟照射一次,一次发出间隔的三次信号,此时她能做的就是等待,等待几乎不可能出现的救援。还有一点,她坚信雷萧不会放弃对她的寻找,哪怕是把蒙古翻一遍都会把她找出来。
方才对雷萧的怒火已经消散的差不多了,她现在开始非常渴望雷萧的到来,将她们母子俩从狼群中救出来。
“雷萧你这个王八蛋,你的土匪儿子都快被狼吃了,你还不出现,难道真想让老娘一枪把你给毙掉是不是?!”落落咬牙切齿的骂着雷萧,左手始终贴在自己的小腹,似乎在安慰肚里的孩子不要害怕,一会儿爸爸就会接她们回去了。
狼群在骚动了大半天后终于安静了下来,拥有高智慧的它们发现这样的灯光无法对它们产生危害,于是再次将车子围了起来,只不过那种天生对火光的畏惧,让它们还是避开灯光,朝没有灯光的位置继续尝试进入到车内。
而这个时候的雷萧与沙织两个人在沙漠无际的黑暗中奔袭着,天黑找不到任何车子留下来的痕迹,雷萧就用最原始的方法进行方位的判定:嗅。
这是一种人体在进化的过程中逐渐消失的一项本能,但是在一些小说当中还是能够看到它的身影的。这可不是玄幻,这样的技能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有些缉毒警察,就是能够靠着一只比狗还灵敏的鼻子找出毒品,一方面是本来的天赋,一方面是从事的职业关系,在训练中把这种天赋得到了最大的加强。
雷萧也是如此,但他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完全是靠在部队的时候练出来的,因此他拥有一双常人难及的鼻子,完全可以依照锻炼出来的嗅觉,顺着味道寻找味道所在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