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美军战斗手册:16条生存法则
10381000000013

第13章 法则6 研究透对手再与之交手(1)

美军于2003年进行的伊拉克战争,其进程大大出乎许多人的意料,美军摧枯拉朽,不但很快攻占伊拉克全境,还在尽量短的时间内抓获了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侯赛因。显然,美军在伊拉克战争中的行为有着许多缺点,但是美军成功抓获萨达姆的行动却表明了美军仔细地研究了对手。伊拉克其实是一个部族社会,大部分人口属于一百四十多个主要部落,最大的能容纳两百万人,而最小的只有不到一万人。部落中有权力的酋长控制着财富,然后向部落成员分配。酋长们总是需要钱来让分族长对其产生忠诚。伊拉克有句俗话:你不可能买到一个部落,但是你能够租用一个。一个伊拉克人可能没有什么国家、省份的概念,但是部落却是他们终身铭记的符号。因此,绘制伊拉克部落和亲属制度的图表有助于第四步兵师捕获萨达姆·侯赛因。虽然大多数美国军队正在忙于寻找列在布什政府清单上的55个高价值的目标,但是美国雷蒙德·奥迪耶诺少将认识到,血亲和部落之间的关系是发现萨达姆·侯赛因的关键。第104军事情报大队中的安吉拉·桑塔纳中尉和哈罗德·恩斯汤姆下士都是新手,他们被指派建立一个图表,以帮助第四步兵师搞清楚谁在藏匿萨达姆。虽然这些情报人员对伊拉克几乎一无所知,但是经过不懈地努力,他们还是创建了一幅巨大的被称为"蒙古链接"的图表,图表描绘了关键人物的相互关系、社会地位以及最后为人所知的位置。最后,模式出现了,显示的是逊尼三角地带6个主要部族广泛的部落和家庭关系:侯赛因、都里斯、哈都里斯、马斯利亚特、哈桑以及哈里梅斯,从而使得美军在这些部落酋长的支持下,获得了有关萨达姆·侯赛因的情报,并最终将其抓获。

6.1知彼知己,百战百胜

美军的成功是源于对对手的了解,其实早在中国春秋时期"兵圣"孙武就曾经说过:"知彼知己,百战不殆。"这是决定战争胜败的一条重要规律。不过,孙子所说的"知彼知己",如果其中一方能"知彼知己",一方不知彼知己。胜利当然会属于前者。如果双方都能"知彼知己",那谁胜谁败则很难说了,战争也就变得极其错综复杂。

《三国演义》第九十四回写"司马懿克日擒孟达",和第九十五回写的"武侯弹琴退仲达",就是描绘诸葛亮和司马懿在都"知彼知己"的情况下而展开斗智的精彩镜头,彼此的策略都是各有巧妙之处,胜败之间也是只差一筹而已。在《三国演义》的诸战役中,这才算是斗智之战:战场中事态千变万化,战争不是由一方来摆布,而是由双方共同设计,任何一方都不能稳操胜券,而是胜中有败,败中有胜。它不仅体现了战争的复杂性,也说明了战争的严肃性:战争是生和死的搏斗,谁要是错走了一步,就有被消灭的危险。这两回书所写的斗智之战,不仅丰富和发展了孙子"知彼知己"的思想,且对我们从事一切竞争都很有借鉴意义。在"司马懿克日擒孟达"这一回书里,诸葛亮虽未公开亮相,实是写他和司马懿两人背靠背地进行智力竞赛,从而揭开了两人斗智之战的序幕。

司马懿驻守西凉等处,被诸葛亮认为是其伐魏的最大障碍,乃用马谡的反间计,将司马懿削职回乡。诸葛亮妙计谋得逞后大喜,随即兴师北伐。蜀师此战旗开得胜,连取三城,魏国上下震惊,曹睿不得已重新起用司马懿。这时,原蜀将后降魏镇守上庸的孟达正与诸葛亮暗通,谋取两京:孟达取洛阳,诸葛亮取长安。诸葛亮知司马懿复职大惊,急致书孟达说:"近闻曹睿复诏司马懿起宛、洛之兵,若闻公举事,必先至矣。须万全提备,勿视为等闲也。"孟达览书,却不以为然,却笑孔明心思太多。复书说:"窃谓司马懿之事,不必惧也:宛城离洛阳约八百里,至新城一千二百里。若司马懿闻达举事,须表奏魏主:往复一月间事,达城池已固,诸将与三军皆在深险之地。司马懿即来,达何惧哉?丞相宽怀,惟听捷报!"

对同一事件的看法,智者和愚者的判断其差别如此之大:孟达不懂得因人因事而作具体分析的道理,只是按照常规的看法,认为司马懿要起兵下新城,必须奏魏主许之而后行,所以得出"往复一月间事"的判断。而孔明的看法却恰恰与之相反。诸葛亮看了来书,掷书于地顿足说:"孟达必死于司马懿之手矣!"马谡问其故,诸葛亮说:"兵法云:"攻其无备,出其不意。"岂容料在一月之期?曹睿既委任司马

懿,逢寇即除,何待奏闻?若知孟达反,不须十日,兵必到矣。安能措手耶?"诸葛亮即回书告诫孟达说:"若未举事,切莫教同事者知之,知之必败。"

司马懿接复职诏后,忽得密报孟达谋反之事,司马懿说:"此贼必通诸葛亮,吾先擒之,诸葛亮定然心寒,自退兵也。"司马师说:"父亲可写表奏天子。"懿说:"若等圣旨,往复一月之间一事无及矣。"随即传令教人马立即起程,一日行两日之路,如迟立斩;又令参军星夜去新城,教孟达等准备进征,使其不疑。

梁畿到新城传达司马懿的将令说:"司马都督今奉天子诏,起诸路军以退蜀兵。太守可集本部军马听候调遣。"孟达问道:"都督何日起程?"畿说:"此时约离宛城,望长安去了。"孟达暗喜说:"吾大事成矣!"众所周知,大凡采取突然袭击战术的,必须要伪装得好,从而麻痹敌人,使其毫无准备,即我要袭击彼而彼完全不意料到我要袭击,这样的话袭击才能得逞。司马懿正是这样做,他先声东击西,使孟达上其套。孟达闻悉司马懿已离宛城赴长安,以为司马懿不知其举事,故认为"吾大事成矣",进而沾沾自喜。岂料司马懿这时正向新城进军。司马懿在途中,缴获诸葛亮给孟达回书,看后大惊说:"世间能者所见皆同,吾机先被孔明识破。"遂星夜催军急行。未及十日,便抵达新城,孟达措手不及,最终被司马懿擒杀。司马懿擒杀孟达,使诸葛亮谋取两京的计划最终成为泡影,但从智力比赛看,最终的输家只是孟达,司马懿和诸葛亮都是赢家,两人的智力不相上下:两人都料事如神。诸葛亮认为懿闻孟达举事,必先起宛、洛之兵先至,司马懿料孟达叛变必与诸葛亮通谋,两人都不谋而合。诸葛亮说:"曹睿既委任司马懿,逢寇即除何待奏闻?"司马懿说:"若等圣旨,往复一月之间,事无及矣。"两人都互相惊畏。诸葛亮知司马懿复职"大惊",告诫孟达决不要轻举枉动;司马懿途中截获诸葛亮给孟达回书为之"大惊",想不到"吾机先被孔明识破"。而孟达和司马懿、诸葛亮相比,其愚智则有天渊之别:诸葛亮知司马懿复职告诫孟达"须万全

提备",孟达却笑"孔明心多",要他"唯听捷报",司马懿派使要孟达

听候调遣并伪说懿已去长安,孟达却暗喜说:"吾大事成矣!"

在这一回书,诸葛、司马两人是背靠背斗智,在第九十五回中,则是两人公开出面较量,使双方智力更充分发挥,异彩纷呈!一方知彼知己,一方不知彼知己时,战争则显得简单化:当双方都知彼知己,战争则曲折离奇、变化莫测。就如下棋,当高手对劣手时,很快便进入杀局,没有什么看头。但如果双方都是高手,彼此下棋,不是见一步走一步,而是走一着想到下几着;此方下一着,彼方已料到其下几着,乃用新着以破之。如此往复,棋局变化万千,不仅下棋者全神贯注,连观棋者也感到好看的紧!

不只是在战场上,在2010年南非世界杯中,阿根廷队以0:4不敌德国队,这一点大大出乎了许多人的意料。其实阿根廷人的输球一点儿都不冤,因为德国足协早在一年前请了62个德国在读大学生,来研究包括阿根廷在内的各个对手。然后汇总汇报给德国队头号球探乌尔斯·济根塔勒,德国队最后承认,他们之所以能够打败对手,很大程度要归功于济根塔勒给他们的情报。而阿根廷人虽然有着超凡的球星和充沛的热情,但是拉美人的性格使得他们不愿意费尽心力去研究对手。德国队对阵英格兰队时,战术做了一些改变,德国队准备非常仔细是赢球的原因,他们知道即将会发生什么,因为他们有一个研究团队对英格兰队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这个研究团体总部在科隆的德国体育大学。他们和电视台有着紧密地联系,可以得到所有他们想要的比赛录像,因此,他们知道所有参赛球员和球队的资讯。虽然德国队没能走到最后,没能成为真正的百战百胜队伍,不过以大比分战胜英格兰队和阿根廷队,已经足以使人领教了解对手的重要性了。

其实,德国队的胜利除了了解对手外,还源于德国人愿意掌握新的知识的精神面貌:这次世界杯的用球"普天同庆"是一种新产品,速度快,线路诡异,令很多球队球员很不适应。可是德国队就处之泰然,因为他们很久以前就开始使用这种球进行专项训练,因此很是习惯,显然接受新知识也为德国人带来了胜利。偶然的成功,支撑着某种必

然的因素那就是一个人本身的素质。作为一名现代人,要想使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取得成功,就要加强自身的修炼,不断的掌握新的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全才"。自从人类创造了语言,发明了文字,抄成或印成了书,书本就成了传承文化的重要载体。人类要生存下去,文化就必须传承下去,因而书也就必须要读下去。特别是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的信息爆炸的时代中,人必须及时掌握最新知识和信息。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生意的顺利进行。那么,怎样才能掌握新知识和得到信息呢?看能得到信息,听也能得到信息,而读书仍然是掌握新知识的有效途径和重要的信息源,所以人要想永葆不衰,就非读书不可。

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摊商热、贩运热、股票热、外企热、房地产热,现在第一轮机会已过,那些都成了别人垄断的领地。第二轮机会可以说是知识资产热,"谁有知识资产谁赚钱"。英国人推销商品靠知识,先打攻心战,方针是"先赠刷子后卖漆"。在人所赚取的财富中,知识资产的比重也在与日俱增。在一些知识密集的行业中,利润则主要来自于人的知识资产。把握时代脉搏,的确需要有识之士的慧眼。未来的生意场,绝不是低文化的人也能赚大钱的时代。不读书,不掌握新知识,不提高自己的知识资产照样可以靠吃"老本"潇潇洒洒过地日子,乃是前几年不少靠某种"机遇"发财致富的人的心态。不错,现如今许多成功的人赚了钱,如果不再寻求发展,而是将这些钱放在银行吃利息的话,恐怕几辈子也吃不完,这样的话,就算不用费力去掌握新知识,也可以醉生梦死、吃喝玩乐,但这样的生活又与行尸走肉又有何异?如果他们不甘寂寞,幻想着当年的"好运"会再次光顾,则很可能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而将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老本也"砸"进去。到那时,再后悔跺脚已晚矣!

对于人来说,知识面越广越好,得到的信息越多越好,否则就会很容易变成鼠目寸光的人。鼠目寸光的人不但不利于自己生意的发展,也会使自己很难在竞争激烈的生意场上立足,最终只能被时代所抛弃。有些老医生,自从出了医科学校之后,诊病下药无不用老方子,于是渐渐步入没落之途。他们明明应该把门面重新漆一漆了,明明应该去

买些新发明的医疗器械或者新出的药品了,但他们舍不得花钱。他们从不肯稍微抽出些时间来看些新出版的刊物,更不肯稍费些心机去研究最新的临床疗法。他们所开出来的药方,大都是不易见效的、人家用得不愿再用了的老药品。他们一点儿也没留意到,在他们诊所附近早已来了一位青年医生,已有了最新的完善设备,所用的器械无不是最新的;开出来的药方,都是写着"最新发明"的药品;所读的都是些最新出版的医学书报。同时他的诊所的陈设也是新颖完美的,病人走进去看了都很满意。于是老医生的生意渐渐都跑到这位青年医生那里去了。及至老医生发觉了这个情形,已经悔之晚矣。

6.2让好奇心成为你的优点

好奇心激发人类去发现、发明、创造。事业成功的人无一不是好奇心极强的人。通读社会发展史,我们不难发现,好奇心是人类不断进行发明创造的可贵品质之一。爱因斯坦在幼年时曾惊讶于罗盘的指针永远指向北方,由此唤起了他对科学研究的好奇心。后来,他一语道出了科学家成功的奥秘之所在:"我其实没有特别的天赋和才能,我只是对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罢了。"不仅科学家需要好奇心,普通员工要有所成就也需要好奇心。对于一切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员和一切想有所发现、有所创造的员工来说,好奇都是应当具备的起码的品质。好奇心是一个人取得成功、展示智慧的先决条件。

比尔·盖茨小时候就是一个电脑迷,他在13岁时就写出了第一个软件程序。好奇心使他对电脑充满了浓厚兴趣,好奇心使他通宵达旦地钻研电脑知识,让他为首部商用微型电脑ALtair编出了Basic语言软件。可以说,是强烈的好奇心成就了他的伟大事业。从比尔·盖茨成功的经历中可以看出,好奇心常常促使一个人深入研究、探索,因此能发现许多前所未有的东西。

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盖茨,但是在工作中,对客户服务诚心诚意也是工作的一部分。站在客户的立场,为客户着想,首先就要假设自己是客户,你想购买怎样的产品和服务?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会怎样去要求售后服务?这样你才能真正给客户提供最到位的服务。原

一平是创造日本保险神话的"推销之神",他自始至终想着如何诚心地去做生意。如果他觉得对方的确要再投保一些,他会坦白地告诉对方,并替他计划一个最适合的方案。如果没必要,他会直截了当地告诉对方,不需要再多投一分钱了:"您不需要再买保险啦!我看不出您有什么理由需要再买那么多的保险!"正是这种时时为客户打算、处处替客户着想的心态,成就了他日后的地位。设身处地地为客户着想,就意味着你能站在客户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理解客户的观点、知道客户最需要的和最不想要的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为客户提供金牌服务。

身在职场要学会积极思考,要培养和加强积极思维的能力。首先要从言行举止开始:许多人总是等到自己有了一种积极的感受再去付诸行动,这就有些本末倒置了。积极的行动会导致积极的思维,积极的思维会导致积极的人生态度,而态度是紧跟行动的。如果一个人从一种消极的人生态度开始,而非付诸行动,总是等待着感觉把自己带向行动,那他永远也成不了梦想中的积极思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