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发生在六年前的事情。那时候我九岁,沈文宣十二岁,桃叶十二岁,我的父亲还在。
我们一家从临杭搬到岐苏,正处在人生地不熟,举目无亲的境地。谁知道邻居沈家竟是个热情性子,天天上门问好,他家的儿子年龄又同我相仿,于是两家人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亲密无间的睦邻。后来桃叶一家又搬了过来,三个同龄人就玩在了一起。
之后的很多年我都在想,如果那时没有发生桃叶失踪一案,那么沈文宣是不是就不会性情大变,执拗的想要查清真相,甚至不惜牺牲自己与我。他的确实现了自己的夙愿,但同时也把他自称的“最爱的妹妹”的我推入了火坑。
“……”
我们俩相对无言,沈文宣突然一敲扶手:“走,看看去。”
“啊?看看我家?”我把腿放下,赤脚踩在瓷砖上,冰凉的触感直达心底。沈文宣家地段挑得好,夏凉冬暖,三伏天不用开空调也有凉风穿堂而过。他站起来活动了一下,看起来可以正常行动了,摸着下颌不忘玩笑:“哎,我该怎么自称?你大哥还是你情人?”
我正滑着行李箱走到玄关处,听到他说了这话,头也不回道:“让安迪瓦兰队长听到,准得揍你。”
“他舍不得。”沈文宣笑嘻嘻的,声音里掩不住的恃宠而骄与丝丝悲凉,他趿拉着拖鞋站在门口,嗯,这样很有一点老北/京剔牙大爷的感觉。背心拖鞋,可惜沈文宣并不胡子拉碴,他也没有穿背心。
我和他走出房门,走上楼梯。一个台阶一个台阶缓慢爬升,停在四楼,我家的防盗门虚掩着,沈文宣对我使了个眼色,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把手丨枪来,遮在身后,一面把门打开,悄无声息地把头探进去。我却只盯着他的枪目瞪口呆:沈文宣居然也是个反社会分子?私藏枪丨支不是要判刑的吗?
“宋朴,别怂了,不是贼。”他明显松了口气,把门完全敞开示意我进去,枪也消失不见了,“是船王阁下与他的管家。”
哎?亚瑟和……博朗逊先生?他们来我家做什么?……还一副黑丨手丨党入室抢劫既视感。
我磨磨蹭蹭地贴着墙壁走进去,将行李箱挨着鞋柜放好。那边亚瑟已经笑吟吟的看过来了,轻松的跟我打着招呼:“好久不见了,小姐,气色比去年好了很多,也长高了呢。”
“……”我是不是该回一句“托唐晓翼的福”?没了协会的那一箩筐破事,我的确过得十分之闲散快乐,吃嘛嘛香,连带着人际关系或学业也顺顺利利起来。我局促不安,站在门口等候发落。亚瑟正掐在这个时候来,恐怕是早有预谋,我看他人畜无害的笑眯眯着,就觉得大事很不好。
果然,亚瑟和蔼可亲的向我点点头:“小姐请不要紧张,这里是您家,请坐。博朗逊,去倒两杯水。”
“我……”这里是我家啊?
“不要紧张,不要紧张,”亚瑟好言好语地安抚着我,可是这安抚只能让我全身都炸起来,“保持好心情才能做好事。沈先生也请过来坐吧。”
倚着门站着的沈文宣摆手表示推辞,他就是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