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世界经典散文集(散文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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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培根(英)

作者简介

弗兰西斯·培根(1561~1626),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散作家、哲学家。他不但在文学、哲学上多有建树,在自然科学领域里,也取得了重大成就。培根早年热衷于政治,1620年因被指控受贿而脱离政坛,开始著书立说。主要作品有哲学著作《新工具》、《论说随笔文集》,史学著作《亨利七世本纪》等。

谈读书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博彩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

练达之士虽能分别处理细事或一一判别枝节,然纵观统筹,全局策划,则舍好学深思者莫属。读书费时过多易惰,文采藻饰太盛则矫,全凭条文断事乃学究故态。

读书补天然之不足,经验又补读书之不足,盖天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知如何修剪移接;而书中所示,如不以经验范之,则又大而无当。

狡黠者鄙读书,无知者羡读书,唯明智之士用读书,然书并不以用处告人,用书之智不在书中,而在书外,全凭观察得之。

读书时不可存心诘难读者,不可尽信书上所言,亦不可只为寻章摘句,而应推敲细思。

书有可浅尝者,有可吞食者,少数则须咀嚼消化。换言之,有只需读其部分者,有只须大体涉猎者,少数则须全读,读时须全神贯注,孜孜不倦。书亦可请人代读,取其所作摘要,但只限题材较次或价值不高者,否则书经提炼犹如水经蒸馏,淡而无味。

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因此不常做笔记者须记忆力特强,不常讨论者须天生聪颖,不常读书者须欺世有术,始能无知而显有知。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人之才智但有滞碍,无不可读适当之书使之顺畅,一如身体百病,皆可借相宜之运动除之。滚球利皋肾,射箭利胸肺,慢步利肠胃,骑术利头脑,诸如此类。如智力不集中,可令读数学,盖演题需全神贯注,稍有分散即须重演;如不能辨异,可令读经院哲学,盖是辈皆吹毛求疵之人;如不善求同,不善以一物阐证另一物,可令读律师之案卷。如此头脑中凡有缺陷,皆有特效可医。

名篇鉴赏

培根一生所作文学作品并不多,但一本《随笔》却足以让他在英国文学史上占据一席之地。《谈读书》是《随笔》较为著名的一篇,通过阅读,可以体会培根散文的整体风格。

文中,作者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对于读书做学问一事做了论述。从内容上看,本文主要说了三方面:读书的作用,如“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长才”、“读书补天然之不足”、“读书使人充实”、“人之才智但有滞碍,无不可读适当之书使之顺畅”等等;读书的方法,如“不可尽信书上所言,亦不可只为寻章摘句”、“有只需读其部分者,有只须大体涉猎者,少数则须全读,读时须全神贯注,孜孜不倦”;个人读书方式不当所造成的局限,如“读书费时过多易惰,文采藻饰太盛则矫,全凭条文断事乃学究故态”等。三个方面,不论哪一点都是作者的经验之谈,深刻而且适用。

另外,和一般说理性文章不同的是,本文中没有对自己的观点做长篇大套的论述,而只是将自己的看法,通过一个个简练的句子表达出来。初读时,似略嫌枯燥;然细细玩味,却发现每句话背后都闪耀着智慧的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