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是美国资产阶级政治家,美国第十六位总统,生于1809年,被刺杀于1865年。他能当上总统是极为不易的,因为他既非名门贵胄,亦非军功卓著,而是生于一个拓荒者家庭。他出生的时候,美国正掀起向西部迁移的热潮,从其家族早期踏上北美大陆的马塞诸塞,到后来至弗吉尼亚,至肯塔基,至印第安纳,再至伊利诺伊,林肯一家可以说是美国西迁潮的典型代表。
西部也在这种情况下变得逐渐重要起来,其政治势力因西部经济的发展而逐渐上升。当林肯还只有19岁的时候,杰克逊任总统,他是美国第一位西部总统。
林肯受教育的时间很短,全部加在一起也还不到一年,但他与一般西部农民不同的是,他勤于读写,努力吸取知识养分。因此,尽管他种过地、劈过栅栏木条、驾驶过平底船、做过小店雇工,如此等等,这些却都只是丰富了他的阅历。
只要有机会,对于一个不择手段获取知识的人,就能脱颖而出,而这种机会在知识的获取过程中,时刻都会出现。故而当他最终与法律结缘之后,机会对于他就不再是虚无缥缈的了。
他从21岁开始发表政治演说,至25岁竞选州议员成功,从此在政治舞台上摸爬滚打,至52岁而就任总统。从社会的最底层而爬到社会的最高位置,林肯的一生可以说是美国自由劳动制度优越性的典型象征。
林肯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他的矛盾突出表现在他对待奴隶制的态度上。作为主张自由劳动的美国,奴隶制是其体内的一个毒瘤,在美开国之初制定宪法之际,这个问题被巧妙地掩盖着,而越到后来,美国人就越难于回避这个问题,先是因密苏里1819年作为州加入联邦而打破自由州和蓄奴州各一半的平衡,达致次年的妥协,随后,废奴势头日益高涨而蓄奴势力亦日益顽固,从而导致了“一场无法避免的冲突”。
林肯当时一方面认为奴隶制是罪恶的,一方面却不主张立即废除,他希望通过法律手段逐步解决,并特别对购买奴隶并使之迁出美国从而消灭美国的奴隶制情有独钟。他当选为美国总统后,南部各蓄奴州开始宣布脱离联邦,他们不愿发展资本主义工业,而宁愿坚守其奴隶种植业,因而南北战争实际上是美国资本主义与奴隶制的一次较量。
林肯内心是希望废除奴隶制的,他的当选就表明了人心所向,但他必须尊重宪法,尊重有四个边界蓄奴州留在联邦这一事实,因而他迟迟没有触及奴隶制,他的《解放宣言》所解放的也是叛乱各州的奴隶,那些奴隶那时不在他的控制之下。林肯关于奴隶制问题的矛盾也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美国的矛盾,他也就是那个时代美国的象征,他最终引导美国缓慢然而却是坚定地走向了资本主义。
林肯还有一个人性上的矛盾,那就是除恶与宽容。当奴隶制这个毒瘤必须切除的时候,林肯果断地最终完成了这次手术。他不惜代价获得了通过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的票数。对于代表奴隶主势力的政府与军队,林肯希望打垮他们,而当一些蓄奴州被占领后,他却不想采取严厉的政策惩罚它们,尽管多数北方人因南部挑起了战争而希望给予严惩。林肯不欲看见人们痛苦,当毒瘤被切除后,需要的是包扎伤口,而不是扩大伤口,林肯的宽容也就成为一种政策的需要。因此,他不断指示部队要取得军事上的优势,同时也坚持他的宽容的重建计划。
林肯是一个忧郁的人,他的忧郁是由生活所给予他的不幸,如丧母、丧姊、丧子等,以及在前进的路上所不断出现的坎坷而导致的。从他的身上,人们常常发现一种似欲满溢而出的悲伤。但正是这个人,以其不屈和才华给人间留下了许多幽默故事。他的身上明显有一种诗人气质,这种气质使他对事物的观察和感受更加深刻。他的下层经历加上诗人气质使他能够察情体物,因而尽管他只上过不到一年学,却照样才华过人。
林肯生活于美国由东西对抗逐渐转变为南北对立的时代。他是这个时代的代表和见证,也是这个时代的缩影。他似乎生来就是要废除奴隶制的,当他最终完成了这一任务,使美国统一走向资本主义时,他的使命也就完成了,他预感到了他的死亡。
废除奴隶制的意义在于使美国的自由制度有了保证,使它不再受落后腐朽势力的侵害。马克思很早就认识到这一点,在他的心目中,华盛顿是美国自由制度的创建人,是声名卓著的,而林肯签署发布的《解放宣言》则是“在联邦成立以来的美国史上最重要的文件”,因此,“在美国历史和人类历史上,林肯必将与华盛顿齐名!”
马克思最早给予了林肯崇高而正确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