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二次元龙族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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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15.第一次屠龙(一)

“吸引他的注意力,先让船上的人离开。”

凯撒的耳麦连入了楚子航小组的频道。全副武装的摩尼亚赫号已经弹尽粮绝了,就差学邓世昌的定远号用船撞了。哪怕

这条船已经集中了迄今人类最进步的技术,火力可以抗衡一艘巡洋舰,对付任何生物都不是问题。但是,依然无法改变“摩尼亚赫”号是一辆拖船这个事实,而且经过之前的战斗,船上的人员基本失去战斗能力,零已经晕了过去,诺诺也差不多。

扔给路明非一副新的耳麦。

“我还要继续战斗?我也是伤兵啊好不好啊?”路明非很无奈,其他人看上去很惨都没事好吧,我看上去没事,为了老大你的妹子,付出了四分之一的寿命啊!四分之一的寿命啊!这真的是夭寿了啊,果然老大的马子是不能瞎想的,虽然没有三刀六洞,但也付出了极大地的代价。

不过总不能告诉凯撒实情吧,虽然路明非很尊敬老大,但是要解释四分之一的寿命什么的,势必又要扯出路明泽小魔鬼,然后,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看着在水里狗刨的二十二,果然是兄弟,送死都从美国来和我一起送。

顺手把箱子捞起来的路明非盯着箱子看,小恶魔叫自己用暴怒杀诺顿,然而拔不出来。拔了把色“欲”捅了诺顿一刀,效果拔群,但没捅死,龙王手里拿的肋差就是色“欲”。

突然,路明非脑子一抽,想到了一个传说,世界上最坚固的剑,是石中剑,没有拔出来的拿在未被承认为王者的人手中的石中剑,因为未被承认,所以不会被拔出来,所以包裹着剑的石头是无敌啊。

要不,抡着暴怒的剑柄,连箱子一起抡?试了试,事实证明路明非想多了,他抡不懂,在水里借着浮力才把箱子拉起来,他根本举不起带箱子的暴怒。

倒是另一把日本武士刀,懒惰被他顺手拔了出来,话说,楚子航师兄的武士刀所用权应该属于我吧。

有了武器,可以战斗了。

那么问题来了,诺顿在天上,近战步兵怎么攻击飞行单位呢?

这犯规啊。

好在这问题没有让路明非思考多久,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并没有在天上放君炎进行地毯式轰炸,俯冲,先是凯撒。那个曾经重创了自己的男人。

凯撒的猎刀横在胸前,挡住了肋差的攻势。但是整个人被巨大动量冲击,如果是地上,或许还可以站定,但是在甲板上的凯撒摇摇晃晃没法站稳,被冲到了水中,不过他也抱住了龙王,至少阻止了龙破坏“摩尼亚赫”号。

或许是更加习惯用身体作为武器,诺顿丢下了武器,亮出了龙爪。

其他人在赶来,龟速赶来。

正常来说,混血种的体质本就好,更何况楚子航这种精锐,在陆地上和博尔特赛跑都没问题,可是这是水里,虽然会游泳,但是并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水战训练,从第一次被龙王打飞的落点,以奥运冠军的速度游向凯撒。阿卜杜拉·阿巴斯从另一个角度合围。世界自由泳记录男子50米是巴西的西埃罗-费罗的20.91好像很快的样子,怎么说呢,够诺顿把凯撒按到水里,在放一个地球上投,在按到水里,放个泰山压顶,在把尸体踩几脚,鞭个尸,然后队友的支援差不多可以到了吧。

不过天上还有个队友,苏茜,狙击手,biangbiangbiang三发子弹打在翅膀上,诺顿收到攻击,往上飞,但是并没有放下手中的凯撒,或者说凯撒用嘴咬着刀柄,抱住了龙王。

二十二换了姿势,接受被坑下水的现实后仰趟在水上,想一具浮尸,机智的他已经看穿了一切,龙会飞,没错。

当楚子航和阿卜杜拉·阿巴斯赶到的时候,诺顿已经升空了,这是放风筝啊,以前楚子航执行任务的屠龙的时候没少用放风筝战术,如今被因果循环,被一条龙放风筝了。

楚子航发现了问题,并没有追赶,随便找块木头稳住了自己,伸手开始咏唱了。

言灵君炎

话说楚师兄你这不是乘此机会把你的老对头凯撒一起干掉吗?

不是,凯撒似乎早有预料,看着空中的诺顿要躲闪,一手拉着龙王,另一手就拿刀捅上去。诺顿的轨迹乱了,然后凯撒斩向龙王抓住自己的手,龙王松手,凯撒落水,龙王的稳住身形,此时,君炎赶到。

boom爆炸。

最了解你,往往是你的对手,而不是朋友。

从未配合过的宿敌演绎了完美的配合。

然后诺顿的表现却放佛在嘲讽。

孩子们,图样图森破啊。

毕竟,人家是青铜与火之王,指望君炎干掉他?我还是指望pm2.5可以把龙毒死吧。

火系言灵君焰,序列号89(危险),属于青铜与火之王的族裔。

这是给人家扣血还是加血呢?

爆炸的烟雾散开后,龙王的双翼再次张开,诺顿向天咆哮。

看样子反正没扣血。

也不知道有没有暴走,诺顿并没有完全丧失理智,至少知道威胁值,没有被t拉住让后排安心输出。

t很多,掉到水里还能动的人基本都能扛一两下,然后输出,只有飞机上的苏茜一个。

诺顿喷火,哇果然是会喷火的。

好吧,人家是君炎,如同炎之吐息,一口吐沫就炸掉了直升机,飞行员和苏茜跳水逃生,楚子航小组全员下海,偶不,是下水,可喜可贺啊。

然后嘛,有几个选择,先把远程的苏茜干掉,不过苏茜的距离有点远,干掉苏茜以后可以直接飞走或者回头再战,或是一鼓作气干掉凯撒,或是盯着新来的战力刚,或是干掉最弱的。

应该是出于本能,先捏软柿子。

诺顿冲向了躺尸装死的二十二。

为什么不用君炎呢?高阶言灵对龙族自身也有负担,而且诺顿是不完全苏醒,可以肉搏解决他尽量肉搏。(而且,一二三四五发君炎解决战斗,那本书可以完结了。虽然我日思夜想早日完结,但是团灭也要团灭个霸气的角色。)

我招谁惹谁了,好好划水,真的是在划水的二十二无语了,正想弄一把自己最熟悉的大剑出来,灵机一动,弄了把长矛,长长的,尖尖的,直直的。反正不是枪,他坚定的拒绝成为幸运e的枪兵。

话说步兵打骑兵有一个方法就是枪兵阵。坐等骑兵冲过来,巨大的冲击基本上两败俱伤,然后冲锋的态势也被遏制了,魔戒中强兽人应对骑兵冲锋的方式,个人认为是做到最好了,奈何对面有个抡了法杖,当骑兵的法爷甘道夫。

诺顿身形敏捷,擦肩闪过了二十二的长矛然后带着二十二冲入水中。

要死了,哪怕混血种,还是人类啊。

从进化开始,从走上陆地开始,从远祖猴子开始,人类已经不属于大海了。

在水里会淹死的。

虽然没有记载能不能淹死龙,但同样没有龙被记载以淹死结束。

就算龙会淹死,怎么想,都可以支撑的比人类久吧。而且不需要淹死,只需要二十二休克,失去意识,就可以把他扔水里不管了,等他飘上来的时候,真的就是躺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