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墓葵问我最近在忙什么?我只能说在等待审判。他说我若没事跟他混。我问混什么?
“卖假。。”
“假什么…”
“假烟假酒。”
“看样子你是犯罪犯上瘾了。”
“我发现这个城市有件很有趣的事情。”
“在我们面前你还打哑谜,说吧。”
“这个城市不卖芙蓉王的烟。”
“切。我还以为你发现了什么呢。”翔子不以为意的说。
“啊,我班门弄斧了,我还以为你们会问我这是为什么。”
“其实是你要问我们这是为何。‘”很显然倒墓葵在等我们说出原因。
“告诉你这个城市里不是没有芙蓉王的烟,而是只有一个人能抽芙蓉王的烟。”
“谁?”
“芙蓉王。”
“芙蓉王?是谁?男的?女的?”倒墓葵的发问在他的脸上也幻想出了答案,继续发问:“为何只有她一人能抽呢?”
“是她规定的。”
“黑社会?有这样的权利,岂不是和政府捆绑在了一起?”
“没错。”
“难怪全国不扫黄来扫黑呢!”
这样一个牛叉的女人怎能没有魅力,怎能不吸引倒墓葵这样的人。
KTV酒吧,舞吧,这些地方充满了暗流涌动和生命的活力,同样充满了汗味,烟味,酒味等等杂糅之气息。
由于倒墓葵的强烈渴望熟悉神秘的芙蓉王,就得让他知道另一个人,男人。不是芙蓉王的男人,也不是倒墓葵将男人与女人想的那回事。芙蓉王与那个男人就像个传说,飘渺虚幻,传说那个男人出现的地方都会有芙蓉王的影子,有的人说在那个男人的对面会时常有一个抽烟的女人坐在那个男子的对面。
倒墓葵要一睹芙蓉王芳容,就得找到那个男人,现在就说说这个男人。
一个人要想有酒喝,那麽他得有买酒的钱,要想有钱去买酒喝,那麽他就得到台上去在激烈的灯光下跳舞。他似乎什么舞都会跳,而且跳的绝对是一流的水平,台下的观众跟着他的舞步狂欢,曼妙的女郎们为他的舞尖叫。
跳完了舞,必是大汗淋漓,似乎也排出了一些酒精,仍是挥洒不去他一身的酒味,跳完了舞他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柜台上拿钱,不是拿酒,他遵守交易原则还是用钱去买他想喝的酒,这就是他的生活。
过这种生活的会是什麽样的人?
一个伤心的人,一个想麻醉的人?
他就像这个城市中的浪子,也许他本就喜欢这种生活。
这不是一个正常人过的一生,一个正常人的生命应该这样度过,工作,成家,养孩子,再让孩子变成大人,成大人的孩子接着又是工作,成家养孩子,这才是现代人的观念中的生活,正常的生活。
到底什么才是人生呢?这个社会应该容忍各种人生,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人生,有每个人的生活,正因为有各种生命的度过才丰富了这个社会。
也许这种不停喝酒的日子就是他的生活。
有人叫他为何先不赚够足够的钱,然后整日整日的喝酒。他的回答是今天的生命明日不一定会活着。他会吐着酒气反问为什么?我难道不是天天喝酒?人们问他为什么只喝这一种酒?他说这酒难道不好麽?他有时甚至会说我喝什么酒关你屁事!有人找他拼酒,结果当然是那人喝成了软泥被人抬走。
当他趴在桌子上,可能是他真的喝醉了,最有可能是他睡着了。只要是人总有睡着的时候,这句话绝对是真理。没有人能抗拒睡神的来临。有时候睡去比喝酒更好,更能麻醉自己,因为睡去了就像死了一回一样,什么都忘了,也许他喝酒就是为了睡去,这是因为他没有喝醉的时候。
他醒来的时候,周围仍是灯光灰暗的闪烁,激动的音乐和舞步。周围的人群永远动着他们身上的每一个细胞。
这个城市叫什么名字?他可能忘了,他在她的眼里,觉得这个城市是个伤城,起码对他来说。
她看着他喝完酒瓶中最后一滴在他醒来的时候。
他醒来的第一件事仍是喝酒,这是他不愿意醒来的表现,此刻酒已经喝完了,他就得去买酒喝,但摸遍全身也未摸出一元钱。
她知道他叫方克,这个城市每个像这样地方的老板都知道他叫方克,这是因为这些地方他都跳过舞,而且很受这些老板们的欢迎,他跳舞只为喝酒只为睡去。
此刻一瓶他喜欢喝的酒放在了玻璃桌子上,他不知道她叫什么,他也不想知道她叫什么?
因为这样的事情见多了,经常会有女人拿着他喜欢喝的酒来给他喝,有的就是为了接近他,近距离的看着他喝酒,有的要他陪她喝酒,听她的唠叨,有的为了摸他一把,就好像没有摸过男人似地,有的为了请教他的舞技。
她问他,你为什么只喜欢喝这一种酒?他就说我为什麽就不能喜欢喝这一种酒。她抿了一口杯中的酒说:“酸而不涩,苦而不黏,香不刺鼻,辣不呛喉,饮后回甘,味久而弥芳。”
方克说还有一种味道。
“什么味道?”
“只有我才能喝出的味道,”方克说的很平淡,她看不出他脸上的表情和触动。
“只有你谁都不能?”她问。
“谁都不能。”方克的话。
“你叫方克?”
“你不是知道了麽。”
“我知道你现在叫方克,不知道你过去叫什么。”
“过去?”方克喝了酒惨笑说“我的过去你想知道?”
“想。”
“凭什么,有资格麽?”方克哼哼嘲笑,到现在他只是喝酒也未看一眼面前的女子。
“没有。”女人继续问,:“你为什么从不跳方克舞?”
为什么我就要跳方克舞的回答是她所料到的,但阻止不了她的发问。她观察他很久了,两年算不算久?一个女人观察一个男人花了两年的光阴,那是个什么样的意图?她很想知道他为什么独爱西凤酒?
这两年他一直在喝西凤酒,喝西凤酒过日子,西凤酒中到底还有什么样的味道只有他能喝的出来?
“抽烟麽?”女人问方克,点起了烟自己抽。
“我只喝酒。”
女人吸进嘴里的烟柔柔的吐在方克的周围和头部。
“芙蓉王。”
“没想到你也懂烟。”
“钩虞。”
“我还以为你心里只有酒。”
“芙蓉王钩虞没有谁不认识的。”芙蓉王牌的香烟在这个城市里没有,除了一个人之外,那就是芙蓉王钩虞。因此芙蓉王的香烟就成了她的招牌。
如果有人想抽芙蓉王怎么办,只有一个办法去别的城市抽去。
他,方克是个奇怪的人在她的眼里,甚至认为是个怪癖,因为他只喝一种酒,西凤酒。而且生命的存在也是西凤酒供养的。她看了一眼他的右手,他的右手总是戴着那只黑色的短指的皮手套,似乎在隐藏着什么。
钩虞很想看看黑色短指皮手套里的手,她停止了伸出的修长的手指,因为她看到了黑色皮手套里的手上多了一个薄薄的刀片,刮胡子的刀片。他确实是需要刮一下胡子了,粗黑坚硬的胡子在刀锋下一根根刮落,胡子刮完了,刀片不见了,应该在皮手套里面。
“你的头发也需要理一理了。”
“是吗。”方克淡淡的口音。
“难道你就不想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方式?”
“这样的生活方式有什么不好吗。”
“你相不相信这是你最后一次喝西凤酒?”
酒鬼似的方克的回答是不相信,就连钩虞自己也不大相信。
方克走过了许多酒吧KTV,舞吧,赌场都没有买到他要喝的西凤酒,但有一家却偷偷的卖了一瓶给他,
结果是这家老板的眉心中弹。
在这个伤心的城市里,芙蓉王就是城王,就是力量和权力的象征。她的命令是没有人敢不听的。方克要想喝酒就像抽芙蓉王烟一样去另一个城市去喝去。
然而方克似乎就很喜欢这个令他伤心的城市,自从他喝酒的日子起就没有出过这个城市。
城市是不可能让人伤心的,只有发生在这个城市的事和人才会令人伤心。
他已有三天没有喝酒,这酒就是他的生命,是他生命的源泉。他知道这是谁在截断他生命的源泉。他甚至觉得结束了生命也好,生命的终结就会见到他想见到的。
钩虞也喝了三天的酒,喝了三天的西凤酒,她不信这酒里还有一种味道只有他一人能品的出来。
此时她正从醉酒中醒来也未曾品出这酒中还有什么味道。
她知道他已有三天三夜未进食,未进酒。
酒吧内昏暗的角落,周围的灯光,运动,气味似乎都与他格格不入,此刻他趴在玻璃桌上不知是睡着了还是饿昏了。
酒瓶与玻璃桌相碰的声音,手指在动,借着手就抓上了酒瓶,刚才似乎是个死人此刻突然奇迹般的活了过来,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在大口大口的喝酒。
“我还以为你死了呢。”女人的声音。
“为什么不让我死呢。”方克发出嘲讽的笑声。
“我不能让你死的那麽便宜。”女人怨恨的声音。
“一个酒鬼怎么会得罪芙蓉王。”
“是芙蓉王得罪了酒鬼。”
“没想到大名鼎鼎的芙蓉王会缠上酒鬼。”男人嘲笑的说着。
芙蓉王脸上的表情没有人看到,灯光昏暗,何况男人没有看女人一眼。
“你可以继续跳舞。”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他可以喝到他想喝的酒,此刻一瓶酒已经喝完了,要酒喝就得继续跳舞,台下人影舞动,啸声伴着音乐。
倒墓葵在嘈杂的舞厅里听完了这未结局的传说,他立即发问:他怎么知道芙蓉王拿来了的一定是西凤酒呢?“喝多了呗。”他对这种酒已经很敏感了,这也只能算是个不太好的解释。
昏暗的角落里眼光瞟向舞台上那个蓬头盖面的人跳着比迈克尔杰克逊还牛的机器舞。
“看到没有,那个就是方克。”
“就像个野人。”倒墓葵认为“芙蓉王怎么认为这个人很有趣。”
有人说爱是没有理由的,这句话是绝对的错,大路上的乞丐你为什么不去喜欢,而偏偏爱他,我不是说乞丐就没人爱,没人喜欢。所以爱情不是无缘无故的喜欢是有基础的,正因为对方有吸引的因素,所以就喜欢了。
倒墓葵说这个解释还算可以。
我们看着那个披头散发的野人结束他的舞,跳下台,去前柜台拿钱,买酒。我们问过了吧台的服务生刚才长得像野人的人拿了什么酒。
“是西凤酒。”
“他是方克?”
服务生回答是。
那就肯定,趴在灰暗角落的玻璃桌上的就是方克了。
倒墓葵说他也想喝喝那西凤酒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