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法老的宠妃终结篇下
1102000000014

第14章 :番外曙光

每个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义。

树木为我们提供阴凉与充足的生命之息。

花朵为我们带来美丽与沁人的芬芳。

河水孕育着生命,土地意味着收获。

万物生生不息,周此以往。

我的母亲坐在葡萄藤荫下,将我抱在膝上,慢慢地为我梳理着头发,讲述着年幼的我尚不能完全理解的话。她的手温暖而柔软,在她的怀抱里,我渐渐睡去。

而多年以后,在我漫长而沉重的生命里,每一天我都在问自己。

我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在我年幼的时候,对一切的了解都是如此懵懂。而在我懵懂的时候,一切都看起来这样美好。母亲温柔而高贵,而周围的每个人都将我小心地保护起来,不让我受到半点伤害。而相对的,他们一直将我关在有着美丽花园的房子里。我每日接触着同样的人,看着同样的风景。

五岁的时候,我偷偷地跑了出来。这一跑,我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外面的花园更大,事物更新鲜。我终于见到与我年龄相仿的孩子们,他们看到我的服饰,先是不情愿地对我拜礼,随即却窃窃私语,进而嘲笑起我来。

他们说,其实我是被母亲从河水里打捞上来的。我浅色的皮肤、深陷的眼眶,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根本不像埃及人,不是希伯来人就是腓尼基人。他们还说,大家都知道,我当年是被放在一个蒲草箱里,上面抹了石漆和石油,我被破烂的布包着,放在里面。母亲去河边戏水,看到了芦苇中的我,觉得我可怜,才打发侍女把我带了回来,为我找了奶妈,将我养在她的身边。这个王宫里没有人认可我的存在,大家碍于对母亲的尊重,才小心地守护着我这个巨大的秘密,不让法老知道。

对于这些,我一无所知。

等我回过神,我已经扑上前去,用手中的石块狠狠地敲击着其中一个孩子的头部。

或许我生自一个好战的家庭,又或者我身上本就流着残虐的血液。等我终于被人拉开时,尖锐的石块击碎了他脆弱的脑壳,鲜血混着脑浆一并洒在了地上。我拿着石块,后退了几步。愣着、愣着,直到奶妈冲了过来,抱着我拼命地向宫外跑去。

她将我推出大门,然后将门紧紧关上。

她喊着:“快跑!快跑!跑出底比斯,别再回来……”

周围的景色如螺旋般翻转,门内奶妈的哭求声和士兵的叫骂显得如此纷乱不堪。我哭着,挣扎着站起来,头也不回地向着我家的另一个方向拼命跑去。

直到很久之后我才知道,我杀死的孩子是朝中重臣的儿子,埃及有名的贵族之子。可那名贵族死了孩子,急红了眼,派出了他的私部对我穷追不舍。名义上是说我触犯了法老,而实际上,他不过是想杀我为他的孩子报仇。

所以,那个时候,我连母亲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拼命地躲避着、拼命地逃着。但我能逃多远呢,我跑出来才知道,世界有多大,天空有多么宽广。可同时,偌大恢弘的底比斯,排斥我这样孩子的埃及人无处不在。我就算尽了全力,才跑到了底比斯外的一处神庙。我祈求神庙里的神官可以救我一命,但是他们透过大门的缝隙看过我的样子,随即就冷冷地关上了我生存的最后希望。

可士兵就要追上我了,他们挥舞着宽大的战刀,荒谬地、执著地想要置我于死地。我拼命地跑着,本能地做着最后的抵抗,可我还是摔在了地上。

那个时候,我不懂死会怎样。但我不想死,我只记得奶妈在最后对我说的话,我要跑,我要跑出这里。

这时,我看到了前面模糊的人影。我拼命地爬过去,抬起头来,看着那个陌生的人。

她是救我的最后希望。

求求您,救救我。

记忆中那个人的面貌已经模糊。我看着她,因为眼中的泪水,我看不清她的相貌。我只记得她白皙的皮肤和如阳光般美丽的金发。慌乱中,只见她站在我的面前,挡住了追杀我的士兵。阳光从她身体的另一侧倾泻出来,让我想起了每天日出时,越过山顶的曙光。

我从未在这个世界上见过这样的人。她一定是神祇,出现在这里,来拯救我。

正在发呆之际,只听到她坚决地喊着:“快跑,跑出底比斯,别再回来……”

她的声音清脆而透明,却说了与奶妈一样的话。这个国度再美好、再富饶,它终究不属于我,我只能离开这里。我哭着,咬着牙,拼命地向尼罗河跑去。我冲进尼罗河畔商人聚集的码头,躲进了商船的货舱。

我不知道商船要驶向哪里,我其实也不在乎。随波逐流,或许不是件坏事。没有食物,没有水,白天有酷热的高温,夜晚又冻得让人睡不着。我在又窄又挤的货舱里,过了两天两夜。意识在清醒和模糊之间游荡。

我想,就算我死了也没关系。

母亲无法将我留在身边,我不是埃及人,却也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我待在她的身边,或许只会让她为难。

在极端的疲惫中,我渐渐失去了意识。一片黑暗中,似乎有谁把我拎了起来。

“怎么办?怎么会有个希伯来的小孩儿在这里?”

“拿到市集上卖了吧,最近有人在收这些。”

“收希伯来人?不会是要……”

“啊啊,这些人反正活着也是浪费。”

我被强迫地灌下了水和不知是什么的食物。然后再次被放在什么地方颠簸。我任性地不愿意睁开眼睛,因为不睁开眼睛,我就可以幻想自己还躺在母亲的腿上,听她慢慢地讲着古老的故事。

不知过了多久,冰冷的水一股脑地洒在我的脸上,我一个激灵,猛地醒了过来。

脸上留着疤痕的男人,垂着和我一样颜色的眼睛,冷冷地看着我。看我醒了,他拿出几块碎金子,扔给旁边商人打扮的埃及人。然后他走过来,将我拎起来,拖着往外走。

他说:“好了,从现在开始,你的命就是我的了。”

我们从下船的地方又辗转,最后来到了一望无垠沙漠里的绿洲。在那里,我见到了数个从我这个年纪到十几岁不等的、与我年纪相仿的孩子们。疤痕男对我说:“我买回了你的命,现在开始,就要你自己从我手里一点点把命赎回去了。”

我,一点点把命,赎回去?

听不懂。

但听不懂,事情还要继续。他为我换上白色的短衣,然后骑马带着我,跑进了沙漠里。

我们走了不知有多久,他将我扔了下去,我吃了一嘴沙子,一边咳嗽,一边不解地抬起头。从马背上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这周遭数里,只有你刚才看到的唯一一个绿洲。你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要自己走回去。”

我来不及问任何问题,他转身策马就绝尘而去。

我愣了一会儿,然后我开始哭。

十余天来的奔波、恐惧、不安,在这一刻化为了难以抑制的泪水。再也见不到母亲了,再也回不到家了。我还……杀了人。我就坐在原地哭,哭了好久,哭到连抽泣嗓子都会觉得疼痛。天空上的星星仿佛一成不变,夜晚的沙漠开始变得寒冷起来。我抖着,环顾四周。但是除了沙子,我什么都看不到。

如果我不走回去,又会怎样?我就死在这里,反正也没人在意。

我这样想着,放弃了求生的欲望。可就在这个时候,我想起了当时救下我的那个女子,我想起了她身后倾斜下来的光芒,我记起她拼命地保护我,被士兵刺伤。她从不认识我,她却愿意为我流血。

这世上,至少是有人希望我活下来的。

想着她,我觉得我总要试着延续自己的生命。这样我或许会再见到她,我想对她说:“谢谢。”

想到这里,我支撑着爬起来,拼命地回忆着那个骑马的人离去的方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当时坐着马,不觉得远,可作为一个五岁的孩子,走起路来,则觉得这段十分辛苦。因为缺水,嘴唇已经干裂,而每次呼吸都觉得异常辛苦。

每一步都沉重而艰难。每迈出一步,我都怀疑,我能不能再迈出下一步。就在这样的怀疑中,我一步一步地,向前走去。太阳逐渐升了起来,我在地上看到了自己疲惫不堪的影子。而与此同时,在遥远的天际,我看到了当时匆匆路过的绿洲。几个穿着白衣的孩子,向我这边走来,其中一个看到了我,叫了起来:“他,是他!他回来了。”

听到这句话,我突然感到异常的放松。

就如此,失去了意识。

母亲说,每个人都有擅长的事情。

有些人会成为伟大的音乐家,有些人擅长书写曼妙的文字。我也会有自己擅长的东西,在我长大的某一天,我就会发现,神准令我来到这个世上,必然有他的意义。

我不知道我这一生,是否还有机会发现我所擅长的事情。

从沙漠寻回绿洲,我不知道应该是生命开始,还是终结。每日醒来,我都被要求做着非人道的训练。在沙漠里长跑,在夜晚的河水里练习闭气,学习使用各种武器。偶尔那个疤痕男会带来一些动物,让我们用不同的武器杀死它们,并感受不同生物肌肉的纹理与血管的脉络。

为什么,我们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情?

“过了这么久,你都不知道吗?我们是要被训练成杀手的。”

两年之后,有天晚上,一直睡在我旁边的小孩转过身来,对我如是说。

她的眼睛与我是一样的胡桃色,白皙的皮肤、深陷的眼眶。我知道她是个女孩子,因为她的手腕处刻着一个小小的莲花纹。只有女儿家,才会被刻下如此的文身。

她看我懵懂的样子,笑着回复:“干什么,你真不知道啊?”

她说,我们都是希伯来人。埃及王室对外国人的政策比较开明,但是因为希伯来人与腓尼基人类似,是很会做生意的一批人,赚了不少埃及人的钱。所以国民本身对希伯来人十分排斥。有些排斥希伯来人的贵族曾经在埃及边界制造过小规模的屠杀,但因为整个国家对这个人种都十分不友好,地方官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地把这件事压下了。

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几次,有些极端分子就对埃及王室产生了迁怒。他们从全国各地搜集了希伯来人的遗孤,加以培训,然后有计划地对王室和贵族们进行刺杀。

“难怪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有人离开绿洲。”我喃喃地说。

“是啊,他们去执行任务了。”她轻轻地回答,“一般去了,不管成功与否,都很难再回来。”然后她转过头来,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顿了一下。在这个绿洲里,大家都有着自己的编号,从未有人问过我的名字。母亲给我的名字,好遥远。我抚着头,然后说:“我叫……冬。”

“冬。”她脆脆地重复了一遍,“我叫菲坦。”

菲坦比我大两岁,她是我人生中第一个朋友,如师如姐。

虽然是个女孩子,她却是我们这群人里表现最出色的。她用短剑的技巧非常好,有的时候她把一匹马切开,过好久,鲜血才会溢出来。

而我也逐渐找到了自己生存的方式。在指头上戴着与指甲大小相仿的寸铁,手臂与指尖强化硬度,就算没有武器,我的手指也可以达到如刀般的力量。很快,我在与我年龄差不多的孩子里,开始逐渐脱颖而出。

就连疤痕男也震惊地看着我,说:“当年我就觉得你有这个天分。”

是吗?那或许是我的天分。我在五岁的时候,就打死了一个十几岁的贵族少年。仔细想想,不管是出于冲动还是愤怒,本身能做到这件事,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讽刺的是,我作为一个人所擅长的事情,竟是杀人。

时光飞逝,菲坦第一次去执行任务。

临行前,菲坦握着我的手,对我说:“并不是每个去执行任务的人都不能回来。冬,你等我,我一定会活着回来给你看。”

菲坦和三四个出色的杀手一起离开了绿洲,我则持续着每日枯燥的训练。

一天下午,疤痕男拖着一个麻袋走了进来。

“冬,练练手吧。”

他把麻袋和我一起关进了一个屋子里。我对这样的把戏已经司空见惯。狗、小马、骆驼,随着我的技艺不断精进,我杀死的动物越来越多。从起初看到血还会想呕吐,到后来,把手随便一擦就可以吃东西,就连菲坦都会为我如此极速变得冷漠麻木而惊叹。

我垂着眼,迅速地解着麻袋。

袋口刚刚松动,里面的生物就挣扎着想要爬出来。我退后了一步,指节却绷得紧紧的,它一出来,我就会将它一击杀死。

可出来的,不是什么狗、小马或者骆驼,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埃及人!他与我相仿的年纪,眼睛却被弄瞎了,黑色的窟窿里流出深红色的血。

“这里,是哪里?”他颤抖着,哭叫着。

我要杀了他吗?我紧张地后退了一步。失去视觉的人,听觉总会是异常的灵敏。他感受到了我的存在。他磕磕巴巴地说:“是谁?……是谁?求求你,放我走。”

“求求你!我家只有我一个孩子,我必须回去!不回去的话,我的母亲怎么办?”

开什么玩笑,这个人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埃及老百姓。我为什么要无缘无故地杀了他?我把手一收,丧气地向外面走,可门被锁上了。

我敲着门,叫着,“喂!让我出去。”

外面一片沉默,然后是疤痕男冷冷的声音,“嘿,你完成了任务,自然就出来了。”

“这叫什么任务,这个人不过是个老百姓,他什么都没做。”

疤痕怪笑着,又说:“怎么了?你平时杀死的狗、骆驼就做了什么吗?我们希伯来人就做了什么吗?你要学会憎恨埃及人。就算我们什么都没做,他们一样残杀着我们的同伴。”

他的声音从门外漫溢进来,很快屋内一片静谧。

埃及少年吓得全身抖动,什么都说不出来。

疤痕男的声音又变得冰冷,“五年的训练,你总不会连一个人都杀不了吧?一刻水位线后,我就放把火烧了这个房子。希伯来人不需要没用的存在。”

话说完,我似乎感到时间的沙漏开始运转。沙子慢慢地挤过狭小的通道,落到另外一面,发出几乎细微而不可闻的声音。

那是生命流逝的声音。

我看着缩在角落的少年。他蜷缩着,什么都做不了,被弄瞎的双眼流着脓血。他如此脆弱,甚至不如一条充满着求生意志的狗。但是看着他可怜的样子,我心里怎样都聚集不起杀意。

突然,我听到外面疤痕男在屋子周围洒油的声音。若我不杀死他,我就无法离开这里。我无法见到完成任务得胜归来的菲坦,亦不可能再对当年救了我的那个人,道谢……

我绝对不要因为这个像狗一样苟延残喘的埃及人,毁掉我生存的意义。

噼啪的声音想起,疤痕男没有食言地点燃了火苗。火舌如巨蟒一般瞬间吞噬了房间的一角,热气燃尽了我心中的最后一份理智。我的手指坚硬地竖起,我一步步地走向角落里哭泣的少年。

我跑出房间的时候,大火刚刚吞噬了梁柱,我刚刚迈出去,房子就轰然倒塌,化为黑色的尘污,向空中缓缓升起。疤痕男已经没了身影。远处,夕阳将天空渲染成了火焰般的红色。

我的手上沾满了血污,沉重而肮脏。

真正苟延残喘的人是我。从逃离底比斯后,就一直在疤痕男的施舍下,靠着抛弃良心、抛弃自尊,拼命地活着。这样的我,就算我有天可以逃离疤痕男的掌控,回到母亲的身边,我也已经没有资格再回到正常人的生活了。

我沮丧地看着天空,却一滴眼泪都掉不出来。

为了自己的存活,而杀死了一个无辜的人。那一天,我觉得心中有什么坚硬的东西,渐渐地碎裂了。

过了一个月,菲坦回来了。她失去了一只眼睛,但是任务圆满地完成了。她是一同出行的几个人里,唯一一个活着回来的人。疤痕男很重视她,但是菲坦却变得沉默寡言,不管我怎么问,她也不愿提起任务的事情。

而我,渐渐地习惯了杀人。对我而言,杀死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与杀死一只猫或者狗没有任何区别。他们都是类似的纹理、类似的温度,没有任何难度。

疤痕男很重视我。他花了大力气培养我,却很少让我去执行真正的任务。

我十五岁那天,他对我说:“冬,现在到了你的最后测试了。通过这个测试,你就要去执行一个最重要的任务。我等了这么多年,总算找到了你,以你的天分,你一定可以为我们希伯来人报仇雪恨……”

疤痕男说,任务的书卷放在绿洲外百里处一个村民的家里。但是到达那个村民的家前,我会遇到数个人对我阻击。我要击倒那些人,最后到达指定地点。

杀人不难。

这是我十年来学会的唯一一件事情。一路上,我确实地受到了无数蒙面人对我的攻击。我合拢手指,轻松地将他们一一击倒。不出半日,村庄就在眼前,这时,突然有人拿着短剑,跳到了我的面前。之前来攻击我的人,都是三两个人一拨,这个人却单枪匹马,看来一定是有些本事。

我没有多说,向那个人冲去。

来者果然有些厉害,招招凌厉,迎面向我扑来。我收起了漫不经心的态度,开始全力抵抗他的攻击。但终究,我还是更胜一筹。在无数次相互的回击中,我抓住了他的破绽,终于在他一次攻击中,我将手插入了他的身体。

那个时候我想,他用剑用得真是不错。如果有机会,真想让菲坦也与他交手看看,不知谁胜谁负。可这个念头刚刚闪现,我的脑袋就嗡的一声,完全乱掉了。

我惊慌地跑过去,扶起那个被我杀死的人,颤抖地揭开这人面上的蒙布。

菲坦苍白的脸上全是血迹。

我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凄惨画面。我跌跌撞撞地站起来,回身过去,一个个地掀起其他人的蒙布。

每一个人,都是十年来与我朝夕相处、一起训练、成长的伙伴。

我最后的试练,竟是要杀死我在世上最亲密的人。

他们知道我是谁,却依然如同冰冷的机器一般向我刺来。可我也没有资格诋毁他们,我方才已经被杀意完全占领了思绪。不然我怎么可能不会发现他们是谁,我怎么可能认不出菲坦——我竟然杀死了菲坦。

来不及落泪,我将菲坦在路边找了一处绿荫葱葱的地方,埋了起来。

我想起很多年前,菲坦第一次执行任务回来。她失去一只眼睛,还是满脸血污。我不管怎么问她、怎么摇晃她,她什么都不肯告诉我。她只是叹着气,轻轻地拂过我的头发。她说:

“人是这样的生物,只有在被深深伤害时,才认清对方如此珍贵。”

菲坦,她杀死了对她很珍贵的人吧?而在她杀死对方的时候,她也被深深地伤害了吧。

就好像我一样,虽然我没有受伤,但是我的心就好像被利刃刺穿一般,被翻搅着,胸腔已经千疮百孔了。

走到目的地前,不出所料,最后的障碍是疤痕男。他对我微笑,说:“很好。现在你来打倒我吧。”

在我杀死疤痕男之后,我才明白,这是一个怎样处心积虑的计划。

我除掉了这个暗杀集团的所有人,这个世上不会有人再知道我的身份。疤痕男为我安排好了剧本,那是希伯来人最终的任务,改变命运的任务——杀死法老,杀死拉美西斯。

我本对他没有特别的感觉,但我就算活着,也没有什么其他的意义。可想起这些年的过往,我莫名地,将失手杀死菲坦的罪恶、身为杀手的肮脏感、无力抵抗命运的无奈,全部归咎于这个我素未谋面的年轻法老。

那天起,自然而然地,我把杀死法老变为了我生存的意义。

我要杀死他,我一定要杀死他。

我坐在尼罗河畔,如是想着,盘算着下一步的计划。突然,我看到不远处的岸边,趴着一个身穿白衣的人。

不知出于何种想法,我慢慢走了过去,刚靠近,就被她一下子抓住了脚踝。

她抬起头,蓝色的眼睛狠狠地盯着我,但却好像看不清我的脸,或者说,她根本不介意我是谁、长什么样子。

“拜托你,带我回埃及——”

说什么呢?这个疯疯癫癫的女人。我抽起脚,想要离开。

但是她却拼命地拉着我,她那样纤细的手指,却如此有力,深深地嵌进了我的脚腕里。

“带我回埃及,我把这个给你。”她从胸前拿出一块硕大的红宝石。那宝石红得妖异,远远看来就像一只血红的眼睛,却又好像承载着流动的鲜血。她的眼睛已经半闭半张,若我就这样不理她,她也就会那么死了吧。

但是我看着她金色的头发和白色的皮肤,我想起了多年以前,心里隐隐记得的一个身影。

我啐了一口,将她拉了起来,“你去埃及哪里?找谁?”

她像一块破布一样被我提拽着,垂着头,低低地说,声音清脆却微弱,“孟斐斯……底比斯,都可以……带我去见,见他。”

“喂,他是谁?”

“孟图斯、礼塔赫、布卡……都可以,带我去见他……”

她甩出的名字都是埃及的政要人物。我一边想着这个女人是不是疯了,一边又有点好奇她怎会有这么珍贵的宝石。

思考再三,我决定日行一善,送她回去。万一她真的与埃及王室有什么关系,这对我以后接近拉美西斯,说不定还有些帮助。

但是,我的命运,就在那天改变。

我把她交回了孟斐斯,并拿走了那块血红的宝石。

不久之后,我才知道这块宝石是埃及之秘宝,有着它特殊的名字——荷鲁斯之眼。全西亚的人都在寻找的宝贝,阴差阳错地到了我的手里,而我却好像打开了诅咒之门,当我将它收进怀里的时候,它将我带回了过去。

回到了十数年前的一个下午。

我抱着要刺杀法老的心态,加入了为王室服务的暗杀集团。

对我来说,杀谁都是一样的。我很快变得成功,一步一步、一步又一步地接近了埃及的法老。我得以参加王室的晚宴,我有机会见到了将我养育了五年的母亲——提雅公主。从贵族们的风言风语中得知,她当年曾经爱上一个希伯来人,却遭到了拉美西斯的强烈反对,活活将他们拆散。我内心中,对于拉美西斯的恨意一层又一层地叠加了起来。

总有一天,我会将我的手,狠狠地刺入他的身体。而他生命的终结,就是我生存的意义。

我蛰伏着,积累着法老对我的信任,耐心寻找着下手的机会。

有一天,法老命我去宫中照看一名侧室所生的公主,保护她的平安。

这样一个残虐、冷漠的法老,也会有在乎的东西吗?我心里带着嘲笑,来到了王室居住的宫殿。

那是我第一次正面见到艾薇公主。在我看到她金色的头发、白色的皮肤和水蓝的眼时,我突然有种感觉,这个人已经存在于我生命里很久了。我们这一次的会面,绝不是我们第一次的相会。

可我却记不清,到底什么时候,我还曾经见过她。

她抬着眼,带着几分不信任地看着我。

而我只是谦恭地弯下腰,轻轻地问候:“殿下,冬拜见。”

我记得她那个时候,略带客气地微微颔首,重复了一遍我的名字。

在后来的很多年时光里,我们命运的绳子互相交织着,纠缠着。在我得知她是救过我性命的人时,在我得知她是拉美西斯最大弱点的时候。我一方面怀抱着对她的感激,而另一方面,我又因对拉美西斯的憎恨,而想出手伤害她。终结她的生命,将会给拉美西斯带来巨大的创伤与悲恸。那个永远都高高在上的人,因为他,多少人阴差阳错地失去了自己最珍贵的存在,我也想让他尝到这种绝望的感受。而另一方面,我能看得出来,对于艾薇而言,拉美西斯的存在是多么重要。

因此我犹豫着。

她救了我,我应该保护她,不去做任何伤害她的事情。

但若我放弃了刺杀法老的复仇计划,我活到如今所做的一切是为了什么,我的未来,又要因什么而活下去?我漫长的人生中,只有这两个单纯的目的。但它们却完全地彼此矛盾着。这世界上,还有比我更加可悲又可笑的人吗?

每一日,我都活在不知该如何是好的迷茫中。

我陪伴着艾薇,离开埃及,前往古实。我看着她开心、沮丧、愤怒。她说她来自未来,但她却是我见过活得最真实的一个女孩子。她就像活在阳光里,而我永远都是另一面的影子,追随着她,仰慕着她,却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自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后来,她为了保护拉美西斯而死,我选择了利用荷鲁斯之眼,去追随她。

神的力量不应为人类所用,妄想自己可以一次找到她,完全是我自大。在漫漫时空的旅程中,我思念着她,想着我何时可以再见到她。

我跳跃在时间的缝隙里,短短十年,我经历了别人几世纪才会经历的变化。我如饥似渴地学习着不属于我出生年代的知识、思想、哲学。我如同一个盲者,突然被擦亮了眼睛。我想,若我能在她与荷鲁斯之眼的诅咒接触之前找到她,她便不会回到过去,不会爱上拉美西斯。她就会留在这个时空,而那个时候,我也丢掉荷鲁斯之眼,与她一起留在这里。

我可以照顾她,让她活得幸福,让她不再受到任何伤害。这样我的人生也会是充满着意义的。

我充满期待地计划着,终于,在她起程前往莫迪埃特家族之前,我在机场找到了她。可就差那么一点,就只差那么一点。她还是接触到了亚曼拉公主的诅咒,她还是开启了时空的螺旋。而我,也必须要随着荷鲁斯之眼,前往下一个年代。

我终于明白,宿命是不可违抗的。

在几年后,伦敦的重逢,我们又一并回到了古老的埃及,但我却比她掉落了更早的十年。荷鲁斯之眼液化,不管我喝下多少次液化后的药水,它只会烧灼我的喉咙,却不会将我带回她的身边。漫长的十年,我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我与她再次相会。我的命运被紧紧地缠绕在她的命运之路上,而她的命运,又被紧紧地缠绕在拉美西斯的命运之路上。不管经过多少时空、不管过了多少年,她就好像飞舞的小虫,只要有半分机会,就会挣扎着飞向拉美西斯这耀眼的太阳,即使她会被日光的火焰,燃为灰烬。

经历了那么多,我只能在一旁看着她。我永远得不到她。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为了寻找她,我在漫漫时空受到的挫折。

在我亲手刺杀法老后,我将她送离埃及。

我看着她远去的身影,想着,我的人生可以结束了。我已经没有活下去的意义。

突然,她转回头来,她对我说:“冬,你存在的意义并不仅仅为了报恩或者复仇……你总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的!”

我抬着头,夜风吹在我的脸上,而她的身影,已经渐渐远去。我低头看着自己染满鲜血的手,上面凸起的青筋提醒着我一直以来做过的肮脏勾当。

我真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吗?

我这样的人,真的可以活得更加有意义吗?

一次次地翻阅古卷,我终于知道了为什么荷鲁斯之眼会液化。因为它是时空的复制品,而正品一定藏在广袤西亚的某个地方。我将荷鲁斯之眼的碎片送给了艾薇。她一定可以通过集齐秘宝之钥,再次使得那古老的力量复活。而只有这样,一切的轮回才会重新开始。

我突然想明白,在多年之后,我第一次得到荷鲁斯之眼时,便一定是她交给我的。若她没有把这神奇的力量给我,我便不会经历这么多的事情,我的人生便会宛若千千万万个希伯来人一般,单纯而麻木。

此时的我,心生感激。我感激神让我与她相遇,感激神让我得到这个年代不存在的知识,亦感激神赐予我心灵上的反复与肉体上的折磨。这一切使我变得坚强而勇敢。

活下去,耗费了我们存在于这个世上最大的勇气。

不管怎样的苦难,不管怎样的挑战,我们应当带着对未来的希望,坚强地珍惜每一次的呼吸,迎接每一次太阳的升起。

希伯来人的子民们,动用他们庞大的财力和巨大的关系网,终于在埃及南部的一角,找到了失传许久的、荷鲁斯之眼的正品。那个时候,我最珍贵的人,艾薇——作为拉美西斯的王后伊西斯奈芙特已经去世了。我怀抱着对她全部的敬意、怀念与爱慕,将这块神奇的宝石送回了她的身边,希望她坚强而美丽的灵魂可以将其带到遥远的来世。

那一刻,一切都会重新开始。

她一定会再次回到这片她深深爱着的、眷恋的土地。而我也得以与她相会,从而获得这些珍贵而难忘的记忆。

而我,必须放下笔了。

现在我要带领我希伯来人的子民,翻越西奈山,走向新的世界。

我们逃过了法老的追兵,逃离了埃及人们的唾弃,现在我们即将去到神赐予我们的土地,开始我们全新的生活。希伯来的子民们站在我的身后,互相挤靠着,取着暖。

漫漫黑夜的一角被缓缓掀开,太阳的光线悄悄地爬过西奈山的一角,向空中延展过来。

星星的光芒渐渐淡去,夜幕被轻描淡写地撕开。

我的子民们,低低地唱着圣灵之歌,他们流着泪,跪拜着,赞叹着生命的美好。

母亲,艾薇,菲坦!

这一刻,我终于找到了我生命的意义。

宛若树木可以为我们提供阴凉与充足的生命之息。

花朵可以为我们带来美丽与沁人的芬芳。

河水可以孕育生命,土地可以带来收获。

我看到了山另一侧亮起的神迹,那是我生命中最美丽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