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时发现自己会在毫无抵抗和阻力中,改变自己的意念。可是,如果有人告诉我们所犯的错误,我们却会感到懊恼和憎恨。我们不会去注意一种意念的养成,可是当有人要抹去我们那股意念时,我们对这份意念突然坚实而固执起来。并非是我们对那份意念有强烈的偏爱,而是我们的自尊受到了损伤。
“我的”两字,在人与人之间,是个最重要的措辞,如果能恰当地运用这两个字,是智能的开端。无论是“我的”饭,“我的”狗,“我的”屋子,“我的”父亲,“我的”上帝,这言辞具有同样的力量。
我们不只反对有人指责我们的错误,或是我们的汽车太旧,而是不愿意有人纠正我们任何的错误。对一桩我们认为“对”的事,总乐意继续相信它。如果有人对我们有了某种的怀疑,就会激起我们强烈的反感,而用各种方法来辩护。
有一次,我请了一个室内装潢师替我配置一套窗帘。等到他把账单送来,我吓了一跳。
几天后,有位朋友来我家,看到那套窗帘,提到价钱,幸灾乐祸地说:“什么……?那太不像话了,恐怕你自己不小心,受了人家的骗吧!”
真有这回事?是的,她说的都是真话,可是人们就是不愿意听到这类的实话。所以,我竭力替自己辩护。我这样说,价钱昂贵的东西,总是好的。
第二天,另一位朋友到我家中,她对那套窗帘诚恳地加以赞赏,并且还表示,希望自己有一套那样的窗帘。我听到这话后,跟昨天的反应完全不一样。我说:“说实在的,我配制这套窗帘,价钱太贵了,我现在有点后悔。”
当我们有错误的时候,或许我们会对自己承认……如果对方能给我们承认的机会,我们会非常的感激;不用对方说,极自然地我们就承认了。如果有人硬把不合胃口的事实往我们的喉咙塞下去,我们是无法接受下来的。
美国内战时,一位极著名的舆论家格利雷跟林肯的政见不合,他以为其运用嘲笑、谩骂的争辩方法可以让林肯接受他的意见,能使对方屈服。他连续不断地攻击林肯,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就是在林肯被刺的那天晚上,他还写了一篇粗鲁、刻薄的文章嘲弄林肯。
这些苛刻的攻击,能使林肯屈服?不,永远不能。
如果你想要知道,人与人之间如何相处,如何管理你自己,又如何改善你的人性、品格,你可以看《富兰克林自传》。这是一部有趣的传记,也是一部美国文学名著。
在这部自传中,富兰克林指出,他如何改正他自己好辩的恶习,使自己成为美国历史上一个能干、和蔼、善于外交的人物。
富兰克林还是一个经常犯错的年轻人时,一天,一位教友会里的老教友把他叫到一边,结结实实地把他训了一顿。
“朋友”,这位老教友叫着富兰克林的名字:“你太不应该了。你打击跟你意见不合的人。现在已没有任何人会理你的意见。你的朋友发觉你不在场时,他们会获得更多的快乐。你知道得太多了,以致再也不会有人告诉你任何事情……其实,你除了现在极有限度的知识外,不会再知道其他更多了。”
据我所知,富兰克林之所以能成功,那是要归功于那位老教友尖锐有力的教训。那时富兰克林的年纪已不小,有足够的聪明来领悟其中的真理。他已深深知道,如果不痛改前非,将会遭到社会唾弃。所以,他把自己过去不符合实际的人生观,完全改了过来。
富兰克林这样说:“我替自己定了一项规则,我不让自己在意念上跟任何人有不相符的地方,不固执己见,凡有肯定含意的字句,就像‘当然的’,‘无疑的’等话,我都改用‘我推断’,‘我揣测’,或者是‘我想象’等话来替代。当别人肯定地指出我的错误时,我放弃立刻就向对方反驳的意念,而是作婉转的回答……在某一种情形下,他所指的情形是对的,但是现在可能有点不同。”
“不久,我就感觉到,由于我态度改变所获得的益处……我参与任何一处谈话的时候,感到更融洽、更愉快了。我谦卑地提出自己的见解,他们会快速地接受,很少有反对的。当我向人们指出我的错误时,我并不感到懊恼。在我‘对’的时候,我更容易劝阻他们放弃他们的错误,接受我的见解。”
“这种做法,起先我尝试时,‘自我’很激烈地趋向敌对和反抗,后来很自然地形成习惯了。在过去50年中,可能已没有人听我说出一句武断的话。在我想来,那是由于这种习惯的养成,使我每次提出一项建议时,都会得到人们热烈的支持。我不善于演讲,没有口才,用字艰涩,说出来的话也不得体,可是大部分有关我的见解,都能获得人们的赞同。”
富兰克林的方法用在商业上又如何?我们可以举出两个例子:
纽约自由街114号的玛霍尼,出售煤油业特用的设备。长岛一位老主顾向他订制了一批货,那批货的制造图样已呈请批准,机件已在开始制造中。可是一件不幸的事忽然发生了。
这位买主跟他的朋友们谈到这件事,那些朋友们提出了多种的见解和主意,有的说太宽太短,有的说这个那个。他听朋友们这样讲,顿时感到烦躁不安起来。这位买主立即打了个电话给玛霍尼,他说绝对拒绝接受那批正在制造中的机件设备。玛霍尼先生说出当时的情形:
我很细心地查看,发现我们并没有错误……我知道这是他和他的朋友们不清楚这些机件的制造过程。可是,如果我直率地说出那些话来,那不但不恰当,反而对这项业务的进展非常危险。所以我去了一趟长岛……我刚进他办公室,他马上从座椅上跳了起来,指着我声色俱厉,要跟我打架似的。最后他说:“现在你打算怎么办?”
我心平气和地告诉他,他有什么打算,我都可以照办不误。我对他这样说:“你是出钱的人,当然要给你所适用的东西。如果你认为你是对的,请你再给我一张图样……虽然由于进行这项工作,我们已花去2000元。我情愿牺牲2000元,把进行中的那些工作取消,重新开始做。不过我必须要把话先说清楚,如果我们按你现在给我的图样制造,有任何错误的话,那责任在你,我们不需要负任何责任。可是,如果按照我们的计划进行制作,发现任何差错都由我们全部负责。”
他听我这样讲,这股怒火似乎渐渐平息下来,最后他说:“好吧,照常进行好了,如果有什么不对的话,只求上帝帮助你了。”
结果,终于是我们做对了,现在他又向我们订了两批货。
当那位主顾侮辱我,几乎要向我挥拳、指责我不懂自己的业务时,我用了我所有的自制力,尽量让自己不跟对方争论。那需要有极大的自制力,可是我做到了,那也是值得的。
当时如果我告诉他,那是他的错误,并开始争论起来,说不定还会向法院提出诉讼。其结果不只是双方起了恶感及经济上的损失,同时失去了一个极重要的主顾。我深深地体会到,如果直率地指出人家的错误,那是不值得的。
让我们再看第二个例子……别忘了,我所举的例子,你随时可能会遇到!情形是这样的:纽约泰洛木材厂推销员克劳雷,这些年来一直在说木材检查员的错处,他常在争论中获胜,可是就没有得到过一点的好处。就是由于好争辩,使克劳雷的两家木材厂损失了上万元。他来我讲习班听讲后,决定改变他的方针,不再争辩了。结果如何呢?这是他提出的报告:
有一天早晨,我办公室的电话铃响了,那是一个愤怒的顾客打来的电话,他说我们送去工厂的木材完全不适用。他工厂已停止卸货,并且要求我们立即设法把那些货从他们工厂运走。他们在卸下一车货的1/4时,他们的木料检查员说,木料在标准等级以下55%,在这种情形下,他们拒绝收货。
我知道这情形后,立即去他的工厂……在路上,心里就在盘算,如何才是处理这件事的最好方法。在平常我遇到这种情形时,就需引证出木料分等级的各项规则,同时以我自己做检查员的经验和常识,来获取那位检查员的信任。我有充分的自信,木料确实是合乎标准的,那是他在检查上误解了规则。可是,我还是运用了从讲习班中所学到的原则。
我到了那家工厂,看到采购员和检查员的神色都很不友善。似乎已准备好要跟我办交涉、谈判。我到他们卸木料的地方,要求他们继续卸货,以便让我看看错误出在什么地方。我请那位检查员把合格的货放在这边,把不合格的放在另一边。
我看过一阵子后,发现他的检查似乎过于严格,而且弄错了规则。这次的木料是白松,我知道这位检查员只学过关于硬木的知识,而对于眼前的白松并不是很内行。我则对白松知道得最清楚。可是,我是不是对那检查员有不友好的意思?不,绝对没有。我只注意他如何检查,试探地问他那些木料不合格的原因在什么地方。我没有任何暗示,并指出是他出错了。我只作这样的表示——为了以后送木材时不再发生错误,所以才接连地发问。
我以友好合作的态度跟那位检查员交谈,同时还称赞他谨慎、能干,说他找出不合格的木材来是对的。这样一来,我们之间的紧张气氛渐渐地消失,接着也就融洽起来了。我会极自然地插进一句,那是经我郑重考虑过的话,使他觉得那些不合格的木材应该是合格的。可是我说得很含蓄、小心,让他知道不是我故意这样说的。
渐渐地,他的态度改变了!他最后向我承认,他对白松那类的木材并没有很多经验,他开始向我讨教各项问题。我便向他解释,如何分辨木材是否合乎标准。我又做这样的表示,如果不合他们的需要,他们可以拒绝收货。最后,他发现错误在其自己,原因是他们并没有指出需要上好的木材。
我走后,这位检查员又将全车的木材检查了一遍,而且全部接受下来,同时我也收到了一张即期支付的支票。
从这一件事看来,任何事情只要运用若干的手腕,并不需要告诉对方他是如何的错误。在我来讲,我替公司省了150元的损失,而双方所留下的好感,那就不是用金钱所能估计的了。
19个世纪以前,耶稣曾经这样说过:“赶快赞同你的反对者。”
换句话说,别跟你的顾客、丈夫或是敌手争辩,别指责他错了,别激怒他,而不妨用点外交手腕。
在基督降生前2200年,埃及国王教训他的儿子,说:“要用外交手腕,才能帮助你达到你所希望的目的”。
所以,如果你要获得人们对你的同意,那第二项规则是:
尊重别人的意见,永远别指责对方是错的。
如果不对就及时认错
我差不多住在纽约这个大都市的地理中心区,可是从家步行不到一分钟,就有一片树林。春天来到时,树林里野花盛开,松鼠在那里筑巢养育它们的孩子,马尾草长得有马头那么高。这块完整的林地,人们叫它“森林公园”。
那真是一片森林,可能跟哥伦布发现美洲时的情景没有多大区别。我经常带着那条波士顿哈巴狗雷克斯去公园里散步,它是一条可爱驯良的小狗,由于公园里很少看到人,所以我不替雷克斯系上皮带或口笼。
有一天,我和雷克斯还在公园中看到一个骑着马的警察,一个急于要显示他权威的警察。
他向我大声说:“你让那条不戴口笼的狗在公园乱跑,难道你不知道那是违法的?”
我柔和地回答说:“是的,我知道,不过我想它不会在这里伤害人。”
那警察脖子挺得硬硬地说:“你想?不用你想的,法律可不管你怎么样去想……你那条狗会伤害这里的松鼠,也会咬伤来这里的儿童。这次我宽容了你,下次我看到你那条狗不拴链子,不戴口笼,你就得去跟法官讲话。”
我点点头,答应遵守他所说的话。
我是真的遵守了那警察的话……但只遵守了几次。原因是雷克斯不喜欢在嘴上套上一个口笼,我也不愿意给它戴上……所以我们决定碰碰运气。起初安然无事,有一次我终于碰上了一个“钉子”。我带了雷克斯跑到一座小山上,朝前面看去,一眼就看到那个骑马的警察……雷克斯当然不会知道怎么回事,它在我前面,蹦蹦跳跳,直往警察那边冲去。
这次我知道事情坏了,所以不等那警察开口,干脆自己说了……我这样说:“警官,我愿意接受你的处罚,因为你上次讲过,在这公园里,狗嘴上不戴口笼,那是触犯法律的。”
那警察用了柔和的口气说:“哦……我晓得在没有人的时候,带着一条狗来公园里走走,是蛮有意思的!”
我苦笑了一下,说:“是的,蛮有意思。只是,我已触犯了法律。”
那警察反而替我辩护,说:“像这样一条哈巴狗,不可能会伤害人的。”
我却显得很认真地说:“可是,它可能会伤害了松鼠!”
那警察对我说:“那是你把事情看得太严重了……我告诉你怎么办,你只要让那条小狗跑过山,别让我看到,这件事也就算了。”
这个警察具有一般的人性——他需要得到一种自重感。我自己承认错误时,他唯一能滋长自重感的方法,就是采取一种宽大的态度,显示出他的仁慈。
那时,如果我跟那个警察争论,那所得的结果则跟现在完全相反。
我不跟他辩论,我承认他是完全对的,而我是绝对错误的。我迅速、坦白地承认我的错误,这件事由于我说了他的话,而他替我分辩,也就圆满地结束了。这个警察上次用法律来吓唬我,而这次却宽恕了我,就是吉士爵士,恐怕也不会像他那样的仁慈。
假如我们已知道一定要受到责罚,那我们何不先责备自己,找出自己的缺点,那是不是比从别人嘴里说出的批评,要好受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