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砂
在我生命里,有一个改变了我一生的人。虽然时至今日,她的音容笑貌早已模糊,可是,有一件事,却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
小时候的我,是个性格内向、木讷怯懦的孩子,我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但也并不很坏,我不爱参加班上的活动但也不给班干部拆台,以致好学生中找不到我,坏学生中也没有我的名字。我没有朋友,也不喜欢和大家玩儿,更多的时候我要么是看小说,要么是瞅着窗户上的玻璃发呆。在老师和同学们的世界里,我是个可有可无的人,我用表面的冷漠掩饰着内心的自卑。
初二第一学期,班上新来了个姓谢的语文老师当班主任。她长得很丑,戴着个酒瓶底儿的眼镜,说话声音很大,一点儿也不招人喜欢。
几周后的一次班会上,谢老师说要做个游戏,她让大家把自己最喜欢的人的名字写在纸条上,并且,说明自己喜欢他(她)的理由。
同学们觉得很好玩儿,纷纷响应,我也胡乱写了几笔交了上去。大家写的东西大同小异,无非是某某热情开朗,某某学习优异,某某体育有多棒,我懒得听这些,悄悄地把古龙的《天涯明月刀》放在厚厚的语文书下面。
正看得起劲儿,忽然同桌用胳膊肘踫了我一下,低声说:“听,说你呢。”
我木然地抬起头,只见谢老师拿着一张纸条,轻声念道:“在我们班,我最喜欢的人是朱砂,她读了那么多书,她的文笔非常好,是我们班最睿智最有头脑的人,我想和她做朋友,可她总是冷冰冰的,我不敢和她说话……”
读到这里,谢老师抬起头,看我,一脸微笑:“朱砂,这位同学很喜欢你,你想和她做朋友吗?”
我满脸通红,大脑里一片空白,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很好,朱砂,我看了你的几篇文章,也很喜欢你的文笔,我正准备在我们班组建一个兴趣作文小组,你来当组长好么?”
我不知如何是好,茫然地环顾大家,直到教室里掌声四起,我才如梦初醒般使劲点了点头。
兴趣小组的成立,让我渐渐融入到了同学们中间,我的文采和口才得到了突飞猛进的提高,人开始变得开朗自信。
二十多年后的今天,我同时选择了两个行业,做股票经纪人兼职自由撰稿。当越来越多的客户点名要我来运作他们的资金时、当信手写下的大大小小的文章不时见诸报刊时,村子里几乎每一个见证了我童年的老人每每见到我,都会不由地感叹在我身上发生的巨大变化。
今年春节,一个当了企业家的中学同学组织了初中毕业20周年聚会。想起当年的一幕,我心血来潮,端着杯子在酒席间穿梭,想和当年那个写纸条的同学喝一杯。
可是,没有答案。
从老家回来后,这件原本无足轻重的事却成了我的心病,几经周折,我联系到了没能参加聚会的六个同学,甚至,不远万里地把电话打到了澳大利亚,当最后一名同学也信誓旦旦地说那纸条不是自己写的时,我渐渐明白了它的出处。
此时,谢老师因患肝癌,已经过世四年了。
清明节,我特意到花店选了一大束淡粉色的康乃馨,驱车一百多公里回到老家,辗转打听着,找到谢老师的墓地。
轻轻地把花放在谢老师的坟前,对着墓碑上那个永远慈爱的笑脸,我深深地弯下了腰。
小小的坟茔边,堆放着大大小小十几束鲜花。我猜想,这每一束花里,一定都有一个关于爱与改变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