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组稿者垂青,要我来谈一谈个人消费。这实在不是最佳选择。因为我的个人消费决无任何典型意义。如果每个人都像我这样,商店几乎都要关门大吉。商店越是高级,我越敬而远之。店里那一大堆五光十色、争奇斗艳的商品,有的人见了简直会垂涎三尺,我却是看到就头痛,而且窃作腹诽:在这些无限华丽的包装内包的究竟是什么货色,只有天晓得,我觉得人们似乎越来越蠢,我们所能享受的东西,不过只占广告费和包装费的一丁点儿,我们是让广告和包装牵着鼻子走的,愧为“万物之灵”。
谈到消费,必须先谈收入。组稿者让我讲个人的情况,而且越具体越好。我就先讲我个人的具体收入情况。我在20世纪50年代被评为一级教授,到现在已经四十多年了,尚留在世间者已为数不多,可以被视为珍稀动物,通称为“老一级”。
在北京工资区——大概是六区——每月345元。再加上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每月津贴100元。这个数目今天看起来实为微不足道。然而在当时却是一个颇大的数目,十分“不菲”。我举两个具体的例子:吃一次“老莫”(莫斯科餐厅),大约一元五到两元,汤菜俱全,外加黄油面包,还有啤酒一杯。如果吃烤鸭,不过六七块钱一只。其余依次类推。只需同现在的价格一比,其悬殊立即可见。从工资收入方面来看,这是我一生最辉煌的时期之一。这是以后才知道的,“当时只道是寻常”。到了今天,“老一级”的光荣桂冠仍然戴在头上,沉甸甸的,又轻飘飘的,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实际情况却是“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老桂冠”。我很感谢,不知道是哪一位朋友发明了“工薪阶层”这一个词儿。这真不愧是天才的发明。幸乎?不幸乎?我也归入了这一个“工薪阶层”的行列。听有人说,在某一个城市的某大公司里设有“工薪阶层”专柜,专门对付我们这一号人的。如果真正有的话,这也不愧是一个天才的发明,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他们都是不折不扣的“俊杰”。
我这个“老一级”每月究竟能拿多少钱呢?要了解这一点,必须先讲一讲今天的分配制度。现在的分配制度,同20世纪50年代相比,有了极大的不同,当年在大学里工作的人主要靠工资生活,不懂什么“第二职业”,也不允许有“第二职业”。谁要这样想,这样做,那就是典型的资产阶级思想,是同无产阶级思想对着干的,是最犯忌讳的。今天却大改其道。学校里颇有一些人有种种形式的“第二职业”,甚至“第三职业”。原因十分简单:如果只靠自己的工资,那就生活不下去。以我这个“老一级”为例,账面上的工资我是北大教员中最高的。我每月领到的工资,七扣八扣,拿到手的平均约七百至八百。保姆占掉一半,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等,约占掉剩下的四分之一。我实际留在手的只有三百元左右,我要用这些钱来付全体在我家吃饭的四个人的饭钱,这些钱连供一个人吃饭都有点捉襟见肘,何况四个人!“老莫”、烤鸭之类,当然可望而不可即。
可是我的生活水平,如果不是提高的话,也决没有降低。难道我点金有术吗?非也。我也有第X职业,这就是爬格子。格子我已经爬了六十多年,渐渐地爬出一些名堂来。时不时地就收到稿费,很多时候,我并不知道是哪一篇文章换来的。外文楼收发室的张师傅说:“季羡林有三多,报刊杂志多,有十几种,都是赠送的;来信多,每天总有五六封,来信者男女老幼都有,大都是不认识的人;汇单多。”我决非守财奴,但是一见汇款单,则心花怒放。爬格子的劲头更加昂扬起来。我没有作过统计,不知道每月究竟能收到多少钱。
反正,对每月手中仅留三百元钱的我来说,从来没有感到拮据,反而能大把大把地送给别人或者家乡的学校。我个人的生活水平,确有提高。我对吃,从来没有什么要求。早晨一般是面包或者干馒头,一杯清茶,一碟炒花生米,从来不让人陪我凌晨4点起床,给我做早饭。午晚两餐,素菜为多。我对肉类没有好感。这并不是出于什么宗教信仰,我不是佛教徒,其他教徒也不是。我并不宣扬素食主义。我的舌头也没有生什么病,好吃的东西我是能品尝的。不过我认为,如果一个人成天想吃想喝,仿佛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就在于吃喝二字。我真觉得无聊,“斯下矣”,食足以果腹,不就够了吗?因此,据小保姆告诉,我们平均四个人的伙食费不过五百多元而已。
至于衣着,更不在我考虑之列。在这方面,我是一个“利己主义者”。衣足以蔽体而已,何必追求豪华。一个人穿衣服,是给别人看的。如果一个人穿上十分豪华的衣服,打扮得珠光宝气,天天坐在穿衣镜前,自我欣赏,他(她)不是一个疯子,就是一个傻子。如果只是给别人去看,则观看者的审美能力和审美标准,千差万别,你满足了这一帮人,必然开罪于另一帮人,决不能使人人都高兴,皆大欢喜。反不如我行我素,我就是这一身打扮,你爱看不看,反正我不能让你指挥我,我是个完全自由自主的人。
因此,我的衣服,多半是穿过十年八年或者更长时间的,多半属于博物馆中的货色。俗话说:“人靠衣裳马靠鞍。”以衣取人,自古已然,于今犹然。我到大店里去买东西,难免遭受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售货员的白眼。如果有保卫干部在场,他恐怕会对我多加小心,我会成为他的重点监视对象。好在我基本上不进豪华大商店,这种尴尬局面无从感受。
讲到穿衣服,听说要“赶潮”,就是要赶上时代潮流,每季每年都有流行型式或款式,我对这些都是完全的外行。我有我的老主意:以不变应万变。一身蓝色的卡其布中山装,春、夏、秋、冬,永不变化。所以我的开支项下,根本没有衣服这一项。你别说,我们那一套“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哲学”,有时对衣着型式也起作用。我曾在解放前的1946年在上海买过一件雨衣,至今仍然穿。有的专家说:“你这件雨衣的款式真时髦!”我听了以后,大惑不解。经专家指点,原来五十多年流行的款式经过了漫长的沧桑岁月,经过了不知道多少变化,现在又在螺旋式上升的规律的指导下,回到了五十年前的款式。我恭听之余,大为兴奋。我守株待兔,终于守到了。人类在衣着方面的一点小聪明,原来竟如此脆弱!
我在本文一开头就说,在消费方面我决不是一个典型的代表。看了我自己的叙述,一定会同意我这个说法的。但是,人类社会极其复杂,芸芸众生,有一箪食一瓢饮者;也有食前方丈,一掷千金者。绫罗绸缎、皮尔·卡丹,燕窝鱼翅、生猛海鲜,这样的人当然也会有的。如果全社会都是我这一号的人,则所有的大百货公司都会关张的,那岂不太可怕了吗?所以,我并不提倡大家以我为师,我不敢这样狂妄。不过,话又说了回来,我仍然认为:吃饭穿衣是为了活着,但是活着决不是为了吃饭穿衣。拿来和送去
在世界上所有的文明大国中,古代典籍传留下来在质和量的方面都独占鳌头的,只有中国一国。这个说法完全符合事实,毫无夸大之处。典籍是最重要的文化载体。古代典籍是我们中华民族对世界人民,对世界文化一个伟大的贡献。
在过去漫长的封建社会中,有的统治者也曾用大力整理过,比如清代的乾隆皇帝就曾亲自过问,遴选了几位大学士,集天下最有成就的大学者,用上几年的时间,编选了一部有名的《四库全书》,没有刻版印行,只命人缮写了七部,分贮全国一些地方。乾隆的用心或者动机并不是善良的,他想消灭一些书或者消灭一些书的有忌讳的部分。但是效果应该说还是好的,《四库全书》保全了一些书免遭毁灭的厄运。
在解放前,上海商务印书馆影印了一大批古籍,编为《四部丛刊》。上海中华书局排印了一套《四部备要》,两套丛书都是皇皇巨著,异曲同工,起到了传播与保存古籍的双重作用,受到了海内外广大读者的欢迎,动机与效果完全统一。
最近若干年以来,在改革开放的影响下,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正确方针的指导下,又有一些有识之士,用不同的方式整理、编纂优秀古籍。在群峰并峙的形势中,《传世藏书》以其独特的编选方式,投入巨大的资金,邀集众多的学者,横排,简体字,所有入选的古籍都加上标号,穷数年之力,采用最好的纸张,使用最高的印刷技术,实行严格的审校制度,反复核校,最后出之以最美的装帧。这样细致审慎的操作规程,称之为前无古人,恐怕亦非过分夸大。好在全书一百二十三巨册已经出齐,明眼人自能衡量其价值,徒托空言,不足为凭。
关于此书的意义与价值,我想提出几点个人的看法。最近几年,我在很多文章和发言中提出了一个观点:文化交流是推动人类社会前进的主要动力之一。如果没有国家与国家间、人民与人民间的文化交流,今天人类社会是个什么样子,简直无法想象。我认为,在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文化交流是东西两大文化体系之间的交流。以中国文化为核心的东方文化,其基础或出发点是综合的思维模式,表现在哲学思想上是“天人合一”。最有代表性的说法是宋代大哲学家张载的“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西方文化自希腊罗马起一直发展到今天的欧美文化,其基础或出发点是分析的思维模式,表现在行动上是“征服自然”。在中国汉唐时期,主宰世界的是东方文化。西方自文艺复兴,特别是产业革命以后,征服自然,成绩彪炳。到了今天,在衣食住行各个方面,都有巨大的创造与成就,全世界莫不蒙受其利。
然而征服自然,从一开始就孕育着危险性。到了今天,弊端日益明显,大气污染,环境污染,生态平衡破坏,臭氧层出洞,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原来,大自然虽既非人格,亦非神格,却是能惩罚善报复的,以上列举的诸弊端就是报复与惩罚的结果。如果人类再不悬崖勒马,后果真不堪设想。救之之方只有一个,就是以东方“天人合一”的思想和行动济西方“征服自然”之穷,我称之为“东西文化互补论”。
《传世藏书》所收典籍中蕴含着中国文化的精华。不仅是中国学者,连西方一些有识之士也感到了西方文化所产生的弊端,必救之以东方文化。当年鲁迅先生提倡“拿来主义”,是想输入西方的科技文化,使中国富强起来。到了今天,人类所面临的处境既然如此险恶,而西方大部分人——我看,中国也一样——却还懵懵懂懂,高枕不醒。我们只有一个办法,就是采用“送去主义”,送去的方法和工具颇多,把《传世藏书》弘扬四海,就是有效的办法之一。
再过几年,一个新的世纪就来临了。我虔诚希望,人类能聪明起来,认真考虑拿来与送去的问题,认真考虑我的“东西文化互补论”。
1997年3月26日
傻瓜
天下有没有傻瓜?有的,但却不是被别人称做“傻瓜”的人,而是认为别人是傻瓜的人,这样的人自己才是天下最大的傻瓜。
我先把我的结论提到前面明确地摆出来,然后再条分缕析地加以论证。这有点违反胡适之先生的“科学方法”。他认为,这样做是西方古希腊亚里士多德首倡的演绎法,是不科学的。科学的做法是他和他老师杜威的归纳法,先不立公理或者结论,而是根据事实,用“小心的求征”的办法,去搜求证据,然后才提出结论。
我在这里实际上并没有违反“归纳法”。我是经过了几十年的观察与体会,阅尽了芸芸众生的种种相,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以后,才提出了这样的结论的。为了凸现它的重要性,所以提到前面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