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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诗经:柏舟·泛彼柏舟》

《诗经:柏舟·泛彼柏舟》

泛彼柏舟,在彼中河。

髧彼两髦,实维我仪。

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泛彼柏舟,在彼河侧。

髧彼两髦,实维我特。

之死矢靡慝。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注释:

1、髧:(音旦)头发下垂状

2、两髦:(音毛)男子未成年时剪发齐眉。

3、仪:配偶

4、之:到

5、矢:誓

6、靡它:无他心

7、只:语助词

8、特:配偶

9、慝:(音特)邪恶,恶念,引申为变心。

译文:

轻轻摇荡柏木舟,在那河中慢慢游。

头发飘垂那少年,是我相中好侣伴。

发誓至死不另求!我的母亲我的天,为何对我不相信!

轻轻摇荡柏木舟,在那河边慢慢游。

头发飘垂那少年,是我相中好侣伴。

发誓至死不变心!我的母亲我的天,为何对我不相信!

赏析:

旧说多将这首诗与《邶风》中同名之作混为一谈,认为是共姜自誓之作。或以为卫世子共伯早死,其妻守节,父母欲夺而嫁之,誓而弗许,作此诗(《毛诗序》);或认为是共伯被弑,共姜不嫁自誓,作此诗(三家诗)。古人称丧夫为“柏舟之痛”,夫死不嫁为“柏舟之节”,皆原于旧说。而这些旧说多胶柱鼓瑟,实不可取。

其实诗意一看就很明白:主人公原是一个待嫁的姑娘,她选中的对象是一个不到二十的少年郎,——只消看他披着两髦,尚未加冠就可以知道。姑娘的选择未能得到母亲的同意,所以她满腔怨恨,发誓要和母亲对抗到底。

这首诗还接触到一个更为普遍的社会问题:无论古今中外,在择偶的问题上,母亲和女儿的意见往往不能一致。母亲相中的,女儿不屑一顾;女儿中意的,母亲坚决不准带回家来。这种事不但古代有,今天还有;不但中国有,外国也有。例如白俄罗斯民歌《妈妈要我出嫁》中,妈妈给女儿挑了好多人家,女儿的表态都是“妈妈我不嫁给他!”印度尼西亚民歌《哎哟妈妈》中,女儿为自己辩解说:“哎哟妈妈,你不要对我生气,年轻人就是这样相爱。”

妈妈也曾年轻过,为什么一旦成了妈妈,就不理解年轻人的心思了呢?这是因为女儿是跟着感觉走,而妈妈多了些岁数,就多了些世故。这是因为妈妈健忘,多了些功利,就少了些热情;多了些理智,就少了些感觉。老是看家底呀,看文凭呀,看几大件呀,女儿都烦透了。殊不知“甜蜜的爱情从哪里来?是从那眼睛里到心怀”——与家底无关、与文凭无关、与几大件也无关。

母女的意见不统一,爱情就发生了危机。女儿要么放弃己见,要么作坚决的抗争。看来诗中女主人公是持后一种态度的:至死誓靡它!坚决到这种程度,母亲也就难办了。但要为娘的改变主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女主人公一面誓死维护爱情,一面从内心发出沉重的叹息:娘呀天啊,为什么就不相信我是有眼力的呢!这一声叹息,使得诗的内容变得沉甸甸的。

和《国风》、《小雅》中的多数篇章一样,这也是一首歌词。在形式上属于典型的两章叠咏:中心意思在第一章中已经说完,但只唱一遍不够味;所以第二章变易韵脚上的字,将同样的意思再唱一遍。实际上也就一支曲子,两段歌词,结尾处以咏叹作副歌。这种形式,在当代歌曲中,也还是很常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