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洛克菲勒——神秘的亿万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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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育子女平民化

在19世纪70年代的初期到19世纪80年代初期,洛克菲勒家族冬天到纽约时都是住在旅馆里。回克利夫兰时,则住在森林山庄的房子里,有时礼拜天也到尤克利得街的老家过星期天,或者在春秋两季各去住两星期。直到1884年,他们才决定在纽约买房子,在西五十四街,花了六十万美元买了一幢四层楼(有地下室)的砖房,这房子虽可称大厦但仍嫌不够华丽。四周有些小的空地,洛克菲勒在旁边又多买了一块空地,可做花园。房子本来是属于一位有钱的太太,洛克菲勒夫妇为了方便,就连家具和装饰也一起买下来了。

洛克菲勒很喜欢溜冰,所以利用纽约房子旁边的空地造了个小小溜冰场,专门供孩子们和客人玩。楼下地下室里也经常放了上百双朋友们的溜冰鞋,供访客随时去玩。在冬天的晚上,辉煌的灯火和在冰上穿梭嬉笑的客人,编织成一幅快乐的画面。清晨,却多半只有洛克菲勒一人悠闲地开始他一天的运动。

五十四街的房子曾招待过许多洛克菲勒的亲人、教友、慈善家及同仁们。同仁们多半早晨来吃早餐讨论公事,然而这房子却没有招待过社会名流或达官显要。原则上,洛克菲勒是不喜欢交际应酬的。他的生活很简单,只来回于家庭、办公室和教堂,很少举办大宴会,也不喜欢参加外面的应酬,更不常去看戏、听演奏会。若要听音乐多半是在家中听,所以私生活很平淡,唯一的嗜好就是做些户外运动,如开车、溜冰、游泳和日后爱上的骑马。

在衣食方面,洛克菲勒就更随便了。他不重穿着,虽然穿得干净,但不爱添置新衣服。吃饭更不挑食,最喜欢吃面包喝牛奶,不喜欢吃热食。他与家人共餐,往往令家人先吃。他还喜欢吃苹果,每天睡前必吃一个,在他卧室的窗台上常常放一纸袋的苹果。因为他不讲究吃,所以家中的饮食也很普通。

洛克菲勒不但生活简朴,而且热爱家庭。他与太太相敬如宾,对孩子们也十分爱护。日后他的儿子说:“我从来不记得爸爸或妈妈大声地叱责或抱怨我们。”但洛克菲勒也不骄纵他们,为了锻炼儿子的身体,洛克菲勒命令他在冬天的早上像森林山庄其他人家的孩子一样,起来砍柴、烧柴和做些杂事。他要孩子们学着用劳力赚钱,赚了钱之后,不但要他们知道金钱得来不易,还要教他们用得正当,往往命他们将自己用劳力赚来的钱去接济穷人。由这点可看出洛克菲勒的教育观。久而久之,孩子们也养成勤劳、节省的习惯。有一小段故事,可以说明。

洛克菲勒的长孙年幼时,见邻居买了一艘船十分羡慕,说了不少羡慕的话,小朋友就对他说:“你也去买一艘好了!”洛克菲勒的长孙惊讶地反驳:“你以为我们家是什么人啊,又不是大富翁凡登皮尔!”可见洛克菲勒的儿子也将传家的美德教给他自己的儿孙。

洛克菲勒疼爱儿子,早年就送他去学校读书,并要求他用功、勤勉。他学业顺利,十九岁就念完预科,进入布朗市大学就读。老父爱子心切,望子成龙。平常,他是个拘谨不善言词之人,所以爱心都在信中流露出来:“你要知道,你尽责和满足的表现就是报答父母给你爱的最好表示。我无法告诉你,我每天看你健康快乐,以及为我延续生命的那种希望是多么令我快乐。我希望你,也依赖你与我携手为这家族共创事业,只等你学业一旦完成,让我们即刻全力以赴吧!”

洛克菲勒的三个女儿就较为依循传统,小时候在家接受教育,后来送到女子专门学院去念书。唯有大女儿贝丝曾去华莎女子学院修课,老二伊迪丝专攻语言学、艺术和音乐,老三亚尔塔,虽然听觉较差,也学会唱歌弹琴,并热心于教会服务。在克利夫兰的意大利人区,她建了一个收容院。在纽约,她活跃于圣路克医院,并办了一所女子缝纫学校。

大女儿贝丝是第一个谈论婚嫁者,她与青梅竹马又是世交的查理士·史强于1889年结婚。公公是一位教育家,她的先生攻读哲学,日后成了有名的哲学教授。他们婚后曾到欧洲度蜜月,婚姻生活一直很美满。不幸的是,不久之后贝丝身染痼疾,久病于床。

由于家庭生活的美满,洛克菲勒在事业上及社交上更是无后顾之忧。除了公司及生意上的忙碌,他还参加了俱乐部。一个是驾驶俱乐部,另一个是工会联盟。其他的时间多半花在教会活动上。因为他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对公益的热心,洛克菲勒自然成为克利夫兰及纽约两地基督教浸信会的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