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21世纪的中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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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中曰经贸关系的发展趋势(9)

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虽然落后于欧洲和北美地区,但该地区内各种形式的经贸合作却已取得了长足发展,建立各种形式经济圈的尝试和研究也从来没有间断过,比如“太平洋经济共同体”、“太平洋自由贸易区”、“环日本海经济圈”、“黄海经济圈”、“东b亚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大中华经济圈”等都曾被许多学者认真研究。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区域合作上曾相当滞后的东亚地区也出现了建立经济合作框架的动向。东亚经济一体化动向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国家”主导的、人为建立的经济框架和制度框架,诸如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东亚经济会议(EAEC)、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TA)等;另一种是带有自发性的、以“经济”为主导的,诸如“华南经济圈”、、成长三角区”、“泰铢经济区”等。以上两种形式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动了东亚区域经济的发展,使这一地区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一极。尽管如此,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前,作为东亚统合的区域经济圈或次区域经济圈并没有形成,东亚尚处于松散的经济体状态。事实上,无论从地缘政治,还是从区域经济利益上讲,东亚区域内的国家和地区都应当走得更近些。在东亚地区,起经济增长火车头作用的日本、中国和亚洲“四小龙”与东盟携手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将形成人口近20亿、GDP约为7万亿美元的巨大市场,其规模和经济活力并不比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逊色。

直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后,东亚地区才出现区域经济合作的新高潮。首先是中国越来越重视本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2000年11月,在新加坡召开的东盟首脑会谈中,中国提出关于缔结“中国+ASEAN自由贸易协定”的提案。2001年11月6日,在文莱举行的“中国+ASEAN”首脑会议上,中国和ASEAN正式宣布开始就缔结自由贸易协定进行高级事务级谈判,确定在10年以内缔结这自由贸易协定,并决定年内进行第一轮谈判。在这次会议上,中国与东盟签订了《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并且确定从2003年正式进入谈判。根据中国与东盟的协商,作为自由贸易的“提前实施措施”,首先对肉类、鱼类以及蔬菜等8个项目废除关税,从2003年开始实行先行自由化;除此以外的领域,从2005年开始阶段性地削减关税、废除关税;同早期加入东盟的6国之间在2010年实施零关税,到2015年扩大到整个东盟地区;另外,还确定了包括促进贸易和投资、湄公河流域开发、援助东盟后进国家等措施。作为提前实行贸易自由化的第一步,从2003年10月开始,中国与泰国之间对水果、蔬采等188种商品废除关税,而且双方加紧进行着FTA谈判。

此外,中国大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loserEconomicPartnershipArrangement,即CEPA)》也从2004年1月开始实施。CEPA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自由化以及贸易投资的手续简化等三方面内容,其中最重要的措施是进口关税的废除和给予投资企业以内国民待遇。协议规定,香港产品对大陆出口的零关税品目2004年为273种,到2006年扩大到所有品目;从2004年起,大陆的18个领域的服务业,可首先允许香港投资。CEPA内容还包括金融与旅游合作、资格和认证的相互承认等有关经济合作的广泛内容。

中国还积极参与“中日韩FTA可行性分析”等的联合研究,还积极倡导和推动中俄以及中亚四国等“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的FTA。

日本对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也采取了比较积极的态度。由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发生和最近欧美跨国公司迅速进入中国市场给日本造成的压力,日本不得不改变其政策取向,开始从过去的“只追求世界贸易的自由化和单纯依靠WTO的政策转向谋求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方向从2001年1月起,日本分别与新加坡、墨西哥以及韩国进行缔结自由贸易协定的相关谈判;同时,智利、菲律宾、马来西亚、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向日本提出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意向。2002年,日本与新加坡之间的《全面经济伙伴协定(JSEPA)》正式签订;同年11月,在中国与东盟签订协议的直接触动下,日本与东盟签订了《全面经济合作的共同声明》,晚于中国1年,也提出了在10年之内与东盟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目标。2003年12月在东京举行的日本与东盟特别首脑会议,正式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发表了《东京宣言》,明确表示要在2012年建立“日本——东盟自由贸易区”,并且决定于2004年初与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就建立自由贸易区进行谈判。2004年9月,日本与墨西哥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签署;同年11月,与菲律宾之间基本达成协议。

由于中国和日本的积极推动,东亚地区构筑FTA的活动迅速开展起来(见表6——18),而且区域统合进程也取得了许多实质性进展。例如,2000年《清迈倡议》问世,东亚有了货币互换机制;2003年10月“东盟+3”会议上,东盟各国签署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巴厘协议II》,提出2020年建成类似欧盟一体化市场的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2003年,中日韩签订《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使东亚经济一体化进入一个新阶段。

从世界区域统合的实践可以看出,推动区域统合的原因虽然多种多样,但最主要原因有两个:(1)市场原因;(2)制度原因。从欧洲看,战后初期便建立了关税同盟,制度原因对促进欧洲的经济一体化起到主要推动作用。再看北美,起初市场原因虽然起主导作用,但20世纪80年代以后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签订后,已经形成了制度框架,20世纪90年代中期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制度原因也起到了推动作用。与欧洲、北美相比,东亚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则主要由市场因素推动,即呈现“市场推动型”模式的特点。

二“东亚FTA”的现实意义

应当说,“东亚FTA”的缔结对东亚各经济体都有益处。

(一)对中国的益处。

1.中国的长期经济发展需要稳定的国际环境。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和平崛起的巨大成就。城市和沿海地区发展很快,但广大的农村和内陆地区仍然处于待开发状态,今后经济发展的任务仍然很艰巨。发展经济需要有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与日本、韩国等亚洲近邻国家的合作关系更是不可或缺,缔结“东亚FTA”是重要的合作途径,和中国的“以邻为伴,与邻为善”方针相一致。“东亚FTA”的缔结,会使这一地区的经济合作更加稳定,而稳定的区域经济圈的建立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十分有利。

2.中国近、中期的高速增长,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

中国已加入WTO,并将在2008年举办北京奥运会、2010年举办上海世博会,并已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东北经济振兴战略。在这些条件下,中国经济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高速增长。经济高速增长必将带来对资金和技术的更大需求,需要与日本、韩国以及亚洲邻国加强经济合作,而东亚FTA的建立有利于资金和技术的稳定供给。

3.中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东亚地区更加自由、便利和开放的贸易投资协定安排。

目前,东亚地区各经济体之间的关税、非关税壁垒、技术和绿色壁垒以及不合理的贸易和竞争政策直接影响到地区经济交往和联系。中国通过推动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的制度化和市场化,将减少或消除本地区的贸易投资壁垒,既有利于各个经济体的共同发展和优势互补,又可以增强中国在本地区的影响力和协调能力。

(二)对日本的益处

1.近期内将给日本经济带来很大的直接效益日本学者利用一般均衡模型(CGE)测算如果实现包括中国、日本、新加坡、韩国以及东盟四国在内的FTA,可为日本带来1.02%左右的GDP增长(见表6-19)。这一数值看起来不算高,但考虑到日本经济已进入成熟阶段,其潜在增长率仅为1.5%左右,1%左右的GDP增加值不能不说是一个很高的数字。如果从具体产业进行判断,则更能体现出参与FTA给日本带来的好处。日本参与东亚FTA,只对农林水产业、矿业、食品加工业、化纤、服装业、电气机械等行业产生冲击,而将给石油化工、钢铁、一般机械以及各种服务业带来巨大利益。对日本造成威胁的农林水产业、矿业和服装业等产业的总和占日本GDP比重也不足5%,而占GDP95%以上的产业将因为参与FTA而带来好处,很显然利远远大于弊。

2.日本经济的持续复苏,需要一个稳定的亚洲帀场

扩大出口和增加外需对日本经济的持续复苏至关重要。日本的重要贸易伙伴美国和欧洲的经济早已进入成熟阶段,今后也难以出现爆发性的消费革命;而且,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存在,使其各自区域内经济合作基本能够满足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况且这两个经济圈从一开始就存在着排斥日本的性质,因此不会从日本大量进口商品。从地缘经济和地缘政治角度来看,拓展东亚市场是日本最现实的选择。事实上,2003年、2004年日本经济出现的复苏主要是由于扩大对东亚、特别是对中国的出口带来的。缔结“东亚FTA”,近期内可以成为日本继续走向复苏的起爆剂和催化剂;远期内可成为日本经济长期发展的稳定基地。

3.从长期战略来看,日本未来发展需要有稳定的据点

自明治维新以来,日本的国家战略先是从“脱亚入欧”转向“脱欧返亚”,继而又转为“脱亚入美”,现在“返亚”势头增强。作为亚洲一员的日本,建立自己脚下的经济发展据点是十分重要的。为了寻求将来稳定的发展,同时更好地发挥亚洲经济火车头的作用,将“东亚FTA”作为国家战略应当是日本的最佳选择。

从其外交战略意图看,与中国争夺东亚区域合作主导权也是现阶段日本积极参与FTA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于2001年宣布与东盟10国将在10年后建立自由贸易区,日本认为这可能导致中国掌握东亚区域合作主导权,因而在2002年也宣布与东盟10国在10年后建立自由贸易区,并且加快了同有关各方谈判的步伐。

当然,“东亚FTA”对其他东亚经济体来说也十分有利。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发生,在客观上告诉人们进一步加强东亚经济合作的必要性。东亚“四小龙”和东盟各国也都希望建立稳定的东亚经济圈,其态度甚至比中日两国更加积极。

是日本推行FTA的具体时间表和计划。可以看出,在对象国的选择上,日本采取了先易后难的原则。最先选择新加坡签订《全面经济伙伴协定(JSEPA)》的理由,在于新加坡与日本的社会制度相同、经济发展水平比较接近,而且新加坡又是城市国家,几乎没有农业这一对日本政府而言十分棘手的谈判领域;而第二个FTA对象国之所以选择墨西哥,主要是因为墨西哥是北美自由贸易区成员,而且与欧盟签订了合作协定。墨西哥对美国免除关税,对欧盟优惠,这样日本企业在墨西哥与欧美竞争就会蒙受巨大损失。例如,美国对墨西哥出口汽车为零关税,欧盟也享受类似的优惠政策,而日本向墨西哥出口汽车要收50%的关税,汽车零部件要收20%左右的关税,在这种条件下,日本企业根本无法与欧美企业竞争。而2005年日墨EPA生效后,日本企业可以在同一起点上与美国企业竞争。此后,日本陆续开始与菲律宾、韩国、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进行谈判。而与中国之间的FTA,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列入其谈判计划日程。

(三)“东亚FTA”有利于中日两大民族的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