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在繁体字中写作雞,从鸟,从奚,意思为“世世代代家养的鸟”。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鸡已经有四千多年被宰杀被熟吃的历史了,至今人们杀鸡时还念叨着“小鸡小鸡你别怪,你是手中一道菜”。何止是一道菜?吃法可以说成千上万,叫花鸡与口水鸡就从民间登上了大雅之堂。
知道什么是叫花鸡,是看到金庸的小说《射雕英雄传》中的描写,其中提到一道美食,那就是洪七公喜欢吃的黄泥巴烤鸡。终于明白,啊,原来这就是叫花子用泥巴糊起来烤熟了吃的鸡。尽管没有一睹丐帮帮主的手艺,也没法品尝黄蓉的手艺,但一提到叫花鸡我就口水连连,从此对这种美食朝思慕想了。
我们都知道,作家笔下的美食,大多带有虚构的成分。作家不是美食家,作家也不是厨师,为什么对美食的推广作用那么大?他们把美食融入故事中,因而能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不要说名字难听,叫花鸡还真是叫花子发明的,据说有一两百年的历史了。
那是一个穷人很多的日子,那时候的乞丐俗称叫花子。有个叫花子四处要饭,流落到常熟县的乡下。一日,他偶然得来(这个词太暧昧,其实应该说顺手牵羊偷来)一只鸡,不敢正大光明地煮着吃,只好带到虞山脚下无人之处掐死。没厨具,既没有开水烫鸡拔毛,也没有刀具剖开清洗,怎么办?灵机一动,和了一堆泥巴,带毛涂抹上,包裹一团放在火中烤,泥巴干了,香味出来了,大约鸡也熟了。他兴奋地剥去泥壳,鸡毛也粘在泥壳上脱落了,露出了香喷喷的鸡肉,他喜出望外,美美地吃了一顿。
这个乞丐大方,不愿意仅仅自己独享专利,将做法也介绍给同伙,于是农家小户“鸡遭殃”。人们终于发现了这个秘密,有了设防,但也学了一招,用泥巴包裹烧烤出来的鸡,比蒸的煮的红烧的还要好吃。
叫化鸡的做法流传到江湖,但是滥殇于世井食行,因为名字粗鄙,风雅食客不屑一顾。要想走进豪门贵府,饮食行业的聪明人又杜撰了另一个故事:据说乾隆下江南迷了路,来到了荒郊野外,肚子饿得难受,一个乞丐正吃叫花鸡,见他可怜,扯了一大块给他充饥。饿极了的皇帝连呼好吃,问这食物叫什么名字。乞丐见他穿得光鲜,不好意思说这鸡名“叫花鸡”,就说这叫“富贵鸡”。
食物因人而出名,皇帝说好吃的东西,自然比叫花子说的管用,真有一句顶一万句的效果。“叫花鸡”们从此登上了大雅之堂,得到权贵阶层的青睐。所以,作家扬名还不如名家扬名,皇帝天下谁人不知,自然是天字第一号名人了。
其实,叫花鸡的做法远古有之,《礼记》中就记载了先人们将乳猪宰杀后用草帘、湿土包裹再烧烤,清朝也有用黄泥包裹鸡块烤制的记录。当然,烧烤前要清理内脏、塞填一些香料及辅料,有的以后还要油炸等。
后人传承了这门技术,自然要改进与发扬光大,做法与吃法都会进步一些。比如鸡要活杀、褪毛,内脏要清洗干净,外面抹上盐,里面塞上调料及香菇木耳、火腿竹笋等等,然后包上亮闪闪的锡纸,再用和好的黄泥巴密封,糊成团状,放入烤炉中烤制。这样受热均匀,鸡味作料味全部密封在锡纸里,干净卫生、浓香扑鼻,制作工艺和口味都是传统的“叫化鸡”无法比拟的。
其实,吃菜不如喝汤,喝汤不如闻香,真正吃到也就那么回事。曾经在杭州开笔会吃过一次叫花鸡,那是用荷叶包上来的,已经看不见泥土。油润光亮、白嫩嫩的鸡身冒着热气,腹腔里有虾、肉、葱等填充物,厨师给我们看过以后,再端去改刀。再上桌的鸡已经是由碎块拼起的大盘鸡了,上面浇淋了一些麻油,边上配有芝麻酱、甜面酱和葱白段的碟子。触肉脱骨,蘸了后进嘴入喉下肚。鸡香浓郁,鸡肉鲜嫩,原汁原味。但是,可能没有虞山下乞丐吃得那么有滋味,也少了一些野趣。更可能,如林语堂借木兰的说法是:“鸡本来有其美质,过多的引发、填塞、添加佐料和香料只会分散其纯净的美。”
由此可见,在物质逐渐丰富的今天,仅仅讲究一点饮食技巧不够,研究一些好菜的做法也不够,挖掘出历史渊源,就是将美食与文化联姻。食的文化引起人们的食欲,有文化的美食令人口齿生津,升腾起无限遐想来。只有将美食融入故事中,美食才充满生命力。而真正好吃的可能还是“道法自然”的食物,在饥不可耐的情况下,由大自然点化而成的食物,才是人间最好的美味。
尽管叫花鸡最有创意,味道也不错,但最有魅力的还是口水鸡。
一次,请一帮美眉吃饭,特意找到一家川味餐馆。想到她们大多怕辣,只好点一些“温和”的菜:水煮鱼、水煮牛肉、烧白、魔芋鸭子、宫保鸡丁等,打破了川菜山河一片红的格局。我似乎没尽到主人的义务,很有些愧疚。正在这时,一个美眉起劲地抽动鼻翼,失声叫出:“什么菜这么香?”另一个望着隔壁的餐桌说:“那味道,让人流口水啊。”我也望过去,哑然失笑:“那就是口水鸡。”她们奇怪了,有人皱眉:“鸡里有口水?是鸡的还是人的?”也有的聪明,马上领悟了:“是闻见这个菜就要流口水吧?”看她们馋涎欲滴的模样,我解释说担心她们不愿意吃辣椒所以没点这菜,她们异口同声说不怕辣了,我才加了这道菜。
菜端上桌子,还是让她们倒抽了口凉气:一盘红亮亮的油里,堆着一座金黄透亮的鸡肉小山,上面有翠绿的葱花、米黄的生姜、雪白的蒜片、酱色的豆瓣、黑色的芝麻、灰白的胡椒粉、细如铅笔屑的花椒,如锦绣斑斓的盆景。
我拌匀开来,示范性地夹起一筷子鸡肉,放进嘴里,鸡香、姜香、辣香、葱香、酱香、胡椒香、花椒香混合着刺激味觉,辣里面带麻,但是辣而不呛,麻而不木;酸里面带香,酸得恰到好处。细嫩幼滑的鸡肉下肚,香料丰富的层次合成了鲜香的美味,妙不可言的感觉使我几乎陶醉了。见我吃得那么香,几个美眉咽下口水,伸出筷子,再也不怕辣了,吃了第一块后就没有停止的意思。直到风卷残云般地一扫而尽,才有人感觉的确有些辣,但是一个个哈着气异口同声地说好吃。有人说难怪叫口水鸡,又好看又好吃,吃了还想吃,想着就要流口水。
对,这就是口水鸡的魅力之处。说起来简单,做起来有讲究:正宗的要选家养的小土公鸡,实在没有,三黄鸡也可以代替,两斤重上下正合适。宰杀洗净后在开水中氽去血水,再用清水冲洗干净,烧一锅热水后放入鸡,在汤里放进葱节、姜片、花椒、料酒、精盐,大火烧开。也不过煮个十来分钟,估计鸡已经断生了,提起来放入冷汤中浸泡到冷却,再斩切成条形装盘。
有人就说了,这不是与白斩鸡的做法一样吗?是的,前面的工序一样,但是,戏法人人会变,手法各有不同,关键还在于后面的调料——一定要有丰富的作料:将红酱油、姜、蒜、豆瓣酱、辣椒油、白糖、醋、麻油等在碗里调和好,淋在鸡条上,撒上芝麻、花椒粉、葱花,这样就成了集麻辣鲜香嫩爽于一身的口水鸡。
其实,真正要鸡肉嫩,肚子里塞上葱姜,就能嫩化肉质;而鸡起锅后立即冷却,冰水浸或者放入冰箱刺激,都不失为好办法。但是,要做出好蘸水来却不易,五味调和百味鲜,调和除了讲究次序,更关键的是掌握比例,这就是主妇与厨师的差别吧。
有朋友说,这名字有点不雅,我告诉他,大俗才是大雅,这名字还是从大文人那里来的哩。原来,这只是川菜里的一道凉菜,不知是哪个文人看了郭沫若著《洪波曲》的一段文字,那里写着对家乡美食的回忆:“少年时代在故乡四川吃的白砍鸡,白生生的肉块,红殷殷的油辣子海椒,现在想来还口水长流……”于是顺手拈来“口水”两字,说与烹调者听,让想到这道菜的流口水,闻着这道菜的流口水,吃着这道菜的流口水,干脆就叫口水鸡吧。
从此口水鸡“名驰巴蜀三千里,味压江南十二州”,作家为推动美食扬名又立了一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