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林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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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总统之死 (9)

在那里,人们根本不知道有牙医这个职业,离他们最近的牙医也有三十五英里远,当南希牙痛时,老汤姆·林肯会和其他先辈一样采用这样的办法:削一个山胡桃栓,并将其末端抵着臼齿,随后用石头使劲敲击。

在早些时候的美国中西部地区,开拓者们患上了一种神秘的“牛奶病”,这种病对牛、羊及马来说都是致命的,有时能一下夺走整个社区人的生命,没人知道病因究竟是什么。一百多年来,这种病一直困扰着医学界,直到近代,人们才发现,中毒的根源是动物吃了一种名叫白蛇根草的植物,毒素随着奶牛的奶汁流入人体内。很多白蛇根草都长在草原上和峡谷中,即使现在,白蛇根草还会对人造成伤害。每年,美国伊利诺斯州农业部门都在政府及法院大楼前贴上布告,警告农民:如果不根除这种草,你们就会死去。

1818年秋,“牛奶病”蔓延至印第安纳州鹿角谷,人口大量死亡。当时,南希负责帮助照看彼得·布诺尔的妻子,布诺尔是个猎人,他的家与南希的家只隔半英里远,布诺尔夫人最终还是死了。此后,南希感到自己好像也生病了,额头开始发烧,腹部剧痛,并出现严重呕吐症状,南希随后被带回家里,汤姆给她盖上熊皮大衣及树叶,南希双手冰冷刺骨,但内脏器官却像着火了一样,她不停地说要喝水。

汤姆·林肯迷信,他还相信有预兆这回事,在南希生病后的第二晚,一条狗在他们的小屋前可怜地大叫,汤姆随后放弃了所有的希望,他认为南希即将死去。慢慢地,南希的病情越来越重,最后,她甚至连将头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说话就和说悄悄话一样。她将孩子们叫过来,尝试与他们说话,孩子们弯下腰仔细聆听,南希交待他们要彼此善待对方,要按照自己教给他们的生存本领去生活,南希还要求孩子们崇拜上帝,这就是她的临终遗言。随后,南希的喉咙及肠道开始坏死,然后,她便进入漫长的昏迷状态。最终在生病后的第七天,也就是1818年10月5日,南希离开了人世。汤姆·林肯将两枚铜板放在南希的眼睑上,以此让其双眼紧闭。随后,他在森林里砍倒一棵树,制作一些粗糙的木板,用木桩将这些木板固定起来,这就是汤姆用来装南希尸体的简陋的棺材。两年前,他用雪橇将南希带到这里,现在,同样是用雪橇,汤姆将南希的尸体拖到不远处的山顶,随后安静地将其埋葬,没有任何仪式。

亚伯拉罕·林肯的母亲就是这样死的,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她究竟是长什么样子,也不知道她的性格究竟怎样,因为她将自己短暂的一生都献给了阴暗的森林,只给偶然遇到她的几个人留下了模糊的印象。在林肯总统死后不久,一个传记作者开始寻找林肯总统母亲的一些记忆,但南希死后已过了近半个世纪,这位传记作者采访了一些曾见过南希的人,但这些人的记忆就如同一场慢慢被淡忘的梦一样显得含糊不清,他们甚至不能记清楚南希的体貌特征。一位被采访者这样描述南希:她是个矮而胖的女人,但另外一个人表示,南希是个高且瘦的女人。一位男子表示,南希有双黑眼睛,但另外有人表示南希的眼珠子是褐色的,还有人说是蓝绿色的眼珠子。丹尼斯·汉克斯是南希的堂兄,他与南希在一个屋檐下同住了十五年,丹尼斯表示,南希的头发颜色不深,但仔细回想后,丹尼斯又表示,南希的头发是黑色的。南希死后六十年,她被安葬的地方甚至连一个石桩都没有,所以,我们现在只能找到南希被安葬的大致位置,她被安葬在其姑妈及伯父的坟墓旁,当你站在这三座坟前时,你很难辨认到底哪个是南希的坟。

在南希死前不久,汤姆·林肯建造了一个新的小屋,这个小屋有四个面,但没有地面、窗户及门。一件脏兮兮的熊皮大衣挂在门口,屋内昏暗,地面很脏。汤姆·林肯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森林里打猎,留下两个没有妈妈的孩子自己照顾自己,萨拉负责做饭,亚伯拉罕·林肯负责烧火并从一英里远的地方取水。没有刀和叉,他们就用手当餐具,但他们的手经常是脏的,因为水太珍贵,而且他们没有肥皂。南希生前都是自己制作肥皂,她生前留下的肥皂很快就被用光了,孩子们也不知道怎样制作,汤姆·林肯也不做肥皂,所以,他们就一直生活在贫困及脏兮兮的环境中。

在漫长且严寒的冬季,他们从未洗澡,只会偶尔清洗他们的外衣,充满树叶及兽皮的床也变脏了,他们的小屋不能接受阳光的温暖及消毒。他们唯一拥有的光是来自壁炉及猪油。没有女人的“林肯小屋”臭气熏天,跳蚤成灾,寄生虫肆虐。一年后,就连老汤姆·林肯也不能忍受这种情况了,他决定重新找个能打扫卫生的妻子。十三年前,他曾向肯塔基州一个叫萨拉·布什的女人求婚,但是,萨拉拒绝了汤姆·林肯,并和哈丁县的一个狱卒结婚。但该狱卒后来死了,给萨拉留下了三个孩子及一些债务。汤姆·林肯觉得这是个好机会,于是,他来到小溪边,洗手洗脸,然后带上自己的剑,开始返回茂密昏暗的肯塔基森林。当他来到伊丽莎白小镇时,他重新买了一条丝绸吊带裤,随后在街上边走边吹口哨。那是1819年,当时,人们都在谈论社会的进步,一艘蒸汽轮船穿越了大西洋!

三、勤学不辍

林肯到了十五岁才开始认识一些字,但只会读写一些简单的字词。1824年秋天,有个边远山区的老师游历到了这里,在鸽子溪沿岸办了一所学校,后来便定居下来。林肯和他的妹妹萨拉早出晚归,每天步行四英里来到这所学校,拜这位新老师阿泽尔·多斯里为师。多斯里使这所学校因吵闹而出名,在这里学生们要大声朗读,那样老师就能判断学生是否在全身心地学习。他在教室里徘徊,会突然用树条抽一下那些不张口朗读的学生。正是这种“激励吵闹”的机制,使得学生们都努力地大声朗读,让别人能够听得见,甚至四分之一英里外的地方都能听见琅琅的读书声。

刚进这所学校时,林肯戴着一顶松鼠皮帽,裤子是由鹿皮做的,可惜太短,离鞋有好几英寸的高度,以至于胫骨不能抵挡风雪侵袭。所谓的学校也就是个简陋的小木屋,高度仅供老师站直,房子没有窗户,每侧都摆放着一根圆木,房子的缝隙被纸糊着,这样可以让光线照进来,地板和桌椅都是用零碎的木头做的。林肯的阅读课教材出自《圣经》里的章节,他还模仿华盛顿和杰斐逊的笔迹,所以人们都说他的笔迹跟他们类似,轮廓分明,富有特色。目不识丁的邻居步行数英里来找他代笔写信,这样亚伯拉罕·林肯从学习中得到了极大的乐趣,在校学习短短几个小时对他来说已远远不够了,他开始在家学习。纸在当时是稀有之物,于是林肯用炭条在木头上写字,有时他把字写在小木屋相对平坦的木板上,只要发现木板上再没有地方可写,他会用刮刀把写满字的木板刮去一层,这样木板就焕然一新,他就可以重新写字了。因为太穷买不起算术书,他就借来一本,将上面的内容抄在与普通信笺差不多大小的纸张上,然后用细绳将纸张钉在一起,这样他就有了自己的算术书。林肯死时,他继母手上依然保留着部分林肯自制的算术书。

现在,林肯开始展现出与其他乡村学者截然不同的一面,他想针对不同的主题写出自己的观点,有时甚至写起诗歌来。林肯将自己写的诗和散文带去给他的邻居威廉·伍德看,并希望得到评论。威廉对他的一些诗文记忆深刻并能背诵。他的文章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一名律师曾经对林肯写的国家政治大事方面的文章记忆颇深,并拿去出版了。俄亥俄州的一份报纸曾经把他写的一篇关于节欲的文章作为头版头条出版。这都是后来的事了,亚伯拉罕·林肯的第一篇文章是从他的玩伴残忍对待动物一事中得到灵感的:他们抓了一只鳖,把燃得正旺的煤块放在它的背上,林肯恳求他们停止虐待,跑过去赤脚踢开了那块煤。

他的第一篇文章就是呼吁仁慈地对待动物,显然这个男孩已表现出对苦难者深深的同情,这成为日后这个男人特有的一面。五年后,他去了另外一所学校。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只是零碎地在那里学习,这样他结束了自己全部的正规教育过程,上学时间加起来还不到一年。1847年他去了国会,他在填简历的时候遇到这样一个问题:你受过多少教育?对此他只用了一个词回答:“欠缺”。后来他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时他说道:“不知怎么的,我成年以后对很多事情都还不甚了解,我会做的就三件事:读书、写字、计算比例。以前我没有正规地上过学,我在教育上取得的一点点进步,都是在生活所迫的压力下偶尔获得的。”

那个直到天黑都还在四处流浪的乡村教师便是林肯的老师,他相信巫术,坚信地球是方的。然而就在那段不寻常的时期,林肯积累了其他人在大学才能接受到的最有价值的财富,那就是对知识的热爱,对学习的渴望。阅读将他带进了一个全新的充满幻想的世界,这在以前他想都不敢想。在以后二十几年中,阅读成了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能力改变了他,开阔了他的视野。他的继母曾经拥有一个藏书室,里面藏有五册书,分别是:《圣经》、《伊索寓言》、《鲁滨孙漂流记》、《天路历程》和《水手辛巴德》。这个孩子凝视这些无价珍宝,尤其是《圣经》和《伊索寓言》,他经常读。这影响了他的谈吐风格和辩论方法。

但是这些书对他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林肯渴望阅读更多的东西,但他没有钱,于是他开始借书、借报、借一切有印刷字的东西去看。他还从俄亥俄州外的一个律师手中借来一本修订版的印第安纳州法律书。于是他第一次有机会阅读到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他曾经为附近的农场主干活,挖树桩,在玉米地除草。他从那里借来两三本传记,其中一本是牧师威姆斯写的《华盛顿生平》。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他。晚上只要还有一丝光线,他就如痴如醉地读,睡觉时他就把它塞进圆木做的墙的缝隙里,这样天亮后他就可以继续。一天夜里下了暴雨,书被雨水浸透了,农场主要林肯赔偿,林肯不得不免费为他切了三天的草料作为赔偿。

在林肯借来的所有书中,一本名为《斯科特课程》的书最让他受益匪浅。这本书讲述的是公共演讲,并介绍了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古希腊雄辩家德摩斯梯尼等人的著名演说。他在树下来回踱步,手里拿着这本书,嘴里朗读着哈姆雷特向对手说的台词,还有安东尼对着凯撒尸体的独白:“朋友们,罗马的同胞们,乡亲们,请听我说,我是来埋葬凯撒的,不是来歌颂他的!”当林肯遇到自己特别感兴趣的章节,但又没有纸张可写时,他会用粉笔记在木板上。后来他制作了一个剪贴簿,他以羽毛代笔,以美洲商陆果汁液代替墨水,在上面记载了喜欢的内容。他随身携带这个本子以便随时学习,直到他能够背诵很多长诗和演说。他到地里干活时仍然不忘求知。

当马儿在玉米地旁休息时,他就坐在篱笆围栏上学习。中午的时候他不是和其他家庭成员坐在一起共进午餐,而是一手拿着玉米饼一手拿书,在一旁躺下跷起二郎腿,在书本的海洋里自由驰骋。每当法院开庭时,他会走上十五英里到镇上去聆听律师的辩论。而后,当他与其他人一起在田间劳作时,他会时而停下手中的活,站上围栏,演绎他在洛克波特或波利瓦尔听到的律师辩论。还有时候他会模仿施洗礼的传教士周日在鸽子溪小教堂施礼的腔调。亚伯拉罕·林肯经常会带着一本《齐林笑话》到地里,闲时跨在圆木上大声给人讲笑话,树林里回响起听众们的大笑声。而玉米地里却是杂草丛生,麦田里的麦子也黄了。雇用林肯的农场主抱怨林肯太懒惰,用他的话说是“极度懒惰”。对此林肯也承认,他说道:“我的父亲教我干活但没有教我去热爱它。”

他的父亲老林肯给他下了强制命令:一切愚蠢行为该停止了。但是没有用,亚伯拉罕继续讲他的笑话,发表自己的演说。一天,当着众人的面,老林肯给了自己儿子狠狠一耳光,林肯摔倒在地,眼里含着泪,却什么也没有说。这使得这对父子在以后的人生中变得疏远。虽然林肯在父亲年老时候给予他经济上的照顾,但是1851年父亲临终时他却没有去。他说:“如果我们现在见面,恐怕是悲伤多过愉悦。”

1830年的冬天,“牛奶病”再次蔓延,死亡再一次威胁到印第安纳州的鹿角谷。带着恐惧和挫折,林肯的父亲处理了自己的猪和粮食,八十美元卖掉了满是树桩的农场。他第一次自制了一辆四轮马车,载上家人和行李,把鞭子递给儿子让其指挥公牛,向着伊利诺斯州的一个名叫桑加蒙的山谷出发了,印第安人称那里为“食物丰饶之地”。公牛呻吟着拉着沉重的马车吱吱作响地走了两周了,翻过重山,穿过印第安纳的森林,来到了荒无人烟的平原,脚下的枯草足有六英尺高,此时正值夏天。在文森尼斯,林肯第一次见到了印刷机,那时他二十一岁。在德卡特尔,林肯一家在法院的前坪露营,二十六年以后,林肯指出当时马车停的准确位置。他不知道自己有当律师的意识,赫尔顿告诉我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