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林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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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总统之死 (18)

演说长达三个多小时,汗珠不停地从林肯额头上滚落下来,但他继续坚持回应道格拉斯,揭露他的诡辩,向众人表明道格拉斯的虚伪。这是一个意义深远的演说,林肯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道格拉斯开始退缩,好几次,他站起来并打断林肯的演说。

离大选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年轻的民主党正在拉选票并攻击道格拉斯,当伊利诺斯州的选民在投票时,道格拉斯完全被击垮了。

那个时候,参议员是由州立法机构选出来的。1855年2月8日,伊利诺斯州立法机构在斯普林菲尔德会面并选举参议员。林肯夫人买了新衣服及帽子,她的姐夫爱德华兹都准备好了迎接“参议员林肯”的欢迎宴会了。

在第一次投票中,林肯的得票数领先于其他所有候选人,只差六票就获胜了,但后来他慢慢地失去了选票,在第十次投票中,他完全被击败了,莱曼·杜伦巴尔最终当选。

莱曼·杜伦巴尔与朱莉亚·贾妮结婚,朱莉亚是个年轻女子,她曾在玛丽·林肯的婚礼上当过女傧相,她还是林肯夫人最亲密的朋友。玛丽与朱莉亚并排坐在大厅里,注视着参议员的选举,当最后宣布莱曼当选参议员后,玛丽心情骤变,然后便走了出去。她的愤怒是如此猛烈,嫉妒让她焦虑,从那天开始到她生命的终结,她再也没有和朱莉亚说过话了。

带着悲伤和沮丧,林肯回到了自己阴暗的律师办公室,办公室墙上有墨水痕迹,种子在书架顶部发芽。

一周后,他又驾着自己的破马车,四处奔波,在各个乡村办案。可是他的心已不完全在法律上了,他谈论更多的是政治及奴隶制,数百万人被奴隶制束缚,这让林肯很痛苦,他的忧郁期又来了,且比以往更频繁,持续时间更长,对林肯的影响更深。

一天晚上,他与另外一个律师在小旅馆里同睡一张床,第二天拂晓时,他的同伴醒来后发现林肯坐在床边的长睡衣上,沉思着并显得沮丧,嘴里不停地咕哝着。当林肯开始说话时,第一句话就是:“我告诉你,美国不可能长期忍受一半共和一半奴隶制的局面。”

不久后,斯普林菲尔德的一个黑人妇女来找林肯并讲述了一个令人同情的故事,她的儿子去了圣路易斯,并在密西西比河的汽船上找到了一份工作,当他到达新奥尔良时,却被送进监狱。虽然他出生时是自由的,但并无证据证明他是自由之身,所以当他的船走后,他还被关在监狱里,现在他将会被当做奴隶卖掉,卖掉的钱将用来支付监狱费用。

林肯将该案例带到伊利诺斯州长那里,州长表示,他没有权力也没有能力去干涉此事。在一封回信中,路易斯安那州州长也表示自己无能为力,所以,林肯又一次去找伊利诺斯州州长,并请求他帮忙,但州长还是摇头。

林肯从椅子上站起来,然后大声地说:“州长,你也许没有将这些贫困男孩释放的权力,但我要将这个国家变成一个炙热地让奴隶主的脚不能着地的国家。”

第二年,林肯四十六岁了,他对自己的朋友惠特尼透露,自己需要眼镜了,所以他在一个珠宝店以37.5美分的价格买了自己的第一副眼镜。

十四、林肯与道格拉斯之争

现在我们回到1858年的夏天,接下来我们会发现亚伯拉罕·林肯正进行着自己人生中的一次重要斗争。他将要从自己原来所在的州脱颖而出,并参加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一场政治斗争。

那时他已四十九岁了。经过多年的奋斗他又得到了什么呢?在生意上,他已经是个败将了。在婚姻上,他体味到的是十足的凄凉与悲哀。在法律上,他还算是成功,一年有3000美元的收入。但在政治上,在自己内心钟爱的事业上他却屡次受挫,从未取得过成功。

林肯承认,对他而言,理想之路就是个彻底的失败。但是从现在开始,事情出现了奇迹般的转机。七年以后他将会身亡,但是在接下来的七年中他将注定要功成名就,给后世留下深远的影响。

他将要面对的对手是史蒂芬·道格拉斯,当时的道格拉斯正是全民崇拜的偶像,事实上他在全世界都出名了。自从《密苏里妥协案》告吹以后的四年中,道格拉斯难以置信地在历史中崛起。他在一场戏剧性的颇为壮观的政治斗争中成就了自己,事情是这样展开的:

堪萨斯州要求联邦政府认可该州实行奴隶制。难道真的要认可吗?道格拉斯的回答是“不”。因为其颁布宪法的立法机关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立法机关,其成员是用真枪实弹在虚假选举中产生的。半数原本应该拥有选举权的堪萨斯州原移民被剥夺了投票的权利。但是五千名在堪萨斯州并没有合法选举权的、来自密苏里州西部支持奴隶制的民主党人却在选举当天全副武装地来到堪萨斯州,挥舞着手中的旗帜,欢欣鼓舞地赶来为奴隶制投票,整件事纯属胡闹。

那么自由州的人又在干什么呢?他们正准备采取行动。他们整理好手中的短枪,擦亮来复枪,瞄准树上或是门上的打靶目标练习着枪法。很快他们就要出发进行战事演练。他们挖好壕沟,放好壁板,把酒店变成堡垒。如果不能在选票上赢得正义,他们就要用子弹来解决。

在北部几乎所有乡镇,专门的游说人员大力鼓吹公民精神,分发帽子,为堪萨斯州购买武器凑集资金。亨利·沃德·比彻在布鲁克林拍案疾呼枪支比《圣经》更能拯救堪萨斯。从那时起,来复枪被称为“比彻圣经”。

自由州的五个移民被杀以后,一个以种葡萄和酿酒为副业的养羊老人,也是一个宗教狂热分子,在堪萨斯平原奋起反抗。他说:“我别无选择,我是奉万能的上帝之命,要惩罚这些支持奴隶制的人。”

5月的一个夜晚,他翻开《圣经》,向家人唱起大卫的赞歌,他们一起哀声祈祷。唱完几支赞歌,他带着四个儿子、一个女婿骑马穿过平原来到一个支持奴隶制的人家里。他们冲进小屋,把此人和他的两个儿子从床上拖出来,砍掉了他们的手臂,用斧子劈开了头颅。雨一直下到天亮,尸体头颅里的脑浆都被水冲刷了出来。

自那以后,双方战事一触即发。“血流堪萨斯”就这样被写进了历史。

现在史蒂芬·道格拉斯明白了,一部由不合法立法机关制定的掺杂着虚假叛逆的立法根本不值得用纸去擦干它的墨渍。因此道格拉斯要求恢复堪萨斯人的正当投票权,以公正和平的投票方式决定堪萨斯州是应该成为自由州还是蓄奴州。他的要求是正当且正确的,但当时的美国总统詹姆斯·布坎南和顽固支持奴隶制的政治家们都不能接受这样的安排。于是布坎南和道格拉斯斗了起来。

总统威胁道格拉斯要毁掉他的政治生涯,而道格拉斯回应道:“通过上帝,我成就了布坎南;通过上帝,我也可以毁掉他。”就像道格拉斯说的,他不仅制造了恐吓,而且还创造了历史。很快奴隶制的政治力量和不可一世便达到了历史的顶峰,从那时起它的能量戏剧般地急转直下。

紧接着的战斗正是末日的开端,因为在1860年的那场战斗中,道格拉斯打开了自己的政党之门,为民主党的灾难铺好道路,这样林肯赢得竞选不仅可能而且是个必然。道格拉斯已经决定好了自己的政治未来,这不仅是他自己坚持的,也是几乎所有北方人坚持的,那就是为了崇高的法则而无私战斗。伊利诺斯人爱的就是他这点。现在这个备受尊敬和崇拜的全民偶像回到了自己的本土州。

1854年在芝加哥,当他进城的时候,人们鸣笛,降半旗,并敲响教堂的丧钟。现在同样是芝加哥,派遣了专门的接待人员载着一列配有军乐队的专车护送他回家。他进城的时候,迪尔·伯恩公园放炮一百五十响以示迎接。几百人争相和他握手,脚下成千上万的妇女向他扔去鲜花。或许他的一些忠诚的追随者确确实实为他而死,这并不夸张。他死后四十年人们仍然标榜自己是“道格拉斯民主党”。

道格拉斯在芝加哥凯旋后,过了几个月,伊利诺斯将选举诞生出一名参议员,道格拉斯自然成了民主党候选人,那么和他竞争的共和党人又是谁呢?是名不见经传的林肯。

再接下来的竞选中,林肯和道格拉斯进行了一连串激烈的辩论。这些辩论使林肯一下成名了。他们为一个因情绪化而被控告的问题争斗,公众对此的激情持续升温。如此多的听众去听他演说,这在美国历史上尚属首次。没有哪个大厅能够容纳那么多人,因此集会只能下午在小树林里或是户外平原举行。记者们跟了去,各报纸也为这场精彩的辩论加油鼓气。演说者很快拥有了全国的观众。

两年以后,林肯入主白宫。

这些辩论无疑为他做了宣传,给他铺平了道路。早在辩论开始的前几个月,他就开始精心准备了。他的脑海里已经有了思考、思想和措辞。他把这些写在零碎的纸张上,比如说信封背面、报纸空白处或者邮袋纸张上。他把这些放在自己的高顶帽里随身携带。最后他抄写在本子上,每写一个句子都大声朗读,不断地校正,重写,改进。

在完成了他首次演讲的起草后,一天晚上,他邀请了几个要好的朋友来到国会图书馆。在那里他关上门,开始自己的演讲,每读完一段就停下询问他们的看法、意见。这次演讲里的一些语句,后来成为名言:

“分裂无立足之地。”

“我坚信政府不能永久地容忍半奴隶半自由制度。”

“我的确不希望联邦解体,我的确不希望议会解散,但我确实希望分裂不复存在。”

“奴隶制和自由制度势不两立。”

当他读到这里时,他的朋友都被震惊了。言辞太激进了,他们说:“无疑是蠢话,会把投票者吓跑。”

最后林肯缓缓起身,对这群反应强烈的朋友说,他已经拟好了主题,并打算以这句 “分裂无立足之地”的宣言结尾,这是人类实践的真理。

“六千年来,这个真理都是存在的。”林肯说道,“我希望能有一些大众人物把它用简单的语言诠释,那样就能把人们从水深火热中唤醒。表明这个真理的时代已经到来了。我的决心不会改变,我也不会更正我的想法,如果有必要我愿意带着它去死。如果我因为这次演讲而消沉是天命的话,那么让我随着真理一起消沉,让我带着对正义的错误诠释一起灭亡。”

大型辩论的第一场于8月21号在距离芝加哥七十五英里的农业小镇渥太华举行。众人在前一天晚上就聚集在那里了。很快,酒店、私人住宅、马房就客满为患。山谷、悬崖、河滩上、小镇上下绵延一英里都被营火的火光笼罩,看起来好像小镇被侵略军所包围一样。

那天黎明前,潮水又上涨了,早晨的太阳从伊利诺斯的草原升起。乡村小路上挤满了旧汽车、马车,还有行人和骑在马背上的男男女女。这一天很炎热,已经接连干燥了几个星期,玉米地和草场上空腾起大团的灰尘。

中午时,一列载着十七辆小车的专列从芝加哥驶来。到处都是乱喊乱叫的声音,走廊里挤满了人,热心的乘客甚至爬到了车顶上。

四十英里范围内的每个镇都带来了自己的乐队,鼓声震天,号角吹响,那是民兵在列队游行。游医提供免费的耍蛇表演,兜售他们的止痛药。酒吧前可以看到戏法和柔术表演。乞讨者和红衣妇女各自忙着手中的事。马儿被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和隆隆的大炮声吓得飞奔而逃。

鼎鼎有名的道格拉斯坐在六头白马拉的豪华马车上经过某些镇,立刻引来一阵经久不息的欢呼声。

而林肯的支持者,为了表明他们对这种故作高雅的表演秀不屑一顾,让他们的竞选者林肯乘着一组白骡拉的破旧货车穿街而过。后面跟的同样是一辆破旧货车,装着三十二个女孩。每个女孩身上写着一个州的名字,她们上面挂着巨幅标语:

“联邦之星走向西边,母亲和土地不可分离,姑娘们的心和林肯在一起……”

这些女孩子对林肯的钟情就像他们的母亲当初钟情克莱一样。

演讲者、委员们以及记者们要花半个小时才能从拥挤的人群中挤到前台。

为了遮挡阳光,前台有个木材搭的遮阳蓬。有一二十人爬上了遮阳蓬,结果体重超过了它能承受的范围,它倒向了道格拉斯所在的委员会。

道格拉斯与林肯在很多方面都恰好相反。

道格拉斯身高5.4英尺,而林肯身高6.4英尺。

林肯有尖细的男高音,而道格拉斯是浑厚的男中音。

道格拉斯优雅温和,林肯长得丑陋而笨拙。

道格拉斯拥有流行偶像的个人魅力,林肯显得土气,布满皱纹的脸上满带着忧郁,在外表方面林肯毫无吸引力。

道格拉斯穿得像个南方的种植园主。他衣着褶边衬衣,深蓝色的外套,白色长裤,带着一顶白色宽边帽。而林肯的穿着显得粗俗怪异,陈旧的牧师服袖子太短,肥大的裤子裤脚太短,他高高的大礼帽饱经风霜,已经发黄而显得邋遢。

道格拉斯对任何事都缺乏幽默,而林肯是有史以来最会讲故事的人。

道格拉斯不管走到哪里都喜欢重复自己说过的话,而林肯喜欢不停地思索他的话题,直到发现每天作新的报告比重复旧的话题还要来得容易。

道格拉斯爱慕虚荣,喜欢夸夸其谈。他的专列以旗帜当窗帘,尾部车厢配置着一门铜炮,当到达一个镇以后,他会一次又一次鸣炮,向当地人宣告有大人物到访。

但是林肯讨厌这套。他出行坐的是客车或是货运火车,提着一个又扁又旧的毛毡手提包,一把绿色的棉质雨伞连手柄都掉了,中间用一根细绳固定以免它张开。

道格拉斯是机会主义者,就像林肯所说,他没有志在必得的“固定的政治追求”。而林肯却是为了一个伟大的原则而战,谁取胜对他来说不重要,只要正义及仁慈最终取胜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