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芬兰由被保险人直接分担的社会支出比起在其他欧盟国家要低得多,而中央政府和地方当局的财政支出就相应要高。
全面的社会保障
宪法保障所有居住在芬兰的人们在经济、社会、教育方面的基本权利。国家和地方政府保证这些基本权利的实现。从社会政策的角度来看,得到全面社会保障的权利是关键性的基础权利之一。社会保障由预防性社会与卫生政策、社会福利和健康服务构成,还包括疾病、失业、老龄及其他方面的救济。在社会保障的发展过程中,公共部门扮演着核心角色。服务与所得保护要由立法引导。服务主要由税收提供资金。而所得保护的费用则来自雇主的支付、保险的支出和国家财政。社会的急剧变化时的商业的社会责任更为显著。社会资本来自于不同的行为人的相互合作与影响,而这些行为正是国家作为一个整体所需的至关重要的竞争性因素。
社会福利
法律保障芬兰的全体居民享有社会福利。这包括了社会服务和救济的全部范围以及作为最后措施的收入支持。社会福利体制的目的在于为全部人口提供高质足量的服务。芬兰的448个地方政府都安排了社会服务和收入支持组织。社会服务包括儿童日托、儿童看顾津贴、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老年人看顾服务以及对禁治产人的照顾。
健康
芬兰卫生保健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延长人们的健康状态及其官能的寿命,旨在保证每个人都能得到高质量的生活,消除不同人口群体之间的健康差别,降低未成年人的死亡率。这就要求对所有社会决策中的健康因素都要加以注意。健康是与社会政策一体的。
公共保健主要是地方政府的职责。地方医疗机构提供基本的护理,而在几个更小的行政单位之间实行设备共享。保健中心提供的服务包括:门诊病人的护理,住院病人的护理,预防性服务,牙科、妇科、儿科护理,在校学生的卫生保健,老年人的看护,家庭健康规划,物理疗法与职业保健。医院的护理由20个以地区为划分基础的联合的地方性组织提供(医疗区域)。基本卫生保健要由地方政府直接从其总预算中拨款。在次级的保健中,医院就可以将保健费用的账单转给政府。在这种医疗保障的资金安排下,较小的行政单位就可能遇到一个问题:遇有医疗条件昂贵的情况,就会给自己的财政带来很大的负担。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救济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人们的所得与其在雇用期间的收入水平成比例,并提供辅助性的最低收入援助。居所地是能否得到援助的判断标准。
除了强制保险以外,社会保险还包括意外补充法定险种的自愿附加险。
在芬兰,所有的居民都处于社会保障体制之内,这一体制规定了基本养老金(国家养老金)、疾病与孕妇的抚恤金和失业救济金。此外,所有从业人员还可享受基于职业的津贴,如职务津贴和劳务风险的救济金。芬兰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虽然这一制度是强制的、法定的,但相当大比例的社会保险却是由私营保险机构管理的。
芬兰有两套救济金体系,一为国家抚恤金体系,一为职务津贴体系。两套体系都向老年人、残疾人和幸存者支付救济金。前者以住所地为基础,提供抚恤金以保证最低收入;后者以职业为基础,与收入密切相关。国家抚恤金体系与个人从职务津贴中得到的救济相协调,使那些职务津贴较低或没有职务津贴的人也能得到抚恤金。当职务津贴超过一特定数额时,就不能再享受国家抚恤金。国家抚恤金由社会保险机构(Kela)负责执行,而职业津贴由私营保险机构负责执行。
公共部门有自己专门的救济金制度。失业救济包括了收入补助、基本补助和劳动力市场援助。法定的收入补贴制度来源于政府与劳动力市场组织间的一项协议,而且这种三方模式仍在这一制度的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大多数雇员都处于自己行业的失业基金的保护中,一旦失业,他们即可得到收入补助。所有的从业人员和农民都有强制保险来保护他们弥补在工伤和职业病中受到的损失。农民以外的个体从业人员可以采用自愿保险。
工伤保险制度由私营保险公司实施。机动车第三方责任险在芬兰也是强制性的。
健康保险对暂时失去工作能力导致的收入减损进行补偿。补偿额与申请人的收入相称。长期疾病或一段期间的残疾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当事人的日常生活。康复活动能帮助防止或减轻这些影响。康复救济金就是为了使有缺陷或严重残疾的人,不管其各自的情况如何,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和保持它们工作和应付日常生活的能力。
失业的求职者的基本收入可以通过失业救济金和劳动力市场补贴得到保证。失业救济金以基本补贴或收入补贴的方式支付。
劳务市场补贴是用来支付给失业的求职者,他们或者达不到就业条件,或者已领取基本补贴到了时限。这种补贴的支付要通过财力的测定并且没有领取期限。
失业救济金作为一个整体还涵盖了劳务市场培训的收入保障。如果你参加了劳务市场的培训,你就会得到培训津贴。如果你是独立地参加一项培训课程,你还会得到基本培训津贴。根据民意测验,芬兰的社会保障系统享有广泛的公众支持。
服务多样化
芬兰的地方政府要负责其辖区内居民的以税收为基础的社会福利和健康服务基金。地方政府可以自己提供服务,也可以与邻近的地方当局协作来安排服务。地方政府可以与其他地方政府或私营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国家则通过分配国家补助的方式来支持这些地方性服务组织。服务的构成并未为法律所明确规定,这就意味着服务在各地可能有所不同。不过法律还是规定了一些在各地都适用的基本的服务形式。
由私人或社团提供的社会和卫生保健服务补充了那些由当局安排的服务项目,并成为可供选择的对象。
服务的控制模式
国家向地方当局和其他服务提供者提供与服务的范围和品质相关的信息,并指导他们使用这些指导方针。其具体方式包括,提出建议、提供数据和各种运转模型来扶持地方的服务活动。
如果市政当局未能在合理的时间里提供充足的服务,或者公众平等地接受社会和卫生服务的可能性在某些方面遭到破坏,国家可以采取规章管理和资源调控的手段加以管理。服务的内容和质量都将受到审查,以预防并纠正其中的缺陷和错误。
社会事务和卫生部负责相关法规的制定并指导其执行。同时,它负责为当选的新政府在其4年任期内筹备由新政府通过的“社会福利、卫生目标与行动”计划。这项计划包括一个资源配置决议。该决议每年都会和政府预算一道进行审议。省级社会福利和卫生计划的制定、指导和监督由省级政府负责。
公共服务的筹资
芬兰的社会保障资金来自于雇主和保户的捐助和税收。近年来筹资体制变化的目标是使中央和市政当局各自的筹资职责更加透明,并且强化保险的原则。这些筹资的新举措有助于节约开支,并且更富有成果。
社会保障支出主要由养老金、地方社会和卫生服务、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几方面组成。
市政当局主要负责教育、社会和卫生服务等基础服务项目。大多数市居民不足10000人,法定的服务项目由市政机关给予提供,既可以是本市单独提供也可以是几个市政当局联合提供。市政当局也可以向私营部门购买这些必需的服务。中央和市政当局都可以收税,市政当局为其必须提供的服务从中央获得一定补贴。客户必须为其享受的服务支付费用。服务部门中最重要的领域是基础卫生保健和特殊医疗保健、儿童日常保健、老龄保健、残疾人保健、社会救济和儿童福利。社会救济是最后手段的救助,而公共卫生保健则是一种普遍的服务,私人服务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公立医院里的医师在业余时间提供的。
市政当局为各种服务项目募集资金。它们每年都会从税收、政府补贴、各种收费项目和销售收入中拿出超过270亿欧元,用于此项开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财政支持以换取更广泛的法定服务项目。每年政府对地方的补贴不超过地方收入的1/5。
面临的挑战
由于全球化的浪潮和欧洲一体化深入所带来的紧张局势和各国内因素所造成的财政压力,20世纪90年代被描绘成福利国家的新纪元。这些变化会给西欧福利国家和它们人民的福利带来重大的变化吗?
未来几年中,芬兰社会政策所面临的主要国内挑战是:国有和地方经济的增长;失业和失业结构;人口结构和家庭结构的变化;就业率和就业能力;老龄人口对保健和服务的需求;社会和卫生保健部门是否有足够的、称职的从业人员;社会和卫生保健支出的发展趋势;贫穷和社会排斥;社会支出的可持续性发展;信息技术。
由于抚恤金体制的结构性改革和对公共开支的控制,以及改善了的就业形势,这一体系的筹资比起20世纪90年代早期的萧条时期而言,是建立在更为坚固的基础之上。然而,要为婴儿潮时期出生的一代提供抚恤保障的资金则还需要经济的适度增长,失业率也需要比现阶段更低。
怎样使社会保障现代化?
2001年4月社会事务和卫生部公布了《2010年社会保障战略——迈向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该文件概括了未来10年的社会保障战略。同时,文件也指出了未来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四个战略方向:增进健康和身体机能;让工作更吸引人;防止和对抗社会排斥;提供充足的服务和收入保险。
这四个方向确定了改革的目标,并明确描述了实施它们的具体措施。
如果上述目标能够实现,到2010年人们的工作年限将比现在延长2—3年。同时,随着人民身体机能的增强,老龄人群需要老龄保健的年龄也将相应提高,不同年龄段人群之间体质的差别也将缩小。随着地区间合作的加强,社会服务的质量将更高,更容易获得;收入转移既能使人们保持合理的收入,又可以使他们保持一定的工作积极性;社会保障将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贫困在未来的几十年内保持在低水平。
2001年社会保障支出委员会和它的筹资部,提出了对芬兰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计划。该计划于2002年春公布。这项计划部分基于2001年底社会事务合作者之间达成的一项协议。该协议决定为退休金提供更充足和持续的资金来源。这项计划的实施意味着人们的工作年限将比现在更长。
社会政策的一个目标就是提高经济依赖性。过去社会保障被看成纯粹的支出,而现在它的积极作用得到了明显的体现。社会保障的任务不仅是在社会发生危机时提供保障,而且能够保持人们的工作能力,向社会提供劳动力。
因此,社会保障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人口老龄化会对经济的持续发展产生压力,首先,老龄化意味着更多养老金和保健费的支出;其次,劳动力的减少如果不能得到就业率增加和生产效率提高的补偿,经济和税收的增长就将放缓,这就反过来增加了为社会保障提供资金支持的难度。失业的增加和失业支出的增长,也将占用各项服务项目的资源。政府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在其任期内使就业人数至少增加100000人,而它更长期的目标是使就业率达到75%。
美国政府公共服务的治理结构
胡冶岩进入21世纪,伴随着后工业社会的到来、信息时代的迫近,以公共服务为主导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的出现,导致新公共管理已经成为一种世界范围内的改革运动。从实践中看,这场运动有向更广、更深层次发展的趋势。
2003年11月,我们有幸赴美国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考察培训,其内容主要涉及美国政府公共服务的治理结构;美国公共服务改革的实践进程;各级政府服务于社会、经济秩序和发展的手段;在资源配置中美联储的功能及作用等。这场改革的实践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政府公共服务的治理结构
作为席卷世界各国的行政改革浪潮,它发端于美国的政府改革,如今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各国政府实施行政改革的价值趋向。新公共管理作为政府改革的一种实践活动,对各国政府的组织行为、制度变迁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从近几年的发展趋势看,发展中国家的改革在普遍推行,在发达国家也呈现出向更广、更深层次发展的趋势。
美国服务型政府的职能特征。美国政府提供许多公共服务,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之间从经济角度上讲是伙伴关系。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的职能划分相对较规范和清楚。联邦政府主要管理福利、环保,经济发展职能大部分放在州及州以下地方政府管理。也有一些项目由联邦或州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负责,如地方污染项目,联邦拨款资助,但必须地方政府同时拨款。
或者郡政府有时会为执行州政府的一些项目掏钱,如社会保障项目等。因此,形成了各级政府尽可能实现供给与生产的分离,并允许公民自主选择服务的方式。美国50个州,运作方式和模式也各不相同。有人戏称,美国50个州就有50种模式。但不管是什么模式,都有严格的法规作依据。这说明美国地方政府公共管理分权化的一种现实状况。如政府的公共服务包括了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建设,给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降低企业经营的社会成本,有利于企业低成本地经营和扩张,刺激经济发展。美国政府经济管理部门服务的思路是: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千方百计增加就业机会是当前公共服务的主要目标。在美国,各级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目标十分明确,首要目标就是增加就业和工作机会。选择招商引资的企业标准,首先就是看该企业能为本地创造多少就业机会。这种做法确实值得我们重视。多年来,我们一些地方政府关注的首要经济发展目标是GDP增长率。政府抓经济的观念也认为,经济增长是第一位的,有了经济增长,才有一切。因此,有的地方政府就会贪大求洋,盲目投资,重复建设,为的就是靠高投入把经济增长速度搞上去。因此,转变各级政府的经济发展观念是极为必要的。
二、美国政府公共服务改革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