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公共服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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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公共服务案例(13)

南平市下派的流通助理队伍,集中了全市流通领域相当一部分优秀人才,横跨了经济管理、农机、物流、林业、食品等几乎全部与经济有关的专业。他们充分发挥自己对市场经济了解较多和具有一定行政、社会资源的优势,迅速地把分散的农民经纪人队伍收拢起来,根据产品或产业组成区域性的农产品流通组织或专业协会,运用现代化的营销方式,拓宽流通渠道,构建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当年就使农产品销售率由过去的50%提高到70%。顺昌县埔上镇流通助理黄永敏到任后,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全镇营销工作规划,并把一批生产大户、销售大户和村级能人组织起来,创建农村商品流通队伍,先后成立了“大布村柑橘协会”、“张墩村葡萄协会”和“前村白芽芋协会”,并与“中国农业信息网”、“福建八闽农网”、“南平农副产品信息网”建立业务联系,引导农民面向市场发展生产,较好地解决了柑橘、葡萄、白芽芋等农副产品销售难问题。

延平区炉下镇是南平市的母猪生产基地,下派流通助理郑新平到这里任职时,正是当地养猪业陷入低谷的艰难时期,他立即带领销售人员上江浙、下闽南开拓市场,并倡导成立了“炉下镇养猪协会”,把全镇养猪户组成集种猪采购、饲料供应、卫生防疫、运输销售等服务于一体的经济共同体,有效地提升了产业优势,使炉下镇成为全国人均饲养母猪最多的乡镇。仅此一项,人均纯收入就达到2000多元。农民由衷地称赞:“这样的流通助理派得好”。

南平市下派流通助理,将政府的宝贵资源用于农产品市场的开拓,给农村输送了大量的专业人才,有效地缩小了城乡之间的知识与技术差距,缓解了农村现代流通、营销人才短缺的状况。较好地解决了全市因农产品流通障碍导致农民收入下降,制约经济发展的问题。这项大规模公共服务只有政府才有可能提供,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是无法做到的。

三、下派金融助理,为农民解决发展资金不足问题

1997年金融体制改革以后,商业银行面对面广量大、高度分散、兼业化经营、信用度较差的小农经济,无法提供金融服务,因而退出农业信贷领域。这一变动直接导致了农业发展资金的严重不足,继而引发了农村高利贷大范围发生。面对这一情况,南平市向农村派出了第三支队伍——乡(镇)、村金融助理。通过派驻乡(镇)、村金融助理制度,把农村极度稀缺的信用要素注入农村,建设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逐步构筑农村信用的基础,重新构筑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农村发展资金短缺问题。

下派乡镇金融助理,主要从基层优秀的信用社主任和信贷员选拔,其主要职责是创建支农服务体系,加大支农的信贷投入。具体做法是:采取多种信贷方式,有效满足农民资金需求。一是全面推行小额信用贷款方式,解决农民小额生产资金的需求。依据农户个人品质和还款记录、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经营项目的赢利能力、偿债能力四个方面,按百分制形式确定农户的信用等级,并张榜公布评定结果,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信贷管理方法,大大简化了信贷手续,方便了群众,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

至2002年6月底,有88个信用社开办了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占113个农村信用社的77.9%,培植信用农户81336户,已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54687本,比上年增加了26049户,增长47.11%,小额信用贷款余额7846万元,比上年增加3712万元,贷款面达14.6%。二是实施农户联保贷款,满足农民较大额的资金需求。即对没有直系亲属关系,居住在信用社服务辖区内有借款需求的3至5户农户,在自愿基础上组成联保小组,采取“多户联保、按期存款、分期还款”的方法来发放贷款。至2002年6月底,全市农村信用社联保贷款余额为198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107万元,增长125.8%。三是积极探索其他贷款方式。如对虽有旧欠贷款,但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发展前景看好、有还贷意愿并承诺逐步归还旧贷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型企业或农户,采取“产品抵押、按抵押产品价值匹配贷款、核定限额、资金封闭运行”的方式发放贷款。

通过派驻乡(镇)、村金融助理,为农村信用社加强与地方的联系架起了一道桥梁,使农村信用社人员能够直接介入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最真切地感受和了解到农民群众需要和企盼,从而在信贷、结算、信息等金融服务过程中,努力为农民群众提供及时、适宜、有效的帮助,满足不同层面农户生产和流通方面的资金需要,有效地解决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过程的资金“瓶颈”问题。

四、实行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和合作医疗保健制度,构筑农村卫生公共服务体系

1.巩固和发展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

首先,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混乱情况依法清理整顿,从根本上纠正乱办医、办医乱、一人持证、全家上岗,以及进药渠道混乱的现象。其次,推行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使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形成一个有机结合的服务整体,把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服务送入农民家中。

2.提高镇村卫生机构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

通过建立各项业务技术考核指标、各种奖惩措施,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职责、任务落实到人,使镇村受聘者有岗、有职、有责,同时对乡村医生进行各种业务培训,从而提高其整体素质。

3.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

通过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提高了村卫生所的硬件条件和服务质量,增强了群众的信任感和吸引力。在此基础上,全市适时地开展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通过几年的探索,投保率不断上升,使投保者医药费补偿范围及比例得以扩大,农民得到实惠,基本解决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社会得到稳定,同时也间接地提高了镇村两级卫生组织的经济效益。

4.加强农村药品流通领域的管理

村卫生所所需药品(包括器械设备)统一由乡卫生院招标采购,从根本上消除了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私分回扣等现象,保证了农民用药的安全性。

公共行政服务创新的体制之途一以海南洋浦开发区管理局“行政权力分工协调制”改革为例

王和平一、以服务为核心的海南洋浦开发区管理局“行政权力分工协调制”改革模式

(一)洋浦开发区管理局“行政权力分工协调制”改革的依据与条件

洋浦经济开发区位于海南省西北部的洋浦半岛上,占地30平方公里,是1992年3月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个完全新型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子1993年4月正式挂牌运作。洋浦经济开发区远离中心城市,没有城市依托,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一次性出让给外商投资企业,并由外商承担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任务,以承包方式成片开发经营70年;它是全国最大的境内关外的保税区域,开发区实行全封闭隔离的海关监管制度,采取比其他保税区更加开放、更加优惠的政策;开发区实行全面的市场经济体制。根据洋浦经济开发区发展的目标,洋浦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开发与发展,无论是规模、速度,还是结构、档次,都将高于其他经济特区和保税区,是当时国内改革层次最高、开放程度最大的特区。在这种与传统完全不同的经济基础和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水平上,必须要求作为上层建筑的行政体制与全新的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并促进其不断完善和发展。海南省编委在批准设立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的文件中也明确要求:管理局实行“小政府、大社会”体制。

(二)开发区管理局“行政权力分工协调制”改革的内容架构

1.科学定位开发区管理局职能,实现行政决策与行政执行相对分离

(1)科学定位管理局职能。洋浦经济开发区投资的主体是外商,实行的是全面的市场经济体制。因此,管理局与传统的政府职能不同的是,在宏观上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制订政策法规,规范市场行为,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在微观上对社会经济活动采取“积极不干预”政策,努力创造一种自由宽松的环境和条件,使开发区内的一切资源潜力,通过自由平等有序的竞争而充分发挥出来,从而最大限度地促进洋浦社会经济的发展。其职能的核心内容是,实行“最小的行政干预,最大的经济自由”。

(2)事权高度下放。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是省政府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政府,故在开发区不设人大权力机构。但其在管辖范围内拥有相当省级政府的许多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行政管理职权,地方应有的权力一般都由管理局掌握,主要以“块块”为主,是个事权高度集中、权力高度下放的开发区。开发区管理局直接对海南省委、省政府负责,并可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工作。

(3)机构精干高效。管理局在政府机构的设置中,在纵向上减少管理层次,只设管理局和二级局(办)两个层次,在政府组织机构与基层和企业之间也一般不设行政管理层次,使政府的政策法令能够迅速直接地与基层和企业见面,从而有利于开发区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提高办事效率。在横向上强化综合管理职能,与上级业务部门不求一一对应,不设各类专业主管部门,而是将业务相似、职能相近的综合划归到一个大口中。如社会发展局,就包括民政、教育、卫生、司法、保障等方面的职能。

(4)决策系统与执行系统相分离。管理局的决策系统是由管理局、二级局(办)、主办组成,其主要职能是负责调查研究,制定政策法规,一般不管具体的行政事务。执行系统由各法定机构组成,负责执行政府的政策法规,管理具体行政事务,并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接受业务‘归口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与行政决策、执行职能分离相适应,开发区管理局实行行政决策机构和行政执行机构分设而治

洋浦开发区管理局行政机构设置图如下:

从以上机构设置图可以看出,管理局下设一办七局(综合办、规划建设土地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税务局、社会发展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人事局),各办局下面不再设机构,而是设立主办(主办共分五级,即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主办),实行管理局局长一二级局、办负责人一主办的三级负责制。下面着重分析主办制和法定机构的性质与运作机理。

(1)主办制。主办制是个人负责制,主办有决策权,因而是没有下属的“领导”。每个主办职位都相当于一个部门,负责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工作,如果遇到阶段性的突击工作主办一人无法办理,可以设相应的办公室,在固定的经费开支内,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待阶段性的突击工作完成后,再辞去临时聘用人员。各二级局、办的主办依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开展工作,并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两两组合,建立AB角关系,即在A分管的业务范围内,A为主B为辅,反之则B为主A为辅,互相配合并互相监督。主办制的实施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显著的作用,保证了洋浦行政管理体制的正常运行。外来办事的人,觉得洋浦行政机关的效率之高,是其他地方很少能见到的,例如到开发区来办理进出口贸易许可证的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贸易办公室只需找一个人就可办完全部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也可当场得到明确的答复和指导。

(2)法定机构。管理局的行政执行机构又称为法定机构,所谓法定机构,即指依照法定授权,委托代行部分执行性和服务性行政职能的机构。法定机构主要职能是根据法定授权,承担具体某方面的微观执行性行政事务工作。

如工商服务管理中心,是法定机构,其业务主管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局。运作中,二者职责分明,在廉政行政时可相互制衡,避免寻租活动的产生。具体而言,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制定工商登记的条例、规定以及登记程序、服务费标准等。工商服务管理中心根据授权,具体履行办理注册登记的各项事务工作和咨询服务工作,不能变更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各项规定。工商注册登记的有关的政策修改与制定,只有工商行政管理局才有权力。同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工商服务管理中心只有监督其执行政策和检查其执行政策情况的权力,不得干预工商服务管理中心正常的各项工商注册的行政事务工作,不得具体办理注册登记的业务。企业注册登记时也不用找工商行政管理局,而是直接到工商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三)洋浦管理局“行政权力分工协调制”改革范式的特性分析

1.洋浦管理局实行的行政职能、机构、权力配置实属“行政权力二分制”改革

开发区行政管理机构中的行政决策机构由三个层级的机构组成,即管理局——职能局(办)——主办三级,其主要承担行政决策职能,即开发区的宏观调控职能及开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宏观管理工作,而大量日常的微观性行政执行职能和社会服务工作则由行政执行机构即法定机构行使。同时,从上述分析可知,洋浦管理局行政系统中并未设立专门的行政监督机构,就连常规的审计、监察机构都未设置。由于洋浦管理局属于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其行政监督由省人民政府及省审计厅、监察厅行使行政监督权。此外,在管理局内部还存在着双向的行政监督:一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即上级行政首长根据三级行政负责制的职责权逐级对下一级的工作实施监督;二是下级行政首长对上级行政首长的监督。中共十六大报告在论及行政改革时指出:要建立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运行机制。此语一出,且口刻在理论界引起较大反响,并形成“行政权力三分制”改革这一新范畴。显然,洋浦管理局的职能、机构和权力配置实属“行政权力二分制”改革,而非“行政权力三分制”改革。

2.改革所依托的区域环境特殊

洋浦开发区面积只有30平方公里,它是1992年3月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个完全新型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既不同于经济特区,也不同于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及保税区,其土地一次性出让,由外商成片开发,经营期限为70年,且实现全封闭式隔离管理。这种特殊的环境条件是其他地方改革中所难以具备的,因而改革的难度可能会更大。

3.行政体制完全新建

我国传统的行政体制改革一般是在原有体制与机构的基础上进行自我改善与革新,一般“历史包袱”较重。而洋浦管理局作为省人民政府的一个派出机构是在“一张白纸上”全新构造,加上中央的支持,改革的阻力小,完全属于“新事新办”。

4.新体制创新功能的发挥程度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