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清官贪官各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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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清官贪官各行其道(4)

贪官的心情是紧张的,平时受到的压力也很不小。为了要成巨贪,他们不得不用阴谋诡计去整人害人,同时又要防人。在与人争权夺利的过程中,免不了危机四伏,险象环生。与那些胸怀坦荡的清官相比,贪官的日子过得就要沉重得多。贪官惟一觉得能够引以为慰的,就是我比别人的钱多,宝物多,小老婆多。这些事如不拿出来炫耀,又觉得可惜了,如“锦衣夜行,谁能知之”?但是拿出来炫耀,又不免有所担心,生怕暴露,惹火烧身。贪官们这些卑劣的心态,在许多公私史料的记载中表露得很不少。

作为贪官,他们最大的事业就是互相攀比,与人比富。因为在他们的一生中,没有什么别的条件可以与人相比,既不能比知识,又不能比能力;既不能比事业,更不能比贡献。他们惟一比得过别人的,就是钱多(也就是赃物多)。这种攀比,正是自揭其短,自己提供罪证。

东汉出身外戚的大贪官梁冀是个不学无术的纨 子弟,他与其妻孙寿都是敛财高手,两人在不择手段发了横财之后,夫妇之间竟然也要比富。《后汉书·梁冀传》中说:“冀乃大起第舍,而寿亦对街为宅,殚极土木,互相夸竞。”夫妇两人隔着一条大街,面对面地盖房子,互相比高,比大,比豪华,比奇巧。人家发了财惟恐招摇,他们发了财却尽量招摇,这不是自找倒霉么!结果由汉桓帝亲自拍板,发动一次政变,一举把他们扑灭。梁冀、孙寿走投无路,双双自杀,家产全部充公。

西晋武帝司马炎的舅父王恺,是出身外戚的大贪官。他与当时做过荆州刺史的石崇比富,种种“豪举”,远近闻名。王恺家用麦芽糖洗饭锅,石崇家就用蜡烛代替木柴烧火。王恺出门,用丝绸做成40里的步障,石崇就用五彩锦缎做成50里的步障。有一天,王恺令人抬出晋武帝赐给的一株三尺多高的珊瑚树,自认为是天下无双的珍品,可以比赢石崇。不料石崇手提铁尺,走上去一下就把它打得粉碎,随即喊人抬出了五六株珊瑚树,全都高达四尺以上,然后得意地向王恺说:“这些东西有什么稀奇,你想要,都拿去好了。”王恺为之瞠目结舌。

这个石崇当过荆州刺史,他不仅是个大贪官,而且也是个大盗,在荆州时,经常带兵拦路劫杀往来客商,因而致富。其实大贪、大盗本是一路货色,他们抢掠的对象都是老百姓。

明代的严嵩父子都是大贪官,其子严世蕃更有惊人之举,就是把攀比的对象直接指向皇帝。他常常在盘存自家的金银、珠宝之后,向亲友夸口说:“朝廷不如我富!”又常在朝歌夜弦、酒酣耳热之际,得意忘形地说:“朝廷不如我乐!”在这些言行被彻底揭发后,嘉靖帝大怒,立刻下令严惩,严世蕃被杀头,家产全部被抄没。贪官们因为一心要与别人攀比,以致暴露了家底,获罪杀头的,历代都有,绝非少数。

从古以来,老百姓都渴望太平,志士仁人当然都希望天下太平,这正是他们一生奋斗的目标。就连一些比较开明的皇帝,也希望开创一个太平盛世。但是贪婪成性的贪官们害怕的就是太平,到了太平盛世,岂能浑水摸鱼?凡是贪字当头的人就是希望乱,乱了才好夺权,乱了才好发财,一个太平盛世一旦被贪官夺了权,必然一片混乱。他们的奋斗目标就是乘乱掠夺别人的财富,最好是天下的财富皆为我一人所有,我的衣食住行种种条件皆非别人所能及,这才觉得高兴。人生有限,贪欲无穷,贪官的欲望永远无法满足,他们的活动不会中止,天下也就永远不得太平。岳飞说过,如果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怕死,天下就太平了。可惜爱钱的贪官太多了,天下岂能太平!清官希望天下太平,为此奋斗终身;贪官害怕天下太平,惟恐无处藏身。清贪两道之绝对对立,正在于此。

反贪自古有良方

探讨历史,目的在于鉴古知今,古为今用。中国的贪污史,即使只从专制王朝算起,至今也已经有两千多年了。既有贪污现象出现,也就必然会有反贪污的办法来加以制约。否则,这个世界岂不成了贪官的世界了。古代的反贪办法,至今未必适用,但也未必完全无用,至少可供参考。谈到古代的反贪问题,笔者倒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历史现象,那就是,古代的大赦大都不赦贪官。远的不说,至少从唐宋以来,史书记事斑斑可考。

唐太宗于贞观四年(630年)下大赦令,规定包括死罪在内的各种罪犯皆可赦免,惟有官吏枉法受财(贪污)之罪犯不在其内。他又于贞观九年(635年)下诏大赦,但仍说明不赦贪官。

唐玄宗于开元二十年(732年)下诏大赦,规定流徙(即充军到边远之地)以下罪犯可以赦免,惟有犯赃贿(贪污)与十恶大罪者不赦。

唐肃宗于乾元二年(759年)下大赦令,天下囚徒凡死罪者减为流放,流罪以下者一律赦免。但亦规定官吏贪赃枉法者一律不赦。

宋太祖对于反贪一事,十分认真,处理得极为严厉。他在位16年,两次颁布大赦令,但都规定“官吏受赃(贪污)者不赦”,并把赃官定为与“十恶杀人者”同罪。他在位期间,先后处死大将军以上“食民脂民膏者”(大贪官)十余人,每杀一人,都要昭告天下,让大家引以为戒。

历代帝王不赦贪官,自有他们的理由。至少是一些头脑清楚的皇帝已经意识到贪官是在挖他们的墙脚。一座大厦如果不从内部蛀空,光从外面是很难推倒的。总之,历代史书告诫我们,对于贪官的处理,只能从严,不可从宽,这种千年一致的告诫,值得今人重视。

历代反贪,也有不少良法,可以借鉴。

一、自隋唐直至清末,历代王朝不惜以严刑峻法维护科举制度的三公(公平、公正、公开),值得效法。考试的内容可以不断更新,考试的办法可以随时修改,但是不许舞弊,则是不可动摇的原则。国家应该力保考场成为一片净土。

二、历代的清官、贤相多由科举产生,他们有知有识,有为有守,成为反贪的主力,稳定政局的柱石。由人才治国而不是由庸才治国,由清官治国而不是由贪官治国,这一良性循环的现象永远值得借鉴。

三、岳飞希望“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怕死”,但是历代王朝中竟有不少“言官不怕死”的感人事件,值得赞扬,值得效法。言官敢于奋不顾身地检举揭发,是反贪的一股重要力量。

四、宋代的官员在初任、转正、调动、升迁之时,都要办理取保手续,需要有一定级别的官员作为保证人。被保人以后犯了贪污罪,除依法严惩外,保人都要受到处分。一个人如果行为不检,大家不敢保你,你在仕途上就寸步难行。

五、大贪官要严惩,不在话下。在宋代,即使是小贪官,受了处分之后都要永远记录在案。每次调动,都得把罪行再详细交代一次,一世都是如此,使别人易于监督。

六、宋代犯过贪污罪的人员,致仕(退休)后的各种待遇都要低人一等,有些优待就取消了,该给子弟的荫庇也失掉了,让贪官永远在自己的晚辈面前丢脸,永远抬不起头。

七、一个人一朝犯了贪污罪,终身受到歧视。因此大家相诫不敢随便伸手。影响所及,许多家族也都订出家规,凡是有过贪污行为的人,死后不许葬入本族坟山,让他永做孤魂野鬼。

八、过去有一些朝代很重视反贪的宣传工作,不仅对清官廉吏树碑立传,使之流芳百世;而且对贪官也建“遗臭碑”,记录其罪行,使之遗臭万年。

在本书中,笔者既探讨了历史上的清官之道与贪官之道,又介绍了一些大清官与大贪官的生平事迹,希望说明二者之间从来就是分道扬镳,难寻共同之处。所叙事迹,并非人云亦云,而是有所发掘;至于对人物的评论,也有与前人大不相同之处———例如对冯道的评价。这是由于从帝王的利益出发转变为从老百姓的利益出发之故,褒贬也就不同。

别以为贪污腐败只不过是内部的问题,没有明火执仗的外敌入侵那么可怕。其实,古往今来,因外敌入侵而造成国家沦亡的事屈指可数;而因内部腐败导致一个王朝土崩瓦解的事则数不胜数。腐败不仅能毁掉一个王朝,一个国家,有时候甚至能够毁掉一种历史悠久的文明,实在可怕。正是:

贪污腐败可丧邦,

前车之鉴不能忘;

寄语同胞须警惕,

反贪反腐要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