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火星人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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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交际篇(1)

1.为什么有些朋友能相交一辈子,而有的却只能来往一两次?

我们都会发现这种现象,有的人认识很久了,但并不是经常联系,可是却一直是朋友,而有的人则刚认识的时候关系非常好,但是交往几次之后就不再联系了。为什么有的友谊“情比金坚”,有的友谊则是“一锤子买卖”。为什么同样是朋友,结果却截然相反呢?

据统计,每个人的一生可能认识的人有2000个左右。而实际上,在每个人的人生不同阶段有互动关系,或者比较熟悉的人并不多,除去有血缘关系的人,在不同时期,与自己关系比较密切的人也就五六十人。我们都会发现这种现象,有的人认识很久了,但并不是经常联系,可是却一直是朋友,而有的人则刚认识的时候关系非常好,但是交往几次之后就不再联系了。为什么有的友谊“情比金坚”,有的友谊则是“一锤子买卖”。

抛开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不说,从经济学上来讲,有些人之所以能够相交一生是因为其背叛的成本高,也就是说与朋友断绝关系是得不偿失的,因此他会选择与朋友保持良好的关系。而有的人之所以只能来往一两次,就是因为背叛的成本低,或者说是背叛之后得到的利益比继续交往得到的多。

从经济学基础学科博弈论的角度来说,这是一个重复博弈的过程。所谓重复博弈,是指将一个博弈重复进行下去。我们知道,在单个的囚徒困境博弈中,双方采取对抗的策略可使个人收益最大化。假设甲乙二人进行博弈,甲乙均采取合作态度,双方的收益均为50元;甲合作乙对抗,则甲的收益为0元,乙的收益为100元;乙合作甲对抗,则甲的收益为100元,乙的收益为0元;甲乙二人均对抗,则双方收益均为10元。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双方都合作,每个人都将得到50元,而如果双方都对抗,则各自只能得到10元。那么人们为什么还会选择对抗而不是合作呢?原因就在于这是一个一次性博弈的囚徒困境——既然无论对方选择什么,选择对抗总是我的最优策略,那么作为一个“理性经济人”,我自然就会选择对抗。

的确,如果就一次性博弈来看,(对抗,对抗)是必然的结果。但是,如果甲、乙具有长期关系(比如他们是生意上的长期合作者),那么情况则有所改观。因为我们可以作如下推理:如果双方一直对抗,那么大家每次都只能获得10元的收益;而如果合作,则每次都可得到50元。最重要的是,假定甲选择合作而乙选择对抗,那么乙虽然在这一次可以多得到50元(100—50=50),但从此甲不再与他合作,乙就将损失以后所有的得到50元的机会。因此从长远利益来看,选择对抗对双方而言并不聪明,合作反而是二人最好的选择。

这更真实地反映了日常生活中人们合作与对抗的关系。比如在公共汽车上,两个陌生人会为一个座位争吵,因为彼此知道,这是一次性博弈,吵过了谁也不会再见到谁,因此谁也不肯在嘴上吃亏;可如果他们相互认识,就会相互谦让,因为他们知道,二者以后还会有碰面甚至交往的可能。两个朋友因为什么事情发生了争吵,如果不想彻底决裂,通常都会在争吵中留有余地,因为二人日后还要“重复博弈”。

其实,人与人之间是否继续交往,从理性的角度来分析就是要看双方继续博弈是否对彼此都有利,如果一方觉得无利,那么交往也就会停止。而如果双方都觉得有利,那么就会“重复博弈”,继续进行交往。经济学认为每个人都是理性的,每个人所做的决策都是为了使自己的利益达到最大化,如果背叛对自己是有利的,就会选择背叛。

我们通常会看到陌生人之间会为了踩一脚而发生口角甚至挥拳相向,而如果是经常见面的熟人,即使是脾气不好的人也会互相谦让,这是因为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交往间的利益博弈是长久的重复博弈。可以在常去的小店买东西吃饭赊账往往是因为大家就住附近,未来还有合作的空间。到菜场去买菜,之所以不担心上当受骗,是因为卖菜的摊主便会对你说:“你放心好了,我天天在这里卖菜,不会骗你的,如果菜不好你回来找我!”强调自己“天天”在这里卖菜,用经济学的术语就是说“我跟你是在进行‘重复博弈’”。以上种种都决定了不可能背叛,因为背叛的损失是巨大的。

而在一次性的买卖活动中却往往发生背叛的行为。因为双方以后不会再有买卖的机会时,其中一方本着利己的原则,就会尽量牟取暴利,因此就会用一切手段来欺骗顾客。比如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的东西往往质次价高,其原因就在于买卖双方很少有“重复博弈”的机会。小贩们知道游客也许一辈子也就来这里一次,所以狠狠宰你没商量的一锤子买卖是个人的优先理性选择。也就是说,小贩和游客进行的是“一次博弈”。

对于朋友之间的关系。有的人与自己结交是长期的,对双方都有利的,因此就不会轻易背叛;而有的人与自己结交的目的是为了一次性的利益,所以在自己的利益得到之后,继续交往就没有任何意义了,而如果双方在博弈过程中没有建立起可以继续博弈的利益诉求点,那么背叛对于其中一方或者双方来说都是最优选择,因此这种人只会选择背叛。虽然从道德层面上来说,这是不对的,但是经济学是从个人的利益层面上来考虑的,从利益上来看,背叛是最好的选择,人们就会理性地选择背叛。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可以长久地建立越来越深的关系,而有的人则只能进行一两次交往就结束的原因。当然,有时候人们也会遇到这种情况,一个本来与自己已经基本上不往来的人,可能在很久之后又与自己“变得”熟络了。这时,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对方与自己套近乎是有原因的,是有求于己,而这时自己往往也会考虑之后会不会与其有往来,对自己是来说是否有利而作出合作或者背叛的区别。其实这也是博弈论在影响着人们的思考。总之,人与人之间能不能进行长久的交往是一种合作与背叛的考虑,也是一种成本与收益的经济学考虑。

2.为什么最优秀的有时候却是最先被淘汰的?

最优秀的人到哪里都应该是最抢手的,最漂亮的女人应该最先嫁出去,最有能力的人才应该最先找到工作,可是有时候我们却发现,最优秀的人却最先被淘汰出局,是什么导致这种反常的现象出现的呢?

在舞会上,有四个年轻男子没有舞伴,这时恰巧来了五个美丽的年轻女子,其中有一个姑娘特别漂亮。这时,如果想和舞会上漂亮的姑娘共舞一曲,四个男孩子最明智的策略是邀请其余四个不那么漂亮的姑娘跳舞。因为,如果大家都去邀请最漂亮的姑娘跳舞,那么只会有一个胜出者,而且剩下的姑娘由于你没有把她作为第一选择会感觉到恼怒,这样做的结果是三个人都找不到舞伴。而且这四个人谁也不敢肯定自己会被接受,所以为了安全起见,为了自己能够得到舞伴,他们都不会去选择这个最漂亮的姑娘。

这个故事不仅告诉了我们人们为了自己的最大利益而选择背叛的原因,还告诉了我们一个难以理解的事情:那就是最优秀的却最先被淘汰了。舞会中那个最漂亮的姑娘却没有找到舞伴,最先被淘汰出局,而其他不如她的姑娘却找到了舞伴。这到底又是为什么呢?

我们再来看一个故事:

彼此痛恨又绝对理性的甲、乙、丙三个枪手准备决斗。甲枪法最好,十发八中;乙枪法次之,十发六中;丙枪法最差,十发四中。先提第一个问题:如果三人同时开枪,并且每人只发一枪;第一轮枪战后,谁活下来的机会大一些?

假如你认为是枪手甲,结果可能会让你大吃一惊:因为真正的答案是最可能活下来的是枪法最差的那个家伙——丙。

假如这三个人彼此痛恨,都不可能达成协议,那么作为枪手甲,他一定要对枪手乙开枪。这是他的最佳策略,因为此人对他的威胁最大。因此他的第一枪不可能瞄准丙。同样,枪手乙也会把甲作为第一目标,很明白,一旦把他干掉,下一轮(如果还有下一轮的话)和丙对决,他的胜算较大。相反,如果他先打丙,即使活到了下一轮,与甲对决也是凶多吉少。丙呢?自然也要对甲开枪,因为不管怎么说,枪手乙到底比甲差一些。如果一定要和某个人对决下一场的话,他宁愿留下来的对手是枪手乙,这样他获胜的机会比与甲对决大一些。

我们再来计算一下三个枪手在上述情况下的存活几率:

甲:24%(被乙丙合射40%X60%=24%)

乙:20%(被甲射100%—80%=20%)

丙:100%(无人射丙)

通过概率分析,我们发现枪法最差的丙存活的几率最大,枪法好于丙的甲和乙的存活几率远低于丙的存活几率。

我们现在换一种玩法,假定甲乙丙不是同时开枪,而是他们轮流开一枪。先假定开枪的顺序是甲、乙、丙,甲一枪将乙干掉后(80%的几率),就轮到丙开枪,丙有40%的几率一枪将甲干掉。即使乙躲过甲的第一枪,轮到乙开枪,乙还是会瞄准枪法最好的甲开枪,即使乙这一枪干掉了甲,下一轮仍然是轮到丙开枪。无论是甲或者乙先开枪,丙都有在下一轮先开枪的优势。

如果是丙先开枪,情况又如何呢?丙可以向甲先开枪,即使丙打不中甲,甲的最佳策略仍然是向乙开枪。但是,如果丙打中了甲,下一轮可就是乙开枪打丙了。因此,丙的最佳策略是向天开枪,只要确保不打中甲或者乙,在下一轮射击中他还是处于有利的形势。

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版本,尤其是在涉及到参与博弈的个体有强有弱的时候。比如总统竞选,实力最弱的竞选者总是在开始时表现得很低调,而实力强劲的竞选者和实力中等者之间反而互相攻击,搞得狼狈不堪,这个时候最弱的竞选者才粉墨登场获得一个有利的形势。

这个例子揭示了一个非常值得回味的道理:一个人在社会上的生存不仅取决其能力的大小,更取决于实力对比所造成的复杂关系。回顾中国历史,我们经常感叹历朝历代总是上演“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悲剧,但究其发生的原因,却是再明白不过——无他,功高震主耳。一个人能力可能很高,成绩可能非常辉煌,但是如果这种高能力和高成就威胁到了他人的地位和安全,那么他就会有被淘汰出局的危险。对于企业也是如此。经济学家郎咸平曾经描述过中国企业现象:

当一家企业做好之后,一堆企业就会一窝蜂地跟着这个企业做同样的行业,这就是中国的业态,称为“饿狼现象”。这种竞争的结果是大家都无法生存。有资料统计:中国80%的民营企业的“寿命”只有2.9年,原因是在于资源被大量地浪费。中国当前的一个现象就是体制内的腐败和民间堕落的恶性互动,即民间有话语权的人不负责任地自甘堕落与体制内腐败现象的上下呼应。在这既无效率又不符合规则的潜规则运作下,越想规规矩矩努力做好产品质量控制和研发的公司,它就越可能最先被淘汰。

再例如,海瑞是明朝晚期嘉靖和万历年间的清官,位居朝廷二品,他为官期间始终固穷自守,从来不贪一文钱,以至于到死的时候连棺材都买不起。明朝的官员俸禄很低,在海瑞那个时代,一个县令的工资合现在人民币1400元。1400元的工资根本不可能够县令一家人的吃穿用度。为了要生活下去,县令只好贪赃枉法,原来想做清官的人也被迫做了贪官。有一个很滑稽又很悲哀的事情可以佐证清官变贪官的最直接原因:在海瑞任浙江县令的时候,有一年母亲过生日,他破天荒地买了两斤肉,这件事一下子成为重大新闻轰动朝野。海瑞能够洁身自好,宁可受穷也不贪一文钱,而其他人则做不到。所以说,朝廷上下几乎无官不贪。而海瑞作为一个清官,既不受贿也不行贿,在这种政治环境中难免寸步难行,所以虽然他有报国之心,一生也没有什么大的作为。因为海瑞为官太清正了,而他所处的环境则太黑暗,所以,注定他会被淘汰,注定在官场博弈中以失败收场。

这种优秀的被劣质的淘汰的现象在各种场合中都存在着。但是人们的经济活动都是为了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跳舞的当然想找最漂亮的舞伴,买二手车的当然想找质量最好的二手车,招聘职员的当然想找最优秀的人才。但是因为劣币驱逐良币这一规律的存在,人们却不能如意。其实要改变这种现象也不难,只要寻找到合适的相关机制即可。

再看上述枪手对决的例子,枪法最好的,却可能是最先丧命的;枪法第二好的,是最可能存活的;枪法最差的,由于对他人威胁很小,也可能比第二强的人得到更大的生存机会。“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正是强者的悲哀。当然,这种强者最先出局的现象也是可以解决的,但是需要建立一种明确的、优胜劣汰的机制才行,而这又是很难在短期内就可以解决的。

3.为什么“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是经济落后的表现?

“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这是多年的交际理念,给很多人的生活提供了一些保障,因此得到广泛的认可,但是现在却有人说这种观念是错误的,是经济落后的表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有一句话曾被所有人广为赞同:“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但是,在经济越来越发达的现在,很多人却越来越不愿意“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了。因此,有些人便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淡漠了,人变得越来越没有人情味了。由此也可以得出一个反面的结论:“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是经济落后的表现。为什么这样说呢?

众所周知,人是自然人,同时也是社会人。而且相对来说,人更是一个社会人,而不是自然人。不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依靠单个人的力量想要生存下去,机会是微乎其微的,天灾人祸、身老病残时你都需要其他人的帮助。所以,为了能够生存下去,并且生存的时间更久,人与人之间必须要发生互助的关系。以原始社会为例,人类要靠捕获野生动物、采掘野生果菜为食,在当时,个人数天捕猎不到动物是经常的事,而如果不在部落之内与其他人共享食物,并在自己捕到猎物时与他人共享,许多单个的人是会饿死的。而其他社会更是如此,尤其是现在,几乎没有一个人可以不与他人进行交易而单独生活。所以经济学家曼昆将“贸易使每个人的状况变得更好”列为经济学十大原理之一。

而提到贸易,必然就会涉及金融。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广义的金融泛指一切与信用货币的发行、保管、兑换、结算,融通有关的经济活动,甚至包括金银的买卖,狭义的金融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简单地说,金融就是金钱的融通。金融的发达是社会发达的标志,西方发达国家都是金融发达的国家,尤其是美国,其金融发达的程度居世界首位,而华尔街也成为全球金融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