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旧时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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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生灵

)第一节 [猫的故事]

生灵,果然是生而有灵的。

从前有故事说:有一个读书人,看见一只蚂蚁落在水里,他抛下一茎稻草救了它。后来这位读书人因被诬告进了监狱,这被救的蚂蚁率领了它的同类,用一夜工夫把狱墙搬了一个大洞,把他救了出来。

又有一个隋侯,看见一只鹞子追逐着黄雀。黄雀无路可奔,飞来躲在他的脚下。他等鹞子去了,才把它放走。以后黄雀衔来一颗无价的明珠,报答他救命的恩德。

万物有灵,即便是对阿猫阿狗,虫虫鱼鱼,也须时时心怀慈悲。

梁实秋

此文被收入北京师范大学版七年级《语文》上册第五单元。《单元主旨》是这样写的:“本单元叫做《生命礼赞》,集中体现生命的珍贵,不管是人的生命,还是动物的生命,都是一样。生命之所以珍贵,就是因为它只有一次,是不可重复的,因而生命的价值是一切价值的根本。”

猫很乖,喜欢偎傍着人;有时候又爱蹭人的腿,闻人的脚。惟有冬尽春来的时候,猫叫春的声音颇不悦耳。呜呜地一声一声地吼,然后突然地哇咬之声大作,唏哩哗喇的,铿天地而动神祇。这时候你休想安睡。所以有人不惜昏夜起床持大竹竿而追逐之。相传有一位和尚作过这样的一首诗:“猫叫春来猫叫春,听他愈叫愈精神,老僧亦有猫儿意,不敢人前叫一声。”这位师父富同情心,想来不至于抡大竹竿子去赶猫。

我的家在北平的一个深巷里。有一天,冬夜荒寒,卖水萝卜的,卖硬面饽饽的,都过去了,除了值更的梆子遥远的响声可以说是万籁俱寂。这时候屋瓦上嗥的一声猫叫了起来,时而如怨如诉,时而如诟如詈,然后一阵跳踉,窜到另外一间房上去了,往返跳跃,搅得一家不安。如是者数日。

北平的窗子是糊纸的,窗棂不宽不窄正好容一只猫儿出入,只消他用爪一划即可通往无阻。在春暖时节,有一夜,我在睡梦中好像听到小院书房的窗纸响,第二天发现窗棂上果然撕破了一个洞,显然地是有野猫钻了进去。大概是饿极了,进去捉老鼠。我把窗纸补好,不料第二天猫又来,仍从原处出入,这就使我有些不耐烦,一之已甚岂可再乎?第三天又发生同样情形,而且把书桌书架都弄得凌乱不堪,书桌上印了无数的梅花印,我按捺不住了。我家的厨师是一个足智多谋的人,除了调和鼎鼐之外还贯通不少的左道旁门,他因为厨房里的肉常常被猫拖拉到灶下,鱼常被猫叨着上了墙头,怀恨于心,于是殚智竭力,发明了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捕猫方法。法用铁丝一根,在窗棂上猫经常出入之处钉一个铁钉,铁丝一端系牢在铁钉之上,另一端在铁丝上做一活扣,使铁丝作圆箍形,把圆箍伸缩到适度放在窗棂上,便诸事完备,静待活捉。猫窜进屋的时候前腿伸入之后身躯势必触到铁丝圆箍,于是正好套在身上,活生生悬在半空,愈挣扎则圆箍愈紧。厨师看我为猫所苦无计可施,遂自告奋勇为我在书房窗上装置了这么一个机关。我对他起初并无信心,姑妄从之。但是当天夜里居然有了动静。早晨起来一看,一只瘦猫奄奄一息地赫然挂在那里!

厨师对于捉到的猫向来执法如山,不稍宽假,我看了猫的那副可怜相直为她缓颊。结果是从轻发落予以开释,但是厨师坚持不能不稍予膺惩,即在猫身上用原来的铁丝系上一只空罐头,开启街门放她一条生路。只见猫一溜烟似的唏哩哗喇地拖着罐头绝尘而去,像是新婚夫妇的汽车之离教堂去度蜜月。跑得愈快,罐头响声愈大,猫受惊乃跑得更快,惊动了好几条野狗跟在后面追赶,黄尘滚滚,一瞬间出了巷口往北而去。她以后的遭遇如何我不知道,我心想她吃了这个苦头以后绝对不会再光顾我的书房。窗户纸从新糊好,我准备高枕而眠。

当天夜里,听见铁罐响,起初是在后院砖地上哗啷哗啷地响,随后像是有东西提着铁罐猱升跨院的枣树,终乃在我的屋瓦上作响。屋瓦是一垄一垄的,中有小沟,所以铁罐越过瓦垄的声音是格登格登地清晰可辨。我打了一个冷战:难道那只猫的阴魂不散?她拖着铁罐子跑了一天,藏躲在什么地方,终于夤夜又复光临寒舍?我家究竟有什么东西值得使她这样的念念不忘?

哗啷一声,铁罐坠地,显然的是铁丝断了。几乎同时,噗的一声,猫顺着我窗前的丁香树也落了地。她低声地呻吟了一声,好像是初释重负后的一声叹息。随后我的书房窗纸又撕破了——历史重演。

这一回我下了决心,我如果再度把她活捉,要用重典,不是系一个铁罐就能了事。我先到书房里去查看现场,情况有一些异样,大书架接近顶棚最高的一格有几本书洒落在地上。倾耳细听,书架上有呼噜呼噜的声音。怎么猫找到了这个地方来酣睡?我搬了高凳爬上去窥视,吓我一大跳,原来是那只瘦猫拥着四只小猫在喂奶!

四只小猫是黑白花的,咕咕容容地在猫的怀里乱挤,好像眼睛还没有睁开,显然是出生不久。在车船上遇到有妇人生产,照例被视为喜事,母子好像都可以享受好多的优待。我的书房里如今喜事临门,而且一胎四个,原来的一腔怒火消去了不少。天地之大德曰生,这道理本该普及于一切有情。猫为了她的四只小猫,不顾一切地冒着危险回来喂奶,伟大的母爱实在是无以复加!

猫的秘密被我发现,感觉安全受了威胁,一夜的工夫她把四只小猫都叼离书房,不知运到什么地方去了。

)第二节 [蟋蟀]

陆蠡

本文收入在陆蠡的散文集《海星》。陆蠡是天台人,而天台人每年农历的大暑至中秋,民间都有“打油奏”即“斗蟋蟀”的习俗。1936年7月20日,他在《海星》后记中说:“开始写这些短篇,是在一九三三年的秋天。因了一种喜悦,每次写两三百字给比我年轻的小朋友们看的。不久成了三篇五篇十几篇,一位朋友替我拿去发表了……《海星》是我所写的第一篇,所以把它取作书名了。”

小的时候不知在什么书上看到一张图画。题的是“爱护动物”。图中甲儿拿一根线系住蜻蜓的尾,看它款款地飞。乙儿摇摇手劝他,说动物也有生命,也和人一样知道痛苦,不要残忍地虐杀它。

母亲曾告诉我:从前有一个读书人,看见一只蚂蚁落在水里,他抛下一茎稻草救了它。后来这位读书人因诬进下狱,这被救的蚂蚁率领了它的同类,在一夜工夫把狱墙搬了一个大洞,把他救了出来。

父亲又说:以前有一个隋侯,看见一只鹞子追逐着黄雀。黄雀无路可奔,飞来躲在他的脚下。他等鹞子去了,才把它放走。以后黄雀衔来一颗无价的明珠,报答他救命的恩德。

在书上我又读到:“麟,仁兽也,足不履生草,不戕生物。”

所以,我自幼便怀着仁慈之意,知道爱惜它们的生命。我从来不曾用线系住蝉的细成一条缝似的头颈,让它鼓着薄翅团团转转的飞。我从来不曾用头发套住蟋蟀的下颚,临空吊起来飕飕地转,把它弄得昏过去,便在它激怒和昏迷中引就它们的同类,促使它们作死命的啮斗。我从来不曾用蛛网络缠在竹箍上,来捉夏日停在墙壁上的双双叠在一起的牛虻。也从来不曾撕断蚱蜢的大腿,去喂给母鸡。

在动物中,我偏爱蟋蟀。想起这小小的虫,那曾消磨了多美丽的我的童年的光阴啊!那时我在深夜中和两三个淘伴蹑手蹑脚地跑到溪水对岸的石滩,把耳朵贴在地上,屏住气息;细辨在土磡的旁边或石块底下发出的瞿瞿的蟋蟀的声音所来自的方向。偷偷跑上前去,用衣袋里的麦麸做了记认,次晨在黎明时觅得夜晚的原处,把可爱的虫捉在手里。露濡湿了赤脚穿着的鞋,衣襟有时被荆棘抓破,回家来告诉母亲说我去望了田水回来,不等她的盘诘,立刻便溜进房中,把捉来的蟋蟀放在瓦盘里,感到醉了般的喜悦,有时连拖泥带水的鞋子钻进床去,竟倒头睡去了……

我爱蟋蟀,那并不是爱和别人赌钱斗输赢,虽则也往常这样做。但是我不肯把战败者加以凌虐,如有人剪了它们的鞘翅,折断了它们的触须,卑夷地抛在地上,以舒小小的心中的怨愤。我爱着我的蟋蟀,我爱它午夜在房里蛩蛩的“弹琴”,一如我们的术语所说的。有时梦中恍如我睡在碧绿的草地上,身旁长着不知名的花,花的底下斗着双双的蟋蟀;我便在它们的旁边用粗的石块叠成玲珑的小堆,引诱它们钻进这石堆里,我可以随时来听它们的鸣斗,永远不会跑开……

我爱蟋蟀,我把它养在瓦盘里,盘里放了在溪中洗净了的清沙,复在其中移植了有芥子园画意的细小的草,草的旁边放了两三洁白的石块,这是我的庭园了。我满足于自己手创的天地,所谓壶底洞天便是这般的园地更幻想化的罢了,我曾有时这样想。我在沙中用手指掏了一个小洞,在洞口放了两颗白米,一茎豆芽;白米给它当作干粮,豆芽给它作润喉的果品。我希望这小小的庭园会比石滩上更舒适,不致使它想要逃开。

在蒙蒙的雨天,我拿了这瓦盘到露天底下去承受这微丝般的烟雨,因为我没有看到露水是怎样落下来的,所以设想这便是它所喜爱的露了。当我看到乌碧的有美丽的皱纹的鞘翅上蒙着细微的雾粒,微微开翕着欲鸣不鸣似的,伴着一进一退地颤抖着三对细肢,我也感到微雨的凉意,想来抖动我的身躯了。有时很久不下细雨,我便用喷衣服的水筒把水喷在蟋蟀的身上。

听说蟋蟀至久活不过白露。邻居的哥儿告诉我说。

“为什么呢?”

“那是因为太冷。”

“只是因为太凉么?”

“怕它的寿命只有这几天日子罢。”

于是我翻开面子撕烂了的旧黄的历本,去找白露的一天,几时几刻交节。我屈指计算着我的蟋蟀还可以多活几天,不能盼望它不死,只盼望它是最后死的一个。我希望我能够延长这小动物的生命。

早秋初凉的日子,我便用棉花层层围裹着这瓦盘,沙中的草因不见天日枯黄了,我便换上了绿苔。又把米换了米仁。本来我想把它放在温暖的灶间里,转想这是不妥的,所以便只好这样了。

我天天察看这小虫的生活。我时常见它头埋在洞里,屁股朝外。是避寒么,是畏光么?我便把这洞掏得更深一些。又在附近挖了一个较浅的洞。

有一天它吃了自己的触须,又有一次啮断自己的一只大腿,这真使我惊异了。

“能有一年不死的蟋蟀么?”我不只一次地问我的母亲。

“西风起时便禁受不住了。”

“设若不吹到西风也可以么?”

“那是可怜的秋虫啊!你着了蟋蟀的迷么?下次不给你玩了。”

我屈指在计算着白露的日期。终于在白露的前五天这可怜的虫便死了。天气并不很冷,只在早晨须得换上夹衣,白昼是热的。园子里的玉蜀黍,已经黄熟了。

我用一只火柴盒子装了这死了的虫的肢体,在园子的一角,一株芙蓉花脚下挖了一个小洞,用瓦片砌成了小小的坟,把匣子放进去,掩上了一把土,复在一张树叶上放了三粒白米和一根豆芽,暗暗地祭奠了一番。心里盼望着夜间会有黑衣的哥儿来入梦,说是在地下也平安的罢。

“你今天脸色不好。着了凉么!孩子?”

母亲这样的说。

)第三节 [两种虫类]

唐弢

唐弢,著名学者、作家、文学理论家、鲁迅研究家和文学史家。1934年,《申报》副刊《自由谈》的编辑黎烈文在上海请客,为郁达夫王映霞夫妇践行,鲁迅也在席间。唐弢与鲁迅在这里相识,他一生的事业也与鲁迅紧紧相关。他嗜书如命,收藏丰富,巴金说:“有了唐弢先生的藏书就有了现代文学馆的一半”。

夏秋的时候,街头巷尾常有叫卖鸣虫的。最普遍的两种,是叫哥哥和知了。

叫哥哥属于螽斯一类,色绿,混迹于豆棚瓜架,择肥而噬,吃饱了肚子没有事做,放开声音高唱一番;虽说唱的并不是嘴,而是嘴以外的另一种器官,但充溢在他们声音里的,据说都是天经地义般的大道理。

就因为是大道理,所以那么玄妙,那么不可理解,我们全听不懂。生在同一世界上,同为万物之一,但他们是他们,我们是我们,他们所唱的是本身利益,和我们没半点关系。

他们唱着,从早晨到夜晚,又从夜晚到早晨,所唱的终是这一套!

似乎天之所以生叫哥哥,就在使他们唱,使他们无裨于大众的高声地唱。

他们另外还有一种本领,便是跳。从这枝上跳到那枝上,又从那枝上跳回来,或者跳到别的甚么地方;他们的目的在使肚子饱,享乐和舒服,以及尽量发挥他们唱的天才。

至于知了,却另有不同的地方。他们鄙夷叫哥哥的行为,而以清高自命;虽然肚子也一样吃得饱饱,据说只是些“于世无亏,于人无损”的露水。

知了喜欢把赭灰色的身体隐在树干里,放出“正人君子”般雍容的架子,冷笑别人昏愦贪吝,只有他们才是聪明的,“知了!知了!”什么都知道。可是他们却是时代的旁观者。

为着妒忌叫哥哥的得据肥枝,他们也常高声叫唱。那是另一种声音,另一个调子,唱来象是更为动听似的。

然也只是唱唱而已。

一九三三年八月二日

)第四节 [猫]

郑振铎

《猫》创作于1925年11月7日,是郑振铎的写实短篇小说集《家庭的故事》中的第一篇。《家庭的故事》中的作品都创作于1925到1927年间。

我家养了好几次的猫,结局总是失踪或死亡。三妹是最喜欢猫的,她常在课后回家时,逗着猫玩。有一次,从隔壁要了一只新生的猫来。花白的毛,很活泼,常如带着泥土的白雪球似的,在廊前太阳光里滚来滚去。三妹常常的,取了一条红带,或一根绳子,在它面前来回的拖摇着,它便扑过来抢,又扑过去抢。我坐在藤椅上看着他们,可以微笑着消耗过一二小时的光阴,那时太阳光暖暖的照着,心上感着生命的新鲜与快乐。后来这只猫不知怎地忽然消瘦了,也不肯吃东西,光泽的毛也污涩了,终日躺在厅上的椅下,不肯出来。三妹想着种种方法逗它,它都不理会。我们都很替它忧郁。三妹特地买了一个很小很小的铜铃,用红绫带穿了,挂在它颈下,但只显得不相称,它只是毫无生意的,懒惰的,郁闷的躺着。有一天中午,我从编译所回来,三妹很难过的说道:“哥哥,小猫死了!”

我心里也感着一缕的酸辛,可怜这两月来相伴的小侣!当时只得安慰着三妹道:“不要紧,我再向别处要一只来给你。”

隔了几天,二妹从虹口舅舅家里回来,她道,舅舅那里有三四只小猫,很有趣,正要送给人家。三妹便怂恿着她去拿一只来。礼拜天,母亲回来了,却带了一只浑身黄色的小猫同来。立刻三妹一部分的注意,又被这只黄色小猫吸引去了。这只小猫较第一只更有趣,更活泼。它在园中乱跑,又会爬树,有时蝴蝶安详地飞过时,它也会扑过去捉。它似乎太活泼了,一点也不怕生人,有时由树上跃到墙上,又跑到街上,在那里晒太阳。我们都很为它提心吊胆,一天都要“小猫呢?小猫呢?”查问得好几次。每次总要寻找了一回,方才寻到。三妹常指它笑着骂道:“你这小猫呀,要被乞丐捉去后才不会乱跑呢!”我回家吃中饭,总看见它坐在铁门外边,一见我进门,便飞也似的跑进去了。饭后的娱乐,是看它在爬树。隐身在阳光隐约里的绿叶中,好像在等待着要捉捕什么似的。把它捉了下来,又极快的爬上去了。过了二三个月,它会捉鼠了。有一次,居然捉到一只很肥大的鼠,自此,夜间便不再听见讨厌的吱吱的声了。

某一日清晨,我起床来,披了衣下楼,没有看见小猫,在小园里找了一遍,也不见。心里便有些亡失的预警。

“三妹,小猫呢。”

她慌忙的跑下楼来,答道:“我刚才也寻了一遍,没有看见。”

家里的人都忙乱的在寻找,但终于不见。

李妈道:“我一早起来开门,还见它在厅上。烧饭时,才不见了它。”

大家都不高兴,好像亡失了一个亲爱的同伴,连向来不大喜欢它的张妈也说;“可惜,可惜,这样好的一只小猫。”

我心里还有一线希望,以为它偶然跑到远处去,也许会认得归途的。

午饭时,张妈诉说道:“刚才遇到隔壁周家的丫头,她说,早上看见我家的小猫在门外,被一个过路的人捉去了。”

于是这个亡失证实了。三妹很不高兴的,咕噜着道:“他们看见了,为什么不出来阻止?他们明晓得它是我家的!”

我也怅然的,愤恨的,在诅骂着那个不知名的夺去我们所爱的东西的人。

自此,我家好久不养猫。

冬天的早晨,门口蜷伏着一只很可怜的小猫。毛色是花白,但并不好看,又很瘦。它伏着不去。我们如不取来留养,至少也要为冬寒与饥饿所杀。张妈把它拾了进来,每天给它饭吃。但大家都不大喜欢它,它不活泼,也不像别的小猫之喜欢顽游,好像是具着天生的忧郁性似的,连三妹那样爱猫的,对于它,也不加注意。如此的,过了几个月,它在我家仍是一只若有若无的动物。它渐渐的肥胖了,但仍不活泼。大家在廊前晒太阳闲谈着时,它也常来蜷伏在母亲或三妹的足下。三妹有时也逗着它玩,但没有对于前几只小猫那样感兴趣。有一天,它因夜里冷,钻到火炉底下去,毛被烧脱好几块,更觉得难看了。

春天来了,它成了一只壮猫了,却仍不改它的忧郁性,也不去捉鼠,终日懒惰的伏着,吃得胖胖的。

这时,妻买了一对黄色的芙蓉鸟来,挂在廊前,叫得很好听。妻常常叮嘱着张妈换水,加鸟粮,洗刷笼子。那只花白猫对于这一对黄鸟,似乎也特别注意,常常跳在桌上,对鸟笼凝望着。

妻道:“张妈,留心猫,它会吃鸟呢。”

张妈便跑来把猫捉了去。隔一会,它又跳上桌子对鸟笼凝望着了。

一天,我下楼时,听见张妈在叫道:“鸟死了一只,一条腿被咬去了,笼板上都是血。是什么东西把它咬死的?”

我匆匆跑下去看,果然一只鸟是死了,羽毛松散着,好像它曾与它的敌人挣扎了许久。

我很愤怒,叫道:“一定是猫,一定是猫!”于是立刻便去找它。

妻听见了,也匆匆的跑下来,看了死鸟,很难过,便道:“不是这猫咬死的还有谁?它常常对鸟笼望着,我早就叫张妈要小心了。张妈!你为什么不小心?”

张妈默默无言,不能有什么话来辩护。

于是猫的罪状证实了。大家都去找这可厌的猫,想给它以一顿惩戒。找了半天,却没找到。真是“畏罪潜逃”了,我以为。

三妹在楼上叫道:“猫在这里了。”

它躺在露台板上晒太阳,态度很安详,嘴里好像还在吃着什么。我想,它一定是在吃着这可怜的鸟的腿了,一时怒气冲天,拿起楼门旁倚着的一根木棒,追过去打了一下。它很悲楚的叫了一声“咪呜!”便逃到屋瓦上了。

我心里还愤的,以为惩戒得还没有快意。

隔了几天,李妈在楼下叫道:“猫,猫!又来吃鸟了。”同时我看见一只黑猫飞快的逃过露台,嘴里衔着一只黄鸟。我开始觉得我是错了!

我心里十分的难过,真的,我的良心受伤了,我没有判断明白,便妄下断语,冤苦了一只不能说话辩诉的动物。想到它的无抵抗的逃避,益使我感到我的暴怒,我的虐待,都是针,刺我的良心的针!

我很想补救我的过失,但它是不能说话的,我将怎样的对它表白我的误解呢?

两个月后,我们的猫忽然死在邻家的屋脊上。我对于它的亡失,比以前的两只猫的亡失,更难过得多。

我永无改正我的过失的机会了!

自此,我家永不养猫。

(民国)十四,十一,七,于上海。

)第五节 [虱子]

周作人

本文作于1930年4月,收入《看云集》。《看云集》是周作人1929年底至1931年的散文集,是“心闲故无碍”(1931年1月30日周作人梦中所得诗句)的产物。他晚年重读《看云集》里的文章,仍认为“颇佳”。

偶读罗素所著《结婚与道德》,第五章讲中古时代思想的地方,有这一节话:

那时教会攻击洗浴的习惯,以为凡使肉体清洁可爱好者皆有发生罪恶之倾向。肮脏不洁是被赞美,于是圣贤的气味变成更为强烈了。圣保拉说,身体与衣服的洁净,就是灵魂的不净。虱子被称为神的明珠,爬满这些东西是一个圣人的必不可少的记号。

我记起我们东方文明的选手辜鸿铭先生来了,他曾经礼赞过不洁,说过相仿的话,虽然我不能知道他有没有把虱子包括在内,或者特别提出来过。但是,即是辜先生不曾有什么颂词,虱子在中国文化历史上的位置也并不低,不过这似乎只是名流的装饰,关于古圣先贤还没有文献上的证明罢了。晋朝的王猛的名誉,一半固然在于他的经济的事业,他的捉虱子这一件事恐怕至少也要居其一半,到了二十世纪之初,梁任公先生在横滨办《新民丛报》,那时有一位重要的撰述员,名叫扪虱谈虎客,可见这个还很时髦,无论他身上是否真有那晋朝的小动物。

洛威(R.H.Lowie)博士是旧金山大学的人类学教授,近著一本很有意思的通俗书《我们是文明么》,其中有好些可以供我们参考的地方。第十章讲衣服与时装,他说起十八世纪时妇人梳了很高的髻,有些矮的女子,她的下巴颏儿正在头顶到脚尖的中间。在下文又说道:

宫里的女官坐车时只可跪在台板上,把头伸在窗外,她们跳着舞,总怕头碰了挂灯。重重扑粉厚厚衬垫的三角塔终于满生了虱子,很是不舒服,但西欧的时风并不就废止这种时装。结果发明了一种象牙钩钗,拿来搔痒,算是很漂亮的。

第二十一章讲卫生与医药,又说到“十八世纪的太太们的头上成群的养虱子”。又举例说明道:

一三九三年,一法国著者教给他美丽的读者六个方法,治她们的丈夫的跳蚤,一五三九年出版的一本书列有奇效方,可以除灭跳蚤,虱子,虱卵,以及臭虫。

照这样看来,不但证明“西洋也有臭虫”,更可见贵夫人的青丝上也满生过虱子。在中国,这自然更要普遍了,褚人获编《坚瓠集》丙集卷三有一篇《须虱颂》,其文曰:

王介甫王禹玉同伺朝,见虱自介甫襦领直缘其须,上顾而笑,介甫不知也。朝退,介甫问上笑之故,禹玉指以告,介甫命从者去之。禹玉曰,未可轻去,愿颂一言。介甫曰,何如?禹玉曰,屡游相须,曾经御览,未可杀也,或曰放焉。众大笑。

我们的荆公是不修边幅的,有一个半个小虫在胡须上爬,原算不得是什么奇事,但这却令我想起别一件轶事来,据说徽宗在五国城,写信给旧臣道,“朕身上生虫,形如琵琶。”照常人的推想,皇帝不认识虱子,似乎在情理之中,而且这样传说,幽默与悲感混在一起,也颇有意思,但是参照上文,似乎有点不大妥帖了。宋神宗见了虱子是认得的,到了徽宗反而退步,如果属实,可谓不克绳其祖武了。《坚瓤集》中又有一条《恒言》,内分两节如下:

张磊塘善清言,一日赴徐文贞公席,食鳗鱼蝗鱼。庖人误不置醋。张云,仓皇失措。文贞腰扪一虱,以齿毙之,血溅齿上。张云,大率类此。文贞亦解颐。

清客以齿毙虱有声,妓哂之。顷妓亦得虱,以添香置炉中而爆。客顾曰,熟了。妓曰,愈于生吃。

这一条笔记是很重要的虱之文献,因为他在说明贵人清客妓女都有扪虱的韵致外,还告诉我们毙虱的方法。《我们是文明么》第二十一章中说:

正如老鼠离开将沉的船,虱子也会离开将死的人,依照冰地的学说。所以一个没有虱子的爱斯吉摩人是很不安的。这是多么愉快而且适意的事,两个好友互捉头上的虱以为消遣,而且随复庄重地将它们送到所有者的嘴里去。在野蛮世界,这种交互的服务实在是很有趣的游戏。黑龙江边的民族不知道有别的更好的方法,可以表示夫妇的爱情与朋友的交谊。在亚尔泰山及南西伯利亚的突厥人也同样的爱好这个玩艺儿。他们的皮衣里满生着虱子,那妙手的土人便永远在那里搜查这些生物,捉到了的时候,咂一咂嘴儿把它们都吃下去。拉得洛夫博士亲自计算过,他的向导在一分钟内捉到八九十匹。在原始民间故事里多讲到这个普遍而且有益的习俗,原是无怪的。

由此可见普通一般毙虱法都是同徐文贞公一样,就是所谓“生吃”的,只可惜“有礼节的欧洲人是否吞咽他们的寄生物查不出证据”,但是我想这总也可以假定是如此罢,因为世上恐怕不会有比这个更好的方法,不过史有阙文,洛威博士不敢轻易断定罢了。

但世间万事都有例外,这里自然也不能免。佛教反对杀生,杀人是四重罪之一,犯者波罗夷不共住,就是杀畜生也犯波逸提罪,他们还注意到水中土中几乎看不出的小虫,那么对于虱子自然也不肯忽略过去。《四分律》卷五十《房舍犍度法》中云:

于多人住处拾虱弃地,佛言不应尔。彼上座老病比丘数数起弃虱,疲极,佛言听以器,若毳,若劫贝,若敝物,若绵,拾着中。若虱走出,应作筒盛。彼用宝作筒,佛言不应用宝作筒,听用角牙,若骨,若铁,若铜,若铅锡,若竿蔗草,若竹,若苇,若木,作筒,虱若出,应作盖塞。彼宝作塞,佛言不应用宝作塞,应用牙骨乃至木作,无安处,应以缕系着床脚里。

小林一茶(一七六三—一八二七)是日本近代的诗人,又是佛教徒,对于动物同圣芳济一样,几乎有兄弟之爱,他的咏虱的诗句据我所见就有好几首,其中有这样一首,曾译录在《雨天的书》中,其词曰:

捉到一个虱子,将它掐死固然可怜,要把它舍在门外,让它绝食,也觉得不忍,忽然想到我佛从前给与鬼子母的东西,成此:

虱子呵,放在和我味道一样的石榴上爬着。

(注,日本传说,佛降伏鬼子母,给与石榴实食之,以代人肉,因石榴味酸甜似人肉云。据《鬼子母经》说,她后来变为生育之神,这石榴大约只是多子的象征罢了。)

这样的待遇在一茶可谓仁至义尽,但虱子恐怕有点觉得不合式,因为像和尚那么吃净素他是不见得很喜欢的。但是,在许多虱的本事之中,这些算是最有风趣了。佛教虽然也重圣贫,一面也还讲究,——这称作清洁未必妥当,或者总叫作“威仪”罢,因此有些法则很是细密有趣,关于虱的处分即其一例,至于一茶则更是浪漫化了一点罢了。中国扪虱的名士无论如何不能到这个境界,也决做不出像一茶那样的许多诗句来,例如——

喴,虱子呵,爬罢爬罢,向着春天的去向。

实在译不好,就此打住罢。今天是清明节,野哭之声犹在于耳,回家写这小文,聊以消遣,觉得这倒是颇有意义的事。

民国十九年四月五日,于北平

(附记)

友人指示,周密《齐东野语》中有材料可取,于卷十七查得《嚼虱》一则,今补录于下:“余负日茅檐,分渔樵半席,时见山翁野媪们身得虱,则致之口中,若将甘心焉,意甚恶之。然揆之于古,亦有说焉。应侯谓秦王曰,得宛临,流阳夏,断河内,临东阳,邯郸犹口中虱。王莽校尉韩威曰,以新室之威而吞胡虏,无异口中蚤虱。陈思王著论亦曰,得虱者莫不劘之齿牙,为害身也。三人皆当时贵人,其言乃尔,则野老嚼虱亦自有典故,可发一笑。”

我当推究嚼虱的原因,觉得并不由于“若将甘心”的意思,其实只因虱子肥白可口,臭虫固然气味不佳,蚤又太小一点了,而且放在嘴里跳来跳去,似乎不大容易咬着。今见韩校尉的话,仿佛基督同时的中国人曾两者兼嚼,到得后来才人心不古,取大而舍小,不过我想这个证据未必怎么可靠,恐怕这单是文字上的支配,那么跳蚤原来也是一时的陪绑罢了。

四月十三日又记

)第六节 [小黑狗]

萧红

1933年5月,萧红创作了第一部短篇小说《王阿嫂的死》,小说发表后,她以悄吟为笔名又发表了《看风筝》《腿上的绷带》《太太与西瓜》《小黑狗》《中秋节》等小说和散文。1934年10月,她将自己的五篇作品——《王阿嫂的死》《广告副手》《小黑狗》《看风筝》《夜风》——与萧军的六篇短篇小说合编成《跋涉》,自费由哈尔滨五画印刷社出版。

像从前一样,大狗是睡在门前的木台上。望着这两只狗我沉默着,我自己知道又是想起我的小黑狗来了。

前两个月的一天早晨,我去倒脏水。在房后的角落处,房东的使女小钰蹲在那里。她的黄头发毛着,我记得清楚的,她的衣扣还开着。我看见的是她的背面,所以我不能预测这是什么事发生了。

我斟酌着我的声音,还不等我向她问,她的手已在颤颤,唔!她颤颤的小手上有个小狗在闭着眼睛,我问:

“哪里来的?”

“你来看吧!”

她说着,我只看她毛蓬的头发摇了一下,手上又是一个小狗在闭着眼睛。

不仅一个两个,不能辨清是几个,简直是一小堆。我也和孩子一样,和小钰一样欢喜着跑进屋去,在床边拉他的手:

“平森……啊,……喔喔……”

我的鞋底在地板上响,但我没说出一个字来,我的嘴废物似的啊喔着。他的眼睛瞪着,和我一样,我是为了欢喜,他是为了惊愕。最后我告诉了他是房东的大狗生了小狗。

过了四天,别的一只母狗也生了小狗。

以后小狗都睁开眼睛了。我们天天玩着它们,又给小狗搬了个家,把它们都装进木箱里。

争吵就是这天发生的:小钰看见老狗把小狗吃掉一只,怕是那只老狗把它的小狗完全吃掉,所以不同意小狗和那个老狗同居,大家就抢夺着把余下的三个小狗也给装进木箱去,算是那只白花狗生的。

那个毛褪得稀疏,骨格透露,瘦得龙样似的老狗,追上来!白花狗仗着年青不惧敌哼吐着开仗的声音。平时这两条狗从不咬架,就连咬人也不会。现在凶恶极了。就像两条小熊在咬架一样。房东的男儿,女儿,听差,使女,又加我们两个,此时都没有用了。不能使两个狗分开。两个狗满院疯狂地拖跑。人也疯狂着,在人们吵闹的声音里,老狗的乳头脱掉一个,含在白花狗的嘴里。

人们算是把狗打开了。老狗再追去时,白花狗已经把乳头吐到地上,跳进木箱看护它的一群小狗去了。

脱掉乳头的老狗,血流着,痛得满院转走。木箱里它的三个小狗却拥挤着不是自己的妈妈在安然地吃奶。

有一天把个小狗抱进屋来放在桌上,它害怕,不能迈步,全身有些颤,我笑着像是得意,说:

“平森,看小狗啊!”

他却相反,说道:

“哼!现在觉得小狗好玩,长大要饿死的时候,就无人管了。”

这话间接的可以了解。我笑着的脸被这话毁坏了,用我寞寞的手,把小狗送了出去。我心里有些不愿意,不愿意小狗将来饿死。可是我却没有说什么,面向后窗我看望后窗外的空地;这块空地没有阳光照过,四面立着的是有产阶级的高楼,几乎是和阳光绝了缘。不知什么时候,小狗是腐了,乱了,挤在木板下,左近有苍蝇飞着。我的心情完全神经质下去,好像躺在木板下的小狗就是我自己,像听着苍蝇在自己已死的尸体上寻食一样。

平森走过来,我怕又要证实他方才的话。我假装无事,可是他已经看见那个小狗了!我怕他又要象征着说什么,可是他已经说了:

“一个小狗死在这没有阳光的地方,你觉得可怜么?年老的叫化子不能寻食,死在阴沟里,或是黑暗的街道上。女人,孩子,就是年青人失了业的时候也是一样。”

我愿意哭出来,但我怕人都说女人一哭就算了事,我不愿意了事。可是慢慢地我终于哭了!他说:“——悄悄,你要哭么?这是平常的事,冻死,饿死,黑暗死,每天都有这样的事情,把持住自己!渡我们的桥梁吧!小孩子!”

我怕羞地把眼泪拭干了,但,终日我是心情寞寞。

过了些日子,十二个小狗之中又少了两个。但是这些更可爱了!会摇尾巴,会学着大狗叫,跑起来在院子就是一小群。有时门口来了生人,它们也跟着大狗跑去,并不咬,只是摇着尾巴,就像和生人要好似的——这或是小狗还不晓得它们的责任,还不晓得保护主人的财产。

天井中纳凉的软椅上,房东太太吸着烟,她开始说家常话了。结果又说到了小狗:

“这一大群什么用也没有,一个好看的也没有,过几天,把它们远远地送到马路上去——秋天又要有一群,厌死人了!”

坐在软椅旁边的是个六十多岁的老更倌。眼花着,有主意的嘴吃着说:“明明……天,用麻……袋背送到大江去。”

小钰是个小孩子,她说:

“不用送大江,慢慢都会送出去。”

小狗满院跑跳。我最愿意看的是它们睡觉,多是一个压着一个脖子睡,小圆肚一个个的相挤着。是凡来了熟人的时候都是往外介绍,生得好看一点的抱走了几个。

其中有一个耳朵最大,肚子最圆的小黑狗,算是我的了!我们的朋友用小提篮带回去两个,剩下的只有一个小黑狗,和一个小黄狗。老狗对它两个,非常珍惜起来,争着给小狗去舐绒毛,这时候,小狗在院子里已经不成群了!

我从街上回来,打开窗子。我读一本小说。那个小黄狗它挠着窗纱,和我玩笑似的竖起身子来,挠了又挠。

我想:

“怎么几天没有见到小黑狗呢?”

我喊来了小钰。别的同院住的人都出来了,找遍全院,不见我的小黑狗。马路上也没有可爱的小黑狗,再也看不见它的大耳朵了!它忽然地失了踪!

又过三天小黄狗也被人拿走。

没有妈妈的小钰向我说:

“大狗一听隔院的小狗叫,它就想起它的孩子。可是满院急寻,上楼顶去张望。最终一个都不见。它哽哽地叫呢!”

十三个小狗一个不见了!和两个月以前一样,大狗是孤独地睡在木台上。

平森的小脚,鸽子形的小脚,栖在床单上,他是睡了!我在写,我在想,玻璃窗上的三个苍蝇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