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购买物美价廉商品的方法
物美价廉的东西是有的,只是需要我们耐心、用心去寻找。谁都想要买到这样的商品。这里,就给大家提供一些购买这类商品的诀窍。我们以购买建材货物为例,告诉大家应该如何挑选到物美价廉的建材商品。
多跑多问,货比三家。有些人通常是凭感觉买东西,才逛了一家店,就被店家忽悠得用高价买下了一堆廉价的货物。其实,对付价格“黑洞”的最有效的办法,还是货比三家,认准品牌经营,提高防范意识。在购买之前,一般要找三四家建材店,同时对其价格、材质作比较,再敲定最后方案,把装修的框架和主材定下来。一些大件,如地板、板材之类的东西,可选择建材城中的一些品牌代理或经销商。但千万要记住的是:价格一定要多比较,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当然,如果有方法打探到商家经销的价格进行参考是最好不过的了。直到自己在心底对想要购买的物品的价格比较清楚了之后,才是侃价阶段,把自己要用的主材侃一遍,拿到一个心理价位后再带设计师一起定具体产品,最后再在心理价位上“砍”上一两刀,直到满意为止。不要害怕砍得太狠会让人厌烦,只要是想做生意的人,他都会尽力和你做成生意的,只要能在你的心理价位之内,能够保证他肯定不亏,那就可以放心砍价了。
换换角色,打探虚实。为了节省钱、也为了放心,很多人都喜欢亲自去挑选装饰材料,但是,如果你个人用的,可能因为数量少而被店家宰割。这种情况下,不妨动动脑筋:可装扮成装饰公司的材料采购人员,和他谈价钱,装作拿样品的样子,再货比三家。这样,次数多了之后,你就会慢慢有感觉了,再砍价的时候就可以临阵不乱了,也更容易得到商家的优惠价。
时刻提高警惕。在建材市场,鱼龙混杂,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如果你是带着现金,一定要注意防盗。也不能只顾压价而忘了防“掉包”,这一点也是要注意的。在正规装修公司的装修报价表中一般会注明材料的品牌名称、规格、工艺、数量及单价和总价,但有些公司的报价往往很含糊,容易被商家偷梁换柱。以某品牌地板为例,其三个系列售价分别为188元/平方米、148元/平方米、108元/平方米,如果装修公司在报价中只是含糊注明某某品牌地板188元/平方米,将有可能将第一个系列的地板换成其他系列的产品,仅此一项,材料商就可多得差额,同时也让那些不诚信的施工员获得回扣。这可不是吓唬人的,很多人在家里装修时都遭遇了这样的骗局,等到发现时,有理都说不清了,只能吃哑巴亏。
这五点,是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购买商品时的几点小建议,当然了,各家有各家的特殊情况,也有各家省钱的途径。这些方法都需要在生活中不断积累。总之,希望大家都能够找到省钱之道,不要让黑心的商家骗了钱财,带来了麻烦。
保留好你的消费凭证
都说如今已是买方市场,所以“顾客就是上帝”。可是,每年的“3·15”消费者的投诉总是很多很多。可见,如今的顾客,还是不能做一个省心的上帝,而是要做一个多长个心眼、善于保护自己的上帝。
曾经看过这样一则报道:一名消费者在某家超市买了一袋紫菜,回家之后,烹饪之前先用水泡了泡,结果是绿色的,以为没有大碍,就烹饪好让孩子吃了,结果,孩子吃完后肚子疼。可怜的消费者到超市讨要说法时,却有口难辩,因为她的购物小票丢了。于是,这位消费者便要求超市调出当天的购物记录查询,但是,遗憾的是,这家超市不是会员制,因此没有找到消费者的购物记录,于是无法帮消费者主张损失。因此,这位消费者便又找到“3·15”协会了,要求协会的工作人员能够对其已开袋的紫菜进行检测。可是,检验工作不是工商局的职责范围,检验程序及相关规定当然也不是工商局制定。更何况,依据相关规定,已开封的食品是不可以检测的,要检验必须提供同类同型号同规格同批次未开封的商品,这不仅是对消费者同时也是对商家负责任,更是对双方公平公正的保证。于是,这位消费者面对着肚子疼的孩子,只能痛苦地吃下哑巴亏,当做是花钱买了教训。
与这样的例子差不多的事情可不在少数。一位30多岁的男子在自己家附近的一家小超市买了一把新的剃须刀,买完后,购物小票当即就扔进了垃圾筐。结果,拿回家使用时,感觉很不舒服,不但胡须剃不干净,而且还剃不均匀,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那剃须刀还很容易刮伤皮肤。于是,几天后,他便返回到超市,要求老板退货。没有见着购物凭证,不过好在老板承认货是自己的,但坚持不退,并说:“如果你不满意,可以加钱换其他品牌的,或者我们给你维修。货从这里卖出已两天了,谁能说清发生了什么事情呢?”老板看着男子没有购物凭证,也心安理得地等着男子妥协,两人僵持了几分钟。又有几位顾客来了,在顾客们耐心的劝解下,老板心有不甘地退了货。而该男子则也是让了一步,给了老板5元钱的折旧费,拿着老板找回的48元钱气哼哼地回家了。
这两个例子,其实都是在提醒我们同一件事情,那就是,在我们购物之后,千万不能忘记了要保管好购物凭证。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时,经营者必须出具。而且,购物凭证是交易达成后买卖双方建立的一份简单的合同,是由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的证明某一特定购买或接受服务行为存在的证据。它表明了此购买或接受服务行为的真实性,是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的基础和必要条件。此外,消费者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索要购物凭证,并注意妥善保存。因为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时,购物凭证是有关部门验查解决的依据。经营者也应主动出具购物凭证,以维护商家信誉。
仅仅只是像上面的两个例子,那倒还好,毕竟损失不大。但是,也有倒霉的消费者因为不合格的商品而遭受了巨大损失,却又因为没有购物凭证而只能自认倒霉。有一对王先生夫妇,在夏天的睡梦中被一阵恐怖的爆炸声惊醒。环顾四周,才发现是放在床头柜里的电子蚊拍爆炸了,而爆炸的电子蚊拍已经破碎,被炸飞的碎片,有一些飞到了王太太的脸上,当即让脸部受伤。后来,经过处理,脸上的伤愈合了,但是留下了一些小小的疤痕。王先生说,这把需要装电池的电子蚊拍是今年夏天在一家超市买的,半年来使用效果很好,电池是一个月前在家门口的一个小商店里购买的,直至爆炸前,他们未发现电子蚊拍有异常。事后,夫妻俩到小店区索要赔偿,但是,由于没有发票,也没有其他购物凭证,他们的交涉得不到商家的理睬。
像王先生这样买了小件物品之后嫌麻烦不开具发票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其实,这样做,只是买东西的时候便利了一点,但是,一旦日后发生什么意外的事情,就会因为当初的一点偷懒而白受委屈。各位朋友们请谨记,在消费任何商品时,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一些大件的、重要的、使用涉及生命安全的商品,更是需要多长几个心眼。
当然,在购物途径多种多样的今天,各种欺骗行为也是五花八门,可能消费者们面对各种情况,更是防不胜防。比如说,有位袁女士就曾通过电视购物花300元买了一件瘦身内衣,可内衣送到手后却大呼上当。本来,袁女士平时对电视购物栏目就情有独钟,经常买点什么,也没出过什么岔子。一天,袁女士在电视购物栏目中看到一则广州某公司生产的“纤美”内衣广告,由于广告中介绍这款内衣纤体瘦身效果非常好,于是,心动的袁女士便当即订购了一套,每套300元,并且没有过多疑惑地按价邮去了货款。
结果,几天后收到货物的袁女士打开包装后才发现,包装上的发货地址与电视中宣传的地址并不一致。这也就算了,更让袁女士气愤的是,内衣的做工十分粗糙,而且,包装上的防伪码根本刮不开,明显是假的。但是,当时订购时,袁女士也忘了索要发票,如今想要说理都没地方说了。想着退回去再换新的吧,路途遥远,来来回回的邮费都要多支付很多,而且还不一定能换到正品。于是,袁女士只好当做是300元打水漂了。其实,很多商家就是利用了消费者怕麻烦的心理和粗心的习惯,来骗取钱财的。电视购物的目标人群一般锁定为女性,美容、减肥产品、女士内衣、保健用品等商品往往经过电视购物广告,引发消费者的购物诉求。因此,消费者在选择此种购物方式时,切忌盲目轻信广告宣传效果,应多方面、多渠道了解商品信息,了解商家注册地、联系方式,以及是否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记得索要购物发票和凭证,并且注意保存好购物发票及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
看了这么多常见的例子了,最后,这里告诉朋友们在购物时应该注意的一些事项,能够帮助你少受欺骗。
首先,在购买商品之前,一定要记得查看该商品有没有产品合格证。如果产品有合格证,又有消费凭证,商家就要无条件退货;但如果没有产品合格证,就要拿着商品到工商部门出具产品质量凭证,确认商品的确存在质量问题,然后要求退货。
接着,在看完产品的合格证之后,你要记得看一看产品的说明书,如果说明书与实际商品不符就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在全额退款的同时,再赔偿给消费者商品价款的一倍。
如果都没有问题,您购买了商品,那么,还是我们一直强调的,一定要记得索要发票和购物凭证。商品带回家后,记得妥善保管好您的购物凭证。
人际关系也是商品
如果有人问这样的问题:一般人才与顶尖人才的真正区别在哪里?肯定会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毫不犹豫地回答“是才能。”他们甚至会瞪大眼睛发出疑问:除了能力,难道还有别的?因此,在成功的天平上,他们会把所有的砝码都摆在能力这一边,忽视品德、人际关系及其他种种。
社会上有这么一种人:他们能力超群、见解深刻、才华横溢,但同时他们也恃才傲物,认为自己比别人优秀,是不可或缺的人,因此狂妄自大,不能很好地与周围的人处好人际关系。这种人虽然很优秀,却总是与成功擦肩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