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这年头一定要会点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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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会投资,让钱能保值增值(4)

一般而言,凡保障类的产品,宜选择较长的缴费方式。因为保障类的产品,投保者的意图本是用尽可能少的经济投入,转移未来可能发生的较大的经济损失。比如人寿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投保这些保障型险种,投保者宜“以小博大”。缴费期越长,其分摊在每一年中的保险费用自然越少,体现的保障效果越高。比如,小A投保一份10万元保额的重大疾病险,选择10年期年缴,每年缴费6000元;小B也投保了一份10万元保额的重大疾病险,选择了20年期年缴,每年缴费3000元。5年后两人都出险了,那么小B投入的保障成本相对小A来说差不多少了一半。而且,我们上面也提到了,如今,大多数保障类产品在保险责任设计中,还向投保者提供“豁免条款”,即当出现全残或某些约定的保险事故情况下,投保人可以免缴余下的各期保费,而且保障还可能继续有效。这样一来,选择较长的缴费期就更能够规避经济风险。这种情况下,小B当然就更加划算了,他用更少的钱为自己获得了与小A同样多的赔偿。

因此,在豁免条款的保障下,尽量选择更长期的缴费期,比如说,选择20年、30年的缴费期,就可以使你每年投入较少,从而将可能因意外、疾病而发生的重大家庭经济损失风险转由保险公司来承担。所以,对于基本保障型的保险产品,越长的缴费期就越好。

如果你还购买了储蓄型的保险类型,那么,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选择短期缴纳更加合适。储蓄性质的保险比较多,比如生死两全保险、养老年金险、万能保险等。投保这些具有储蓄性质的保险产品,在经济能力许可的情况下,缴费期可以考虑选择较短的产品。因为相同的保额,或相同的储蓄目标,在缴费期较短的情况下,总的支付金额也较少(不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特别对于年纪较大的人群,如果要选择这类保险产品,最好是能选择短期期缴或是一次性付清保费。比如一个50岁的老人投保某公司的一份10万元额度养老险,五年期缴每年缴费需要20100元,而一次性缴费则只要89000元。这样算起来,五年分期缴费合起来要共缴纳100500元,比你投保的额度还高,而一次性缴费则显然划算许多。

此外,如果你购买的是具有分红或者投资的功能的险种,那么,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缴费就更合适了。因为在较短的缴费期内完成缴费义务,意味着在合同初期,就能享有比较高的分红权益或是投资账户累积基数。而且,保险产品又都是复利计息的,如果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保险合同所规定的缴费义务,也就能充分利用复利的效用来达到多多累积财富的目的。所以,这种情况下,这类保险品种就更像是与基金等投资类似的投资品种了,当然,投资总是伴随着风险的,这就需要你根据自己的情况斟酌了。

说到具有分红或投资功能的险种,我们在这里不妨扩充一下内容,因为今年是分红保险比较热的一年,在最热的时候还是需要给大家提个醒。2008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央行持续降低银行存贷款利率;随着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的负面影响日益加大,伴随着股市的跌宕起伏,投资风险的日益加大,资本投资市场随即陷入低迷的境地。一时间投资者投资预期收益呈现下降的趋势,但是分红保险却以投资收益稳健、兼具保障和强制储蓄的功能受到投资者的追捧,不管是个险渠道还是银保渠道,各家寿险公司的分红保险的保费规模也一路飘红,部分保险公司分红保险的保费规模几乎占据了公司原保费规模的近乎一半的市场份额,言必分红成了09年最时髦的词汇,一时间分红险牛气冲天,成为保险行业攻城略地的一把利器,分红保险也被各家新闻媒体纷纷炒得沸沸扬扬,炙手可热。投保人在购买分红保险时多了几分冲动,少了几分理性,就像当年购买投连、万能保险一样。购买分红保险本来无可厚非,但盲目购买分红保险却不可取,作为投保人在投保分红保险时更需要多几分理智,少几分冲动,依据投保人的家庭资产、风险承受能力、生命周期等合理投保分红保险也许是一种明智的投保策略。毕竟,一时的热门,不会代表着一直的热门,分红保险也总会有冷下来的一天,所以,不要买昏了头,让自己忘乎所以,忽视了未来的风险。

分红保险的稳健收益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确实比较诱人,但是,投资市场情况好转的时候,分红险的收益将低于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投资性产品的收益。但是,由于分红保险流动性比较差,如果投保人提前支取,保险公司要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计算退保费用,投保前几年也许投保人还有损失本金的风险。因此,在购买分红险时一定要考虑到这一点,不要将自己大部分资金都用在了分红险的身上。正确投保分红保险的做法是在购买分红保险产品时应注重资产配置,如果医疗、意外等基本保障齐全之后,再来考虑购买具有理财功能的分红险比较合适。此外,最重要的一点是,不能不顾及家庭的经济水平盲目购买,不要一味地追风,如果你比较有耐心,你的资金也不着急用,还不放一部分在其他的投资品种上,然后耐心等待市场好转的那天,那么,到时候肯定比你全部用来购买分红险的收益要多。

当然了,如果没有专业的保险知识,在选择缴纳方式时,是很难把握好的,这时候,有人脉关系的人最好咨询一下专业的理财师,让专业人士帮您来算一算,看看究竟选择那种情况更加合适。

保险理赔有程序

投了保险,并不代表着你将来万一出事就一定能获得赔偿,这也就是“并非有保必赔”。我们都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很多保户在投保时就没有弄清楚哪些情况是无法获得赔偿的,也不知道如何有效避免无保障的风险,结果,交付了保费之后,在出问题时,依然无法获得赔偿。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我们首先了解一下,哪些情况下才能够获得赔偿。

要想获得赔偿,需要满足多个既定的条件。首先,就事故本身来说,所发生的事故必须是保险合同约定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超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同时,保险公司到底赔不赔钱,很多时候与保险期限有关。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在等待期(观察期)内,进行索赔时,是否还在索赔时效内,都与保险公司是否赔钱直接有关。如果因为投保人经催缴后,仍然不缴纳应缴保险费,导致保险合同失效,或者投保人违反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导致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当然不负赔偿责任。此外,除了事故责任范围、合同有效期之外,保险公司赔不赔钱,赔多少,还与客户要求赔偿的金额有关。保险公司的赔款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如果是多次索赔,总的赔款金额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如一份保险合同的总保险金额为10万元,前几次累计获赔款6万元,那么再发生保险理赔,保险公司最高赔付金额只有4万元,超过的部分将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如果你在合同期限内多次发生意外,已经获满总保额,在合同期内再次发生意外时,就无法获得赔偿了。

当然了,除了这些客观的条件之外,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还有人为的一面。在如今的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例中,消费者不如实告知真相的情况占很大比例。保险合同有个重要原则,就是投保人需要承担“如实告知”义务。投保时一个小小的“隐瞒”,就会失去日后索赔的权利。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在投保一些健康险和人寿险时,很多人口头告知了某些病史,但业务员说可不填,结果事后被指“隐瞒”病情,却无据反驳,最后只好被拒赔。因为法律上只认可书面记录保险合同中的告知事项。像这种情况,既然有病史,就要坚持用书面的形式先写清楚,不要因为业务员的话就放弃填写,否则,日后出问题了,你找不到那个业务员,就只能吃哑巴亏。

除了要了解清楚关于理赔范围的基本常识之外,保户还必须熟知理赔的程序,否则,事故发生之后,盲目乱找人帮忙,万一造成拒赔,那损失就大了。

保险理赔的程序一般都比较固定,所以,在办理保险的时候,保户就一定要问清楚具体的理赔程序,以防万一。一般来说,理赔都是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的:

立案检验。一旦投保人出险,就应该在最快的时间内通知保险单位。而保险单位在收到通知后,就会立案并编号,再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记录损失的实际情况。这些实际情况的记录,是日后理赔的重要依据。所以,对于投保人来说,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保险单位,是自己在出险之后应该做的第一件事。

审查单证,审核责任。保险公司通过详细的调查和对单证的审查,就可以确定赔偿责任。其中主要包括保险单是否有效,被保险人所提供的单证是否齐全,被保险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是否违背了最大诚信原则(包括告知,保证),该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该事故是否是保单中承保的保险事故,是否存在第三者的赔偿责任等。如果这些都没问题,那么,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理赔程序了;但是,如果这个环节有问题,就有可能出现拒赔的情况了。

核算损失。在确定能够予以赔偿之后,就需要根据合同的规定,通过调查来确定损失的大小及赔偿的额度。

损余处理。这个程序一般只针对财产险才有用,也就是利用残余物资的程序。

保险公司支付赔款。在上面的程序都一一走过之后,就到了保险公司支付赔款的步骤,也就是保户能够拿到赔款的时候。

有些时候,很多保户觉得自己很冤枉,明明出了事故,而且这些事故看起来应该属于保险责任,最终却依然无法得到赔偿。其实,这就提醒我们,在投保时一定要弄清楚合同中有哪些免责条款。因为,在日常生活中,虽然有些保险事故看似属于保险责任,但却偏偏列在“除外责任”条款中,同样,保户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金。曾经有一个轰动全国的保险案例:丈夫开车到家门口时,不小心撞倒了自己的妻子。妻子受伤住了一个多月的医院,花了几万元钱。妻子住院期间,丈夫想起这辆车上了第三者责任险,就找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却将他拒之门外。丈夫非常不解,而保险公司的理由是: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不赔。这位先生十分不理解,为什么不能正常理赔呢?后来,经过工作人员的详细解说才知道,第三者责任险是将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列在免责条款之列的,因此妻子被自己撞倒属于“撞了也白撞”。不仅在车险中,寿险、家庭财产险及以其他责任保险中都有“免责条款”。不同险种在此条表述中会有一定差别,投保人在填写保单时必须注意是否有相应情况,避免日后出现争议。像这位先生这种情况,我们不得不说他真倒霉。首先撞到自己的妻子就够倒霉了!本以为自己买的保险能够获得赔偿,可是,却发现完全无法获得赔偿。这就是在投保时没有问清楚的缘故。

即使投了保,我们也都不希望自己出现什么意外。可是,天意难测,万一遭遇不幸,如果我们已经投保了,那就一定要冷静下来,用最理性的态度来走理赔之路。在理赔的路上,我们还需要注意几个诀窍,不然,因为不注意一些细节而让自己错失获赔的权利,那就亏大了!理赔有什么诀窍呢?有人总结了三个字:短凭快!这三个字的总结十分好,这里推荐给大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短:也就是我们之前所提到的理赔的第一步中的注意事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形式不限,书面、电话、传真和上门都可以,一般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天内。否则因通知迟缓而导致保险公司查勘、调查困难的费用,有可能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在事故发生之后,可能投保人的心情遭受重创,难以恢复平静,或者是行动不便,或者是其他更为严重的情况,可能会延迟投保人通知保险公司的时间,这时候,就需要投保人的亲朋好友来帮忙了,无论如何,不管采用何种方式,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让保险公司知道事故的发生。

凭:凭也就是凭证。没有凭证式无法很快正常索赔的。所以,在索赔时尽量提供完整、真实的证明或材料。当然,各种证明因为索赔的内容不同而有所差异。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提出索赔,应有交警部门的事故处理证明;发生人身伤亡时,应有公安部门的法医证明、处理意见以及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相关的诊断凭证和出入院的证明及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值得注意的是,各种证明应具权威性,符合法律规定。最好将各种证明在最短的时间内准备齐全之后,让保险公司的人一并核实。

快:在事故发生之后,一定要像条件反射一般,尽快找出保单,找出最近一次交费的收据。同时,不要忘了,还要翻一翻保单,看看保单中的保险责任范围是否与保险事故性质相一致,不要做无用功。

记好理赔诀窍,一步步走好理赔程序,你的理赔之路肯定会少很多麻烦。当然了,这是说的事故发生之后保户应该如何做。毕竟,我们谁都不希望真有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