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了十几年猫,前后共有四只。猫们向人们学习什么,我不通猫语,无法询问。我作为一个人却确实向猫学习了一些有用的东西。上面讲过的对处理死亡的办法,就是一个例子。我自己毕竟年纪已经很大了,常常想到死的问题。鲁迅五十多岁就想到了,我真是瞠乎后矣。人生必有死,这是无法抗御的。而且我还认为,死也是好事情。如果世界上的人都不死,连我们的轩辕老祖和孔老夫子今天依然峨冠博带,坐着奔驰车,到天安门去遛弯儿,你想人类世界会成一个什么样子!人是百代的过客,总是要走过去的,这决不会影响地球的转动和人类社会的进步。每一代人都只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长途接力赛的一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是宇宙常规。人老了要死,像在净土里那样,应该算是一件喜事。老人跑完了自己的一棒,把棒交给后人,自己要休息了,这是正常的。不管快慢,他们总算跑完了一棒,总算对人类的进步做出了贡献,总算尽上了自己的天职。年老了要退休,这是身体精神状况所决定的,不是哪个人能改变的。老人们会不会感到寂寞呢?我认为,会的。但是我却觉得,这寂寞是顺乎自然的,从伦理的高度来看,甚至是应该的。我始终主张,老年人应该为青年人活着,而不是相反。青年人有接力棒在手,世界是他们的,未来是他们的,希望是他们的。吾辈老年人的天职是尽上自己仅存的精力,帮助他们前进,必要时要躺在地上,让他们踏着自己的躯体前进,前进。如果由于害怕寂寞而学习《红楼梦》里的贾母,让一家人都围着自己转,这不但是办不到的,而且从人类前途利益来看是犯罪的行为。我说这些话,也许有人怀疑,我是不是碰到了什么不如意的事,才说出这样令某些人骇怪的话来。不,不,决不。我现在身体顽健,家庭和睦,在社会上广有朋友,每天照样读书、写作、会客、开会不辍。我没有不如意的事情,也没有感到寂寞。不过自己毕竟已逾耄耋之年,面前的路有限了。不免有时候胡思乱想。而且,我同猫们相处久了,觉得它们有些东西确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这些万物之灵应该屈尊一下,学习学习。即使只学到猫们处理死亡大事这一手,我们社会上会减少多少麻烦呀!
“那么,你是不是准备学习呢?”我仿佛听到有人这样质问了。是的,我心里是想学习的。不过也还有些困难。我没有猫的本能,我不知道自己的大限何时来到。而且我还有点担心,如果我真正学习了猫,有一天忽然偷偷地溜出了家门,到一个旮旯里、树丛里、山洞里、河沟里,一头钻进去,藏了起来,这样一来,我们人类社会可不像猫社会那样平静,有些人必然认为这是特大新闻,指手画脚,嘁嘁喳喳。如果是在旧社会里或者在今天的香港等地的话,这必将成为头版头条的爆炸性新闻,不亚于当年的杨乃武和小白菜。我的亲属和朋友也必将派人出去寻找,派的人也许比寻找彭加木的人还要多。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呀!因此我就迟疑起来。至于最后究竟何去何从?我正在考虑、推敲、研究。
1992年2月17日
咪咪二世
凌晨四时,如在冬天,夜气犹浓,黑暗蔽空。我起床,打开电灯,拉开窗帘,玻璃窗外窗台上两股探照灯似的红光正对准我射过来。我知道,小猫眯咪二世已等我给她开门了。
我连忙拿起手电筒,开门,走到黑暗的楼道里,用电筒对着黑暗的门外闪上两闪。立即有一股白烟似的东西,窜到我的脚下,用浑身白而长的毛蹭我的腿,用嘴咬我的裤腿,用软软的爪子挠我的脚,使我步都迈不开。看样子真好像是多年未见了。实际上昨天晚上我才开门放她出去的。
进屋以后,我给她极小一块猪肝或牛肉,她心满意足了。跳上电冰箱的顶,双眼一眯,呼噜呼噜念起经来了。
多少年来,我一日之计就是这样开始的。
咪咪就完了,为什么还要加上“二世”?原来我养过一只纯白的波斯猫,后来寿限已到,不知道寿终什么寝了。她的名字叫咪咪,她的死让我非常悲哀,我发誓要找一只同样毛长尾粗的波斯猫。皇天不负有心人,后来果然找到了。为了区别于她的前任,我仿效秦始皇的办法,命名为“二世”。是不是也蕴含着一点传之万世而无穷的意思呢?没有,咪咪和我都没有秦始皇那样的雄才大略。
不管怎样,咪咪二世已经成了我每天的不太多的喜悦的源泉。在白天,我看书写作一疲倦,就往往到楼外小山下池塘边去散一会儿步。这时候,忽然出我意料,又有一股白烟从草丛里,从野花旁,蓦地窜了出来,用长而白的毛蹭我的腿,用嘴咬我的裤腿,用软软的爪子挠我的脚,使我步都迈不开。我努力迈步向前走,她就跟在我身后,陪我散步,山上,池边,我走到哪里,她跟到哪里。据有经验的老人说,只有狗才跟人散步,猫是决不肯干的。可是我们的咪咪二世却敢于打破猫们的旧习,成为猫世界的“叛逆的女性”。于是,小猫跟季羡林散步,就成为燕园的一奇,可惜宣传跟不上,否则,这一奇景将同英国王宫卫队换岗一样,名扬世界了。
1993年12月13日
喜鹊窝
我是乡下人,小时候在乡下住过几年。乡下,树多,鸟多,树上的鸟窝多。秋冬之际,树上的叶子落光,抬头就能看到高树顶上的许多鸟窝,宛如一个个的黑色蘑菇。
但是,我同许多乡下人一样,对鸟并不特别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昆虫中的知了(我们那里读如jie liu,也就是蝉),在水族中是虾。夏天晚上,在场院里乘凉,在大柳树下,用麦秸点上一把火。赤脚爬上树去,用力一摇晃,知了便像雨点似的纷纷落下。如果嫌热,就跳到苇坑里,在苇丛中伸手一摸,就能摸到一些个儿不小的虾,带着双夹,齐白石画的就是这一种虾。
鸟却不能带给我这样的快乐,我有时甚至还感到厌烦。麻雀整天喳喳乱叫,还偷吃庄稼。乌鸦穿一身黑色的晚礼服,名声一向不好,乡下人总把它同死亡联系起来,“哇!哇!”两声,叫得人身上起鸡皮疙瘩。只有喜鹊沾了“喜”字的光,至少不引起人们的反感。那时候,乡下人饿着肚皮,又不是诗人,哪里会有什么闲情雅兴来欣赏鸟的鸣声呢?连喜鹊“喳,喳”的叫声也不例外。我虽然只有几岁,乡下人的偏见我都具备。只有一件事现在回想起来还能聊以自慰:我从来没有爬上树去掏喜鹊的窝。
后来我到了城里,变成了城里人。初到的时候,我简直像是进入迷宫。这么多人,这么多车,这么多商店,这么多大街小巷。我吃惊得目瞪口呆。有一年,母亲在乡下去世了,我回家奔丧。小时候的大娘、大婶见了我就问:
“寻(读音xín)了媳妇没有?”
这问题好回答。我敬谨答曰:
“寻了。”
“是一个庄上的吗?”
我一时语塞,知道乡下人没有进过城,他们不知道城里不是村庄。想解释一下,又怕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最终还是弄一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一时灵机一动,采用了鲁迅先生的办法,含糊答曰:
“唔!唔!”
谁也不知道“唔,唔”是什么意思。妙就妙在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乡下的大娘、大婶不是哲学家,不懂什么逻辑思维,她们不“打破砂锅问到底”。我的口试就算及了格。
这一件小事虽小,它却充分说明了乡下人和城里人的思维和情趣是多么不同。回头再谈鸟儿。城里不是鸟的天堂。除了麻雀以外,别的鸟很少见到。常言道:物以稀为贵。于是城里的鸟就“贵”起来了,城里一些人对鸟也就有了感情。如果碰巧能看到高树顶端上的鸟窝,那简直是一件稀罕事儿。小孩子会在树下面拍手欢跳。
中国古代的诗人,虽然有的出生在乡下,但是科举,当官一定是在城里。既然是诗人,感情定是十分细腻。这种细腻表现在方方面面,也表现在对鸟,特别是对鸟鸣的喜爱上。这样的诗句,用不着去查书,一回想就能够想到一大堆。“鸟鸣山更幽”,“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人归山郭暗,雁下芦洲白”,“微雨霭芳原,春鸠鸣何处”,“空山百鸟散还合,万里浮云阴且晴。嘶酸刍雁失群夜,断绝胡儿恋母声”,“川为静其波,鸟亦罢其鸣”等等,用不着再多举了。中国古代诗人对鸟和鸟鸣感情之深概可想见了。
只有陶渊明的一句诗,我觉得有点怪。“犬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鸡飞上树去高声鸣叫,我确实没有见过。“鸡鸣桑树巅”,这一句话颇为突兀。难道晋朝江西的鸡真有飞到桑树顶上去高叫的脾气吗?
不管怎样,中国古代诗人对鸟及其鸣声特别敏感,已是一个彰明昭著的事实。再看一看西方文学,不能不感到其间的差别。西方诗歌中,除了云雀和夜莺外,其他的鸟及其鸣声似乎很少受诗人的垂青。这里面是否也涵有很深的审美情趣的差别呢?是否也涵有东西方诗人,再扩而大之是一般人之间对大自然的关系的差别呢?姑妄言之。
我绕弯子说了半天,无非是想说中国的城里人对鸟比较有感情而已。我这个由乡下人变为城里人的人,也逐渐爱起鸟来。可惜我半辈子始终是在大城市里转,在中国是如此,在德国和瑞士仍然是如此。空有爱鸟之心,爱的对象却难找到,在心灵深处难免感到惆怅。
一直到四十多年前,我四十多岁了,才从沙滩——真像是一片沙漠——搬到风光旖旎林木蓊郁的燕园里来。这里虽处城市,却似乡村,真正是鸟的天堂。我又能看到鸟了;不是一只,而是成群;不是一种,而是多种;不但看到它们飞,而且听到它们叫;不但看到它们在草地上蹦跳,而且看到高树顶上搭窝。我真是顾而乐之,多年干涸的心灵似乎又注入了一股清泉。
在众多的鸟中,给我印象最深、我最喜爱的还是喜鹊。在我住的楼前,沿着湖畔,有一排高大的垂柳,在马路对面则是一排高耸入云的杨树。楼西和楼后,小山下面,有几棵高大的榆树,小山上有一棵至少有六七百年的古松。可以说我们的楼是处在绿色丛中。我原住在西门洞的二楼上,书房面西,正对着那几棵榆树。一到春天,喜鹊和其他鸟的叫声不停。喜鹊不知道是通过什么方式,大概是既无父母之命,也没有媒妁之言,自由恋爱,结成了情侣,情侣不停地在群树之间穿梭飞行,嘴里往往叼着小树枝,想到什么地方去搭窝。我天天早上最大的乐趣就是看喜鹊们箭似的飞翔,喳喳地欢叫,往往能看上、听上半天。
有一天,完全出我的意料,然而又合乎我的心愿,窗外大榆树上有一团黑色的东西,我豁然开朗:这是喜鹊在搭窝。我现在不用出门就能够看到喜鹊窝了,乐何如之。从此我的眼睛和耳朵完全集中到这一对喜鹊和它们的窝上,其他的鸟鸣声仿佛都不存在了。每次我看书写作疲倦了,就向窗外看一看。一看到喜鹊窝就像郑板桥看到白银那样,“心花怒放,书画皆佳”。我的灵感风起云涌,连记忆力都仿佛是变了样子,大有过目不忘之概了。
光阴流转,转瞬已是春末夏初。窝里的喜鹊小宝宝看样子已经成长起来了。每当刮风下雨,我心里就揪成一团,我很怕它们的窝经受不住风吹雨打。当我看到,不管风多么狂,雨多么骤,那一个黑蘑菇似的窝仍然固若金汤,我的心就放下了。我幻想,此时喜鹊妈妈和喜鹊爸爸正在窝里伸开了翅膀,把小宝宝遮盖得严严实实,喜鹊一家正在做着甜美的梦,梦到燕园风和日丽;梦到燕园花团锦簇;梦到小虫子和小蚱蜢自己飞到窝里来,小宝宝食用不尽;梦到湖光塔影忽然移到了大榆树下面……
这一切原本都是幻影,然而我却泪眼模糊,再也无法幻想下去了。我从小失去了慈母,失去了母爱。一个失去了母爱的人,必然是一个心灵不完整或不正常的人。在七八十年的漫长时期中,不管是什么时候,也不管我是在什么地方,只要提到了失去母爱,失去母亲,我必然立即泪水盈眶。对人是如此,对鸟兽也是如此。中国古人常说“终天之恨”,我这真正是“终天之恨”了,这个恨只能等我离开人世才能消泯,这是无可怀疑的了。中国古诗说:“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真是蔼然仁者之言,我每次暗诵,都会感到心灵震撼的。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鸟有旦夕祸福。正当我为这一家幸福的喜鹊感到幸福而自我陶醉的时候,祸事发生了。一天早上,我坐在书桌前,真是无巧不成书,我一抬头正看到一个小男孩赤脚爬上了那一棵榆树,伸手从喜鹊窝里把喜鹊宝宝掏了出来。掏了几只,我没有看清,不敢瞎说。总之是掏走了。只看这一个小男孩像猿猴一般,转瞬跳下树来,前后也不过几分钟,手里抓着小喜鹊,消逝得无影无踪了。我很想下楼去干预一下;但是一想到在浩劫中我头上戴的那一摞可怕的沉重的帽子,都还在似摘未摘之间,我只能规规矩矩,不敢乱说乱动。如果那一个小男孩是工人的孩子,那岂不成了“阶级报复”了吗!我吃了老虎心、豹子胆,也不敢动一动呀。我只有伏在桌上,暗自啜泣。
完了,完了,一切全完了。喜鹊的美梦消失了,我的美梦也消失了。我从此抑郁不乐,甚至不敢再抬头看窗外的大榆树。喜鹊妈妈和喜鹊爸爸的心情我不得而知。他们痛失爱子,至少也不会比我更好过。一连好几天,我听到窗外这一对喜鹊喳喳哀鸣,绕树千匝,无枝可依。我不忍再抬头看它们。不知什么时候,这一对喜鹊不见了。它们大概是怀着一颗破碎的心,飞到什么地方另起炉灶去了。过了一两年,大榆树上的那一个喜鹊窝,也由于没加维修,鹊去窝空,被风吹得无影无踪了。
我却还并没有死心,那一棵大榆树不行了,我就寄希望于其他树木。喜鹊们选择搭窝的树,不知道是根据什么标准。根据我这个人的标准,我觉得,楼前,楼后,楼左,楼右,许多高大的树都合乎搭窝的标准。我于是就盼望起来,年年盼,月月盼,盼星星,盼月亮,盼得双眼发红光。一到春天,我出门,首先抬头往树上瞧,枝头光秃秃的,什么东西也没有。我有时候真有点发急,甚至有点发狂,我想用眼睛看出一个喜鹊窝来。然而这一切都白搭,都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