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性病患者诊治指南 (2)
第二期:下疳发生后,经2~3个月,患者发生皮疹和黏膜斑。在斑疹发生前可有淋巴腺肿胀、关节痛及其他全身症状,如低热、头痛、骨痛、神经痛等前驱症状。持续3~5天。待皮疹出现后上述症状自行消失。此期可长达数年之久,在患者的皮疹及黏膜斑病变处,都有螺旋体的存在,其传染性极强。二期梅毒除皮肤及黏膜皮疹外,还可发生梅毒性脱发、颈部白斑、骨膜炎、关节炎等病变。
第三期:此期梅毒已不具有传染性,其主要病变是象皮肿(或称梅毒瘤),可发生于内脏、骨质、心脏血管及神经系统,也有见于四肢、躯干、颜面者。象皮肿如发生在鼻部,可使鼻梁下陷呈马鞍形;发生在上腭,可导致口腔和鼻腔穿孔。未经充分治疗的患者,10~20年,可使全身多器官受到损伤并发生器质性病变及功能障碍。
同其他性病一样,新中国成立后,梅毒也随之销声匿迹。近年来,梅毒又有蔓延之势。仅南方某省1995年1―3季度就报告新发现梅毒患者2000余例,其中不规范治疗是梅毒患者越来越多的重要原因。曾有人对全国38个城市1990―1994年5年间报告的5078例梅毒病人进行调查,发现94.7%是早期传染性梅毒,而不规范治疗者占50%~60%。如此任其发展,几年后神经梅毒等晚期梅毒、复发病例及胎传梅毒将大大增加,给大众尤其是下一代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再说梅毒对妊娠及胎儿的影响。由于一、二期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同时,全身临床症状会在短时间内自觉消退,患者会误以为梅毒痊愈而放弃治疗。这时如果结婚生育会给对方及日后的孩子带来严重危害。有这样一个病例,某妇女30岁,结婚5年流产2次,后来顺产一男婴,可孩子生下来就体轻瘦弱、哭声无力,全家十分细心地照看,谁想3周后孩子出现鼻塞、流涕、吸奶困难,接着手心、脚心出现一些深红发亮如油漆样的红斑。经过医生检查及详细询问夫妇情况才知,原来一年前丈夫被感染梅毒,经“路边医院、电杆医生”(牛皮癣小广告上治性病所指的地方)“一针见效”治“愈”过。现经医生仔细检查后发现,确诊夫妇俩均患有早期潜伏梅毒,宝宝被母亲在子宫内感染,也患了先天梅毒(胎传梅毒),其瘦弱、鼻塞、皮疹等均为先天梅毒临床表现。
上述情况在临床病例中很普遍。这充分说明对梅毒的防治和诊疗工作一定要强调早治、足量、规范的治疗原则和其重要性。对于孕妇感染梅毒是否应终止妊娠,则视病程而定。一般而言,妊娠初3个月孕妇感染梅毒不会殃及胎儿,不需要终止妊娠,但在妊娠中、晚期,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及脐静脉进入胎儿体内,引起胎儿宫内感染。患者如不治疗,仅有20%的概率分娩正常婴儿,其余为流产、死胎、早产,侥幸生存者也为先天梅毒患儿。因此,孕妇确诊梅毒后,应立即进行一个疗程的治疗,分娩前3个月再给一个疗程治疗,所生的胎儿也要立即进行必要的治疗,并密切随访。
对于梅毒患者而言,在经过正规、足量治疗后,随访2年,第1年每3个月1次、第2年每半年1次RPR(梅毒快速血浆检测)试验,若无复发,即可妊娠,但妊娠后仍需作定期检查。
总之,从梅毒的传染途径、初期症状及对胎儿的危害而言,加强对可疑人群(本人及家人有可疑病史者)婚检时、孕早期、围生期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相关性病检查至关重要。
小贴士 了解梅毒及梅毒螺旋体
螺旋体种类繁多,分布甚广,能使人致病的螺旋体包括钩端螺旋体、梅毒螺旋体、鼠咬热螺旋体等。
病原性螺旋体对外界环境因素的抵抗力较细菌弱,其中梅毒螺旋体更弱:加热50~60℃半小时或加热45~48℃1小时内都可被杀死;1%~2%的****溶液能在数分钟内把其杀死;血中的梅毒螺旋体在冰点只能存活1~2日。所以,临床上需要输血治疗的患者(除急诊大量输血外)主张输用经低温保存(4~6℃)3天后的血液,可有效防止输血导致的梅毒感染。大多数病原螺旋体对青霉素、链霉素、四环素类、砷剂等敏感,故临床上治疗梅毒常选用这些药品。
从梅毒螺旋体的生物特性得知,它对外界因素的抵抗力很弱,即离开了人体这个营养丰富、温湿度适宜的生长环境在短时间内就会死亡。所以,防止梅毒对自身危害的主要措施就是洁身自好。防止梅毒对下一代危害的有效方法就是结婚时、怀孕前进行梅毒检查,以防止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6.艾滋病及其危害
(1)基本常识:艾滋病即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AIDS),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HIV)引起的一种致死性慢性感染疾病。艾滋病从发现至今虽然只有30年,但它在全球已广泛流行,4000多万人受到感染,2000多万人失去了生命,目前世界上每天仍有万余人感染上HIV。艾滋病耗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与财富,为了防控它,以至各国政府也积极投入与协调、社会各阶层主动参与。虽然医学界竭尽了全力去研究预防和治疗艾滋病,但遗憾的是,至今艾滋病的治疗效果并不令人乐观,其疫苗也还在研究与探索之中。为了自身健康、后代安全和家庭幸福,大家都有必要了解艾滋病、关注艾滋病、预防艾滋病。
艾滋病起源于非洲,后由移民带入美国。1985年,我国发现了首例艾滋病。从HIV感染人体时算起,视感染者的身体状况,一般要经过数年、甚至长达十余年的潜伏期后才发展成为艾滋病人。人们将HIV感染后尚未出现临床症状的称为HIV感染者,进入临床病症期的患者称为艾滋病患者。艾滋病HIV感染人体后,主要破坏感染者的免疫系统,当机体逐渐丧失防卫能力后,因抵抗力极度低下,没有抵抗各种病原体侵袭的能力。而进入艾滋病发病期,其主要临床表现是出现多重严重感染,如疱疹病毒、真菌、结核杆菌、囊虫等感染引起带状疱疹、肠炎、肺炎、脑炎等,后期常常可能发生恶性肿瘤,直至身体长期消耗、器官衰竭而亡。目前,这种病的病死率几乎为100%,因此,人们把艾滋病喻为"超级癌症"或"超级绝症",我国已将其列入乙类法定传染病。
(2)艾滋病的临床表现:总体来说,艾滋病的临床表现不固定,根据致病因素(感染微生物)不同而表现不一,这就是所谓的“机会感染”。
在人体免疫功能正常时,一些侵袭力较低、致病力较弱的微生物不易致病,但当人体免疫功能减低时,则为这类微生物造成一种感染条件而趁机侵入人体感染致病,故称作“机会性感染”。尸检结果表明,90%的艾滋病病人死于机会感染。能引起艾滋病机会感染的病原微生物多达几十种,主要包括原虫、病毒、细菌、真菌等。
艾滋病病人会因机体抵抗力极度下降出现多感染,如带状疱疹、口腔真菌感染、肺结核、特殊病原菌引起的肠炎、肺炎、脑炎等,后期常常发生恶性肿瘤,直至身体长期消耗,身体衰竭而死。目前,这种病的病死率几乎为100%,因此,人们把艾滋病喻为“超级癌症”或“超级绝症”,它被列入乙类法定传染病及国境卫生监测传染病之一。
(3)艾滋病病毒传播途径:艾滋病虽然很可怕,被人们喻为“超级癌症”,但HIV病毒的传播力并不是很强,也不会通过我们的日常生活行为传播,就是说不会通过握手、拥抱、共餐、共用办公用品、共用厕所、共用游泳池、共用电话、打喷嚏、蚊虫叮咬而感染,甚至照顾HIV感染者或者艾滋病患者都不会传染,其传播途径有三种。
①****传播:HIV可通过****特别是性乱交(****、****)传播,无论是同性、异性还是两性之间的性接触都会导致感染艾滋病。男性同性恋****性交再行****性交、****都会传播HIV。患有性病(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等)或溃疡时,会增加HIV感染的危险。这是由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或****分泌物中有大量的病毒存在,在性活动(包括****、****)时,由于****部位的摩擦,很容易造成生殖器黏膜的细微损伤,这时,病毒就会乘虚而入,进入未感染者的血液中。由于直肠的肠壁较****壁更易受损,所以****比****性交的危险更大。
②血液传播:一是输血传播:如果献血者血液里有艾滋病病毒,受此血者将会被感染。虽然目前国家卫生相关部门对临床用血实行严格的采、供、用三统一制度及采前检测措施,但艾滋病毒感染到血液中能被检出HIV是有一个窗口期,如在窗口期献血,或被感染的病毒数量很微,根据目前使用的检测方法是不能检出血中HIV存在的,而此血却具有很强的传染力,所以,受血者及临床医生要谨慎对待。二是血液制品传播:某些病人(如血友病等)需要注射由血液中提取的某些成分制成的生物制品,此制品中有可能含有艾滋病病毒,使用这类血液制品极有可能被感染上HIV。前几年,个别省份的某些地方私采血浆泛滥,血浆采集对象中艾滋病病毒感染不在个别,如果输入这类血浆制品等于在给使用者直接输入艾滋病病毒,其危害程度可想而知。
共用不洁针具也可能导致血性传播。例如,静脉吸毒者共用针具,医院里重复使用针具(尤其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医治性病的旅馆“医院”)、输液器、针灸针、拔牙器械等。如果经艾滋病人使用后未经严格消毒,HIV会传播给下一个使用者。
另外,组织或器官移植也可能导致艾滋病的传播。
③母婴传播:母婴传播可在妊娠期发生(宫内感染),也可在分娩时和哺乳期发生。母亲将HIV感染传播给胎儿或婴儿的传播率与母亲感染HIV的严重程度有关,这种严重程度一般以CD4(辅助性T淋巴细胞)细胞计数来判断,计数越低,说明病情越严重,感染程度越高,传播率也越高。
④艾滋病易感人群:经过研究分析,人们也清楚地发现了哪些人易患艾滋病,并把这些人群统称为易感高危人群,又称为易感人群。艾滋病的易感人群主要是男性同性恋者、性乱者、以注射方式吸毒者、多次接受输血或血液制品者、HIV感染者的配偶或******、与易感人群发生性关系者、HIV感染母亲的婴儿等。
⑤艾滋病的预防:艾滋病是能够预防的。首先,艾滋病病毒的传播途径非常明确,即通过性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其次,艾滋病病毒必须依附于人体才能生长、代谢、繁殖,在外环境中显得脆弱而不堪一击,很容易被杀死,因此,艾滋病病毒不会通过水、空气、食物等一般日常生活接触传播。另外,艾滋病病毒不能在蚊虫体内生存,不会通过蚊虫叮咬传播。因此,艾滋病的传播与人的社会行为有密切关系,完全可以通过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而被阻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