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在未来30年内,因工业化的发展,仍需要消耗资源,排放的总量也要增加。否则,中国无法向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迈进。若生活水平长期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国内人民群众也不会答应。中国是一个人均GDP水平2012年只有6094美元的发展中国家,世界各国平均是10139美元,发达国家在20000到50000美元。发达国家在其从农业社会向工业和城市社会转变时期,也经历了资源高消耗、环境高排放、高污染的阶段。目前,中国人均钢材、水泥、能源、淡水等资源的消耗水平,包括碳排放,也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在本世纪中叶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发展水平,中国发展的任务还很重,要推进城市化,要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要在城市、住房、交通、其他基础设施等等方面进行大量的建设,因此,人均消耗能源等资源与排放水平和总量,处在一个上升期。这是不可避免的。先发展的国家,要求后发展国家以不发展的代价,来解决全球资源生态环境问题,是不公平的。
印度代表在德班会议上指出,只有20到30多年碳排放历史的发展中国家,不应与已进行200多年大规模碳排放的工业化国家承担同等的减排责任。世界上已经有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框架”,就是《京都议定书》,发达国家非但没有落实,还要求印度这样的发展中大国与发达国家一样总量减排,这严重违背了公平原则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中国在会上支持印度的立场,表示“发达国家率先减排,发展中国家要减贫,要发展,还要保护环境,发达国家应予以资金和技术支持,但发达国家远没有落实”。这就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处理发展与环境关系上的区别。
其次,虽然未来发展任务繁重,但是,中国积极参与多边和国际组织进行的气候资源等全球问题的磋商,制定排放和消耗标准,承诺在自己最大努力下能够完成的节能和排放限制。未来10年,中国发展处于限排阶段,即排放量可以增长,但增长率不可以上升,到2020年,中国将全面实行减排。中国政府积极参加的2011年底德班会议,包括在中国政府代表的不懈努力下,最后形成了最重要的三项共识:一是坚持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授权,坚持了双轨谈判机制,坚持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二是就发展中国家最为关心的《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问题安排,承诺期的期限将由2012年在卡塔尔举行的气候大会上作出决定;三是在资金问题上取得了重要进展,决定启动绿色气候基金,尽快建立董事会,完成相关的法律和运行原则。这一基金规定,从2013年到2020年,发达国家每年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用于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德班会议的最大成果,就是延长了被其称为“神圣法律框架”的《京都议定书》。根据气候框架协定的维持,意味着“保证每年至少10%的环境技术投资增长”,这将有力推动一些国家的产业升级和科技进步。
中国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国中的发展中国家,目前不属于强制减排的国家,不具有国际法上的强制减排义务。但是,中国政府在哥本哈根和德班气候会议承诺,2020年前把单位GDP碳排放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40%~45%,2020年以后有条件地接受强制减排协议,中国将承担与自身发展阶段和水平相适应的责任及义务。中国提出“十二五”时期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17%。
再次,中国将努力通过比例和总量控制、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扩大森林覆盖率、转变发展和生活方式,以及价税改革等方式,切实减少中国发展中对全球资源生态环境的影响,在这方面做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将按照承诺的排放减少比例和以后总量减排目标,通过指标分解,进入发展规划,给各行业和各地方达到任务。并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督促地方政府和企业在节能减排上积极行动,并且严惩违规行为。其他措施在前面已经论及,这里不再赘述。
4.推进科技教育文化等人类共同文明的交流
未来发展过程中,中国在对外交往中除了不输出意识形态外,将积极参与和促进世界各国和各地区间科学技术教育文化等人类文明方面的交流。
中国在人类文明方面,不仅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同时吸取了世界千百年来形成的各种文明,包括平等、自由、民主、法制、秩序等政治文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内,借鉴和吸收了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形成的如财政预算公开民主等现代文明的政治体制。
在技术和教育方面,中国曾经创造了造纸、指南针、火药、活字印刷术等这样的技术,并随着郑和下西洋、丝绸之路,传向全世界,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也创造了较为公平的科举教育制度。但是,实事求是地讲,中国明末清朝的三百多年中,在科学技术教育方面比西方落后了。清末新学和洋务运动的兴起,以及民国间,我们从西方引进了数学、物理等知识和大学教育制度,以及大工业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我们通过苏联等渠道,引进了一部分大学教育和产业技术。改革开放后我们更是从世界各国,引进和学习了现代科学技术,并完善了大学教育体制和知识体系。20世纪后20年,以及21世纪初的10年,中国是全球科学技术教育交流的利益获得者。
中国将继续秉承文明开放的心态,在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继续引进和学习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知识,为中国的现代化所用;同时,中国既对一些发展中国家,优惠地提供自己已经成熟掌握的技术,推动政府和民间进行科学教育交流的项目,帮助他们发展,也将在保护产权和平等交易的基础上,交流产业技术和文化产品,推进文明的共享和进步。
中国作为一个有几千年文明史的国家,有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形成了中华文明。这些文化和文明包括人类的价值观,行为准则,阴阳五行哲学,中医理论,民族习俗,民间绘画、音乐、戏曲等等艺术,建筑特色,饮食文化等等。作为中华民族,不仅要传承这些祖先留下的文明,还要与世界各民族交流,与他们分享我们的文明。
宗教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应当本着政治信仰与宗教信仰分开的原则,政治与宗教相分离,宗教不得干预和参与政治;宗教也要依法传教和信教,不得干预信教自由,不得违法从事宗教活动。特别是要严厉打击极端宗教主义,以及与极端宗教主义结合的极端恐怖主义传播、行为和活动,保持社会的安宁。但是,中国在宗教文明的国际交流中,尊重宗教信教自由,鼓励宗教中行善、除恶、助人等教义的发扬,充分发挥各种宗教文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5.承担应尽的全球责任和义务
未来,中国在国际社会关系中,不仅要维护自身的国家利益,同时也要承担自己的义务,做一个负责任的大国。
首先,中国积极提出和参与全球推动维护世界和平、缩小发展差距、解除人类贫困、保护全球环境等方面的倡议及其规则的制定。在2011年底的德班气候大会上,中国代表并没有仅仅从坚持自身发展的利益去考虑问题,而是从全人类保护环境和缩小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差距这样的思路去平衡利益,以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合作,推动协商,最终和各国代表达成了德班共识。中国在整个21世纪的发展过程中,将始终怀着这样的心态,考虑自身发展与全人类利益的平衡,做一个负责任和努力尽全球义务的大国,推动各项规则的制定和决议的出台。
其次,认真和严格履行联合国和其他世界组织共同表决达成的决议,在反对恐怖主义、维和、援助不发达国家、减贫、控制排放和污染、保护生物多样性、消除贸易保护主义、共同对付全球性经济危机等等世界性的事务中,不偷工减料,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努力完成应承担的工作和任务。
再次,中国不仅认真和严格履行国际共识形成的全球义务,也将根据自己的能力,主动承担对非洲、南亚等欠发达国家在促进其经济增长、发展工商产业、缩小南北差距、减少极端贫困、提高教育水平、改善卫生条件等等方面,进行双边和一对多边援助。温家宝总理2010年对发展中国家提出中国推动发展中国家民生事业发展、减免最不发达国家债务负担、深化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合作、继续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一定规模的优惠贷款和优惠出口买方信贷融资支持、拓展与发展中国家的经贸关系、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合作、帮助发展中国家开发人力资源等6个方面的主动援助。2006年以来,中国政府前后两次减免非洲国家欠华债务共约200多亿人民币。另外,2010年2月,中国国务院批准了减免伊拉克欠华债务的80%,减免债务约为68亿美元。
第四,中国在未来的发展中,将处理和平衡好国家利益与全球利益之间的关系,在全球全人类利益方面,负起更多的义务和责任。比如,在中国发展与全球资源生态环境的关系上,如前所述,中国将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在谋求自己发展的同时,尽最大努力减少对全球资源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为人类创造一个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良好的家园。
6.不称霸,与世界各国和平相处
完善和推进联合国协商民主。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对话,协商解决争端,是国际政治生活的一个准则。不仅在一个国家内部有协商民主,也需要将协商民主的理念贯彻于国际政治秩序之中。世界各国,不论大小,在国际社会政治、外交、经济等事务中一律平等。因此,在联合国应形成重大决议的各国参与和投票制度。
建立和形成联合国按全球人口比例构成的民主治理制度。不谋求大国强国主导政治,推动国际政治新秩序的建立,尊重发挥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在管理全球事务中的作用,形成一个合理、公正、公开的全球治理结构。
中国在世界上不称霸,不以武力威胁别国。国防事业用于保卫国家安全和维持世界和平。从历史上讲,中华民族是一个爱好和平的民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与周边许多国家解决了一系列的争端问题。从未来讲,中国无意在世界上称霸。中国的国防事业和军事力量,主要用于防御,保家卫国,反对恐怖势力;主要用于大国之间军事力量的平衡和制约;用于保证中国世界上航运的安全通道;用于在联合国决议中承担的维护世界和平义务等。
当然,在国家的核心利益方面,决不让步,在协调无效的情况下,不排除使用武力。主要有扼制民族分裂,推动陆台统一,保证和维护钓鱼岛、南沙海诸岛,以及其他边界利益和安全。诸如这些,都是中国的核心国家利益,没有协商的余地。如对领土争议,本着先协调,尽量和平解决,保护中方的利益。如果,悍然侵占中国领土和领海的,在非武力解决无效的情况下,不排除用武力捍卫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