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宗教的文化属性问题,应该是没有疑问的。一是宗教是人类最早的文化形态,在其他文化形态还没有出现的时候,宗教就已经在人们的生活中出现并发挥作用了,从任意自然物的崇拜到图腾崇拜,从多神崇拜到一神崇拜,不断发展而来。它伴随着人类走过漫长的苦难的童年岁月,是在人类与自然和社会的长期痛苦挣扎中能够带给人们的唯一的慰藉和希望的文化之光。二是宗教也是人类现存的重要文化形态。世界上80%多的人口生活在宗教的文化氛围之中,对于这个最重要的事实,我们不能睁着眼睛不承认。三是宗教具有重要的文化功能。包括文化熏陶的功能,文化教育(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功能、文化调整的功能、文化交流的功能等。四是宗教是社会意识的重要形式之一。马克思主义承认宗教是远离经济基础的意识形式之一,它是社会现实的重要反映,尽管这种反映是扭曲的虚幻的,但无论如何它对社会生活具有重要的折射功能。五是宗教提出的问题涉及到人类的终极关怀,而对人类的终极关怀乃是文化的最高问题之一(对人类具有终极关怀意义的只有哲学和宗教)。
各个领域的大家贤哲都对宗教的文化属性有着许多论述。这里举些例子。(1)1947年10月,毛泽东到陕北葭县,问李银桥想不想去看庙,李犹豫说,都是一些迷信,毛纠正说:“片面,片面!那是文化,懂吗?那是名胜古迹,是历史文化遗产。”进了庙,毛泽东还指着塑像说:“这全是劳动人民的血汗修起来的,这是艺术,文化遗产,要保护。”王兴国:《毛泽东与佛教》,中共党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219-220页。(2)任继愈说:“从文化的角度来考察佛教(及一切宗教),才能更好地摆脱某种偏见或主观情绪的影响,还它以历史的真面目。”任继愈:《天人之际:任继愈学术思想精粹》,人民日报出版社2010年版,第193-194页。(3)楼宇烈说,至隋唐时期,“佛教文化已成为整个中国文化中可以与儒道鼎足而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唐宋以来的知识分子,不论是崇信佛老的,还是反对佛老的,无一不出入佛老。也就是说,这时的佛教文化已成为一般知识分子知识结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楼宇烈:《十三堂国学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4页。。(4)方立天说:“佛教既是一种信仰实践,又是一种社会力量,同时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宗教的产生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人类获得自我意识时,对自己力量的虚妄认识,对自己软弱的可怜补充,是一种必然的异化现象。同时,宗教也是人类文化发展过程的必然阶段。宗教现象是和人类的文化现象紧密联系着的。从一定意义上说,迄今为止的人类文化可以分为宗教文化和世俗文化两大类。”“把佛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来考察、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方立天:《中国佛教与传统文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2页。(5)吕大吉认为:“宗教是关于超人间、超自然力量的一种社会意识,以及因此而对之表示信仰和崇拜的行为,是综合这种意识和行为并使之规范化、体制化的社会文化体系。”吕大吉主编:《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9页。(牟钟鉴认可这个说法)(6)全国高校文科教材《宗教学原理》中认为:“人类的文化是多元的,宗教文化就是其中之一。”“宗教不仅仅是一种世界观和意识形态,而且首先是一种文化现象。宗教是以异化的方式反映现实生活而被实体化了的一种社会体系和文化生活方式,这就是宗教的文化属性。”“这种宗教文化是原始人类唯一能够具有的整体文化体系”,“是人类唯一最古老的文化渊源”,“人类以后的哲学、科学、文学、艺术的世俗文化都是从宗教文化体系中逐渐分离而独立出来的”。陈麟书、陈霞主编:《宗教学原理》,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版,第37-38页。(7)《当代世界宗教问题》认为:“宗教是人类历史上一种古老而又普遍的社会文化现象。”“人类的文化无一不是从宗教中来。”“宗教与人类文明同其久远,在每个古代文明中都发现了宗教。它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文化现象,是世界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研究中心编写:《当代世界宗教问题》,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年版,第2-3页。(8)牛苏林认为:“在人类文化史上,几乎所有的文化形态都与宗教有关,宗教艺术和宗教文化已成为人类文化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传统文化还是现代文化,宗教的历史文化价值是其他任何一种文化形态都不可取代的。”卓新平、唐晓峰主编:《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76页。
我们还可以引一些国外思想家和著名学者的说法。(1)马克思说:“宗教是这个世界的总的理论,是它的包罗万象的纲领,它的通俗逻辑——它的热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52页。“在野蛮时代低级阶段,人类的较高的属性便已开始发展起来了。……宗教中的对自然力的崇拜,关于人格化的神灵和关于一个主宰神的模糊观念,原始的诗歌,共同的住宅,玉蜀黍面包,都是这个时期的东西。这个时期还产生了对偶制家庭和氏族组成的部落联盟。对于人类的进步贡献极大的想象力这一伟大的才能,这时已经创造出神话、故事和传说等等口头文学,已经成为人类的强大的刺激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84页。(2)英国宗教社会学家威尔逊说:“人类在具有对自然现象、社会现象以及心理现象进行系统的、经验的、和理性的探讨能力以前,宗教体系在其所属的文化圈内,构成了包含各种知识的总体。”池田大作、威尔逊:《社会与宗教》,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2页。(3)卡西尔说认为,宗教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包含了“一个宇宙学和一个人类学”,因为它探讨和回答世界的起源问题,并从中引申出人的责任和义务。卡西尔:《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版。第120页。(4)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说:“宗教所涉及的与其说是行动本身,毋宁说是人的心情,是心的天国。”《美学》第1卷,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98页。(5)戴维·赫尔德说:“世界宗教已经培育了具有巨大权力和资源的宗教精英和政治精英,他们有能力动员军队和人民,能够形成跨文化的认同感和效忠感,或者能够提供根深蒂固的神学基础和合法的社会基础。在这些方面,世界宗教毫无疑问构成了前现代时期最强有力的和最重要的文化全球化形式。”戴维·赫尔德:《全球大变革——全球化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465页。(6)格尔茨提出:“宗教是一种文化系统。”转引自卓新平、唐晓峰主编:《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3页。(7)美国学者保罗·蒂利希的话说:“在人类精神生活所有机能的深层里,宗教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家园。宗教是人类精神生活所有机能的基础,它居于人类精神整体中的深层。”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研究中心编写,《当代世界宗教问题》,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年版,第14页。
这里引用的多是国内外著名思想家、人类文化学家、宗教学家的论述。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对宗教与文化的关联具有广泛共识。
马克思1844年在《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说:“宗教里的苦恼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者心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无精神活力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有人考证,这个“鸦片说”不是马克思的发明,在马克思以前不少人用过这个比喻,如歌德、费尔巴哈、布鲁诺·鲍威尔、霍尔巴赫等,也有人认为这个比喻直接来源于马克思的好友海涅。列宁对这段话做了发挥:“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马克思的这一句名言是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上的全部世界观的基石。”《列宁选集》第2版,第17卷,第388-401页。旧版译有“麻醉”二字。这是我们过去在谈论宗教问题时经常引用的两段语录,被奉为马克思主义论述宗教问题的经典。但是,随着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深入,对这些论述的理解有很大变化,而且发现了许多新的材料,需要我们对这个问题重新梳理、重新认识。
首先是怎么理解马克思的这段话。一是可以从纯负面角度理解,即宗教完全是麻醉人民的毒剂,一点正面意义也没有。我们多年来、多数人都是从这个角度理解的。二是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宗教有麻醉性的一面,也有缓解痛苦、慰藉心灵、帮助人们战胜苦难的一面。改革开放以后,不少人开始从后者的角度理解这段话。
其次是怎么应用这段话。马克思说这话时,即使是着眼于揭露宗教的负面价值的,是着眼于鼓动人民同宗教进行斗争的,是强调宗教的负面价值的,但是,我们取得革命胜利之后,是否仍然需要强调这个负面呢?不一定。周恩来在1950年针对这段话说过:“现在我们有了政权,可以不必强调宗教就是鸦片了。”《周恩来年谱》(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50页。历史阶段不同了,需要把问题的不同方面提到需要强调的位置上来。这正是马克思主义的常识。
再次是需要考虑马克思这个论述的背景。众所周知,马克思发现历史唯物主义、成为马克思主义是在1845-1848年,即写出《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共产党宣言》的时候。而在1844年还处于青年黑格尔派和费尔巴哈的影响之下的马克思,对宗教的作用估计过高,尽管提出了很多超出他们的新思想,但毕竟还不够成熟,不可能形成完整的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我们没有必要把他老人家一辈子只说了一次的话当作他整个宗教观的基石来对待。如果这样做,有点夸大其实和搞绝对化。而且,马克思在成熟以前说的话多了,我们都这样绝对化,就不得了。
马克思在说“鸦片论”的时候,还只是对当时的社会作过宗教批判和政治批判,他还没有深入地研究过经济问题。等到他在19世纪50年代研究过经济问题之后,他提出了一个观点,那就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说的:“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思想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于世界的艺术精神的,宗教精神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实在主体仍然是在头脑之外保持着它的独立性;只要这个头脑还仅仅是思辨地、理论地活动着。因此,就是在理论方法上,主体,即社会,也必须始终作为前提浮现在表象面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页。简言之,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宗教也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方式,一种与理论、艺术、实践等具有相同功能的掌握世界的方式。许多学者指出,马克思这一论断的意义非同小可,这才是从宏观上对宗教问题的最高层次的论述,才是理解马克思宗教观的理论基石。在这个问题上,无独有偶的是,100年后的文化人类学家格尔茨提出宗教在把握世界方面,是不同于常识观、科学观、艺术观的另一种世界观。虽然他提出的四种掌握世界的方式与马克思说的不尽相同(依照前引马克思的话,他认为人类头脑掌握世界的方式有四,即理论的、宗教的、艺术的和实践的),但在把宗教视为掌握世界的方式之一这一点上则是一致的。正是基于这一认识,他直截了当地说:“宗教是一种文化系统。”卓新平、唐晓峰主编:《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3页。也正是由于这个论断使马克思对于宗教的关注从政治方面转向了文化方面。如同陈荣富所说:“它表明,马克思已经把宗教视为一种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了。”同上。可惜,我们过去在马克思关于宗教问题的丰富而深刻的思想遗产面前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即被“鸦片论”遮蔽了双眼,而看不见其他更宏伟的论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