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北京人大》2012年第8期。是从个人角度对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之原因的一些思考。文稿构思于2012年5月,完成于是年6月,修改于7月。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所经历的5年,是不断深化对人大制度认识的5年,是不断创新人大工作方式的5年,是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依法履职的5年,也是硕果累累成效巨大的5年。这一点已经有目共睹,用不着多说了。在总结5年工作的时候,分析之所以取得巨大成效的原因,以为后效,我认为是很重要的事情。所以不揣冒昧,从个人角度谈点看法。我认为,本届工作之所以成绩巨大,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原因,即清晰深入的理性思考、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和不断完善的工作方式。以下试析之。
一、清晰深入的理性思考
这届人大常委会取得巨大成绩的原因之一、也是本届人大常委会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对人大制度、人大机关(指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工作具有清晰而深入的理性思考,这宏观方面的三大思考,应该是本届工作的灵魂。
(一)关于对人大制度的思考
本届人大常委会的成绩是如何取得的?
把握人大制度的本质、定位、制度设计初衷和它处于现阶段的发展状况,是我们认识人大制度需要首先弄清楚的问题。按照建国初期党和国家老一辈领导人以及“五四宪法”的精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实际运作制度,共产党就是要通过人大制度实现领导国家、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应当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实现形式,也是执政党永远不脱离群众的最好实现形式。这可以说就是人大制度设计的初衷,而这同时也就是人大制度的根本性质和功能定位。但是,我们这个制度的发展却是一波三折,直到文化大革命之后,才算进入正轨;而且现在的实现程度与当时的设计理念,也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为了解决权力高度集中的问题,理顺党和国家的关系,邓小平上个世纪80年代提出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这样一个大题目,但是我们并没有去认真实行,老问题依旧存在,有些情况甚至更严重了。现在看来,我们的民主政治建设的任务依然任重道远,我们的人大制度的完全到位也依然任重道远。我们虽然出发了,但是我们还在路上。因此,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有关国家权力机关如何履职的体制机制程序规则,或者尚未细化完善,或者尚未实施到位。而且,在这个问题上,还不能太着急;你如果搞得太急了、太早了,还会引起种种问题。这种人大制度应然和实然之间的差距或矛盾,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真实情况,就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我们得在这个前提下去认识我们的人大机关和人大工作。
在我们看来,对人大进行制度性思考,即对人大制度面临的上述差距或矛盾进行深入而准确的认识是前提,因为对它的认识决定着对人大机关和人大工作的认识。而制度思考的结果是,我们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坚定不移的政治方向,因为这个制度是既是符合主义的,也是符合国情的,我们不可能离开这个方向去另搞一套,包括西方的三权分立。但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也有两个问题:一是就坚持来说,是方向问题,即不搞什么、要搞什么的问题。既然不搞三权分立,那我们就必须回答我们搞什么的问题。显然,我们得搞三者有机统一,即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但是这个三统一,我们虽然提出十几年了,但基本上仍然是停留在口头上的东西,并没有在制度层面形成三统一的有机融合与贯通,就是说并没有把它制度化。换句话说,在方向问题上,我们搞什么的问题还远没有达到制度化的层面。二是就完善来说,是体制问题、工作问题,即怎么搞的问题,也是工作方式问题。而且,你要坚持之,就必须完善之,只有完善之,才能坚持之。不能只讲一面,不讲另一面。就一定意义说,搞什么固然重要,怎么搞也很重要,甚至是更重要的那一面。因为,怎么搞的问题不解决,搞什么的问题就依然会停留在口头上或字面上而无法落实。这样一路思考下来,结论是很清楚的:要在工作上下工夫,要在怎么做上下工夫。就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摸索出一条在人大制度这个平台上怎么实现三者有机统一的路径出来,这就是改进、创新、完善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方式问题。如果要说体会,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体会,说到底是在这个地方。
(二)关于对人大机关的思考
这里的人大机关是指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人大工作的思考,其一,要把握人大机关和人大制度和联系与区别,不要人大制度和人大机关相混淆。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是以人大制度为前提的,没有人大制度,何来人大机关?而且人大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核心机关或枢纽机关,是其他国家机关比如作为人大执行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的政府、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法院和作为国家检察机关的检察院的产生机构,这也是人大制度之所以称为人大制度的原因所在。但是,人大机关再重要,它也不等于人大制度。它只是人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机关之一,尽管是整个国家系统中最重要、最核心的机构,尽管它应当得到并享有其他国家机关的敬畏和尊重,因为它是人民——这个国家的主人——的法定代表。当然,如果说在诸国家机关中谁是国家体系的代表者,那只能是人民代表大会。但它也只是代表,而并非人大制度的全部。简单说,人大制度是属于全党的、是属于整个国家、整个社会的,而人大机关是属于人大制度的。
其二,要把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办公、办事机构的工作机关区别开来,简单说,就是要把权力机关和工作机关区别开来,不要把二者相混淆。作为权力机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机关,它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产生“一府两院”,决定国家大事,制定宪法和法律,依法进行监督,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理应得到全社会和其他各个机关的尊重。但是,作为工作机构的人大机关就不同了。它虽然是依附于作为权力机关的人大,但是它既不具有权力机关的性质地位作用功能,也不应该天然享有权力机关应该享有的权威与敬重。它的全部职责是为权力机关的履职服务,保障和保证权力机关的正常运转;它的工作的好坏评价也完全取决于它的这种服务的效果如何而定。这种工作机关与权力机关的区别和界限,给我们人大工作机构的人员提出了一个明确的要求,那就是你只能以你自己出色的工作来获得社会和他人的认可,而不能依仗权力机关的地位获取别的什么好处。如果人家对你表示出尊重,你也只能理解为那是人家对人大制度和权力机关的尊重,千万不要把这种账记到自己头上,从而昏昏然起来。也正为此,倒是特别要求在人大工作机构工作的同志更需要保持应有的谦虚和谨慎,以免因自己的不当言行而损害人大权力机关的清誉。
其三,要把握人大工作机关与其他国家工作机关的区别和特点,建设有人大特色的工作机关。同样作为工作机关,人大的工作机关与其他国家工作机关有着一些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的发源地当然还是作为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相比较而言的不同特点。概括地说,这些不同一是它以代表和反映人民的利益和诉求为天职,与人民群众或选民有着更为密切的天然联系;二是它以民主法治为其本性,讲究以会议形式集体决定事项、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决策原则,以法言法语议事论事、以程序合法为前提条件;三是它和与之相联系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相比较,有着某种时间上的间隔性(如决定在前、监督在后),空间上的疏离性(如人大决定后政府有具体行为的决策权、经人大授权后政府有应急事件的处置权等)。这些作为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相比较而言的不同特点,决定了作为工作机关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机关也有着不同于其他工作机关的特点,比如要十分注意与人民群众和密切联系,时时刻刻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要有民主氛围,创造能让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空气;要有法律意识,讲究法言法语,讲究程序规则;做事要讲究时间、时机、地点、场合,不失职也不越位,等等。这些规矩,作为人大工作机构的人员也必须遵循。
(三)关于对人大工作的思考
把握做好人大工作对人大制度和人大机关的意义,通过做好人大工作彰显人大制度的优势和人大机关的作用(功能)。人大工作有两个层面,一是作为权力机关的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也即代议制机关履行职权的工作;二是作为工作机关的工作,也即为权力机关履职服务的事务性工作。这里把它们合起来统一说。显然,人大制度、人大权力机关的性质地位决定了人大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制度意义和实际意义,而人大工作做得如何,又反过来对人大制度和人大机关具有重大影响。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做好人大工作,通过做好人大工作彰显人大制度的优越性,同时也证明作为人民行使权力的人大机关的有效性。认识做好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也就使得做好人大工作有一种使命感和责任感,感到如果做不好人大工作,我们就有愧于我们共和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愧于作为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机关的称号。这种使命感和责任感,是我们做好人大工作的动力源泉。它使我们把对人民的敬畏、把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敬畏,转化为对做好人大工作价值追求和责任意识,决不能因为我们自己工作的疏忽或水平而使我们的人大制度受损失。
同时,我们还得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把它与党政机关的工作区别开来。人大工作的特点,说到底是跟人大制度的性质、人大机关的特点联系在一起的。概括地说,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这是一个整体性的基本经验;它来源于我国民主政治道路的核心理念,是这一核心理念在人大工作上的具体化。但是,我们还要把这个基本经验进一步地消化。首先,人大有其特有、而其他机关没有的工作。比如,立法工作、财政预算监督、专项工作评议、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等,这些人大特有的工作当然是人大工作的特点。其次,即使同类性的工作,人大也有其不同的特点。比如,人大与其他机关同样也需要调查研究,但这个调查研究却有所不同。人大的调研,不直接是为了拍板决策,也不直接是为了发现典型总结经验,也不是一般性地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它的基本功能是汇集人民意愿、表达人民诉求。市人大常委会2009、2010、2011年连续三年进行的专题调研,都是在人大调研与其他机关所具有的这个不同特点上进行的。这是人大工作特点的一个突出例子。只有把握住人大工作的这些不同特点,我们才能有用有效地开展好具有人大特色的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