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求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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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民族与民族问题提纲(1)

讲稿。写于2012年6月,修改于8月。本篇和《宗教与宗教问题提纲》是在匆忙中赶写的两篇讲稿提纲。由于时间紧张,在对涉及的某些问题还没有来得及融会贯通的情况下,不得不参考了一些书籍的现成提法,这在参考文献中已经列出,也借此机会向文献的著作者表示感谢。但是,尽管如此,稿子中还是体现了本人在从事民族宗教工作中许多学习和思考,无论是整体的构思,还是具体的论述,都包含有本人的许多感悟。这也是把它们收入这本集子的原因。

一、 民族现象与民族问题

(一) 民族现象

民族作为发生学的现象,是原始社会末期或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形成的,国家的产生是其形成的标志。民族比宗教产生晚。由氏族而部落,由部落而部落联盟,由部落联盟而邦国,成为民族国家,是民族发展的轨迹。在现代,人们都生活在民族和国家之中,一个民族可以在不同的国家之中,一个国家也可以有多个民族。单一的民族国家很少,以95%的标准为界,世界上真正的单一民族国家也就10余个,如日本、朝鲜、南韩等。现在世界上共有65亿人口,2500多个民族,生活在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之中。

(二) 民族问题

民族问题就是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从其产生、发展到消亡的长期历史过程中,基于民族差别而产生的一切社会问题的总和。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江泽民讲过,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问题,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之间、民族与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问题。

参见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政策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论民族问题》,民族出版社1994年版,第249页。

民族问题有五个特性:一是普遍性。民族存在的普遍性决定了民族问题存在的普遍性。因为所有国家都存在不同的民族,包括所谓单一民族国家也不例外。可以说,自民族形成以来,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有其民族问题,而且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宗教、风俗习惯等方方面面。二是长期性。民族存在的长期性决定了民族问题存在的长期性。民族的彻底融合和消失现在还是一个不可预见的问题。人为地促其灭亡,其结果可能适得其反,引起反弹,欲速不达。三是复杂性。胡锦涛讲:“在现实生活中,我国的民族问题往往表现为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在一起,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交织在一起,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交织在一起。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涉及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胡锦涛:《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2005年5月27日。

四是国际性。在当代,一国中的民族问题常常引发国际性的问题。许多国际性冲突甚至是世界大战的导火索都与民族问题有关。

关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索。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索是发生于1914年6月28日的“萨拉热窝事件”。其时,奥地利皇储弗朗茨·斐迪南在该地检阅奥匈帝国军队演习,被塞尔维亚秘密民族主义组织“青年波斯尼亚”成员刺杀。奥匈帝国在德国的支持下,于7月23日向塞尔维亚提出最后通牒,并于28日正式宣战。塞拉热窝曾属南斯拉夫,现属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当代的热点地区、局部战争也大都与民族问题有关。我国有30多个民族属于跨界民族,与邻国的关系也很复杂。五是重要性。对于多民族国家而言,民族问题关乎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也关系到经济发展、政治制度,还关系到周边关系、国际关系等,所以极为重要。

二、 中国历史上的民族问题和民族政策

(一) 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

1. 什么是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

1988年费孝通先生在香港发表演讲,题为《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引起巨大反响并得到广泛认同,现已成为普遍共识。他认为:“中华民族这个词用来指现在中国疆域里具有民族认同的11亿人民。它所包括的50多个民族单元是多元,中华民族是一体,他们虽则都称民族,但层次不同。”中华民族的主流是由许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元,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特性的多元统一体。他指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所形成的。”

费孝通:《文化的生与死》,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85页。

应该说,汉语“民族”一词用以表示稳定的民族共同体,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从日文转借而来的。对中华民族自我意识的觉醒,在孙中山、梁启超那里都有表现。梁启超1923年说过:凡遇一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国人”之一观念浮于其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之一员也。这正是中华民族在列强面前成为自觉民族的表现。这里的多元一体即是民族成分方面的多元一体,也是民族文化方面的多元一体。

民族与民族问题提纲

2. 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是怎么形成的?

据《中国民族史》:在中国大地上,或更大一些范围里,历来生长着许多不同部落的古老先民。原始氏族社会解体时期,在黄河、长江流域及其周围地区,已经形成了炎帝、黄帝、东夷等民族共同体。他们是中华民族的雏形。一部中华民族的形成史,都与这些原始民族有关。这几个原始民族之间的交流、征战、融合、迁徙,逐渐形成了第一个民族实体即夏人,夏人是夏王朝的主体,居于河南、山西、陕西一带,周边仍然有东夷、西狄、北戎、南蛮等四夷。以后商取代夏、周取代商,这不是简单的取代,而是商中有夏,周中有商,统治集团变了,民族名称变了,但主体人群变化不大。以文化论,这个核心区域的文化高于四夷;夷人汇入中心区,就变成了夏商周人,夏商周人如果分离远去,文化失落,也就变成了夷人。而后,中原区一族越滚越大,成为中华民族的主体民族,即后来的秦人、汉人、唐人。汉族的名称就是汉朝留下来的。现在西南、东南多数民族都与当时的东夷有关。比如,苗族、黎族等。周初出现了华夏概念。华夏民族不只是夏人,也包括商人、周人,是三代融合的产物,而且四夷也越来越多地融合于其中。华夏是四夷异化又同化的产物。从夷的角度看,华夏是他们自身社会发展速度不同而发生的异化过程中出生的;从华夏方面看,他们是夷的某些部分因为社会发展程度相近或彼此交往频繁而发生的同化过程中合成的。无论从血统说,还是从文化说,华夏都是四夷共同创造的。春秋战国500年是民族大融合时期,也是主体文化形成发展时期,自秦告一段落,形成了中华民族与其他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以后还有魏晋南北朝时期、五代十国时期、宋元明清时期几次大的交流与融合,最终达到现在的状态。了解这个过程对我们认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极为重要。

(二)传统中国的民族政策和边疆政策

华夏形成以后的中央政权,如何处理中央政府与边疆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十分重大的问题。大体说来,历朝历代基本政策大同小异,即都采取了建立羁縻政权和实行军事统治相结合的政策。秦代设“典客”和“典属国”的官职,管理边境民族。汉代改为“大鸿胪”,驻边官员称“太守”、“校尉”、“都护”。汉对归附民族,保留其官职名号和部落组织,不改变其生产和生活方式,享有较大的自治权;边境设初郡、新郡或称边郡,朝廷派太守、校尉;部族首领封王侯,终身制加世袭,纳贡而不征调;兵马由内地调守,归太守、校尉管辖。这就是所谓的羁縻统治。属国制、边郡制,是汉王朝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政策策略,也是管辖治理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体制。以后各朝有变化、有发展,但基本的政策模式大体一致。也即文武两手,羁縻(怀柔)加军管。

我们梳理一下,中国历史上处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大体经历了三 个阶段:一是汉唐时期。实行羁縻制度。此制草创于秦,形成于汉,唐有添加,至宋无大发展。二是元朝时期。建立行省,在政治上与内地划一(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10个行省);实行土司(包括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等)、土官(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还有土巡检、土千户、土酋吏等基层官员)制度,职责是维持秩序、征收赋税、进京朝觐、服从征调。官职经批准可以世袭。这个制度还是恩威并施,但比以前要严格。这是元朝的创造,也很管用。三是明清时期。从土司、土官制度入手,逐步改土归流(变少数民族首领世袭为朝廷按照任期委派,逐渐跟内地趋于一致)。这是明朝的发明。到清朝实行的更加彻底和有效。就中央政府和民族地区的关系而论,元、清两朝最好,或许与他们本身是少数民族,深知如何与少数民族打交道有关。

我们不是开讲历史,而是要通过了解这个历史经验,来认识我们现在民族政策的历史渊源。从这里,可以看见我们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影子。

(三)中国儒家文化中的民族观

儒家的民族观。孔子是文化的民族主义者。他说:“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反对武力征伐。孟子继承孔子,说:“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用夏变夷就是以文化人。李世民有“四夷一家”、“胡越一家”的思想。到孙中山已经有“五族共和”、“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思想。费孝通认为:“儒家为代表的民族观,既具有民族的优越感,有溅视夷蛮戎狄的一面,又具有兼容并包,促进民族接近与融合的一面,而以文化放在区分华夷的首位,促进了民族间的认同。”

儒家的民族观有几个特点:一是四海一家,尊重差异。因俗而治,怀柔恩抚。二是强调文化认同,把人文始祖和礼乐文化作为民族识别的标志性符号。无论哪个民族入主中原,只要认同这个文化,就可以取得合法性。由此巩固了中华民族统一的文化根基。三是强调“修文德,来远人”、协和万邦、讲信修睦,反对武力征伐,主张和平,容易接受世界主义,没有侵略和霸权思想。四是看重文化的先进性,认识到别人家有好东西,也乐意学。这是积极一面。负面也有:一是文化上的大汉族主义。二是文化上的保守主义(保持国粹)。

三、中国当代的民族问题和民族政策

(一)现阶段的民族状况和民族问题

1.民族状况

我国为多民族的统一国家。解放后进行了民族识别,其依据是:民族特征(如体貌特征、服饰特征、文化特征、风俗习惯特征等)、民族志愿(自我认同、自我称谓等)、历史依据(文献记载、口头传说等)、就近认同(与附近民族的相关性、认同性)等几条。有材料说,1949年以前已确定的民族有12个,1950-1954年识别确认27个,1954-1978年搞归并确认时新确认16个,1979年最后确认一个(基诺族)。至此有56个民族。

据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现有少数民族55个,占总人口849%;其中人口较多的是:壮族、满族、回族、苗族、维吾尔族、土家族、彝族、藏族,均在500万以上。少数民族地区面积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64%,地广人稀,资源丰富。除回族外都有自己的语言(计有80余种),传统文字有22族的28种,风俗不一,宗教多样,文化多元。居住分布呈小聚居、大杂居格局。

2.民族问题

我国民族问题突出表现在5个方面:一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二是极少数人在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之间有一定差距;三是局部的民族冲突时有表现;四是边疆安全不容忽视。这几条概括起来,一是发展问题,二是稳定问题,均需要认真对待。同时,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落实仍然任重道远,包括完善自治法律体系(如目前5个自治区尚未有一部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条例出台),和严格按照自治法律体系办事两个方面。

(二)现阶段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

1.民族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