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控制现场,搞好交通和治安保障。各级公安部门对事故高发区、重点区域及单位保证警力覆盖,实施重点监控,加强对易堵路段的秩序管理和交通疏导,确保事故发生后迅速反应,维护现场治安和道路畅通。各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警后,治安交通保障组要立即出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三级调集部署警力。对事故现场进行区域硬性封闭,维护现场秩序。搞好现场及外围路线的车辆、人员疏导,组织调配救灾抢险、运送物资及伤员车辆。
(5)及时开展紧急医疗救护,降低事故伤害程度。各指挥中心医疗救护组负责统一调度各区域救护工作。现场抢救按照先综合后专科医院,先三级后二级以下医院的原则,确保及时、准确、有效地实施现场救援、院前转运及院中诊治,使人员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各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各级医院及专家按照区域责任制参与救助。伤员转运主要由市急救中心负责,偏远地区或无法转运的急重症伤员由就近最高医院负责救治。抢救用血液由中心血站统一组织供应。
五、情况报送
1.报送内容
(1)报送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区域;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别、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签发人和报告人。
2.报送程序
(1)各级政府总值班室负责接收社会各方面及各抢险救援指挥中心报送的重大事故信息,按照上款要求,形成详细书面记录,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负责向政府相关领导汇报。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公安、工会及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系统分别报告国家主管部门。
(3)煤矿、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除按照各部门原有规定上报国家部委的同时,要立即报省政府和领导机构办公室。
3.报送要求
(1)各级领导机构办公室以及煤炭、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等管理部门,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在1小时之内报告上级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办公室。除电话报告外,还要将书面报告传真至上级领导机构办公室。事故抢救结束,情况基本清楚后,再次报告上级领导机构办公室。
(2)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存在灾害涉及面大、救援工作较为复杂、遇险人员下落不明时,要及时向上级政府和领导机构办公室续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3)涉及居民生命和财产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发生时,事故单位除向当地、上级政府和领导机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外,还应立即报告当地军队、武警最高机关。
(4)特大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或领导机构办公室根据需要,将事故的有关情况通报当地驻军,请求驻军帮助救援。
4.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事故报告责任制,不得瞒报、虚报或延报。对违反事故报告制度的按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联系网络
各指挥中心通信网络必须畅通,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各单位接到特大突发性事故信息,必须以最快速度直接向当地和上级政府值班室、领导机构办公室及相应指挥中心负责人报告,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联络抢险救援中心人员奔赴事故现场,在抢险救援过程中,事故现场与指挥部保持不间断联系,以便随时增补救援措施。
(第四节 制定重大事故应急管理预案
一、制定重大事故应急管理预案的目的
制定重大事故应急管理预案是为了控制重大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贯彻和落实我国的“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二、制定重大事故应急管理预案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三、制定重大事故应急管理预案的方法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是编制事故应急管理预案的基础。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种类、特性采取一系列的应急措施,编制出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1.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国际劳工组织认为,各国应根据具体的工业生产情况制定适合国情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标准的定义应能反映出当地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及一个国家的工业模式,可能需有一个特指的或是一般类别或是两者兼有的危险物质一览表,并列出每个物质的限额或允许的数量,设施现场的危险物质超过这个数量,就可以定为重大危险源。标准的规定都必须是明确的,以便使企业能迅速地鉴别出所属的哪些设施属于重大危险源。要把所有可能造成伤亡的工业生产过程都定为重大危险源是不现实的。
我国于2000年9月7日发布了重大危险源辨识国家标准GB18218-2000。根据该标准,重大危险源定义如下: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其中危险物质、单元和临界量分别定义如下:
危险物质--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2.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
①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根据物质的不同特性,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按以下四类物质的品名及其临界量加以确定:爆炸性物质;易燃物质;活性化学物质;有毒物质。
②贮存区重大危险源。贮存区重大危险源的确定方法与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基本相同,只是因为工艺条件较为稳定,临界量数值较大。
3.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
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国家标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根据处理物质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则该物质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物质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列公式计算,若满足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I/Q1+q2/Qz+…+qn/Qn=1
式中:q1,qz…,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
Q1,Q2,…,Q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
(二)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是控制和管理重大危险源的关键措施之一。重大危险源评价一般按以下过程进行。
重大危险源危险评价的一般过程主要包括4个步骤:
(1)资料收集:明确评价的对象和范围,收集国内外相关法规和标准,了解同类设备、设施或工艺的生产和事故情况,评价对象的地理、气象条件及社会环境状况等。
(2)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与分析:根据所评价的设备、设施或场所的地理、气象条件、工程建设方案、工艺流程、装置布置、主要设备和仪表、原材料、中间体、产品的理化性质等辨识和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机制。
(3)在危险分析的基础上,对重大危险源划分评价单元,根据评价目的和评价对象的复杂程度选择具体的一种或多种评价方法:对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危险分级,以确定管理的重点。分级目的主要是便于政府对危险源进行分级控制。决定固有危险性大小的因素基本上是由单元的生产属性所决定的,从而是不易改变的。因此,用固有危险性作为分级依据能使受控目标保持稳定。分级标准划定不仅是一项技术方法,而且是一项政策性行为。分级标准严或宽将直接影响各级政府行政部门直接控制危险源的数量配比。
建议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划分为四级:一级重大危险源应由国家主管部门直接控制;二级重大危险源由省和直辖市政府控制;三级重大危险源由县、市政府控制;四级重大危险源由企业重点管理控制。分级标准划定原则应使各级政府直接控制的危险源总量自下而上呈递减趋势。
(4)提出降低或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的安全对策措施:根据评价和分级结果,高于标准值的重大危险源必须采取特殊的工程技术或组织管理措施,降低或控制危险。
(三)地方政府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编制
1.地方政府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概述 ’
国务院新近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规定:
地方政府对本地区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为了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妥善处理事故,地方政府应建立特大事故控制体系,而编制地方政府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要编制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首先要对本地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对于那些一旦发生事故以后给周边人员和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危险源制订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采取紧急救援措施,控制重大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地方政府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编制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编制工作。
地方政府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主要包括三个阶段,即重大危险源的普查、预案编制、预案演习。
(1)重大危险源的普查
在编制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前首先应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彻底掌握本辖区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基本状况。
①我国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状况我国现阶段对重大危险源缺乏系统、有效的监控管理,很多地方对辖区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分类和动态情况不清,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监测、控制、预警系统以及防范突发性事故的应急救援系统,因此,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并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些地区对本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分类及动态情况不清楚,是无法从宏观上对这些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的监控管理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进行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成为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和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重要前提。
②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实施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普查),了解和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分布及其状况,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是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基础和关键,对提高我国的重特大事故预防水平,编制出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具有重要意义。
③重大危险源普查指标体系重大危险源普查指标体系应能全面反映重大危险源的客观状况以及影响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所反映的信息应能满足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以及快速评价分级的要求。
?重大危险源所在地的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所在地的基本情况包括法人单位名称、单位代码、经济类型、占地面积、行业代码、主管机关、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所属委办、隶属关系、主要产品等有关重大危险源所在地基本情况信息的17项指标。
?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依据重大危险源分类,分别制定各类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指标,主要有:
--贮罐区(贮罐):包括贮罐区基本情况和贮罐情况两部分。
贮罐区基本情况包括贮罐区名称、面积、贮罐个数等9项指标;贮罐情况包括贮罐(包括贮罐形状、形式、贮存物质、最大贮存量等16项指标)、进料管道(包括直径、设计压力、实际工作压力等7项指标)和出料管道(包括直径、设计压力、实际工作压力等7项指标)。
--库区(库):包括库区基本情况、库房情况以及库房间距三部分。
库区基本情况包括名称、面积等4项指标;库房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形式、结构等7项指标)和储存物品(包括名称、状态、最大存储量、包装形式等4项指标);库房间距情况。
--生产场所:包括危险单元、危险物质以及单元间距三部分。
危险单元包括名称、面积、正常当班人数等4项指标;危险物质包括名称、工艺过程中的物质量、存储的物质量、废弃物质量4项指标;单元间距情况。
--企业危险建(构)筑物:包括企业危险建(构)筑物概况和安全状况两部分。
企业危险建(构)筑物概况包括名称、用途、面积、高度等16项指标;安全状况包括与建筑物安全状况相关的11项指标。
--压力管道:包括压力管道概况、调压站(箱)概况和安全状况三部分。
压力管道概况包括名称、编号、类别、输送介质等23项指标;调压站(箱)概况包括名称、类别、位置、数量等14项指标;安全状况包括与压力管道安全状况相关的29项指标。
--锅炉:包括设备概况、移装记录、事故记录和检修、改造记录四部分。
设备概况包括型号、名称、编号、介质出口温度等13项指标;移装记录包括日期、验收报告摘要、经办人等项指标;事故记录包括日期、事故原因及损坏情况摘要、经办人等3项指标;检修、改造记录包括日期、检修和改造内容摘要、经办人和定期检验日期等4项指标。
--压力容器:包括名称、编号、容积、介质、安全状况等级等32项指标。
?重大危险源周围环境的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周围环境的基本情况包括危险源周边环境情况和周边情况对危险源的影响两个大项,主要考虑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周边环境中危险因素对危险源的影响。
危险源周边环境情况包括可能灾害形式、最大危险区域面积和周边地区情况。周边地区情况主要考虑住宅区、生产单位、机关团体、公共场所、交通要道以及其他。
主要指标是数量、单位名称、人数和与危险源最近距离。
周边情况对危险源的影响主要考虑的危险因素是:火源、输配电装置及其他。
?其他信息重大危险源普查往往是使用专业机构设计好的表格,由危险源所在单位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的基础上,填报危险源信息表。危险源其他信息包括危险源所在单位负责人、填报部门负责人、填报人、填报日期、联系电话5项内容。
(2)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编制
在完成本地区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工作以后,地方政府就可着手进行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