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评议大会。面对面评议可以使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更具有尖锐性和权威性,讲究工作方法,掌握评议尺度,确保客观公正地评议,是民主评议的核心。为了使民主评议行风更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应突出抓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地、县两级行评办对地、县(市)两级评议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归纳整理的评议报告进行统一审核。对那些一团和气、没有针对性、问题找不准的评议报告,要求重新组织调查、完善、充实报告内容。二是在地、县(市)的评议中,要求省被评行业的上级主管领导和政府分管领导都要到场,同时,行评办和地区评议组也要派人参加,使上级主管部门能及时了解下级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有责任与地方政府协调配合,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三是在面对面评议中,按照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原则,既肯定成绩,又指出问题,开诚布公,切中要害。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反映的情况真实可信,提出的建议合情合理。在此期间,各级新闻单位应对面对面评议大会进行专题报道,以提高社会各界的监督力度,为进一步整改工作奠定基础。四是开好评议大会,会前工作十分重要。在会前准备工作中,要坚持“汇总、明确、审定、规范、预备”这五项工作原则。“汇总”即:在每次分组调查后,纠风办组织评议员召开碰头会,将调查收集掌握的情况进行梳理归纳,并指定专人将问题汇总。“明确”即:明确问题性质,区分哪些是评议重点,哪些是热点,分出重点评议、一般评议以及暂不上会、还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具体问题。明确成绩方面由谁讲,不足方面和存在的问题由谁评,且评议发言的语气又如何把握等都对评议员作了分工和要求。“审定”即:评议员根据分工写好各自的评议材料后,为防止评议事实不真实出现以偏概全,由行评办进行终审把关,通过细致复查、逐条审查、反复筛选的审定工作,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确保评议材料的质量。“规范”即:会场布置规范。既有主持人席、观众旁听席,又有评议员和被评议行业部门席。评议员挂牌就座,主管领导亲自到会总结讲评,电视台现场拍摄,会场气氛要严肃、庄重,形成一种群众监督行风、被评行业有压力、必须认真整改行风的环境氛围。“预备”即:评议大会之前召开预备会,宣读并通过所有评议发言材料,强调注意事项,做出周密安排,确保无遗漏事项。五是开好评议大会对“道听途说、未做调查的问题,调查不清、落实不了的问题不上会”,注重行评议会的效果,避免因评议失察引发其他问题。六是面对面评议重在摆事实。面对面评议是民主评议行风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正确把握面对面评议的“火候”很重要,没有尖锐的批评,对问题轻描淡写,容易形成评功摆好,难以产生“震动”效应,达不到教育目的。如果批评不注意方法,甚至上纲上线,扣“大帽子”,把评议会搞成批判会,不但被评单位不服,还会产生负面影响。面对面评议大会,既要严肃认真,又要具有充分的民主气氛;既允许尖锐的批评意见,又要讲究方法,防止偏激情绪。这里关键的是要摆事实,讲道理,举事有据,议事有理,用事实说话,以理服人。
公布评议结果。
行风评议结果是行业风气的集中反映,体现民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非常关注。应始终坚持评议结果公开。公开的几种方式可同时并用。首先,开好一个大会。党委、政府专门召开参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界代表参加的讲评会,通报参评单位的评议档次,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对被评为低档次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由主要领导当场表明整改态度。其次,进行一次公开评议之后,利用新闻媒介,按评定档次排序,将评议结果如实公诸于众,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第三,制发一个文件。党委、政府根据评议结果,制发文件,发至行业部门和单位,发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考核等部门,增强评议的权威性。
分析行风评议结果。
分析评议结果,可以揭示“风源”,把握纠风主动权。深入分析评议结果,既是找准“风源”的前提,又是标本兼治的关键。通过科学分析行风评议结果,可以得到很多启示:
发现共性问题,谋划方略,反复整治。
聚焦“热点”,确定专项治理重点。
针对行风评议中反映出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群众颇为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揭示“风源”,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
分析行风评议结果使大家认识到,集中整治只能治标,要实现标本兼治,必须寻求从根本上解决的办法。几年来,积极探索从源头遏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有效途径,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点:一是分权制衡,堵住“风源”;二是改革管理体制,避免权力介入市场;三是以人为本,改革用人机制。
运用评议结果。
行风评议结果是衡量一个行业一个部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的尺子,正确运用评议结果是检验行风评议工作实效的标准。在运用行风评议结果上,坚持评议结果与领导干部政绩挂钩,应强化三条措施:一是严格奖惩。二是一票否决。行风评议的结果作为整体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对评先实施“一票否决”。每年评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时,凡行风评议结果为欠佳的,一律取消评先资格。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中,行风评议未进入优秀档次的,一律不得评为先进。三是责任追究。在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的过程中,把行风评议情况纳入责任制考核之中,行风评议结果和受追究情况要存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责任追究分4种形式,即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职位调整、纪律处分。
(第三节 行风评议工作的监督
在实践中,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特别是加强评议纪律,推动评议活动健康发展尤为重要。在评议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应对以下5个方面加强监督。
一、行风评议组织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
纠风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统计人员,不得编造或提供虚假资料;不得擅自修改、篡改评议资料,改变部门、行业评议结果的排列名次;不得授意、指使评议代表和群众对个别部门、行业进行虚假评议;不得接受被评议部门、行业的宴请、礼品馈赠和安排的娱乐活动等各种好处。
二、被评议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
被评议的部门和行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宴请参与评议行风工作的人员,或者向其赠送礼品、安排娱乐活动;不得进行私下活动,干扰正常评议;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拉票,搞虚假评议。
三、参加行风评议领导的行为
参加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地区、部门、单位的负责人,不得对严重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自行修改、编造统计数据或评议结果;不得接受被评议部门、行业的宴请、礼品馈赠和安排的娱乐活动等各种好处。
四、评议代表的行为
参加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评议代表,不得以虚假事例作为评议行风的依据;不得互相串联,统一口径,对个别部门、行业进行虚假评议;不得利用评议代表身份,与被评议的部门、行业拉关系、办私事,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接受各种好处。
五、有关处理规定的落实
对违反行评纪律要求的,视情况做出作废评议结果、取消评议代表资格、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处理。
(第四章 通过评议促进政风行风转变
政务公开与行风评议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它的结果是通过政务公开推动行风评议,通过行风评议引深政务公开。在这里,主要研究和探讨二者的互动问题。
(第一节 公示政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