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政务工作全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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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政风行风建设(4)

行风评议涉及的面越来越广,已经从部分地区和部门推广到绝大多数地区和部门。上海会议以前,行风评议工作主要在部分省(市)的一些大中城市开展,有的地方处于试点阶段,没有普遍展开。党的十五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了“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要求。1997年11月,李鹏、尉健行同志分别对行风评议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把民主评议行风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在全国普遍推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明确要求,强有力地推动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特别是“三讲”教育和“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推行,又为行风评议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使这项工作很快在全国普遍推行开来。据了解,行风评议已在全国31个省(区、市)广泛开展,市地一级的开展面达到了100%,县(市、区)一级的开展面达到了80%以上,许多地方还将此项活动逐步推广到了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行风评议已经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群众参与评议的主动性越来越强,积极性越来越高。2000年,社会各界直接参加行风评议的人数已经达到了上千万人。在行风评议工作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充分发挥了舆论监督的作用,对行风评议每一阶段的工作特别是整改情况及时给予追踪报道,一些地方还将评议大会进行现场直播,使人民群众直接了解评议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增加了评议工作的透明度,也使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行风评议的形式多种多样,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行风评议模式。近几年来,各地普遍加大了对行风评议的指导力度,注意根据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行风评议模式。从评议层次上看,有的省采取省、地、县三级联动,合理配置评议打分比例的方法,使被评部门从上到下各级都有压力,较好地解决了“条”和“块”的结合问题,也强化了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有的由省里统一确定评议对象,提出工作要求,但以市(地)为主开展评议,充分发挥中等城市的承上启下作用;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则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优势,认真开展对基层站所的民主评议,从基层抓起,从热点问题改进,大大改善了基层站所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也逐步解决了对基层站所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从评议内容上看,各地由对行业风气的评议发展到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能、廉政勤政的监督;由对一个行业的笼统评价到对重点问题的评议,使评议的内容更加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主题,紧贴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更有利于促进纠风专项治理的开展。从评议方法上看,各地普遍重视运用综合评价的方法,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使评议结果更加客观公正,也容易被评议对象接受。从对评议结果的运用上看,各省(区、市)重视了结果公开、奖惩兑现,加大了责任追究的力度。有的将评议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有的将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部分地方还将评议结果与单位的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的使用、奖惩直接挂钩。一些省市为了巩固和拓展评议成果,保持一定的压力,实行了跟踪评议和回潮“摘牌”制度。从对评议工作的管理上看,各地普遍加强了制度建设,使评议工作逐步有章可循。全国大多数省(区、市)政府和部分行业主管部门都制定了关于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评议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评议内容、评议步骤、宣传报道等作了明确规定。针对评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地还对评议代表的选聘、培训、工作制度及工作纪律、评价标准、评议大会和落实整改等制定出具体的规章制度,保证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健康发展。

评议行风的效果越来越明显,形成了纠一评一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行风评议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行风评议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形成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普遍建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各相关部门参加的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形成了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纠风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在许多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主持评议大会,认真倾听评议意见,了解评议结果,对被评议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并在物质保障上对行风评议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一些行业主管部门也对下属单位积极参加当地的民主评议提出了明确要求。有的还组织本系统主动开展评议活动,开门纳谏,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电力、民政、工商、民航等部门都在全系统开展了评议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各地被评议的单位普遍把接受评议作为一件大事,主要领导在评议前亲自搞调研,抓自查自纠;评议中认真听取评议代表的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评议后下大力气落实整改,使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行风评议促进了部门行业风气的转变,行业管理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过去,有的部门和行业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不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在行风评议的过程中,评议代表既实事求是地肯定被评议单位的成绩,又敢于面对面地揭短亮丑,指名道姓地指出问题,揭露了一批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和管理上的漏洞,使一些行业特别是垄断性行业受到了很大触动,感到了压力,纠歪风树新风有了紧迫感,从而把行风建设提上了议事日程,采取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健全制度、惩恶扬善、强化教育等各种措施,提高队伍素质,改善行业作风,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使行业风气总体上有了明显改观,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逐年提高,也使行业作风建设真正纳入到部门和行业的日常管理当中去,强化了部门领导抓行业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三是行风评议促进了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使行风评议成为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链条中的重要一环。各地在评议中积极探索纠一评一建相结合、纠建并举的路子,注意把行风评议与推行政务公开、社会服务承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紧密结合、与纠风专项治理紧密结合,使这些有效机制相辅相成、优势互补,发挥综合效应,也使行风评议在推动纠风工作向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深化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行风评议的经验

总结几年来各地各部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行风评议必须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发动、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最终标准,把纠风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全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二是行风评议必须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三是行风评议必须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在党政领导的主持下进行评议。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搞好条块结合。把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与调动部门和行业自身的积极性统一起来,促使各部门、各行业变压力为动力,下决心解决干部职工队伍中的突出问题,把行风建设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提高行风建设的总体水平。四是行风评议必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的评议方法。确定评议对象要按行政执法、公用事业等不同行业的工作性质合理分类,使其具有一定的可比性;评议内容要具体、鲜明,抓住突出问题,增强针对性;选聘评议代表要多层次、多渠道,特别要注意从被评议单位的服务对象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特邀监察员中聘请,使其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评议标准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民意调查与工作考核相结合,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评议的过程要坚持公开、透明,

五是行风评议必须与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紧密结合,把纠风专项治理的重点作为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用民主评议行风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用纠风工作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成果来检验民主评议行风的效果,真正形成纠一评一建相互促进的有效机制。六是行风评议必须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为落脚点。加强对被评议部门和行业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指导,落实责任,纠建结合,注重实效,确实通过行风评议提高行业作风建设的总体水平。

五、行风评议存在的问题

1994年3月25日,尉健行同志在国务院部分部委纠风工作座谈会上曾经指出:

“我们现在有一个问题,即任务笼统。任务笼统,将来检查起来也笼统,最终写个总结,无非是以权谋私有所收敛,管理有所加强,作风有所改进,群众反映有所好转等,都是一些定性的、含糊的汇报。”缺乏定量分析,“一切都是胸中无数,结果不能不犯错误”。目前状况有所好转,纠风中注意了民意调查,这是我们开展行风评议的基础。但行风评议是在纠风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一个新鲜事物,目前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行风评议至今没有公认的定义。我们知道,研究某一领域、某一学科,首先要对将要研究的问题做出界定,弄清楚什么是行风,什么是行风评议,为什么要进行行风评议,怎样对行风进行评议等。由于这些问题没有确切的界定,影响了行风评议的开展。

对客观性指标的研究,还没有真正启动。目前,全国正在探索的行风评议,仅仅局限于民意调查中的主观性指标。而问卷调查的结果,有时有其刻板性,对结果作怎样的解释,有时说法不一,需要一定的研究经验。对于那些意义较大、又比较难解决的问题,还应当作深入、全面的调查,采取多种定量、定性的方法,然后,进行综合评价。惟有这样,才能正确使用调查得到的结果,充分发挥问卷调查的作用。

评议的方法不够科学,这是一个主要的问题。现在各地用的方法很多,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都存在某些缺陷和不足,特别是一些地方照抄照搬别人的做法,更易产生不切合实际的评价结果。从一定意义上讲,如果不建立科学的、适合行风建设的方法,行风评议就没有可操作的明确的努力目标。行风评议的方法研究,作为一个课题提出来,有着丰富纠风工作经验的同志应该对这个课题提出创造性和建设性的想法和意见,并积极参与。

民意调查不够规范。现在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常通过问卷调查了解民意,是常用的方法。但在实施时,由于各地做法不尽相同,使评议结果难以比较。例如满意度问题,有的要求回答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有的为好、中、差;还有的是排列名次。这些大多要靠评议代表的评估打分或调查问卷的汇总,由于方法不统一,操作不规范,评估结果误差很大,很难保证评议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评比的可比性。

行风评议是一个在纠风工作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好制度,是扩大基层民主、加强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行风评议从基层向大中城市逐步推开,开始是以评议基层站所为试点,继而辐射到城市和部门行业。虽然各地开展行风评议的规模、形式、做法各有不同,有的还有待完善和规范,但从总的情况看,工作是顺利的,并且逐年深入,成效越来越明显,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肯定。正如尉健行同志所指出的“民主评议行风是近几年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一项重要制度。这项制度有力地推动了部门和行业加强管理、转变风气,可以在全国普遍推行”。

六、行风评议发展的趋势

纠风工作不断深入发展,客观要求行风评议继续引向深入。纠风工作是反腐败三项任务之一,行风评议又是促进纠风工作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一项重要措施。行风评议工作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继续作为纠风工作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条块结合的原则,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注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把行风评议与政务公开、纠风专项治理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结合起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搞好行风评议已成为广大纠风工作者的共识,是反腐倡廉的“希望工程”。

随着行风评议的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建立起完善的运行机制,提高评议质量势在必行。行风评议工作环节较多,而且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整个评议工作就会前功尽弃,功亏一篑。比如评议对象是否选得准,评议内容是否切合实际,评议方法是否科学、简便适用,评议工具是否便于操作,评价标准是否实用、公正,评议过程是否完整,评议结果是否客观公正,评议措施是否得力。也就是说,评议对象是否把重点放在执法监督、经济管理部门和重点服务行业上,评议的内容设定是否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评议的方法是否简便、高效、低投入、高产出,把消耗人力、物力、财力降低到最小限度,且能取得明显实效,评议结果是否把被评部门、行业和单位评得心服口服,评议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能够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在运行机制上,正在向以下几个方面发展:一是建立完善领导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二是建立完善目标机制,保持评议工作的持续发展;三是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评议行为;四是建立完善评价机制,不断提高评议工作质量;五是建立完善责任机制,巩固评议成果等。总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行风评议的最佳模式,找到一种方法简单、容易掌握、易得效果、能长期坚持的常态运行方式,使的行风评议工作更具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