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政务工作全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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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政府经济管理 (8)

社会保障与失业紧密相连。在失业率较高情况下如果有良好的社会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也会降低。然而,中国近年来城市中的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然存在着覆盖面不足、水平低、不平衡、矛盾突出等问题;社会保障在广大农村中更为薄弱,在一些地方甚至是空白。少数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农村,在包括优抚救济、养老、医疗保险和社会福利等方面虽然已经起步,但总体水平仍然很低,其费用约仅占GDP的0.5%左右,其中2/3是来自乡镇企业和农民自筹,基本上是农民自我保障。农村的社会保障覆盖率只有4%,人均社会保险费的城乡比例是24:1;在养老保险方面,只在一些沿海地区约有100万老人领取养老金,占农村约7 000万老年人的比例极小;农村中还有1/3的五保户得不到供养;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一些地方病和传染病防治形势严峻,如艾滋病的蔓延、血吸虫病的死灰复燃,已经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农民基本还没有医疗保险,个别发达地区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不具有代表意义,广大农民承受不了高昂的医疗费,据卫生部的抽样调查,在贫困地区患病未就诊的占72%,应住院而未住院的达89%,因病致贫和返贫的达50%。城市的社保问题非常重要,但无论是从现实还是从长远来看,农村的社保问题更加重要、更加迫切和更加严峻。

贫富差距过大,也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国际上一般使用“基尼系数”衡量贫富差距。我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为能更客观、更全面地反映我国收入分配关系的实际状况,研究出一套针对中国国情的“居民收入分配预警系统”,试图取代过去一直借用的基尼系数。

“居民收入分配预警系统”将目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从城镇、农村、城乡、行业、地区几个方面、从安全到失衡分别划分了“蓝灯”、“绿灯”、“黄灯”、“红灯”

四个阶段和相应的警戒值。“黄灯”表示收入分配关系进入警戒状态;“红灯”表示收入分配差距完全处在不合理的状态,容易产生各种社会不稳定现象。预警系统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首次测算出,2003年后,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已进入值得警惕的“黄灯”区。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到2010年后将进入“红灯”范围。

按照传统的基尼系数测算,中国的贫富差距也已经达到国际警戒线。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是普遍贫穷制,地区差距、城乡差距、社会阶层差距尽管存在但远未威胁到国家经济的安全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1978年以前,中国的基尼系数在0.2以下,80年代初为0. 28,根据世界银行《共享不断提高的收入》中数据显示:到1995年中国的基尼系数达到0. 38,2000年飙升到0.417,2005年更是达到0.447。按照国际惯例,基尼系数达到0.4就说明贫富差距过大,中国目前已经超过日本和欧洲,与美国相当。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 45,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在收入或消费中所占的份额只有4.7%,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则高达50%。从历史上看,1978年,我国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比为1:2. 36,1984年缩小到1:2.19,1985年以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曾连续9年超过农民收入的增长,使农村改革初始阶段一度缩小的城乡收入差距,又重新扩大。1994年扩大为1:2.93。从2001~2005年,城乡收入差距已经扩大到1:3.22。见表6-1-2。

这种差距目前仍在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资料,2006年上半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 374元,农民人均现金收入l586元,城乡收入差距达到了1:3.39。按国际上的一般情况,当经济发展水平在人均GDP为800-1 000美元阶段,这一差距大体上是1.6倍,我国是3.2倍,高于这一差距的1倍。农业再生产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结合的再生产,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制约。可以预见,在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农业生产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仍然较弱、自然灾害频繁的情况下,农民收入状况处在明显的不利地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问题短期内不会有根本改变。

(3)金融风险(含储备风险)

金融体系是中国经济中非常薄弱的环节,在这个环节上容易导致不安全的因素主要有证券和期货风险、金融机构违规经营风险、国有银行呆帐坏帐风险、金融体系与国际接轨风险、汇率风险、国外金融机构(炒家)在中国炒做带来的风险等等。

目前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堆积了数量巨大的不良资产,成为困扰我国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根据国际经验,如果不良资产率达到15%,就有可能发生系统性金融危机。我国现在国有商业银行的这一比率已经超过国际警戒线,农业银行高达30%。之所以我国国有银行还能继续经营,主要依赖于国家信用支持,一旦这种信用发生危机,后果不可设想。一些中小金融机构也普遍存在违规拆借和集资等问题,其支付风险正在不断攀升。按照人世承诺,2006年底以前我国银行业要彻底向外资开放,国际金融市场风险对我国的影响将加大,国内银行业竞争也将加剧,国家对金融业的监管也将更加困难。

(4)信息风险

信息安全问题之所以能够构成风险,是因为随着中国信息化的发展,中国经济中最发达的地区和最先进的部门,正在迅速与国际信息体系接轨。这些地区和部门的发展和增长都建立在这个信息体系基础上,信息体系正在迅速成为中国经济的基础设施。如果它遭到破坏,中国经济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将受到严重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来自信息安全方面的风险正在增加、不可忽视。

首先,中国与世界迅速实现信息一体化,可能使中国面临西方政治和社会意识等方面的影响,这种影响通过网络传播是难以控制的,如果因此导致政治上的不稳定,经济稳定也必然受到威胁,“法轮功”通过因特网传播反动邪说就是例证。其次,中国信息技术上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在短期内难以消失,这更威胁信息体系安全。中国信息体系中的许多关键技术和设备是引进的,我国的信息安全软件和管理技术比较落后,存在许多漏洞,一旦发生冲突对抗和恐怖袭击等事件,脆弱的信息系统必将首先遭到攻击和破坏。第三,我国经济运行中公共信息特别是传导机制存在严重的信息披露制度缺失、信息失真和不对称现象,不仅大大降低了社会对经济快速增长的承受力,造成经济忽冷忽热的波动,而且,由于决策者不能及时掌握各方面信息,就增大了决策风险,影响政府对经济的调控能力。

2、发达国家防范经济风险和政府危机管理的经验

西方发达国家经过近300年的实践与探索已经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对防范经济风险和危机管理积累了丰富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首先,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危机管理和维护经济安全的组织体系。

美国早在1947年就成立了由总统亲自挂帅的国家安全委员会( NSC),负责国家安全决策;1979年又成立了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现在已经发展为“综合应急管理系统”);1993年又成立了与国家安全委员会平级的“国家经济委员会”,进一步强化了国家对经济风险的防范。日本处理经济安全问题的常务机构是“综合安全保障关系阁僚会议”,都道府县等地方政府也设有专门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其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维护经济安全和危机管理的法律体系。如美国有《国家安全法》、《全国紧急状态法》和作为基本法的联邦应急计划(FRP);日本有《粮食法》;美、日等国还针对能源问题制定有《能源政策与节约法》、《石油储备法》等。其三,有比较完善的有关国家经济安全的信息搜集和传导体系。特别是日本,由于其民众的危机感强烈,情报意识非常浓厚。日本政府部门和一些大公司设立了许多经济情报搜集机构,形成了一张政府与民间情报机构相结合的、监测世界政治、经济动向的大网,其目的是为了预测和抵御随时可能发生的危机。美国的中央情报局( VIA)和联邦调查局( FBI),同样也负有搜集经济情报的职能。其四,有比较完善的预警和应急管理体系。如美国的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 FEMA)是联邦危机管理的核心协调决策机构。

3、我国政府的主要对策

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同政治安全一样,当然可以通过军事手段来解决,但是,在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发展主流的时代,我们不主张任何国家使用赤裸裸的武力来维护其经济安全。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必须奉行“和平崛起”战略,这样才能更加符合我们的国家利益。因此,我国政府应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对策可以从两大方面来考虑。一是制定国家经济安全战略,二是建立国家经济安全决策和组织管理体系。

根据我国21世纪经济发展特点和需要,国家经济安全战略主要应该包括以下几个要点:第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这是全面应对能源和环境压力与危机的基础。只有在全国和全民范围内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对国外能源的依赖度、降低对国内环境的危害度、提高国家经济的国际竞争优势、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增长方式转变与经济结构调整密不可分,没有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就成空中楼阁。第二,加速科技进步。转变增长方式、建立各种信息搜集和传递系统、健全经济预警系统等都要有科技做支撑和后盾,科学与技术是21世纪国家竞争力的核心因素。第三,加强国际合作。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进展和我国对外经济依赖度的加深,在经济等众多领域加强国际合作的必要性日益突出。所有合作都是以发挥自身比较优势、节约成本为宗旨,在经济安全方面的国际合作也是如此。这种合作除与特定国家合作外,主要是与国际组织合作。如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银行等等,都是我国积极合作的对象。利用国际合作预防本国经济安全,可以收到事半功倍之功效。第四,政治与经济手段相结合。对于任何国家来说,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都是一对孪生兄弟,因此,制定国家经济安全战略和政策,必须把政治、经济手段结合起来,这对我国来说尤为重要,它关系到能否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改革开放三者之间的关系。

建立国家经济安全的决策和组织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第一,建立健全国家经济安全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国家的《经济安全法》、《紧急事态法》、《石油储备法》、《信息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应尽快制定出台,把各种分散的危机管理纳入统一的法律体系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第二,建立健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市场信息传导体系,完善信息披露、保密、传播管理制度,切实防止虚假信息传播,提高经济信息的透明度。第三,建立健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在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和服务功能、建立多层次反贫困公共援助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的功能和作用。第四,建立健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监控预警、应急管理等防范化解体系。预警体系包括预警监控硬件系统、预警信息发布程序和预警信息评估系统。应急管理体系就是危机处理的“快速反应机制”和人财物保障系统。第五,建立健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修复重建体系。防患于未然固然重要,但亡羊补牢也不能没有。修复重建体系就是指突发事件和危机之后的修复重建的规划设计和制度安排,要保证后续人财物的供给按期到位,建立责任人制度,形成通畅的国际援助与合作机制。

(第二章 政府宏观调控与管理

(第一节 政府宏观调控管理政策的目标

国内外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不但要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的调节作用,而且还要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加强宏观调控,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两者缺一不可”。宏观调控目标及其体系,并不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和规划,它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规划之下的、一定时期中针对经济总量调控而拟定的自标和目标体系。就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规划来说,是全面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蓝图,包括宏观经济发展的设想,也包括其他有关方面的内容。宏观调控目标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的要求,并为实现国家的计划要求而进行必要的合理的宏观调控。

一、经济增长经济增长,是指后期的国民经济产出量在规模上比前期增加,以价值衡量,就是后期的国民生产总值GNP,或者国民收入从数量上比前期增加。美国经济学家S.库茨涅兹给经济增长下了一个经典型的定义:“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可以定义为给居民提供种类繁多的经济产品的能力长期上升”。新的增加数宣与原有的产出规模相比,就是增长率,或者增长速度,即:GNP增长率=[(后期的GNP -前期的GNP)÷前期的GNP] xl00%。如果考虑人口的增加和价格的变动(即通货膨胀)因素,经济增长就是人均实际GNP的增加,因此,经济增长也就是人均实际GNP的增长。

即人均GNP增长率=GNP总量增长率一人口增长率。

保持经济的增长是各国政府追求的最终目标。经济增长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这是我国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所要达到的一个重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