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计划的时间和内容的灵活性。法国计划的时间是不固定的,短的只有2年时间,长的有6~7年。计划内容也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而不断调整。如在1947~1960年的三个中期计划中,法国政府把复兴经济和加快工农业发展作为指导性指标;在第四至第六个计划中,法国政府把工业现代化和增强对外竞争力作为主要目标;在第七至第九个计划中,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主要目标;在第十个计划中把促进经济稳定发展作为指导性指标。计划的内容不仅包括经济增长目标,从第四个计划期开始把社会发展如收入分配、就业、物价、住房、社会保险、科研、文教和生态环境也列人了国家计划。
4、计划的协商性。法国政府有高效率的计划总署进行计划的组织和编制。为使计划反映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的要求,成立了有社会各界的经济学家组成的计划工作委员会,下设几十个专门委员会,讨论中央提出的方针政策,协商和起草本领域的计划。特别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法国也对计划体制进行改革,通过改革使法国的计划更加体现战略性;加强了计划编制的民主基础和议会监督;向地方放权,加强区一级的地位和作用;推行计划合同制,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变。
(五)德国的宏观调控模式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德国一分为二,分别称之为联邦德国和民主德国。20世纪90年代苏东剧变,联邦德国和民主德国统一。我们这里所指的是联邦德国的宏观调控模式。人们一般把德国的宏观调控模式称之为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社会市场经济是一种对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总体没计。试图将市场自由竞争与社会平衡结合起来,走出一条与“资本柱义”和“统制经济”都不相同的独特道路。社会市场经济的核心是“个性自由”、“社会公正”和“经济效率”。德国的宏观调控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目标是实现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的统一。具体而言就是:(1)实现物价稳定。德国力图将整个物价水平的年增长率控制在1.5%~3%,战后,联邦德国政府基本上实现了这一目标。(2)适度经济增长率。即保持经济的平稳增长,起伏小。这样就可兼顾经济增长与其他社会目标。如果经济增长率出现大起大落,就会导致就业和价格水平的大幅度波动,并影响居民的生活水平。(3)国际收支平衡。德国的国际收支平衡目标就是运用经济政策使贸易和劳务的盈余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1.5%~2%。战后,除了个别年份稍有下降以外,大多数年份的外贸盈余都超过了原订的目标。商品输出的快速发展为德国成为金融大国奠定了基础。
(4)高就业目标。
第二,限制垄断,保护竞争。政府的有限干预是为了消除垄断和经济强权,保证市场健康发展。德国制定了反垄断政策。1957年颁布了《反对限制竞争法》,对阻碍竞争的卡特尔活动严加管制,禁止卡特尔实行的兼并活动。根据规定,当兼并或合并后企业的市场比重达到或超过20%,或者企业人数超过1 000人,或者营业额达到或超过500万马克时,就要向联邦政府的卡特尔局进行申报。《反对限制竞争法》的颁布和实施,为德国限制垄断、保护市场竞争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第三,货币政策的有效运用。抑制通货膨胀和稳定物价始终是联邦德国政府宏观调控的首要目标,因此联邦德国建立了独立的银行体系,并一贯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德国的货币政策有两个特点:一是中央银行独立于政府,拥有制定货币政策的法律权限。中央银行只对议会负责,不对政府负责。行长由总统任命,任期8年。二是控制货币量。中央银行通过再贴现、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使货币供应量保持适度规模。法律还规定了联邦银行向政府公共部门贷款的最高限额和政府发行硬币的最高额。
第四,社会福利制度。联邦德国的社会保险体系十分完善。国家通过实行失业保险、工伤事故保险、医疗保险、退休养老保险和社会救济等严密的社会保险网络使大多数居民的生活得到保障。但是,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社会福利不是无限度的,而是坚持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不得妨碍甚至取消市场机制的基本原则。其社会政策不仅要在分配上下工夫,而且要努力扩大生产,增加国民收入。
二、发展中国家的宏观调控模式发展中国家大多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脱离了殖民统治,走上了自治发展的道路。发展中国家从社会制度上来说分为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无论是哪种社会制度,这些国家的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二元经济特征明显,商品经济不发达。独立后,大多数致力于本国经济的发展。目前,发展中国家还处于传统的经济体制向现代经济体制的转变之中。与发达国家相比,其经济体制具有市场经济的不成熟性,政府作用的主导性和经济体制的变动性等明显的特征。在几十年的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这些国家也都根据各自的国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宏观调控模式。
(一)韩国的宏观调控模式
20世纪50年代末韩国还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60年代以来,韩国在推行工业化的过程中借鉴了日本的经验,改革传统的经济体制,逐步形成了比较典型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政府对经济实行强有力的干预和调控。具体表现在:
1、在所有制结构上,重点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韩国虽然以私人经济为基础,形成了一些实力强大的私人财团,但国有经济始终在经济发展中居于主导地位。
国家控制着能源、交通、邮电和银行等行业,并在钢铁和造船等基础工业中占据重要地位。虽然80年代以后也推行私有化,但强大的国有企业是政府顺利实施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
2、在工业化进程中,政府制定与实施了正确的经济发展战略,韩国充分利用后发展优势,在短短30年时间内成功地实现了工业化,其根本原因就是正确地制定和实施经济发展战略:(1)扩大出口带动工业化。一是政府大力挟持出口,在韩国形成了由政府机关指导管理,韩国贸易协会、大韩贸易振兴公司等民间组织负责协调,私人企业进行直接经营的贸易体制。政府对出口实行价格补贴、提供出口信贷、减免税收,简化出口企业的审批手续。20世纪80年代以后,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二是鼓励中小企业出口。政府和贸易商社把中小企业的产品向国外介绍,并收集国外样品分发给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到国外参加展销活动。三是千方百计开拓国际市场。四是建立“自由加工区”,吸引国外企业到韩国投资办厂。
五是扩大劳务输出。(2)高储蓄和高投入赢得高速经济增长。政府采取提高利率和抑制消费的办法扩大居民储社。(3)选择若干重点产业,实行投资倾斜和优惠政策,迅速实现工业化。(4)成功地培训人才,使引进技术很快地得以消化、吸收和创新。
3、在决策过程中,政府对企业实施强有力的干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建立了拥有很大权力的企划院,其职能是制定和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全国经济事务,协调各种经济政策,对经济进行集中管理和促进公平贸易。二是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对经济进行直接干预,以保证政府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如通过财政投资、控制金融机构贷款、统筹外债和投资审查制度铮方式,确保投资主导权并引导私人资本投向。三是通过财政和金融政策,引导市场进而引导企业经营行为。四是在政府决策过程中,尽可能发挥各民间研究咨询机构的作用。
4、在资源配置方式上,实行市场调节和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20世纪80年代以前,政府的调控作用更加突出,宏观调控的方式主要是实施五年计划和产业政策,20世纪80年代之后,则更加注重市场功能的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方式和力度有所变化。
5、政府对企业集团实行扶持政策。韩国政府对重点产业的扶持都是通过给具有发展前景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企业输血来实现的。如政府将国外借款与国内筹集的资金以低利贷给需要支持的大企业集团,政府甚至允许大企业直接向国外借款。
(二)印度的宏观调控模式印度是发展中的大国。1947年独立后,受前苏联的影响,建立了“混合经济型”
的市场经济体制。印度的宏观调控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政府强调国有经济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印度政府始终强调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应居主导地位和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在金融、保险、对外贸易、基础设施以及基础工业中都居重要地位。在企业资产总值中,国有经济占一半;在企业产值中,国有经济占1/4。
第二,在决策结构上,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对国有企业的集权程度相对较高,对私营企业基本上放开经营,但通过税收、许可证法和其他经济立法等进行约束和诱导。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中央集权大一些。如根据印度宪法,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制,中央收入占整个财税收入的2/3,同时,中央有义务从财力上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第三,在资源配置上,计划和市场同时起作用。1951年印度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其计划的内容涉及发展目标、经济发展速度、主要生产指标、积累比例、投资规模和结构等,实施计划的手段主要是经济手段,配之以法律和行政手段。当然印度的计划只是诱导性的。20世纪80年代以后,逐步放松对企业的限制,注重培育市场,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三)新加坡的宏观调控模式
1959年新加坡独立以后,运用政府的力量推动工业化,取得了突出的成就。新加坡的宏观调控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政府通过控制大量资金来调控经济运行。新加坡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控制了国民收入的较大部分特别是国内建设的主要部分。政府资金有三个来源:一是财政。新加坡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60年的14. 5%,上升到了1990年的26.2%,财政支出除了经常性支出和国家储备外,用于发展和建设的资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也逐年提高。二是公共机构如国有企业和社会公用事业等的收入。这些公共机构的收入有的要列入国家财政专门账户,有的虽然留给公共机构自身,但要受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三是中央公积金。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的实质是以法律的形式建立强制性的储蓄制度。即除了实行退休金制度的高级公务员,其他新加坡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由雇主和雇员分别向中央公积金局缴纳公积金以此作为雇员退休后的收入和生活保障。每年的公积金余额都要经过政府计划加以使用。通过公积金制度,政府控制了大量的再生产资金,并有足够的能力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其他方面建设事业的发展。
第二,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来管理和发展国有经济。新加坡对国有经济的管理有其鲜明特点。一是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按照市场法则进行经营,自负盈亏。国有的企业、学校、医院和科研单位等等都要自负盈亏。国有单位的内部组织制度与私有企业一样,实行雇佣和聘用制。二是国家只监督和管理国有资产,向国有单位派遣国有资产的代表,企业实行自主经营。
第三,相对集中的财政调控手段和法治经济。新加坡实行在总理领导下由财政部和货币局共同完成政府的宏观调控任务。如上所述,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同时新加坡的法治十分健全,大到经济发展规划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小到每一件需要兴办的经济事务都要通过立法程序,规定如何办,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第四,新加坡政府还直接控制了一部分资源,直接干预经济活动。如政府掌握和控制了全国大部分土地,这样就保证了政府以较低的成本推进工业化、住宅建设和市区建设。
(四)巴西的宏观调控模式
巴西实行的是联邦制,联邦、州、市各级政府的经济管理权相对独立,特别是州级政府具有相当的独立性。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巴西实行中央政府对宏观经济的相对集中管理,其宏观经济管理权主要集中在联邦政府,主要集中在直属联邦总统府的经济发展委员会、社会发展委员会和计划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包括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地区布局、财政金融政策、外贸外汇和外债外资主要由联邦决策和管理;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等国有企业分别由联邦和州政府控制。巴西的宏观调控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宏观调控权主要集中在中央。宏观经济的计划、管理与调节权,主要集中在联邦政府;能源和原材料由联邦政府或发展银行控制;外资外贸和外汇管理制度由联邦政府统一制定并进行管理;州、市要向外国借款须经过中央议会批准;重要产业的生产指标国家决定。同时,巴西政府为了保证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对少数重要经济活动和商品由国家统一规定价格,企业必须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价格。当然,国家统一规定的价格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动和生产成本的变动不断地进行调整。巴西的计划也是指导性的,国家主要通过必要的经济政策和调整经济参数来实现计划。
第二,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管理权限。巴西的联邦、州和市三级都有议会和立法权。在经济管理权限上,联邦政府集中较多,州一级政府主要起承上启下的作用,有关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协调服务主要依靠城市政府。
第三,加强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巴西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着重于控制企业的财务与预算。在联邦计划部设立了国营企业预算与管理局,负责控制国营企业的支出。各个产业部门仅作为一个次级管理机构。政府为国有企业提供参数,企业做预算,然后提交财政部审查。国营企业预算与管理局对生产性国营企业的预算进行审批,经部长报总统和国会批准。国有企业的大政方针要服从政府的决定,在此前提下,企业可以自主经营。
第四,巴西从法律和组织管理体系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反对地区封锁和市场分割。一是制定统一的政策和法令,州不能征收进出口关税,不允许对其他州的企业和外国公司做出歧视性的征税规定,州政府无权对州际之间的贸易和商品往来进行限制。二是联邦政府的一些主要部门按经济区而不是行政区设置宏观经济和市场管理机构。如中央银行和外贸局在几个经济区都设有代表处或分支机构。
三、国外宏观调控的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