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内,省直管县体制已经得到普遍认可,但平心而论,省直管县不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制度,它只是利弊权衡之后的选择。正像一些专家分析的,浙江的中心城市建设在很长的时期内不如江苏等地,这是大家都看到的。但是它的县域经济确实发展得比较好,从而带动了整个省,尤其是农村经济的发展。这就是省直管县给我们的城乡统筹答卷。浙江试验给我们的另一个重要启示是,有了好的制度框架,还要有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制度的设计和完善要一步一步走,关键部位甚至还要考虑得十分细致周到。如果没有“两保两挂”等具体设计,浙江能否有今天这样的结果也值得深思。
省直管县作为一个有效的制度框架,其推动县域经济向内寻求发展动力,促成了内生性民营经济的生长和繁荣,也带动了县和县以下农村经济的发展。浙江发达的县域经济,与其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密不可分。这个发现吸引了许多人对于新时期制度建设探讨的强烈兴趣,这甚至被一些研究者称为浙江的“秘密武器”。事实上,在浙江县域经济发展取得令人羡慕的成绩后,多个省份先后跟进,纷纷规划出台了以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强县扩权举措。省直管县的浙江试验,对周边省份和全国都产生了强烈的示范效应。从发展县域经济和统筹城乡的战略高度来看,这种放权让利,给基层更大发展空间的“浙江模式”还有更大的改革空间,也有更大的突破余地。
(第二节 浙江省对经济强县(市)的四轮放权和扩权
浙江在不断完善财政省直管县体制的同时,先后四轮扩大部分经济发达县(市)经济管理权。应当说,浙江也具备实行省直管县体制的有利条件:
一是浙江陆域面积相对狭小。全省面积10. 18万平方公里,仅占全国陆地面积的1. 06%,是我国地域面积较小的省份之一,在全国排名倒数第三。省会杭州与各县市之间的空间距离相对较小,省政府的覆盖范围相对较大,80%的县位于以杭州为中心200余公里的半径内,即使在交通条件较差的20多年前,多数县也在半天路程之内。
二是浙江所辖的县较少。浙江省拥有的县(市)的数量只有58个,地级市11个,总数仅69个,大致只有一些省份的1/2至1/3。相对于其他省份来说是较少的。
三是浙江经济县强地弱。到1994年,浙江县域经济的实力已经开始显现,仅30个发达县的财政就已占到省财政的70%,出现了地级市不如县级市的情况,典型的例子如小商品城市义乌与其上级城市金华市,义乌的经济实力与影响力远远超过金华。
四是浙江.拥有相对宽松的经济社会环境。浙江的市场化水平一直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政府的行为较为规范,干预较少,尤其是近年来浙江推行了一系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极大地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步伐。当浙江的决策者认识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主体之间可能出现的利益竞争关系、“市管县”有可能变成“市刮县”时,果断地加强了省直管县的探索。1992年,浙江出台政策,对全省58个县(市)中的萧山、余杭、鄞县、慈溪等13个市(县)下放部分经济管理权限,主要包括扩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权、扩大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简化相应的审批手续等4项。
1997年,省政府又决定在萧山、余杭两个县(市)试行享受市地一级部分经济管理权限,主要有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对外经贸审批管理权限、金融审批管理权限、计划管理权限、土地管理权限、两市市地一级出国(境)审批管理权限等12项。
2000年9月,浙江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浙江城市化若干政策的通知》,提出“对一批经济发达、基础设施条件较好、要素集聚能力强、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县(市),经省政府批准,赋予部分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的改革设想,并规定“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002年,浙江省政府按照“能放都放”的原则,将原本属地级市的313项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绍兴、温岭、慈溪、诸暨、余姚、乐清、瑞安、上虞、义乌、海宁、桐乡、富阳、东阳、平湖、玉环、临安、嘉善等17个县(市)和杭州的萧山、余杭、宁波的鄞州3个区共20个县级行政区。放权涉及的范围涵盖了计划、经贸、外经贸、国土资源、交通、建设等12大类,使其与地级市享有几乎同等的经济管理权限。在扩大事权的基础上,在人事权方面,也相应采取了对“省管县”的党政班子“一把手”提升级别、享受副厅级待遇,其升降调配由省里管理、市里备案的政策。
2006年1 1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再一次出台文件,开展扩大义乌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改革试点工作。这意味着浙江在“强县扩权”道路上又迈出一大步,此轮改革的唯一试点--义乌因此成为“全国权力最大县”。这次“强县扩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进一步扩大义乌市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包括除规划管理、重要资源配置、重大社会事务管理等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外,赋予义乌市与设区市同等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法律法规规定由设区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批准和管理的事项,无禁止委托条款的,由金华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委托义乌市行使批准和管理权;少量规定由省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批准和管理的事项,也可采取由省政府主管部门委托或延伸机构的方式下放权限。本次放权使其新增472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二是调整和完善有关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除了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职能“提升”,义乌市还获得了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对现有机构及其职能进行整合的“特权”,义乌市的党政一把手也可采取适当方式予以“高配”。可以说,这也是这次强县(市)扩权,最引人注目的地方。义乌是浙江中部乃至沿海省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一个县级市,人口68万人,外来人口达到100万人。全球60万种日用小商品中52万种商品的定价机制在这里,常住的义乌外商有6 000多人。义乌已具备规模较大的城市构架,它的经济实力早已超过金华。浙江省先后于1992年、1997年、2002年、2006年四轮进行强县(市)扩权改革,极大地改善了义乌的发展环境,促进了义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改革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强县扩权和省直管县的实施,使得10多年来浙江省财政收入平均每年递增25%,农民人均收入连续17年居全国第一位,城镇居民收入全国排名第一,县域经济总量已经占到全省经济总量的80%。在2005年“全国百强县”中,浙江占去30个,将近1/3。这意味着浙江县(市)的一半名列其中。浙江之所以能连续几年雄踞“百强县”榜首,与其不断强县扩权,推进省直管县关系密切。
(第三节 浙江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实践效应
改革开放30年来,浙江从一个人均半亩地的资源小省,发展成为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较高、各地区发展较为均衡、县域经济活跃的经济发达地区,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长期坚持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无疑是一个重要因素。事实证明,浙江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收到了明显成效。
其一,有力地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打造了浙江富民强省的坚实基础。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是浙江“强县经济”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财政资源直接向基层县、市下移的重要途径,极大地增强了县域经济发展的自主性,使政府的行政管理和决策更贴近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收到了明显的管理成效。截止到2003年底,浙江县域经济的平均规模已达到GDP 93. 92亿元,人均GDP 16 251元,位居全国最前列;县域财政总收入达651. 13亿元,占全省的44.3%;地方财政预算内收人为305. 70亿元,占全省的43.3%;全省58个县(市),除庆元县财政总收入为9 596万元之外,全部进入亿元县(市)行列,其中有16个县财政总收入超过10亿元。2004年,全省58个县(市)地方财政收入上亿元的有55个,比2000年增加20个。截至2004年底,浙江省36个县和22个县级市GDP总量为6 465,9亿元,比2000年的3 778.5亿元增长71.1%,占全省生产总值的53.8%,年均递增14.4%,如果加上最近几年由县(市)改设为市辖区的4个区的生产总值,县域经济已占到全省生产总值的2/3。此外,其他一些县域经济发展重要指标也均占全省的较大比重。
从2000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根据每年对全国2 000多个县的社会经济统计资料,从发展水平、发展活力、发展潜力三个方面对县域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指数进行测算,以客观评估县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并根据测算和统计结果,每年公布综合发展指数前100位的县及其排名。在历次排名中,浙江省进入百强县的县(市、区)数量都居于全国前列,不仅远远领先于GDP总量低于自己的省份,而且领先于经济规模超过自己的广东、江苏和山东等省。2003年和2004年,浙江省进入全国百强县(市)的数量达到了30个,占全国百强县(市)的近1/3,占全省参加测评的61个县(市、区)(包括近几年由县级市改设为市辖区的萧山、余杭和鄞州)的近一半。2000~ 2004年浙江、广东、江苏、山东四省百强县(市)数量见表4-3 -3。
由上表可见:一方面,从历史发展看,浙江省百强县(市)数量呈逐年增多趋势,2000~ 2004年的5年内由22个增加到30个,增长幅度达36.4%;另一方面,从省区横向对比看,浙江省经济总量虽然低于广东、江苏和山东省,只位居全国第四,而且在同一时期GDP差距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浙江省百强县(市)的数量远远领先于其他经济发达省份。这说明浙江省县域经济发展在全国已处于绝对领先水平,与广东、江苏和山东等经济规模领先于自己的发达省份相比,浙江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都具有明显优势。县域经济已成为浙江经济的重要支柱,县域经济发达已成为浙江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色。
其二,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城乡统筹,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浙江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实质上是对公共资源的重新分配,目的是从根本上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县级财政留成比例增加,使县(市)级政府有能力集中财力发展县域经济和各种社会事业。有关数据显示,在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下,浙江县级政府财政收支在全省财政收支中均占较高比重。以2004年为例,浙江的县、乡地方财政收入为590.0亿元,占全省地方财政总收入的65. 4%,县、乡地方财政支出为677.6亿元,占全省地方财政总支出的63.7%,县、乡地方财政收支比重远超过省本级和市本级财政收支所占比重,详见表4 -3 -4。
浙江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一方面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大大增强了县(市)财政实力;另一方面也在管理体制上实现了财政资金直接向县(市)级政府的转移,保证了县级政府发展农村各项事业所需的资金,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资源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根据新标准对全国各省区农村全面小康进程进行跟踪监测的结果显示,2004年浙江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实现度达到58. 9%,比2003年提高了7.7个百分点,大大高于21. 6%的全国农村实现全面小康程度的水平,仅次于上海、北京、天津三个直辖市,居各省区第一位,且高于排在浙江之后的广东省和江苏省实现全面小康程度10个百分点左右。截止到2005年末,浙江全省已经有86个县(市、区)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占拥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总数的98.8%;参保农民2 460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71%。浙江省农民人均纯收人已达到6 660元,连续21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城乡一体化程度在全国位居前列。
与经济规模超过浙江的广东、江苏和山东等省相比,浙江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不仅处于领先状态,而且领先幅度在逐年扩大,详见表4 -3 -5。
在农村居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浙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也增长较快,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却明显低于全国。2004年与2000年相比,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增长9. 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年增长5.0%,分别比浙江的实际递增速度要低1.9个和2.4个百分点。2004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2.39,而全国同期却高达1:3.21。截止到2004年底,浙江城乡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均已降至40010以下,生活水平进入富裕阶段,其中城市为36. 2%,农村为39.5%。在居住条件方面,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51.3平方米,比2000年增长了10, 5%,有95%以上的农村居民住上了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木结构的住房,53. 8%的农户家庭使用上了水冲式卫生厕所,居住条件和环境都得到了极大改善。在统筹城乡发展中,浙江近年来加快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步伐,全省自来水通村率、汽车通村率、电话通村率、有线电视通村率已分别达80. 7%、92.2%、95. 6%和89. 2%。农村居民65%的家庭户使用自来水,57%的家庭户使用燃气,60%的家庭户室外道路硬化(水泥路或柏油路),91%的家庭户拥有电话(包括移动电话),70%以上的家庭户使用有线电视收看电视,有近80%的乡镇设有敬老院,94%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90 010的乡镇有文化站,等等。在“省管县”财政体制框架下,一系列农村建设工程和统筹政策的贯彻实施,有效地缩小了城乡之间在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上的差距,使浙江在城乡统筹发展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其三,增强了省级财政直接调控和统筹地区发展的能力,提高了财政管理效率和效益。在浙江“省管县”财政体制下,省对县的补助、资金、专款、财政收入等实现了直接对接,绕开了市级财政,避免了被市级截留指标、资金、项目、利益等情况的出现,有利于减少管理环节,保证各项资金及时到位,提高财政支出效率。事实证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在实践中较好地实现了信息、项目、资金和管理直达县(市)基层,有效地降低了财政管理的交易成本,从制度上减少了管理层级,提高了财政管理和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增强了省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调控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能力,促进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