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政务工作全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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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省直管县改革 (14)

2008年7月初,一条来自海南省的消息传至全国各地。这个最南端省份将177项行政管理权直接下放到市县和地级市,主要事项包括:民办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审批下放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民办高中的审批下放海口市、三亚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自来水价格管理由市县人民政府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投资额在1亿元以下的项目由市县发展与改革部门实施备案等。这次权力下放,意在减少行政成本,激活市县发展潜能,完善省直管县体制。

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这次放权,也有海南自己的特点,对于经济管理事项,能放则放;对于社会管理事项,考虑到市县承接能力的不同,没有搞一刀切;对海口和三亚两个地级市则实行了区别对待。此外,还提出赋予洋浦开发区工委和洋浦开发区管理局更大的职责和权限,并赋予西南中沙群岛工委和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相应的职权。这次放权,也充分考虑了海南的实际,对确需严格管理、市县暂时不具备条件的以及一些放在省里统一运作能节约行政资源、又不影响市县发展的行政权力,虽然按照放权的原则和标准可以下放,但还是暂时保留在了省里。比如涉及枪支管理、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等方面的一些权力。

寄希望海南的省直管市县体制改革能够有更大的空间和收获,为全国内陆省份省直管县改革继续提供更多的经验。

(第五章 重庆:直管区县体制的调整和完善

重庆直辖市设立后,依靠全市3 000万人民,为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努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行了许多改革的尝试性探索。其中,实行直管区县的行政体制调整非常坚决,向区县的强力扩权也引起了全国的关注。

(第一节 重庆直辖后行政体制和行政区划的调整

1997年重庆直辖,其面积是北京、上海、天津三个直辖市总面积的2倍多,人口3 100多万人,800/0人口在农村,城乡二元结构突出。这是一个大城市、大农村并存的超级城市,也是中国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管辖区县最多的直辖市。重庆获得直辖市身份之后打出的第一张牌就是突破原有的行政体制,此后,历届重庆市委、市政府都把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作为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重庆市下辖40个行政区县(自治县),有19个区、21个县(自治县)。其中万州区、涪陵区、渝北区、巴南区、黔江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是近年来因体制调整而改设的区,其城市化水平、城镇建设规模、经济发展状况、社会服务功能等在很大程度上还带有明显的县域经济特征和属性。

面对“直辖市的体制,中等省的规模”这一特殊市情,重庆市委、市政府在行政管理体制的建构上,既没有依照一般省区的普遍做法,也没有套用京津沪直辖市的现成模式,而是认真研究和把握了直辖市体制运行的内在规律和区域特色,在直辖之初和2000年下半年,先后进行了两次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撤销了原涪陵市、万县市、黔江地区等3个地市级中间管理层次,实现了市对40个区县的直接管理,解决了“一市多制”问题,增强了全市工作的融合度和凝聚力。

直辖之前,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均属四川省管辖的地级行政区域。特别是万县市,抗战时与重庆、成都并称为“成渝万”之美誉。1997年直辖之初,重庆有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三个地级管理层次,被人们戏称为“四兄弟,一个成了父亲,另外三个成了儿子”。

其一,代管和直管。1998年2月,按照中央提出的“思想领先,平衡过渡”的要求,对万、涪、黔体制进行调整,撤销涪陵市,原涪陵市所辖四县由重庆市直管;撤销万县市,设立万州移民开发区,辖管天城、五桥、龙宝三个开发区(原万县市下属区级行政层级),代管原万县市除梁平、城口以外的六县(即库区县:巫山县、巫溪县、奉节县、云阳县、开县、忠县);撤销黔江地区,设立黔江开发区,代管原黔江地区五县(即少数民族自治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这次行政区划的调整,对确保当时全市大局的稳定和体制的平稳过渡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二,全部直管。为了减少管理层次,1999年12月,按照规范的直辖市行政体制要求,市委、市政府在中央指导下,按照规范的直辖市行政体制要求,对全市行政区划体制作了进一步调整。撤销万州、黔江代管体制,实现了全市所有的40个区县(自治县、市)由市直接管理。相应明确了区县(自治县、市)干部的职级待遇,理顺了区县(自治县、市)干部的思想和情绪。同时,设立市委移民工委,并在万州设立移民工作部,强化市民族宗教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加强了对三峡库区移民工作和少数民族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其三,撤销区公所。为进一步减小行政层级,2000年,重庆市结合市县乡机构改革,将县的派出机构区公所全部撤销。2005年,重庆将万州区所辖的天城、五桥、龙宝三个开发区予以撤销。至此,重庆市地方行政层级为市、区县(自治县、市)、乡镇三级或市、区(下设街道办事处)两级。

其四,撤“市”建区。随着重庆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面积不断扩大,特别交通条件大大改善(2002年10月~ 2005年12月,原交通部长黄镇东任重庆市委书记),2006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重庆市辖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南川市四个县级市撤市建区,重庆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概念和名称得到进一步理清,重庆辖区变成19个区21个县。

其五,设立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7年6月,国家正式批准重庆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设立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加快建立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机制的需要,是探索建立构建和谐社会体制的需要,也是探索中西部地区发展模式的需要。统筹城乡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要使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与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各个方面平等的权利、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同质化的生活条件。国家要求重庆根据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的要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也为推动全国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重庆总人口3 100多万人,根据相关资料,人口数量与此相近的其他省市,均设有9~11个地、市、州,设置区县(自治县、市)最少为60个,最多达119个,平均为92个。重庆不仅未设地市州这一中间管理层次,区县也只有40个,平均每个区县人口为77.5万人,远远高于同类省市的27.7万人~45.5万人,从而节约了机构和编制,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据初步统计,直辖以来,平均每年节约32亿元,11年来,总计节约350多亿元。

重庆为了更好的推进行政体制和行政区划调整,直辖十多年来,还采取了相应的的配套措施:

一是精简党政机构。2000~ 2001年,根据中央关于全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全国市县乡机构改革的部署,先后进行了市级机构和区县乡机构改革。市委设工作机构11个,精简15%;市政府设工作机构45个,精简17%;市政府各内设机构减少23. 1%,裁并部门32个。在人事编制方面,市委精简10%,市政府部门精简25%。

在职数方面,局级领导精简16%,正副处长精简10%。区县党政机构由原来的40~50多个减少23~38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设立1~2个或5~6个综合办事机构,行政编制平均精简20%以上。人大、政协、群团机关、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也进行了相应改革。

二是理顺行政内外关系。在行政外部,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撤销了对企业进行直接微观管理的专业经济部门,取消了政府部门与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实现了政企分开;政府把资源配置等市场能做的事交给市场,发挥市场、社会中介组织和事业单位的作用,职能得到进一步转变。在行政内部,市进一步下放权力给区县,区县相应地进一步下放权力给乡镇,部门职能交叉重叠的问题基本解决,市与区县、区县与乡镇、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理顺,政府的执法监管和社会服务职能得到加强。处长实行竞争上岗,部分厅局级领导职务实行公招,强化了公务员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机制。调整党委、政府与人大的关系,凡属应该由人大决定的地方性事务,交人大决定。加强党对政府工作的领导,同时改进了领导方式。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强化人大的立法、监督职能。加强统战工作和人民政协工作,强化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关系进一步理顺,形成了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1999年组织实施“规范政务管理,改善投资环境”即“l+6”工程(一个主体文件,六个配套文件),在此基础上开展发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从2000年起连续三年实施“十个一批”工程,包括废止或停止使用一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停止施行一批许可和审批项目,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破除一批行政性垄断和行业垄断,宣布一批政府主管部门与所办中介机构脱钩,综合整治一批重点窗口地区和行业,公开评价一批市政府职能部门,宣布一批对外开放的优惠政策,表彰一批促进发展环境的人和事等。从2003~2007年,先后六次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行政审批项目748项。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全部建立了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与此同时,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改革,重点解决执法扰民问题。

四是建设服务型政府。2003年1月,重庆明确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同年8月28日,市政府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工作意见》,提出一年重点突破,三年基本到位,五年完善规范的时间表,提出更新行政理念,改革行政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改变工作方式的基本思路。出台《2003年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当年重点突破包括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加强行政监督在内的7件事。出台《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对政府、企业、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进行了部署。200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市)党委、政府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6月23日,市政府出台本年度创建法治政府四项安排、一项保障措施的“4 +1”制度。包括:《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重庆市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关于行政审批中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五是交通和信息管理提速。直辖后,重庆市行政管理“构架”在空间上呈点射状管理格局,多数区县离主城区的路程在100公里以上,最远的城口、巫溪、巫山、秀山等区县路程都在650公里以上,从主城区到秀山行车要14小时左右,到巫山、城口要17小时,到巫溪要18小时。管理时空半径太长导致市级行政管理的及时性、通达性差,管理成本增加,管理效率不高。要在没有中间层次的直管体制下,对全市实施科学高效管理,必须具备较好的物质技术基础条件。这对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这种市情,重庆组织实施了“8小时重庆”、“半小时主城”和“重庆信息港建设”三大工程。目前,“8小时重庆”和“半小时主城”已经实现。一个覆盖全市的网络共建、资源共享的格局初步形成,实现了行政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全市市区(县)镇(乡)三级均实现无纸化办公。

六是培育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2005年重庆市委二届八次全委会决定,按照建设“一中心、多组团、城镇群集合的现代化大都市”的总体定位,尽快把万州、涪陵、黔江、江津、合川、永川建设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努力形成级次分明、结构合理、点轴相连、互动并进的城镇化发展态势。2006年12月,重庆市基于优化区县规划布局的考虑、基于创新政府管理的考虑、基于区县经济发展的考虑以及基于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考虑,以渝府令第200号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行政管理培育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决定》,将有关的许可审批权66项、处罚强制权7项、税费征收权4项和人事编制权15项赋予了六个区。

(第二节 重庆市区县扩权与县(区)域经济发展

2007年,重庆市县域经济平均规模为:人口84. 80万人,GDP 40. 6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 54亿元,人均GDP 4 572元,分别是全国县域经济平均值的1.86倍、1. 27倍、1.28倍、0.68倍,在全国排第2位、11位、8位、24位。重庆市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在全国排列第10位。在2007年第六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名单上,西部地区仅有新疆的库尔勒市、四川的双流县、内蒙古的准格尔旗和伊金霍洛旗进入,分别列第40位、43位、67和86位。重庆则没有一个县入选。第五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名单上,重庆也没有一个县人选。这说明包括重庆在内的西部地区在县域经济发展上与全国先进发达地区相比,差距不小。而在第四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中,重庆市有25个县(市)参加。在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等级分布为:A级3个,B级5个,C级5个,D级4个,E级2个,F级3个,G级1个,H级1个,I级1个,J级0个。其中位列A级的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后来随着撤县建区退出了县域经济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