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2)
郑雨芳别过头去,心里冷哼一声。在她听说过的癌症晚期患者里,有几个活了下来?即使是能延长寿命,也是以大把大把的金钱投入为代价的。而且现在的医院,活生生就是一个吃钱的场所,想想袁行剑入院以来,每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就已经花了一万多了。如果父亲知道袁行剑得了晚期胃癌,是怎么也不会同意她和他的婚事了。她如果硬要跟他结婚,就等于是在烧钱,最后也还是落个寡妇的下场,值得吗?她这么年轻,为什么要守着一个这样的未婚夫?所以,当务之急,是赶快抽身出来,尽管会经历一番痛苦,可是想想将来,她一定要对袁行剑绝情一点!
凌芊吃完面,心满意足地拍拍肚子。拿起手机,给父母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们学校什么时候放假,然后跟他们说自己要回去过寒假。
一个星期后就放寒假了……凌芊赞叹当老师就是有这点好处,楼下的古以笙,估计春节还要值班呢,真累!她最近很少碰见他,碰见了也就是打个招呼,没多谈什么,自己一直想回报一下他的帮忙,又找不出什么能送给他的。忽然,她想起去年写春联时还剩下几张有花边的红纸,不如写副春联给他好了,反正春节要到了。
就这么定了!
每个读过F大文学院的学生在大一就要通过书法考试,凌芊好歹念了一年,别说会写,她书法甚至获得了免试的资格。
凌芊找出写春联用的红纸,然后熟练地调墨、准备毛笔,本想到网上找个春联抄下来,可是后来想想,这太没诚意了呀。于是,她拿出支水笔,自己构思了一副春联。很认真地,花了半个小时,将它端正地写在红纸上。
上联:笙萧同奏以迎新春乐事
下联:龙凤成祥始书万古佳音
横批:送福纳德
凌芊对自己的大作满意得不行,心想自己若生在古代简直就是一才女——瞧,一副对联里藏着四个字——“送古以笙”,不仅工整,也符合平仄,不愧读了一年文学院,也算对得起自己的老师了!人啊,无论读什么专业,文学修养始终很重要。
墨迹干了以后,凌芊捧着它们,下楼敲开古以笙的门。
“又生病了?”古以笙一见是她,好像条件反射一样就联想起上次的食物中毒事件,潜意识里就以为她一定是因为生病才来找他——楼里许多人来找他的原因也都是因为生病。
“我身体棒着呢……”凌芊把对联一摊,“送你的。”
古以笙捧着其中一张,端详一会儿,又放在鼻子下嗅嗅,“像是刚写不久……难道……”该不是她写的吧?现在会写书法的年轻人少之又少,更何况还写得这么像模像样的。
“里面有你的名字哦,你看!”凌芊指着春联道,“这里、这里……古、以、笙……”
恐怕这对联不但是她写的,连内容都是……古以笙扶了下眼镜,望着笑眯眯的凌芊。
没听他有什么评价,难道是不喜欢这对联,凌芊有点小失望地抬头,刚好和他的目光撞上,心头竟然狠狠一抽,忘记移开目光,她有点手足无措,拼命告诫着自己要冷静、要冷淡、要冷漠。她咬咬牙,敛起笑容,“你到底要不要?”
“谢谢。”古以笙接过剩下的两张纸,“我收下了。”
“谁呀?”一个女孩从古以笙身后探出头来,头上包着浴巾,像是刚洗完澡,长得眉清目秀,皮肤白皙,两只手居然抱着古以笙的腰,而古以笙也没有闪避,任她抱着,双手还亲昵地向后揽着她。
凌芊由于惊讶,愣了好几秒,她一直不知道他女朋友也住在这里,难道是最近住进来的?好吧,她承认自己非常震惊,还有一点点小羞愧,不过这点程度的打击对她来说早就不算什么了,因为她根本没想跟古以笙发展关系,他的私生活也与她无关。她要是显出过分关心的样子,又是“作风问题”。
古以笙回头见那个女孩只穿了一件薄毛衣和一条宽松的衬裤,还光着脚踩在地上,眉头一皱,“穿衣服去。”
“知道了啦……”女孩吐吐舌头,转身离去。
“我上去了,拜。”甚至没等古以笙回答,凌芊就飞快地替他关了门,跑上六楼。进了家门,凌芊望着还没有收拾好的毛笔和墨水,忽然觉得很讽刺,希望古以笙不要乱想才好,她真的只是作为感谢才写了春联送他的,并没有别的意思。希望已经与女朋友的他不要像其他男人一样花心,至少让她知道世界上还有专一的男人。
凌芊起身收拾着毛笔和墨水,心头忽然多了一种孤寂感。
“哥,你不准给爸爸打电话,不准让他知道我在你这里哦。”女孩穿好衣服,套了双毛拖鞋,从卧室走出来,一边擦头发一边说。
“古以萧小姐,你都高三了,还玩离家出走的游戏?明天还有考试吧?”古以笙拉她坐到自己身边,抽过她手里的毛巾,为她擦头发,“让别人为你担心很好玩是吗?”
“我都快累疯了,早知道就不在进德念高中了。你知不知道,因为爸爸是校董,我每次月考只要退步一分,只是一分!老师就把我叫到办公室,亲切地跟我聊天……”古以萧惨叫一声,“人类怎么可能每次考试都进步?!我快烦死了!可恶的爸爸,他怎么就是校董!哥,他们怎么不早生我几年,这样我也能跟你一样出来工作了,唉!万恶的人生啊!”
“你成绩不是挺好的吗?”古以笙笑笑。
“好有什么用?总是被妈妈拿来跟你比!说你哥当年的成绩多么多么好,进了只在我们省招三个人的重点医科大学什么什么的。喂,我读的是文科呀,干吗拿来跟你这理科生比,太不公平了!你当年要是读文科,也不见得有我考得好嘛!还有啊,我想读哲学系,他们也不让,说将来不好找工作什么的,要我读外语,讨厌!呜呜,我一定不是他们亲生的……”
古以笙听着妹妹没完没了的牢骚,始终不插嘴。
“耶?那是什么?”古以萧顶着一头乱乱的湿发,跑到对联前,“刚才那个女的好像就是来给你这个的……对联啊,红红的,我还以为人家给你红包呢。”她把对联摊在地上,“这字好像不是印上去的,倒像是写上去的,真不错呢,我写的毛笔字像狗爬一样……笙萧同奏以迎新春乐事,龙凤成祥始书万古佳音——哟,好像你和我的名字都在里面呀!”
“她是你们学校的老师……你不认识她?”古以笙走过去蹲下,跟她一起翻看着对联。
“没见过,可能是别的年级的……”忽然,她尖叫一声,重重拍了古以笙一下,“你该不是谈恋爱了吧?哇——兔子不吃窝边草,可你居然把手伸到我们学校来了……”她像机关枪一样说个不停,古以笙根本没有说“不”的机会。“说呀,她教哪个年级的?我抽空去看看她——对了,她教什么的?让她帮我补习吧!顺便给你们多一点的机会相处……哥,你真是坏死了,怪不得总不回家,一直说自己工作忙啊,病人多啊,要值班啊,原来是有了女朋友。哈哈哈!我要跟妈妈讲!”
“电话给你,你跟妈说吧。”古以笙掏出手机。
“哈哈哈,这么自觉……”古以萧刚准备按号码,马上脸色一变,“差一点上当了!我打电话回家,他们不就知道我在你这里了?!”
“原来你不是智商低,只是想像力太丰富。”
“说啦,你们怎么认识的?”古以萧眨着眼睛,兴致勃勃地盯着古以笙。
被她这么一问,古以笙才猛然回忆起自己跟凌芊的第一次“交锋”居然是源于一件内衣……“谢谢关心——”他捏着古以萧的耳朵,“比起自己,我更关心你六月的高考。”
“什么嘛,小气鬼。”古以萧打掉他的手,“妈妈说你也该找个对象了,她等着抱孙子呢。她真后悔让你去读医学院了,我呀,光是看你放在书架上的那本可以当砖头拍人的腹部外科的书就快晕倒了。没想到学医那么辛苦,读的医书比中文系要看的名著还多……况且你还本硕连读,一下子读了七年,终于沦落到差两岁就而立之年了,还没有女朋友!俗话说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抓紧吧,要是变成不孝子,别怪你妹我没提醒你。”
“您可真是忧国忧民啊。”古以笙讽刺性地称赞道。
“哼,我可跟你说一件恐怖的事哦。”古以萧伸出食指,很严肃地凑过去,“我一个同学的表哥,也是医生,内科的,年轻时错过机会,现在都四十岁了,还是根光棍,他弟弟的女儿都上初中了……亲爱的哥哥,你可不要跟他一样哦。”
“遵命。”古以笙终于受不了她的念叨,准备拿衣服去洗澡,却听见古以萧捧着对联在他身后自言自语地研究起来——“这么好看的字写在红纸多不清晰啊,干吗不写在白纸上呢?”古以笙彻底对这机灵古怪的妹妹投降,不知道凌芊听见这话,会怎么个表情。要进浴室前,他回头对她说:“写在白纸上的,叫作挽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