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章 (2)
西餐厅的情调不错,采用的是意大利的装修风格,而兼营意法两国菜系。古以笙没有回家换正式的西装,而是穿着早晨上班时的黑色的毛衣外套加深蓝色牛仔裤,显得很随兴。他先到十分钟,在订好的位置坐下,向服务生要了一杯水。学校放学的时间刚过,对方想必快来了。凌芊也应该下班了吧?是不是又到什么地方把晚餐解决了?古以笙想起不久前在自己家招待凌芊吃饭时她那津津有味的样子,没想到她也会露出那么可爱的表情,就好像饿了几天的小猫见到鱼一样。在他印象中,她一直是冷静甚至冷漠的,要不是见着她馋猫一样的嘴脸,他会一直以为她像一堵密不透风的墙,将他冷冷拒之千里。
古以笙的脸上浮现一抹淡淡的笑容。
一阵香水味飘来,随后是一个清脆的女声,“请问是古先生吗?”
古以笙站起来,只见一个子娇小的女人站在他身边,穿着一套淡蓝色的职业装,中长卷发,看上去二十五岁上下。“我是黄明瑶。”她大方地伸右手。
“……古以笙。”可以明显地看出古以笙眉头皱了一下,目光迅速扫过黄明瑶的脸,最后回到她伸出的右手上面,迟疑了一下,他慢慢伸手,飞快地和她轻轻一握手,然后马上收手回来,“请坐。”
黄明瑶并没有觉察到什么异常,在古以笙对面的位子上坐下,翻看着服务生送来的菜单。
古以笙下意识地用桌上的餐巾拭了拭右手心。原来这么多年过去了,大一解剖学实践课上留下的阴影一直都在,只要和有可能发展为情人关系的女人接触,就会有碰到尸体一样的感觉,对女病人、同事什么的则不会,毕竟,那堂课上发生的事让他印象太深刻了。
黄明瑶点完菜,抬头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古以笙。
古以笙心不在焉地看着菜单。到目前为止,交往下来没让他感觉不舒服的女性只有凌芊。一开始只当她是邻居,没想那么多,当她深夜回家被抢走了包,他背她回家,也只是把她当作是病人看待。当知道她是牵着猫逃跑的时候,再想想她在小说中写的故事和情节,给他一种很温馨的感觉,只是那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她一个写爱情小说的居然对爱情有着那么不信任的态度。后来的接触中,也不觉得有什么不舒服的心理感觉,就是因为她是牵着猫逃跑,他喜欢她的小说,进而喜欢她。
凌芊是唯一的一个。
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打响,凌芊刚好讲完今天的内容,就准时下课了。这几天嗓子不舒服,喉咙痛。同学们都在收拾书包放学,几个学生那着练习本上来问问题,凌芊便坐在讲台后的椅子上讲解,当他们的问题问完以后,教室里的人几乎都走光了。
“凌老师再见!”几个问问题的同学告别道。
“拜拜!”凌芊扬扬手。她注意到有几个学生留了下来,先是聚在一起商量些什么,然后开始朗诵诗歌。她才想起来,最近学校有一个诗歌朗诵比赛,听班主任说,这个班有两组参赛节目,想必在排练吧!反正她也没什么事,留下来看看吧。
这两个参赛节目分别选的是李白《将进酒》和徐志摩《半夜深巷琵琶》,朗诵《将进酒》的是一个高高壮壮的男生,气势很强,也很有感情,凌芊觉得他很有希望会获奖。朗诵《半夜深巷琵琶》的是两个女生,凌芊望着她们俩,听着她们朗诵的内容,忽然有一种很深沉的悲伤感。
又被它从睡梦中惊醒,深夜里的琵琶!
是谁的悲思,
是谁的手指,
象一阵凄风,象一阵惨雨,象一阵落花,
在这夜深深时,
在这睡昏昏时,
挑动着紧促的弦索,乱弹着宫商角微,
和着这深夜,荒街,
柳梢头有残月挂,
啊,半轮的残月,象是破碎的希望他,他
头戴一顶开花帽,
身上带着铁链条,
在光阴的道上疯了似的跳,疯了似的笑,
完了,他说,吹糊你的灯,
她在坟墓的那一边等,
等你去亲吻,等你去亲吻,等你去亲吻!
不愧是大文豪徐志摩,能将诗写的这么唯美又吸引人。凌芊忽然想起泰戈尔的诗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思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凌芊回味着这句诗,总觉得是在说自己。
她一直压抑着自己对古以笙的好感,无论他做什么,就直觉地认为他在说谎、一定另有目的,她只不过不想再被伤害而已,却没有顾及古以笙的感受,她是不是太自私了?以前看《红楼梦》,她很不喜欢林黛玉,觉得林黛玉的嘴太尖利,而且非常喜欢试探周围的人,尤其是贾宝玉,经常把贾宝玉搞得团团转,然后林黛玉才有所满意,确定贾宝玉是在乎自己的,但过不多久,又开始试探起来。现在,她能体会林黛玉的心理了。然而古以笙不是贾宝玉,不会像贾宝玉一样一直接受试探,总有一天,古以笙会不耐烦,对她不耐烦,那个时候,他一定会和所有男人一样,寻找下一个目标……
凌芊想到这里,心忽然一沉。
现在该怎么办?古以笙对她的喜欢会持续多久?她是应该接受,还是应该明确告诉古以笙,让他重觅新人?不……她不想让他重觅新人……她希望得到他的喜欢!天啊,原来她居然还在期待爱情!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铿锵的语调又在凌芊耳边响起,她愣了愣,心里重复这个句子。她难道要一直逃避下去吗?人,确实应该淡然一点,以前她把爱情看得太重,才会痛不欲生,如果现在只把爱情当作人生的调味剂,会不会轻松一点?
“听说你在医大附属的外科工作,一定很辛苦吧?”黄明瑶找着话题。
“每天都很忙。”因为对方和凌芊一样是老师,古以笙就问她;“老师的工作在常人眼里比较轻松,是不是有很多业余时间呢?”
“其实也不是,压力很大的,尤其像我当班主任,既要上课,还要处理学生心理上的问题,以及班级其他大大小小的事,现在都有点想跳槽了呢。”
“一些副修科目,比如地理历史的,也许会轻松一点?”
“那完全看老师本身的责任感了,如果毫无责任感,只管上课,那当然很轻松。”黄明瑶道,然后另提话题,“我比较喜欢阅读,不知道你平时都看些什么书?”
“我几乎没时间好好看书。”
“是吗?”黄明瑶看上去并不介意,“我从小就爱看书,最喜欢看的还是一些古典小说和散文,毕业论文写的还是有关古典小说的呢……比如《红楼梦》,我真是百看不厌,宁荣二府的兴衰,王熙凤的风光和早王是我最关注的……”她滔滔不绝说了近两千字的红楼分析,才问:“古先生应该也看过吧?”
“看过一遍。”他看书很少看第二遍,但对于牵着猫逃跑的书,他倒是又重看了一遍,在知道牵着猫就是凌芊之后。虽然凌芊那几本小说无论从思想性还是写作手法上看,都与《红楼梦》一类名著相距十万八千里,但可能越是浅略的思想性,越能吸引普通读者吧。并不是每个人都是红学家,一般人看《红楼梦》都只觉得是一部流水帐而已。另外,他也不赞同她所说的什么“王熙凤在贾府兴盛之时是最得意的”,他一直认为,王熙凤在风光之时万事如意才是她最大的可悲——想得到的都得到了,她的人生再没有憧憬,一旦失去一点,就好像生命价值残缺了一块,所以,风光之时无遗憾就是王熙凤最大的遗憾。
“我觉得在现在的孩子中应该养成一种读名著的习惯,不能总是看一些无聊的爱情、武侠小说。”黄明瑶叹一声,“今天我还没收了一个女同学手里的爱情小说,好像叫什么医生的,你看看,奇奇怪怪的笔名叫什么‘逃跑’,一听就知道没有内涵。”
《嗨,医生!》——那不是……古以笙来了点精神,“牵着猫逃跑?”
“对,就是这个名字。我呀,一看到这些写爱情小说的,就连瞥也不想瞥一眼。”忽然,黄明瑶一愣,“你怎么知道这本书?”
“牵着猫啊……”古以笙又想起凌芊吃排骨时鼓鼓的腮帮,不禁露出温和的笑容,“我只要有时间,都会看她的书。”
黄明瑶惊讶地眨着眼,说不出话来。
一顿饭完毕,古以笙刷完信用卡,望着黄明瑶匆匆离去的背影,知道以后没有再见面的麻烦了,他“低俗”的文学品位估计让这个能将《红楼梦》倒背如流的语文老师彻底打发走。这样最好,他可不想以后还要听她分析四大家族的兴衰和十几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人生悲剧。一部红楼尚且如此,她以后要是分析起水浒的一百单八将,还不知道要说上几天几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