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我看到校门口的台阶上有一个人抱着个篮球,穿着短裤,趿拉着人字拖,嘴里唆着根冰棍儿,吊儿郎当的戳在那,十足一幅欠揍的样子。
沈晨老远就看见我,他站起身来冲我挥挥手:“杨喜喜!”
别说,我还真有那么一瞬间的错觉,就觉得他这气质跟夜礼服假面有的一拼,不同的是流氓版本的。
我走过去,沈晨竟然不知道从哪掏出把伞来,然后在我头上方撑开。。
“嗯?”我看看蓝得要碎掉的天空:“没下雨你打什么伞呢?”
沈晨有点小黑线:“女生不是都怕晒吗?”说完看了看四周。
我这一看,果然,正午时分,几乎人手一把伞。
我自言自语:“我还真没注意过这个事。”
沈晨把伞罩在我上方,还特深沉的说了言情小说里男孩子必备的一句话:“你呀,真不会照顾自己。”
我呕……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呕其心志,吐其体肤……
沈晨的行为让我一个理科生想起文言文了。
一路上,我们就同乘一把伞,他在左,我在右,两个人都默默无语。
我现在有点紧张,手心儿都是汗,找不到话题说。而聒噪的沈晨,也出奇的没说话,我们就犹如行走在一条寂静无声的时间隧道上一样。
还是我先找了个比较实惠的话题。
“我请客。”
沈晨没抬头,只是“嗯”了一声。
“你付钱。”
沈晨还是没抬头,再次“嗯”了一声。
但几分钟后,他忽然诈尸一样咆哮:“凭什么我付钱啊?你请客就应该你付钱啊!”
“哦。那你请客,你付钱吧。”
沈晨点了下头:“嗯!这还差不多。”
这孩子,真可爱。
“其实,有时候,你还是挺可爱的。”
沈晨说完这句话,整个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xiu——”的一下拐进一家小胡同里。
啊?可爱?幻听了?
我跟上去:“你说我可爱?”
沈晨脸上呈现被煮完的神情,然后指着面前一家凉皮儿小店:“在这吃吧,他家东西特好吃,而且物美价廉,我经常来的,我都差不多是常客了,真的真的特好吃……”
沈晨忽然超级多的话,我到把刚才的问题给忘记了。
等我们坐下的时候,沈晨还在夸奖这家店。
等凉皮儿上来之后,他吃了两口,忽然二次元反应再度爆发:“不对!是你请客你付钱!”
我乐得东倒西歪。
吃完之后,还是他付钱。
比起不要脸他可逊色的多,酒足饭饱之后,我就死命的看着他,就一动不动,我们俩一直靠到一个半小时。
小摊老板多次在我们周围转来转去,又是咳嗽又是擦我们这的桌子。后来,沈晨从牙缝里挤出仨字:“我付钱!”
哦不,形容的不恰当,这仨字都不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是从肉上揪下来的,还带着血筋儿的那种!
我心满意足之极,差点仰天长啸“谁能比我不要脸——?”
七、旧时光被重叠,恍恍惚惚从记忆中拉扯出一条已经遗忘掉了的恶俗的线,勾勾画画却最终将圈内人踹出了圈外。
在许昭和和杨欢欢告白后的第三天,俩人终于正式确立关系。而我也绞尽脑汁的躲了沈晨三天,因为我现在一直都本着一个精神理念,就是打死也不告诉他杨欢欢的电话!
杨欢欢这回可好了,在维也纳那边不仅被波光粼粼的多瑙河沐浴着,还被中国这边的爱情之光沐浴着,现在她简直就是牙好胃口也好,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的圣女维纳斯。
我为我乱七八糟的比喻忏悔。
但是,这边可苦了我了。割肉的后遗症现在还没好利索呢!我现在的心情就像是此时天空之中会散不去的阴云。
我托着下巴坐在操场边的台阶上唉声叹气。
这时候,一杯奶茶递到我眼前。我抬起头,差点没从台阶上出溜下去。
“许许许许……”大窘,三个字连一起读叫变成了小时候我妈让我把着我嘘嘘时候嘴里念的‘嘘嘘嘘嘘……’
许昭和对着我轻轻地笑了一下,就是那么轻轻地,却让我汗毛倒立。他全身像是被镀了层金边一样耀眼,缓缓坐在了我的身边。
云动,风动。
他不动,我不动……
两人静静地不面朝大海,也没春暖花开。
我就是有点缺氧。
最后,还是许大神先说话了。
“我记得你是短头发,怎么忽然变长了?”大神的话说得风轻云淡,却让我波涛汹涌。
我晕忽忽地回答:“接的。”
他长“哦”了一声后说道:“你长头发的样子真像她。”
我抹了把汗:“……我们是双胞胎。”
许昭和楞了一下:“对哦。”然后呵呵的笑起来。
他笑得我好无语。大神恋爱了智商也后退了……
“以后有什么事情要帮忙随时来找我。”
我立刻义正言辞:“不!”
许昭和被我的反应震了一下,无辜的眨眨眼睛。
“不是,我的意思是……好的。”最后又从嘴里拽出俩字:“……姐夫。”
许昭和对我这个称呼似乎相当满意,笑着说道:“我会一直一直等着她回来。”
我咬咬下嘴唇:“那个,你为什么喜欢我姐?”我们明明长得一样,为什么你单单有名有姓选择的是她而不是我?
许昭和歪过头来:“我看过她弹琴,像仙女一样。”
啊哈?仙女?
“我注意她很久了。她很喜欢帮助人,对每个人都笑的很亲切。”
没错,善良的冒泡,对每个人都傻笑。
“她很认真刻苦,每次路过琴房,我都能看见她在练琴。”
嗯。杨欢欢无论做什么事情比我认真比我刻苦,就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时刻充满理想和斗志。
“有时候,喜欢上一个人好像真的一点理由都没有。”许昭和看着天空,风吹过来,他的头发像一边片,气质的一塌糊涂。
我微愣,随即笑了。
这时候,远处有一个男生冲这边喊道:“昭和,训练了!”
许昭和对我笑笑:“我先走了。以后有什么事情随时来找我,我去训练了。”
我点点头。
他像一阵风,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挥挥衣袖,没带走半片云彩。
我要悲伤逆流成河吗?
不!
我站起身,手指苍天,气势恢弘,爆发出一声闷喝:“随便叼走我身上的肉吧!”因为有一个和我血脉相连的限量珍藏版非常重要。
在我为自己感动的时候,电话铃声破坏掉了我整体造型。我抽出手机,是个生号,收起此时的姿势,随手接听电话。
“杨喜喜!我终于找到你了!”一句贯彻云霄的咆哮如晴天一声惊雷。
我一脸问号:“沈晨?”他怎么知道我电话号的呢?
“你还知道是我啊?”
我还没等说话,沈晨机关枪一样连珠发弹:“你这么多天跑哪去了?你没出什么事吧?你现在在哪?晚上吃饭了吗?”
我刚想回答,他又在那边用巨大的分贝叫嚷着:“你倒是说话啊!”
我再次想说话,结果对方又大吼:“喂喂!还在吗?你说话啊!……”
我忍不住了,也对着电话咆哮起来:“你一直说个没完,我上哪插上话去啊!”
“啊!你没事啊!太好了,呵呵呵呵呵呵呵呵……”之后就是沈晨一连串的傻笑。
我叹了口气,很认真的说道:“我失恋了。”
沈晨好像是被呛着了,一个劲的咳嗽:“原来你这样的也有人要啊?谁这么幸运脱离苦海了?”
我深吸一口气:“你在挑衅吗?”
“没有没有。”
“行了,没事我挂了,我要找一处无人的伤心断肠谷闭关神伤去了。”
挂断电话后,我向大门走去,准备回家闭关。这时候,电话再度响起,我一看还是沈晨。
“干啥?”
“你真失恋了?”
“废话!”
那边沉默了半天,然后问道:“你在哪呢?”
“干啥?”
那边又支支吾吾半天:“我请你去KTV吧!”
我刚想断然拒绝,但是一想,好像我很长时间没去了,而且,是“被请”,不占便宜好像不符合我的风格,于是,我断然答应了。
告诉沈晨具体方位后,我就站在原地等他来迎接我。
还有个挺神奇的事,就是他电话的第一句竟然不是问杨欢欢,而是问我。当然,如果一会他要是敢和我磨叽电话号的事,我就使劲要果盘!
不多时,沈晨就兴高采烈的出现在我面前。
三日不见此君,我在他脸上细细勾描的作品已经淡多了,但是依稀可见那抹曾经绚烂过的颜色。
这让我并未感到羞愧,而是感到光荣。
这证明我的拳头还是很有力量的。
八、
昏黄的路灯聚集了一堆飞虫,他们围着灯光傻兮兮地跳舞。
路灯下边,是我和沈晨。我们两个人坐在椅子上,我抱着一瓶透心儿凉的酸梅汤,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
嗯。
嚎完歌之后果然神清气爽。。
但是我不得不说“现世报”这种东西。
沈晨的歌不是一般的烂啊,简直就是达到了泡沫擦玻璃,铁勺刮饭碗的境界。等我们唱完歌出来之后,我真的真的达到听什么都是天籁的程度了。
在也不能让他唱歌了!
“你忽然这么安静还不习惯呢!”沈晨嘴里含着薄荷糖,说话有点不清晰。
我喝了一口酸梅汤后发现自己依旧是没悲情女主角的气质,这种情况都是应该喝酒的,但我却只能喝着酸梅汤。
我随手揪过旁边藤蔓上的一朵小花,一朵一朵的揪着花瓣。
沈晨忽然站起来,很豪迈的屹立在我面前,一脸严肃:“说!那小子是谁!我帮你扁他去!”
沈大个儿脸上的线条被路灯勾勒出清晰的轮廓,他眼睛上已经被我挂彩了,还说得这么严肃的话,实在让我忍俊不禁。
“虽然你这么说我很感动,但是人情是人情,事情是事情,有些事情我必须跟你澄清,要不然以你的智慧很难理解。我跟你说吧。我姐已经有男朋友了!对方就是许昭和,两人两情相悦,所以我是不会给你电话号的,如果你要是去敢找许昭和的麻烦,我就用我的铁拳代表月亮消灭你!”
沈晨却忽然又坐下来,整个人像面条一样瘫在椅子上,两手耷拉在椅背:“我早就不想要你姐的电话号了。” 声音懒散的像是没绑好的鞋带
“啊?”我眨眨眼睛:“为什么?”
沈晨忽然转过头来看着我。
四目相对!
没错,就是四目相对!
我清晰的听见他一字一句的说道:“……因为,我现在喜欢的是杨喜喜。”
在我的诧异中,他贴过来,轻轻地用嘴巴碰了一下我的脸蛋,然后红着脸“xiu——”的一下消息在我的视线范围内。
好像,过了很长时间,我才缓过神来。
缓过神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合上嘴巴,然后眨眨眼睛,紧接着是心脏里跳啊跳啊,要蹦出来的家伙。
我低头揪着那朵可怜的小花。
“谁知道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以一下揪一朵花瓣四分之一的速度继续揪:“可是,我现在挺高兴的。这是为什么呢?”
沈晨,要是你今天只是说着玩的那你明天就死定了。
我看着最后终于被我揪成葛优摸样的小黄花半秒,终于不再蹂躏它,将它丢进泥土里安葬,然后起身,哼着歌离开。
沈晨,明天见!
沈晨啊,天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