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史上第一部兵制专著是南宋陈傅良的《历代兵制》。
● 全书约四万余字,对历代兵制作了较详细的评述,同时阐明了经世致用的哲学思想。
● 《历代兵制》批评了宋代将弱兵骄,兵多而制烦的弊端,提出了贯彻兵要少而至精的主张。
兵制即指古代的军事制度,它包括:军事领导体制、武装力量体制、军事指挥系统、军队编制、动员体制,兵役制度、军官培养制度、武器装备和后勤供应制度、军队内部的组织管理制度等项内容。
兵制的状况一般说来是要受到生产力水平、民族文化特色、历史传统、地理环境以及政治制度的影响和制约的。兵制按道理是应该合乎战争需要的,但事实上又往往不是那么回事,有时统治者出于某种政治需要建立的兵制,虽然很不合乎战争需要,但却长时期不能改进,比如北宋的情况就是如此。兵制的优劣好坏、适合战争的程度往往会对战争进程产生巨大的作用。应该说,虽然历代政治家和军事家意识到了兵制的这种“独立意志”,但在南宋以前,专门研究兵制的兵家著述仍不多见,而对兵制改革的见解多散见于各色政论当中。历代正史,也无兵志一栏,有关兵制的资料列入“职官志”,把兵制看成政治制度的附庸。
宋代以来,兵制的研究有长足的进步,欧阳修等修《新唐书》,首创“兵志”,专门记载兵制设置及兴废沿革。南宋初年王錳编修《祖宗兵制》,而后,南宋的陈傅良潜心研究历代兵制,写出了第一部兵制通史《历代兵制》。从此,兵家著述中又多了一个门类--兵制研究。
《历代兵制》--制度的魅力
《历代兵制》的作者陈傅良,以止斋先生名于世,为南宋的通学硕儒,重“经世致用”,好在“实学”上下功夫,{历代兵制》就是反映他这思想的力作。
《在代兵制》全书共八卷,按朝代记述自西周至北宋的兵制沿革。其中关于西周的乡遂井田兵农合一制,汉代的京师兵、地方兵制,随唐的府兵制,北宋的禁军、厢兵、藩兵制等记叙尤其详尽。内容涉及兵种设立、军队建制、兵员数额、将校设置、兵员征集、兵赋徭役、军功爵赏、军费开支等项,其中对北宋兵制论述尤其详尽。系现存最早的一部专门研究兵制的兵家著述。
兵制变革的启示
《历代兵制》的作者陈傅良撰此书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对古往今来制制沿革兴废的历史考察,揭示当世兵制之流弊,也提供兵制改革的借鉴,不过是借古人说自己要说的话。
作者最为推崇的是西汉兵制。西汉兵制象一根哑铃,两头重,中间轻,分成京师兵,郡国兵和边防兵三种,京师兵由京师禁卫军南军和北军组成,各有精兵数万,素质好,装备精良,待遇优于他军,南北军对巩固汉朝统治、敉平叛乱,镇慑四方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周勃、陈平平定诸吕作乱,主要依靠北军之力,而平定“七国之乱”,北军也曾以主力参战。南北军在组织上互不统属,其兵力来源不同,北军来自京师附近的三辅,而南军则来自郡国。用意就是相互牵制,以防微杜渐。
哑铃的另一头是边防兵。边防兵兵多将广,一般都在几十万之数,其兵力大大超过内地兵员。边防兵一般由边境郡太守执掌统属,其特点是,一、设有固定的常备兵,人数常有定额,不能空缺;二、边郡以军事为主,太守的任务就是保卫边防;三、太守就是主将。有事可随机应变,自行决定兵马的调动。但是,边境兵虽多,却不大可能称兵叛乱,因为汉代边境郡数较多,每郡都直属于中央,兵虽多,分到各郡名下就不多了,加上边境郡无经济实力,不易形成割据势力。
夹在边境兵和京师兵之间的是郡国兵,西初诸侯国曾据兵反叛,但后屡红削弱,郡国兵已经成为实际上京师与边境兵的补充和后备力量,郡国兵虽由太守统领,却无发兵权。发兵权在中央,发兵时皇帝遣使会合兵符才行,无符发兵就算谋反。
这样一种兵制,确如作者所赞叹的那样,认为兵制可以称道的只有汉世,重兵尽在京师与边境有强干弱枝之妙,而且终汉之世,上无叛将,下无骄兵,边境兵将帅可以自由处置,方便了卫边军事,不致受京师瞎指挥的干预,但无经济实力又不能彼此联合形成气候,结果有捍边之实效无反叛之可能。内地郡国兵有经济实力,但兵微将寡且无发兵之权,只能作为补充其兵。再加上京师精锐之师的镇慑,整个兵制体系是显得相当合理。
作者对唐代的府兵制也青睐有加。唐代实际上是袭承隋制,加以完善而成的一种名为“寓兵于农”的兵制。将全国分地区划为六百多个折冲府,每府按管辖兵员多寡,分为上、中、下三等。军府与州县相应。农民在平日分由保、闾、族、、县、州管理,每保五户,以一户两丁计,乃为十丁,经过战验,由十人中征二人为府兵,服役期为二十年左右,府兵服役后不脱离本乡土、户籍、田地、掺杂于农户之中,农忙种田,农闲习武,只有在轮值(上番)戍边或宿卫京师以及检阅时,才脱离农活去过一段军队生活。所以府兵的装备一般由农户自备,由军府按标准统一掌握,装备除军械外还有农具。
府兵无内外、京师边境兵之分,而由府兵入京宿卫。府兵的管理由军府执行,而州县地方官也有监督之责,军府之组织系统为折冲府--团--旅--队--火。上府辖六团,中府五团,下府四团,每团二百人;每团辖两旅,每旅百人;每旅两队,每队五十人;每队五火,每火十人。队以上军官由朝廷选派,火长则由府兵中选拔。府之上还有卫,但只是管理机构,无调兵之权,加之所辖军府彼此交错,更无从形成割据之势。各军府轮流上番,承担了戍卫京师及边境之责。如边境有警,朝廷欲派大军出征,则抽调苦干府之兵力,组成军队,由朝廷统一派人指挥。
毋庸置疑,府兵制无疑是农耕社会比较理想的兵制,如《历代兵制》作者所称赞的那样,府兵制,平日无事就在家种田,任务无非是轮流承担戍边与宿卫京师之责。若四方有一事,则由朝廷选择将领带兵出征;事情完了则将归于朝,兵散于府,农夫不失其业;而将帅也无握兵专擅之弊,因此能够防微杜渐,消弥祸乱于萌芽状态。自井田制废除以来,兵制之善莫过于此。
但是,作者毕竟是封建士大夫,他不知道府兵制虽好,但必须建立在独立小农户占绝对优势的社会基础上,一旦兼并复起,小农瓦解,府兵制也就生存不下去了。另外,在冷兵器时代,当军事专门化化程度不高时,府兵制是适宜的,一旦军事专门化技术要求高了,而府兵管理训练又跟不上的时候,府兵制也就不能适应战争需要了。这也正是唐朝后期府后制瓦解原因所在。也就是说,这种兵民合一的兵制,在冷兵器时代,对于游牧民可能合适的时间较长,但于农耕民族却受到土地状况的局限。作者不明此理,一味感慨后人不能遵行此制,实在有些迂腐。
《历代兵制》花费笔黑最多的,还是北宋兵制。据考证,其中一部分内容是摘自于王蛭的《祖宗兵制)序,但也有他自己研究的心得。
宋代兵制可以说是最不适宜战争的一种兵制。宋太祖赵匡胤鉴于唐末藩镇之乱,五代骄兵悍将之弊,将军队分为禁卫军与地方军,使禁军既精锐,人数又多。又将藩镇废除,节度使化为虚衔,把兵权一分为三,枢密院筹划军事,有调兵之权,三衙平时管理军队,而战时则临时指派的将领领队出征,出征将帅必须按枢密院筹划好的方略与阵图作战,毫无战场随机指挥权。显然,这种兵制对于防止武人割据叛乱是十分有效的,但却极不合适战争的需要。因此北宋在对辽及西夏的战争中,屡战屡败,作为补救,宋朝只好借助于军队的扩充来应付局面,从而导致军队的极度膨胀,因而引发了一系列政治经济军事上的恶性循环,以致冗官与冗兵成为北宋积弱积贫的两大害源。
对于北宋兵制,《历代兵制》的作者大有微词,但却放过了始作俑者赵匡胤,认为宋初军事尚可,而赵匡胤改制的好处在于能有效地克服五代之弊。作者认为在宋太祖的时代,宋军虽少但尽为精锐之师。但是到了真宗时代,兵员猛增,以后就象上升的火箭,一个劲地往上窜,军队名目不仅有禁兵、厢兵、还有招募羌人组成的蕃兵,和杂牌地方部队的士兵,而且军队并不专用于战阵,干什么都有,负责漕运挽舟拉纤者是兵,服工役盖房子的是兵,挖沟修堤者是兵,伺候人的也是兵,养马放牧的也是兵,什么也不干白吃的还是兵。作者认为,历史上兵没有这么多过,也没有这么滥过,如果按这个比例养兵,那么每十户农家就要供养一兵,十亩田地就要供给一兵吃食,再加上各种浮费,那么兵费负担就将国家和人民拖垮了。国家养了这么多兵,而这些兵大多既无训练又无士气,上阵辄败,国家安能不危亡?”
当然,作者把批评的大棒打在冗兵身上无疑是对的。宋太祖时,全国兵员37万余,禁军占一半以上,而太宗时就翻了一番,达到66万余,禁军仍占半数以上,但战斗力反不如从前。到了宋真宗时,兵员增至百万,此后就居高不下,最高记录达140余万。其战斗力却每况愈下,仗愈打愈糟,国家一方面要拿出大量的军费,一方面又要献出大批的岁贡给战败自己的敌手。但是作者似乎忘记了,造成冗兵之害的不是冗兵本身,而是那个在战争面前破了脚的兵制,宋太祖时为害不大,因为那时兵精且少,宋太祖本人又是熟悉战阵的战将,将权收到他一人身上也指挥得来。到了后来皇帝越来越蠢,权力却依旧集在他身上,毛病就日益明显了。
兵制思想
东傅良作《历代兵制》并非单纯地就史论史,就制言制,他是有所寄托而为之的,这个寄托就是他理想中的兵制。
我们从他的叙述中可以看出,他的理想兵制就是西周的乡遂井田制兵农合一制。当然,作者也深知,井田制是不可求而复得了,因而西周兵制也就不可复见于中土,退而求其次则为唐代的府兵制。府兵制的特点就是国家省力省费,不失农时,不误农工,而急用之时有“全民皆兵”之势,兵少至于无形,兵多遂及遍野。对这种兵农合一、寓兵于农兵制的向往、并不止于陈傅良一人,很多人都把这种兵制与均平的社会制度联系在一起,构成一幅由均平到太平的乌托邦图画。但是随着封建社会的暮气日沉,府兵制也只能是昨日黄花,不管陈傅良辈的士大夫有多少惋惜。
其次,陈傅良对军队在国家政治的位置也有清醒的认识。东汉渐改前政,郡国兵坐大,遂成内轻外重之势,最终丧送了王朝,皇帝成了地方军阀手中的玩偶。有鉴于此,陈傅良意识到,政治的内外轻重的关键在于军队,谁能切实掌握军队控制权,谁就握有政治的主动权。所以国家要把兵权牢牢抓在自己手里,不可轻假于人。
其三,陈傅良认为兵制应该造成强干弱枝之势,举国之兵应该达到一种内外平衡的均势。内重外轻,无以御侮;外重内轻,象唐代开元天宝年间那样,又易招致叛逆。所以两者孰轻都不好。
其四,陈傅良反对诸王握有兵权的分封制,因为这样容易使他们生出觊觎皇位之心,导致叛逆,西汉初的诸王乱,而郡县不叛,遂得以叛平,而西晋诸金齐乱,遂至亡国。
其五,陈傅良痛恨冗兵冗官,主张精兵简政。兵要少,但要精,这样才能使国家财政走向良性循环,不至于因军费负担而致破产。国家政治也真能济军人之利,有一兵就有一兵之用。
其六,在军队的训练与管理方面,作者主张一切从严,严格训练方出精兵,严格管理则不出乱兵。要确立管理制度及管理者的威严,凡制度号令使人不敢轻慢。要赏罚严明,以激励士气,惩罚叛逆,使军人遵守法度,唯知听令向前。
《太平军目》与《太平条规》--农民的创造
《太平军目》与《太平条规》是太平天国颁行的有关兵制的兵书。虽然其文献意义远大于著作意义,但是却能反映出一种与正统的军旅生涯不同的军队面貌。历代农民起义是中国历史上又一番军事天地,可惜的是,历代兵家著述很少有反映他们战争实迹的,偶然提到的也只是站在反而探讨如何剿灭之。这两部太平天国的兵书给了我们一个机会,得以一窥这种非常态军事天地。好在众所公认太平天国是历代农民起义中组织最完备,制度化程度最高的一个,这样我们的缺憾还能少一些,虽是以管窥豹,却仍能看见些真实的东西。
《太平军目》
《太平军目》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前一部分总记各级编制人数,旗帜尺寸,后一部分记载各级编制序列的称号。
太平天国的建军是采用《周礼》“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的制度,六级编制。《太平军目》详细规定了各级编制所辖人数和所用旗号尺寸,从而便于分辨和指挥。
太平军制的最基本单位是伍,伍设伍长,辖四个士兵,无旗帜;伍之上是两,两设两司马,两辖五个伍,共管25人,旗帜为长宽二尺五寸规格;两上为卒,卒有卒长,一卒辖四个两,管104年,旗帜为三尺规格;卒上为旅,旅设旅帅,下辖五卒,有兵525人,旗帜为三尺五寸;旅上为师,师设师帅,辖五旅,有兵2625人,旗帜为四尺;师上有军,军设军帅,辖五师,有兵13125人,旗帜四尺五寸。除此而外,监军旗帜规格为五尺,总制为五尺五寸,日干侍卫为六尺,日令侍卫六尺,指挥为六尺五寸,检点为七尺,丞相为七五寸,丞相以下旗帜为三角形。再往上,翼王旗帜为八尺,内写“太平左军主将翼王石”,副军师二,旗帜皆八尺五寸,正军师二,旗帜为九尺,军师以下旗帜为四方形。
【第二部分讲编制指挥系统及各种称号。
太平军无论平时战时,均以军作为最高建制单位,也就是说调兵与编组一般以军为基础。军帅负责平时的训练以及行军、结营、扎塞诸项事务,作战时另以监军调度指挥,每军还有职同官(典官)35人,等于负责后勤、军械、医疗、军法的参谋人员。所以在军帅、监军及参谋部之上设总制统领。实际上,总制才是军的最高领导人。军之下有师,有时习惯上也称营,每军各师分前、后、左、右、中营,即前营师帅,后营师帅等。每师也按前、后、左、右、中区分,称前营前旅,前营后旅等。旅所辖五卒,则依次称为前营一卒长,前营二卒长等。卒所辖两按东、西、南、北区分,如前营前--东两司马,前营前一西两司马等。两司马所辖伍长,则以代号为分别,如东两司马所辖五伍,东雄猛伍长。即东刚强伍长,东勇敢伍长,东雄猛伍长,东果毅伍长,东威武伍长。伍长所辖四个兵卒也有称号,如东刚强伍长所辖兵卒名为东刚强冲锋伍卒,东刚强破敌武卒,东刚强制胜武卒,东刚强奏捷伍卒。从《太平军目)可以看出,太平军的编制基本上是五进制,基本单位虽细小,但比较灵活,只要伍长,两司马,卒长等下级官佐身先士卒,带头冲锋,战斗力还是很强的。从战争实践来看,太平兵制有编组严密,号令分别,便于指挥的特点,无怪乎其前能取得如此大的军事成就。
但是太平军制也有它的弱点,就是编制层次多,而且逐级有自己的旗号,初期尚有组织严密指挥便利之利,后来随着物质的丰盈,队伍的扩大,则开始滋长讲排场的情绪,各级滥配属员,广列旗牌手,战斗兵员反而减少。不能不说,太平军制已经留出了日后变质的空隙。
《太平条规》
《太平条规》是太平天国有关纪律制度的兵书。如果说《太平军目》还有模仿《周礼》的痕迹的话,那么《太平条规卫则基本上是一种造反农民的创造。
《太平条规》由《定营规条十要》和《行营规矩》两部分组成。前者规定了太平军平时的纪律,后者则为行军与作战时的纪律。
《定营规条十要》一共十条纪律:(1)要恪遵天令。(2)要熟知天条、赞美朝晚礼拜感谢规矩及所颁行诏谕。(3)要炼好心肠,不得吸烟、饮酒,公心和傩(注:和傩是广西平南方言,意为共同商量,双方同意)。毋得包弊(庇)徇情,顺下逆上。(4)要同心合力,遵有司约束,不得隐藏兵数及匿金银首饰。(5)要别男营女营,不得授受相亲。(6)要谙熟日夜点兵、鸣锣、吹角、擂鼓号令。(7)无干不得过营越军,荒误公事。(8)要学习为官称呼问答礼制。(9)要各整军装、枪炮,以备急用。(10)不许谎言国法、王章,讹传军机、将令。
《行营条规》“十令”
(1)令各内外将、兵凡自十五岁以外各要佩带军装、粮食及碗锅、油、盐,不得有枪无杆。
(2)令内外强健将、兵不得僭分干名坐轿、骑马及乱拿外小。
(3)令内外官后各回避道傍呼万岁、万福千岁、不得杂人御舆宫妃马轿中间。
(4)令号角喧传,急赶前禁地听令杀妖,不得躲避偷安。
(5)令军兵男,妇不得人乡选饭取食、毁坏民房、掳掠财物及搜操(抄)药材铺户并州府县司衙门。
(6)令不许乱捉卖茶水,卖粥饭外小为挑夫,及瞒昧吞骗军中兄弟行李。
(7)令不许在途中铺户堆火困睡,耽阻行程,务要前后联络,不得脱徒。
(8)令不得林烧民房及出恭在路及民房。
(9)令不得枉杀老弱无力挑夫。
(10)令各遵主将有司号令分发,毋得任性自便,推前越后。
综合这二十条军纪,可以得出这几条结论:
一、太平军对民众的关切程度较高,民众纪律较为严格。行军作战纪律十条中就有六条涉及民众纪律,而且规定十分慎细,连不许在路及民房出恭都写上了,可谓对民众体贴入微,十分顾及民众的情绪及反应。这说明,太平天国起义军的确是农民自己的队伍,为了农民的利益而作战的。当然,太平天国后期由于队伍混乱,大批匪类渗入,以致杀掳焚淫之事时有所闻,《条规》形同具文,这时天国的命运也就不问可知了。
二、太平军对天国礼制,即他们制定的等级秩序及相应礼数十分在意。太平天国不仅制定了等级森严,礼法繁复的礼制,而且还在军规条例中强令官兵遵行诵习。这说明,太平天国的农民对等级排场与礼数是十分欣赏的。农民心中的等级观念和皇权主义之强固,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农民造反绝非推翻封建制度,打倒皇权,而是要建立一个对他们来说好一些的等级制度,以便更畅快地三呼万岁。
三、太平军早期生活中充满一种禁欲主义气息,而在太平军军规中也有所反映,比如定营规条中就规定男女别营而居,不得授受相亲,不得吸烟饮酒等。这种禁欲主义对于军旅生涯在一定程度上有好处,但将这推而广之,制度化、法规化无疑是有害的,而且也不可能真心实行,反而损坏了法规军纪的严肃性。最不可理解的是这种禁欲主义只禁下不禁上,广大官兵男女别居,而诸王则妻子妾成群,从长远来看,有损于天国的事业。
四、太平军的军纪也反映了天国早期生活中军事共产主义的事实,具有一般农民起义的性质,如缴获公有,不得私藏金银等项规定。
五、太平军军规还反映了太平天国起义的基督教色彩。应该说,比起太平天国其他文献来,军规中的这种色彩并不浓。说明太平天国既把基督教某些教义用作鼓舞人心的手段,同时在战争中又不过分强调自己的宗教色彩,以适应广大原本对教义并无所知的参加者。
六、除了以上等项,太平军军规也有一般军队规中的共性内容,比如服从命令听指挥,平时搞好战备,战时英勇杀敌之类。这些内容,只要是军队,都要强调,这是由战争自身决定了的。
可以说,太平军军规,既反映出一般军队的共性以及一般农民起义的军队的共性,也具有自己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