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低低地说了声“谢谢”,显然情绪有所好转,回过身来,很感激地看着她,心想:“她可真是个善良的女孩子,我才跟她认识没几天,这样耐心地安慰一个与自己并不太熟悉的人,可见其心底的单纯不设防;同时,她看上去比我成熟多了,那种给人一种依赖感的魅力是很难在自己同龄人身上找得到的。”
晓珊也微笑着凝视她,抬手在她臂膀上轻轻一拍,温柔地说:“先什么都别想了,我们赶紧去HAPPY一下,不然便宜了他们,残羹冷炙的我可不吃。”
花陌在走廊上东张西望,不知道晓珊出去这么久干嘛去了,因此心里很是惶急。自从他们俩在一起后,一反人间恋爱的常态——男孩深深地依赖上了女孩,其一言一行都必须得到她的允许,这对他而言,并非是对自由的一种束缚,相反,他欣然接受此等待遇,如果有一天要是听不到她那吆五喝六的声音了,那情况才是最糟糕的。
或许,孤独的人最需要的就是——另一个人给予的存在感吧。
看到晓珊走来,连忙兴奋得像个小孩子似的迎上去,要不是旁边站着个叫欧阳清雪的女孩,他肯定立马把她紧紧地搂抱在怀里;呵呵,这只是无数次出现在他脑海里的幻想罢了,因为就是平日里跟在她的身后,望着那乌黑光泽如瀑的头发,全身不自觉地热血沸腾,想上前伸手去触摸一下的勇气也没有,还别说主动去拥抱她了。
他不敢的理由有二:一是怕晓珊嗔怪他下流不学好,生气后从此板着脸不再理会他,那岂不是损失惨重,所以还是不要尝试得好,因为这是有过血泪的教训的——那次在小吃街走着走着,光天化日的,他突然兴起,瑟瑟试探性地把手搭在了晓珊的肩上,结果她转过身来狠狠地瞄了他一眼,所以从此以后,这种傻事,花陌连想也只有等到深更半夜的,躺床上流着口水悄悄地做着美梦;二是他真的腼腆胆怯,也不知道那天是怎么了,反正就觉得热血涌动的时候,手就不由自主地动了,平时就算在黑灯瞎火的偏僻角落里,也从未有过那种豹子胆,连多看几眼晓珊脸也会红透的。
“你跑哪里去了,我正想去找你呢?”花陌像含糖似地问晓珊,至始至终眼睛没敢乱瞄一眼,权当李文秀是空气一般的存在。
“那你想到哪里去找我呢?”晓珊眯起眼睛,仰着脑袋疑惑地反问他。
“笨猪,不知道打电话呀?”笨猪是绝大多数女孩子常挂嘴边的词儿,但晓珊说得尤为积极,仿佛已经申请的专利,搁着自己不用那不是便宜了别人吗?最主要的是,面对花陌那副傻乎乎的劲儿,再也找不到这种恰如其分的词来面对他了;但是,此时此刻,它是多么充满着情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