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一瓢光阴,两杯浊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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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在高考后(5)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听妈妈对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去,看书去!”每次听着,不由心里起鸡皮疙瘩;不过,这也早已经习惯啦。

我到卧室找了条厚实的毯子给妈妈盖上,就自己回到床上睡觉了。

第二天,妈妈像往常读书时间一样,天才模模糊糊亮就叫我起床,我心有不满地说,“妈,你干什么呀,不是刚大考完吗?”可妈妈还是恶狠狠地走过来,将我的被子拖开,逼着我起床,“去,看书去!”

天啊,受不了了,这句我听着就想吐的话,居然在这个美好的清晨出现了。可最终还是跟枪毙了一样的难受,从床上艰难地爬了起来。

洗漱完毕,假惺惺地拿了本书在书桌前坐着。其实,我最讨厌的就是读书,信不信由你,我也是在亲眼看过一个小孩的悲剧后才得到启发的。

男孩十岁摸样,长得像《故乡》里面后来成年了的闰土,两眼无光,神情萎靡,最重要的是那副弯腰驼背的奴才摸样。他每天早上都与我在一条小的水泥路上相遇,显然我们都是背着书包去学校,他走东来我走西。

我们从未说过话,每次我都是小心翼翼地在后面跟着,像个十足的间谍;而我又比间谍多了一点文学家观察的优秀特质。从我的视线里看去,可以看到一个抛物线弯曲的身子,让你震撼的是他背上的包,饱满丰硕得过于夸张,徐霞客当年云游天下名山好水所背的旅行包也没有他的大;难道他真的是背个包去炸学校吗?

因此,我根据福尔摩斯探案的演绎推理法得出,他那惨不忍睹弯弯曲曲的腰和这个鼓鼓的大包是有直接联系的,而包显然又和读书脱不了干系。想到读书,我就很自然地想到了妈妈的那句招牌口头禅。

虽然我现在还差一年才跨进成年人的门槛,可我敢肯定,我今生今世是忘不了那个男孩的,更忘不了他肩头那个大包,它就像用楼板钉钉在我的记忆上一样。

李白那么伟大都说,人生得意须尽欢。我虽还没得意,但我也没理由整天弄个大包给自己压成个驼子啊。

正在天马行空地胡思乱想着,妈妈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走了进来。“来,先把这个喝了。”这个温柔的声音又在我耳边响起了。在高考前这段浴血奋战的魔鬼地狱般的日子里,每天寒窗苦读,用我们伟大领袖******“打持久战”著名军事思想来鼓励自己;然而,我忘不了,妈妈的苦苦陪伴,她双手递上的一杯牛奶。

我有时真的想做个听话的孩子,可就算打死我也要说真话,我确实对考试没有兴趣,但这不说明我不热爱学习,学习是一辈子的事,我知道这是生命中的大事。

我就是“小小竹排江中游”,永远不会是上游或中游,所以成绩一般般的,这我也感到欣慰满足,好歹还考上了个大学;其实这一点儿都不稀奇,我们班每个人都考上了,只是有几个稀奇古怪的人物,他们并没去领通知书,有三个说是要补习,有两个说是要南下广东谋生,好早早地结婚生子呢。

我再想非自毙不可,可我还是破例又想了一次;不过,嘿嘿,椭圆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