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以伦,望向抿紧双唇、紧抓皮包、模样有些别扭地朝他走来的锺心瑜,迟迟不见她有何下文,不解地挑眉,就见她倏地吸了一口气——
「我、爱、你!」
锺心瑜在他面前中气十足地喊完,立刻拿皮包遮脸,瞬间化身快闪族,逃了。
元以伦愣在原地,直到老板将零钱放进他顿在半空中的掌心,那冰凉触感才让他回神。
「少年ㄟ,你ㄟ查某朋友水又古椎,福气喔!」
穿着汗衫的老板,笑呵呵地夸赞锺心瑜。
「嗯,她的确很可爱。」
元以伦抿唇浅笑,头一回没立刻否认旁人的误会。
锺心瑜还不是他的女友,但他突然有种非常强烈的感觉,或许——
就快是了。
★★★
火速冲出夜市後,锺心瑜没脸去停车场等元以伦开车,自行招了计程车回家。
「锺心瑜,你真是疯了!」
她把自己整个沈入浴缸,感觉浑身的热度比水温还高上许多。
丢脸哪!
她一定是疯了,才会在人来人往的夜市,做出向男人大声示爱的大胆行径。
可是那一秒、那一瞬间,她感觉不吐不快,好像不说出口,心就会爆炸、人就会升天。
爱情来得太快、太深、太浓,她措手不及,像走在高空上的钢索,明明害怕,又有种肾上腺素急速上升的激烈快感。
她爱上了一位爱情高手,吝於给予承诺,懂得欲擒故纵,擅於藏匿真正感情,对所有人施予迷人微笑与柔情,让所有人抱持赢得他的希望,却又残酷地讲明美丽的开始不一定有美好的结局。
元以伦就是拥有如此魅力,让女人们明知他像风一般飘忽不定,偏偏又想套住他,得不到全部,留住一部分也开心。
她的胸襟不够宽大,气量稍嫌狭隘,她拥有的天地不够让风停驻,所以不该招惹像元以伦那样的男人,该远离他才不会招来伤心,这些她都知道。
可是她就是爱上了,义无反顾地爱上这个肯定称得上是人间祸水的男人,让她心甘情愿把未来放下,只想拥有现在,和他独处的每一刻,都像传说中的永远,美好得让她难忘。
还有,微微的心痛。
因为越来越爱,所以无法不想他万一不爱了怎麽办?因为在一起的时光太美妙,无法不担心必须退回朋友的地位时,自己该如何?
患得患失,一下子兴奋不已、一下子落寞忧伤,好好的人变得跟神经病一样,这就是爱情吗?
嗯,这才是爱情。
一个让她发了疯去爱、爱成瘾的坏男人,一段就算全世界的人都看衰她,她也要拚命一搏的恋情——老实说,她爱得真过瘾!
感觉爱上元以伦,好像让从前那个好强、拚命、绝不认输的自己又活了过来。
当年高三下学期,老妈生了场大病,原本为她和弟妹准备好的求学基金全拿去缴医药费,连房子都拿去贷二胎。为了不增加父母的经济压力,她考上了第一志愿,却为了优渥的奖学金降读他校,一毕业就急着投入就业市场赚钱分担家计,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成绩比她烂的同学出国拿硕士、攻博士。
她不怨,反正人各有命,她心甘情愿为了家人放弃出国读书的梦想,也渐渐安於当个平凡的企划,过着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
可是元以伦的出现让她忆起年少疯狂,有了渴望赢得的新梦想,让她开始不安於平凡,想当个能让他另眼相看的出色女子。
嗯,她是这麽想的,结果还没来得及让自己出色一点,倒是在他面前出了不少糗。
「锺心瑜,你怎麽一谈恋爱就像个傻瓜?真是没药救!」
她敲敲自己脑袋,要自己清醒点,偏又清楚明白,一遇上元以伦,她肯定脑袋又变浆糊。
甩甩头,不想了,她起身离开浴缸,吹乾头发离开浴室,正想关掉手机电源,意外发现竟然有好几通未接来电,才想查看,手机就在手心里震动起来,萤幕跳出「最喜欢」三个大字和一串号码。
是元以伦拨来的。
她在床上坐定,深呼吸了下才接起。
「喂?」
「到家了吗?」
「嗯。」
她不敢置信,听见他性感低沈的嗓音传入耳中,身体竟也感到一阵酥麻。
「我刚刚打了好几通,你没接。」
「我在洗澡,没听见。」
不想让他误会自己拒接,锺心瑜连忙说出事实,可是脱口而出的「洗澡」两字,让她双颊泛红,有些害臊。
「所以你现在是裸体和我讲电话?」
「有穿啦!色狼。」
她脸爆红,听见手机那头传来低低的笑声,忽然明白他是存心逗她。
元以伦不以为意地笑说:「只听过别人称我为黄鼠狼,色狼倒是头一回,满新鲜的。」
「满脑子都是裸女,不是色狼是什麽?」她笑着,连和他瞎扯都开心。
「如果你指的是绝『色郎』君,我想我必须承认自己的确是。」
「呵,你还真是自大。」她偏不想让他太得意。「真正的绝色郎君肯定不是你,我朋友的青梅竹马才真的叫做绝色,连那些偶像明星都及不上他百分之一,只是他太低调,恐怕早就列入杂志票选的百大美男。」
「他结婚了?」
「连女朋友都没有。」
「既然如此,你怎麽没追他?」
「追他?我又不是头壳坏去。」她也没多想,老实说:「他扮成女人比我美上八百倍,待在他身边会让每个女人都自卑,我干麽自找罪受?他太阴柔了,不是我的菜。我喜欢的是自信、性感、温柔又带着些许强势的男人,就像——你。」
明明扯远的话题,怎麽又绕回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