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寻找桑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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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易容又把那句话重复了好几遍,可是,我不能作任何肯定或否定的回答。老实承认,这时候我很痛苦。

我轻轻地捧起易容的脸。我已感觉到了她嘴唇的湿润和温度。我吻了她,越吻越狂热,越吻越疯狂......但是,她阻止了我,"只能这样了,"她说,"我们只能这样了......"

当易容要求离开滨河公园的时候,我看了一下表。不多不少,刚刚两个小时。

我很想把易容带回家去。如果我稍稍具备一点写小说的知识,我就会在这个故事里这样安排,可惜我没有这方面的知识,我一想到把易容带回家去之后该怎么接着写下去,就感到害怕。从我阅读的范围来看,日本有几个作家最喜欢这么干,其次是中国的作家,但他们都有知识,有经验,知道怎样用一对性成熟的男女来反映人性,可我不行。我父亲自作聪明给我取的这个名字--白天,就注定了我在那件事情上不太在行。总之一句话,我不能把易容带回家去。

这并不等于说,我没有把她带回家去的愿意。既然我和她的鞋子都已经湿透,就不能不在走过的路上留下脚印。从那闪闪悠悠的木楼梯爬上来之后,我们默默地登上石板街,然后默默地穿过明亮的大街,脚下发出呱叽呱叽的响声,身后是时而平行时而交叉的紊乱的脚印。易容挽着我的胳膊,使我们的身体和感情比脚印靠得更近。我们--至少是我个人--没觉得有什么不合适的,因为我挽着的是一段逝去的爱情。

走到大街的树荫之下,我停了下来,掉着我的女人怪异地看了我一眼。

"走吧,"我嗫嚅着说,"跟我回家。"

她调皮地笑了一下,踮起脚尖吻在我的下巴上,"不行,亲爱的,我们只能这样了。明天,明天我给你打电话。"

她就离开了我,顺手招了一辆出租车,上车之前,向我做了个"拜拜"的手势。

回到家里,一切都变了。我闻到了一股房子刚装修好时的气味。当我把灯打开,总觉得这里有人来过,这个人,刚刚离去,刚刚与我分手,沙发也好,电视也好,倒扣着的茶杯也好,都在等着这个人的归来。

我走到桑妮的卧室里去,桑妮的体香丝丝缕缕地透进我的肺腑。我立即退了出来,这一块圣洁之地,我不能有丝毫的亵渎。

当我走进浴室,脱得一丝不挂的时候,我看到了大腿上的伤疤。由此,我联想到被易容锁进隐秘角落里的、带着淡淡血迹的绷带。

我模糊地意识到,我是在走向更加深沉的往事,但是不由自主,我在轻松快乐中洗完了澡,沉入甜美的睡梦中。

可是,甜美的睡梦不过持续了极为短暂的时间,当突起的夜风撩开我的窗帘,我被梦纪包裹起来的快乐就被撕裂了,就像一枚精致的果子,皮剥开之后,果肉的贞操就遭到了破坏,胆胆怯怯地承受着侵犯带来的痛感。

不管怎样,我有一间能躲避风雨的屋子,有一架能让我舒展四肢的床。就像蘑菇状石头是我爱情的道具一样,屋子和床,是我穿越泥泞,回首往事的道具。

足够了......不应该不感到满足了......我就带着这样的心思,再一次睡过去。

16

正在我思谋下一步该怎么做的时候,一所中等专科学校打出了广纳贤才的招聘启事。这所学校开设的所有专业,与我大学时所学风马牛不相及,这我知道;我从来没从事过教学工作,也毫不含糊,但是,我却突然想躲到学校里去,哪怕幼儿园也好。《犹太法典》里有一句名言:人不能生活在没有学校的地方。我不知道他们这样说的依据是什么,但学校的确能给我轻松闲适的安全感。我虽然生在城市,长在城市,可是越来越惧怕城市,城市并不是航空母舰,而是一片汪洋的海,在汪洋大海之中,只有学校才是世外桃源,才是祥云缭绕的空中岛屿。现在,我反正无事可干,学校又在招人,为什么不去试一试?

这所学校规模很大,比许多普通高等院校大得多。当我走过一大片林荫,一个标准的运动场便展现出来。正是学生休息的时候,可运动场上的人很少,只有三五个人在打篮球,他们矮小的身影,使运动场显得更加空旷寂寥。来这里读书的人到底不多......我想。由此,我猜想教职工的工资也不会高。这倒无所谓,我并不是为了工资才来的。走到一处草坪,见男男女女十余个学生围在一棵棕榈树下,正热烈地讨论一个哲学命题。旁边是一幢教学楼,共有两层,如果以人的年龄计,当"知天命",木窗上油漆剥落,有淡淡的白斑,底层的教室里,有一对男女,面前放了一大袋点心,一边往嘴里放,一边神情肃穆地谈论着什么,我很想听到他们的一言半语,费了很大的精神,才听到"WTO"几个英文缩写。从教室旁边转过去,再走一段夹竹桃遮没的小道,就是一巨大的广场。广场上沸腾得就像汛期的桃花鱼,而滋养他们的水,就是万国旗一样的商品。在五彩斑斓的服装汇成的海洋里,还有珠宝首饰、各种化妆品、新奇的丰乳器、避孕药具、五花八门的书籍......经营这些商品的人,既有学生,也有教师。

我古怪地笑了一下,退出这所校园。

我怎么能到这里来应聘呢?

走出学校的铁门,回望安安静静的校园,我觉得刚刚做完一个梦。

我没作任何思考和选择,向右边的街道走去。在一家小店门前,我意外地遇到了以前的那位男同事。

在我的印象中,他属于偏胖的体形,两年过去,却变得精瘦如柴,要不是他主动招呼我,我根本不可能认出他。

"白天,我的好兄弟,"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说。

我被他形销骨立的样子吓了一跳,只是盯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的脸上立刻现出羞赧的神色,结结巴巴地说:"你一定不认得我了......听说你这两年发了大财,我......为你高兴呢。"

他这时候的情态,就像那一次从办公楼追出来邀我去豆腐店时一样。他那谦卑和自甘下贱的样子,让人无法怀疑他的话不是打心眼里说出来的。

我苦笑了一下,并没打算纠正他的话。凭我的经验,当人们说你发财的时候,你是没法纠正的,越纠正,就越显出你真的发了财,而且是发了大财。

他依然抓着我的手不放。他的手像鱼一样粘,把我的手弄得潮乎乎的,泫腻腻的,我很想抽出来,但是,他像握着一件宝物,越抓越紧,使我烦躁。

在这样的时候,我不希望遇见故人。

他依然热烈地盯住我,卑贱得让人感动。我只有做出跟他一样兴奋的样子说:"不管发不发财,既然是老朋友相见,为什么不去喝一杯?"

他高兴得身子一躬,胁肩谄笑说:"喝一杯......我早就想请你去喝一杯,就怕误你的事,才没敢提。"

往酒店去的路上,我心里像扎进了一枚带着脏物的刺。他怎么变成了这副形象?在人类拥有的所有品质中,要说我最看不上的,恐怕就是自认下贱,我的这个同事,以前绝非如此,是谁抽去了他的脊梁骨?

他好像不敢于把选择酒店的权利抢过去,因此,他在我旁边,扁着身子走路,瘦削得如一颗指头似的肩膀时不时地冒到我的前面,又迅速地退后半步。按我当时的心情,只想丢下他不管。

我心里产生了恶毒的念头,就是把他带到顶顶低级的酒店去,用事实向他说明,我不仅没有发财,而且马上就要沦落为食不裹腹的流浪汉。走了几家,虽然已经够低级的了,店面破败,地板是粗糙的磨石,垮兮兮的餐桌,桌子底下扔了一大堆粉红粉红的餐纸,类似于女人经期扔在厕所里的卫生巾--可我还觉得不够,又继续往前走。我有意无意地看他的表情,他永远都豁着小嘴,张着鼻翼,恭顺得如一只养了数年的狗。足足走了半个小时,我才停住了脚步。

这里有一家小吃店,专供外地来务工的人使用。我们进去的时候,正有五六个从内蒙古来的高大汉子,围在一张桌子上吃面条,脏污油腻的桌子中央,放着一堆剥好的生蒜,汉子们吃一口面,又戳起一颗蒜放进嘴里,嚼得卟卟作响。

我不动声色地寻凳子坐下来,可我的那位男同事却不坐,脸上很尴尬。我知道他心里想什么,他决不会认为已经没人给我发工资了,而是认定我看不起他。

我全无所谓。

一两分钟之后,他才坐下来,笑着对我说:"还是白天聪明,我正有话对你说呢,来这里吃饭的人听不懂我们的话,最合适,最合适。"

老板按我的吩咐,炒来几样菜,又提来一瓶酒。

酒的名字稀奇古怪,大概产自北方,专供蒙古汉子们喝的,度数高得没谱,喝一口下去,像吞下一团火球。

我对他说:"你好好喝,我喝酒不在行,你是知道的。"

这时候,他恢复了正常,点了点头,跟我碰一下杯之后,接连喝下两杯。

酒力太胜,他的脸红了。忧郁爬上了他的眼角。我喜欢他这时候的样子。

"我的心情多么忧伤",这是国外一部歌剧里的唱词,我深爱这句唱词,就像爱《诗经》里"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一样。我认为,整部《诗经》,就是被这一句话支撑起来的。

出于同样古怪的原因,我也喜欢忧郁的人。

"白天,"他说,"我一直都想找你谈谈,可是我不知道你住在哪里,公司里传言,说你不在重庆了,还准备移民,我以为这一辈子也见不着你,可我一直想跟你谈谈。"

他的忧郁在不断加深,荚菜的筷子微微颤抖。

"不要听信传言,"我诚恳地说,"在重庆过半辈子了,叫我换一个城市也懒得动脚,怎么可能移民?......"

"我相信你,"他打断我说,"我们都认死了这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不像我的那个朋友。"他停下来,若有所思。

"最近有你那个朋友的消息吗?"

"有,"他喝下一杯酒说,"我的一个远方亲戚在海南,年纪轻轻就当上船长,前两月,他说他的船要远航到欧洲,沿途做些生意,可能要经过南太平洋。我对他说,如果你要上岛,尽管去跟那些土著女人鬼混,可千万抽出一点时间打听一下我那个朋友的消息。说来也巧,他上的那个岛,就是我朋友落脚的地方。岛很小,弹丸之地,使一把劲,抱也抱得走,因此人很少,他只不过问了两个人,就把我那个朋友问到了。"

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我立即提起酒瓶为他倒酒。他亲切而感激地看了我一眼,自甘下贱的样子荡然无存。

他喝下半杯,接着说:

"白天,我的那个朋友过得很惨。惨透了。他开的店子被砸了,不是被土著人砸的,是被一个英国人砸的,那家伙据说曾经也是一个船长,高大得就像一头骆驼,他跟我那个朋友一样,莫名其妙地丢下舒适的生活不要,丢下他的船长不当,鬼使神差地到那个荒凉的小岛上下寨。当时,他的船在岛边靠岸,他对船员说,有点事情,需要他独自上去办理,谁知一去不返,船员们分头寻找,找到他之后,他却不认得自己的船员了,连那个与他一起出生入死二十余年的大副,他也不认得了,大副跪在他面前,给他述说往事,讲他们有一次遭遇了一头巨大的抹香鲸的袭击,抹香鲸尾巴一扫,把大副扫到了大海里,只要抹香鲸转过身来,大副就会随着如潮的海浪,葬身于鲸的肚腹之中。

这时候,是你,船长,这个曾经纵横驰骋于大西洋和太平洋宽阔海面上的标枪手,纵身跳到抹香鲸滑溜溜的背上。巨鲸敏感地醒悟自己遇到了强劲的敌人,真正的对手,因为在他的腹侧,有一个庞大的肿块,一支标枪的铁柄像一块骨头似的从那个肿块里刺出来,这是不知哪一个标枪手留给它的纪念,从那个铁柄上特殊的标记判断,这支标枪已经在它身体里留下数十年了!当时,那个标枪手是不是站在它的背上把标枪扎进去的?总之,抹香鲸惊慌了,尾巴卷起冲天巨浪,迅速下沉,企图形成巨大的漩涡,把你和我带入海底。你双腿一蹬,跳离鲸背,猛地向我扑来,把我推出了漩涡的中心......大副讲这些故事,以为会唤起船长的记忆,谁知却遭到了船长的毒打,把他们撵出了小岛,并警告大副和船员,如果再敢在这个小岛靠岸,他将杀了他们。"

不管他所描述的细节是否真实,我已经被他的故事吸引了。他沉默片刻,接着道:"白天,我这里要说的,不是那个船长有多么了不起,而是说那东西变成了一个恶魔!他去那岛上的目的不是像我朋友那样寻找该死的故乡,而是去破坏!他不仅砸人的店子,还打人,杀人。那岛上的石头土块,都像与他有深仇大恨。我的那个朋友,第一个遭了他的袭击。别的事情,我略去不讲,我只说说我朋友的现状。简单地说,他没有家,他在那岛上是一个乞丐,而且,还要时时躲避那个恶魔。我的亲戚很有同情心,何况都是中国人,更何况他还是我的朋友,就悄悄对他说明了自己的身分,表示明天一早,就载着他逃离此地,跟他去欧洲大陆游逛一圈,就回中国。"

他凄惨地笑了一下,把半杯酒喝完,将杯子啪地一声置于桌上,瞪着眼看我许久,才说:

"我是无法理解的,白天,有些东西,我真的无法理解。我知道这个世界是有些东西很奇怪,可一旦遇到怪事,我还是反应不过来。你说说,如果我们遇到那种情况,会不会像遇到再生父母?会不会痛哭一场?当然要,这时候,我就想替他痛哭一场。可是,我的那个朋友,听了我亲戚的话,拔腿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