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宋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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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6章 七十五 爱我!(一)

1,初逢。

大雨滂沱。被水泥钢筋覆盖的土地早已失去了汲取天降甘露的能力,最宝贵的水资源在城市中汇聚,最终变为一头狂暴肆虐的猛兽。

宽阔的双向十车道主干线上,积水已经没过了膝盖。熄火在道路中间的轿车甚至已经漂浮到了两侧的绿化带中。

只是下午五点钟的光景,天色却已墨黑。小昆肩胛处伤口的血迹被暴雨冲刷的无影无踪,只剩下一道触目惊心的绽裂。

他仍然在逃。浑浊的雨水令他举步艰难,但他的心中却丝毫没有抱怨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没有抱怨城市糟糕的排水系统。

没有抱怨,他所拥有的只是感激。雨下了半个小时的光景,酒吧门前一片汪洋。十几辆警车集体熄火,这才使得小昆能靠两条腿逃出这么远。

翻过一道残破却依然坚固的铁门,小昆松了一口气。身后的警察应当都被甩掉了。即便是警察们拥有追上小昆的能力,在目前这种情况下他们也应当会选择放弃追踪。

就在小昆这样想的时候,冰冷的枪口顶住了他的后脑。

那应该是很久以前吧!小昆默默地想着。那是一部叫做“枪神”的老电影,影片中枪神潜至敌人身后,酷酷的举枪顶住了敌人的后脑。

看到这个镜头,黑头哈哈大笑,仿佛是看到了一部喜剧“什么枪神!骗人的!既然已经摸到了敌人的身后,按照我们侦察连的规矩,应该一个手刀劈晕了敌人才对!”

小昆很纳闷,问:“用枪逼住对手不也很不错么?”

黑头摇头说:“枪,是远程武器。贴身使用,枪不如军刺好使唤!再者,用枪指住敌人的后脑时,会本能的防备敌人将脑袋移开,因而你的目光会聚焦在敌人的头颅上,而忽视了其它方向的危险。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用枪指住敌人后脑的人,往往是没有做好开枪准备的人!”

回想这段旧事,小昆只用了一秒钟。现在的他,已经做好了准备。

之所以敢逃到这儿来,是因为小昆对这里熟悉。这是一座被废弃的老年公寓,这是小昆几乎每天都要来的地方。

荒芜的庭院中有一组福利彩票捐献的单双杠,虽然彩票中心捐献给老年公寓一组老头老太根本不可能玩的动得单双杠的目的很值得寻味,但是这组锈迹斑斑却依然结实的铁家伙最终还是成了小昆与黑头打熬身体时的专属设备。总体来说,彩票中心捐赠的这套玩意没有被浪费。

水没过脚腕,脚下凹凸不平的感觉告诉小昆,他正身处于老年公寓的健身鹅卵石小道上。如此说来,右侧一米处,就是那座永远没有井盖的管阀竖井。

一刹那,小昆动了。他隐秘探出的右脚一勾,手枪的主人失去了平衡。小昆敏捷低头、转身,左手挡开手枪,右手卡住了对方的咽喉,猛力向身旁一扯。

右手中传来的沉重告诉小昆,对手的双脚已经悬在了竖井上方。他刚想松开手让对方就这么沉下去,眼睛却看清了对手姣好的面容。

眉毛高高的,鼻梁也是高高的。对手是一个女孩,一个年轻的女警员。她为双脚踏空感到了恐惧,但她的眼中是一副视死如归的凛然。

也许她认为,与犯罪分子斗争时丢掉性命叫做牺牲。小昆如此想着。她这样的眼神,应该是个有追求的女孩,她用柔弱的身躯趟了这么久的水,是想要坚持自己心目中的正义吧!

小昆的手中加了把力,将女孩拖出了竖井。但是小昆又猛然一提膝,给了女孩腹部重重一击。

胃部遭受这样的打击,在五分钟内女孩只有痉挛干呕的份。小昆夺过女孩的手枪,消失在这如夜白昼中。

2,拜访。

这座城市的北半部分繁华而喧闹,修建于此的新宿舍紧挨着那个所谓的“城市综合体”,房价骤然飙升到一万五千元一个平方;城市的南半部分已经逐渐走向了没落,居住在这个城市三代以上的老居民极其难缠,拆迁这种事在南城已经被搁置了十次以上。坐落于南城的老宿舍只剩下了两栋老楼,石英砂抹面的墙皮与铝合金的门窗使它看起来如此的破落。

老齐警龄极长,因而他分房的分数极高。他完全可以在新宿舍区内挑选到一套位置最好的住房,可他却在年轻人复杂的眼神中留在了老宿舍区内。虽然公安系统的老宿舍房屋面积也在一百平之上,可那蹩脚的房型与不超过八千元的房价,仍然令年轻的警员们嗤笑不止。

年轻人嗤笑年长者实际上是一种很不明智的举动。从前是,如今也是。今天的一场暴雨,彻底令年轻人们明白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这座拥有千年历史的古城,过去北面就没怎么有人住呢?

正确答案是这样的:城市南高北低,大雨倾盆时,雨水自然灌向城北。住在城北面,纯粹是找挨淹。

老齐活得长,他见识过七十年代那场特大暴雨。在那场灾难中,城北三座大型工厂全部被冲垮,一个班级四十六名学生,有十二个在那场暴雨中痛失双亲。

今儿这鱼,死不死人不知道,最起码新宿舍区引以为豪的地下大型停车场算是完蛋了。

老齐家门外的雨水,刚刚没过鞋底。依着老齐的脾气,他现在应该是捉摸着第二天上班后怎样看同事们笑话的。不过,此刻的老齐却是守在闺女的门口,心中一片哀伤。

与堕落的人斗争了一辈子了,没曾想如今自己的掌上明珠却堕落了。他实在想不通,外地上大学的女儿怎么能同时与两个男人做那种事,还是在吸食过毒品之后。

若不是女儿大学所在地的刑警队长老杨是自己的老朋友,如今女儿那还能够回到闺房中?老齐想起女子看守所中的肮脏与罪恶,心里一阵颤抖。

颤抖中,老齐觉出了一丝寒意。也许是本能,老齐骤然发觉了危险的临近。他身子没动,眼角余光尽力看向身后,他发现,门廊尽头的阴暗中,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高大的青年。

老齐熟知辖区内每一个混混,真混混与假混混,有良知的混混与没良知的混混,有身手的混混与耍嘴皮的混混,老齐知道的一清二楚。背后这个青年是个真混混,有些良知的真混混,有身手的混混。

这个青年人不知道从哪里学来了一手出神入化的飞刀技巧,街上所有的小混混,都客气的喊他一声“小昆哥”。

青年人的手背在身后,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寒气。老齐知道,这个青年人绝对有出手杀人的意志。老齐同样也知道,自己得做点什么磨灭青年人这种意志。

老齐干咽了一口唾液,开口说:“黑头杀了李混同,刑警大队已经接手此事!他们认定你们老板娘是主谋,因而决定动你们!我只是个派出所的,他们什么时候实施抓捕我不会知道的!”

青年人好像没有听到老齐的解释,只是冷冷问道:“黑头在哪儿?”

“我不知道,这事儿不归我管。”

房间里突然传出一阵歇斯底里的吼叫声,这是一位女孩与毒品作斗争时发出的绝望呻吟。老齐头脑中一阵发麻,忽然有了一种想要冲上去与青年人拼掉老命的冲动。

不过这种想法很快就烟消云散。自从九二年肺部被自己的肋骨险些贯穿后,老齐就发誓今后只指挥战斗,而不是亲自去战斗。

“黑头在哪儿?”青年人的腔调与上次一模一样。

女儿的叫喊让老齐觉得一阵阵心悸。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说:“武警二院,东楼十四层,内科1422病床。他中了一枪。”

青年人藏在身后的手缓缓拉开房门,他的身形渐渐融入了漆黑的楼道。

老齐脑子一热,忽然就开口说了句:“如果你能见到他,就告诉他我们都错了!不是什么地盘,而是为了那种该死的东西!”

青年人顿了顿身子,终究还是从楼道里带上了房门。

【PS:最近这几章场景切换比较频繁,因而这几章的字数将不再限制到三千字以上,请朋友们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