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明清民间宗教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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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明清民间宗教的伦理思想(2)

其次,在“重生”的前提下,将“寿”与“孝”相结合。人从哪里来,最后要到哪里去,这是几乎每个宗教都涉及的所谓“终极关怀”问题,在这一问题上,道教可以说是唯一特别注重今生,以生为乐,以生为贵的宗教。其认为人可以通过学道修炼,使精神和形体相守不离,进而达到脱胎换骨,与大道合一,实现个体生命的长生久视而得道成仙,道门中的“我命在我不在天”,就说明了这一点。早期道教的重要经典《太平经》就认为:“是曹之事,要当重生,生为第一。”王明《太平经合校》(下),中华书局,1960年,第613页。体现出道教视“生”为头等重要的思想。又说:“天地与圣明所务,当推行而大得者,寿孝为急。寿者,乃与天地同优也。孝者,与天地同力也。故寿者长生,与天同精。孝者,下顺其上,与地同声。此二事者,得天地之意,凶害自去。”王明《太平经合校》(上),中华书局,1960年,第310页。道教把“寿”与“孝”相联系,认为寿即是长生,为人子的只有尽到了孝心,才能使父母健康长寿,同时也使自身长寿,即“与天同精”、“与地同声”。“重生”、“贵生”既要尽孝,也要保护生命、救助生命,如果“财积亿万,不肯周穷救急,使人饥寒而死,罪不除也。或身即坐,或流后生”王明《太平经合校》(上),中华书局,1960年,第242页。。因此,保护与救助生命成为了道教“助天养形”的根本德行,“仙道贵生、无量度人”的生命伦理是为道教信仰追求的最大特色。

第三,对传统忠孝伦理观的融合与继承。同佛教一样,道教融合传统儒家的伦理思想,也把“五常”纳入自身的戒律之中,提出了“一曰行仁,慈爱不杀;二曰行义,赏善伐恶;三曰行礼,敬老恭少;四曰行智,化愚学圣;五曰行信,守忠抱一。”《无上秘要》卷四十六,《中华道藏》第28册,第171页。以此来严格要求信徒,真正做到“父慈、母爱、子孝、妻顺、兄良、弟恭,邻里悉思乐为善,无复阴贼好窃相灾害”王明《太平经合校》(下),中华书局,1960年,第409页。。从早期的道教经典《太平经》《老子想尔注》到后来的《无上秘要》《净明忠孝全书》等中可以看出,道教历来都把“忠孝之道”当做其立教的宗旨,成为其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

总之,“积善”、“重生”与“忠孝”三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道教伦理的基本内核。其既以得道成仙、长生久视的美好理想来吸引人们积极修道并严格遵守道德规范,同时也用神灵的惩恶扬善之威力,来震慑人们来自觉地履行忠孝行为而不背离道德伦理,因而,这种正反两方面的“双管齐下”,使道教的伦理思想,在社会中产生了重大而又深远的影响。

§§§第二节 继承与超越——明清民间宗教的伦理思想

如上所述,儒、释、道“三教合一”的伦理观构成了传统伦理思想的主流,明清民间宗教正是在传统伦理思想的影响下,对它们进行了继承和发扬,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了超越和创新,体现出了极其鲜明的时代特色。一明清民间宗教的忠孝观

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伴随着儒家伦理价值在传统社会道德秩序体系中之主导地位的确立,其核心思想范畴“忠”、“孝”,遂成了最高的、绝对的道德规范,是永恒不变的“天”理和为人处事的法则。如曾子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论语·里仁》)“忠”,即忠恕。这是儒家学派的基本理论道德范畴,也是儒家的伦理道德原则。“忠”就是全心全意,“恕”就是设身处地替他人着想。又说:“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孔子认为忠乃表现于与人交往中的忠诚老实。孝,即“孝悌”,孔子认为孝悌是仁的基础,孝不仅限于对父母的赡养,而应着重对父母和长辈的尊重,认为如缺乏孝敬之心,赡养父母也就视同于饲养犬,乃大逆不孝。而《孝经》更是认为:“夫孝,天之经,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则民是则之。”把孝看做是天地之经,因此,孝的行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民必须遵守的规则。

明清民间宗教的忠孝观,同样是受到传统忠孝伦理思想影响的产物。以罗教教主罗梦鸿弟子秦洞山所撰《无为正宗了义宝卷》为例,其中阐述忠孝思想最多,亦最为鲜明突出。该宝卷《序》中说:“试问修行是和如,要分邪正知端的。行善本无闲杂事,尽忠报孝为第一。”《无为正宗了义宝卷》共分为上、下两卷,每卷又各分为二十四品,几乎每一品中都有讲忠孝的地方,因此忠孝的观念遂成了贯穿整个宝卷的主线。如其下卷《行孝品第二》曰:父义母慈,兄友弟恭,臣忠子孝,此乃人伦五德,孝理是为备矣。

想前朝,古帝王,知恩报德。掌天下,管万民,还孝双亲。

从帝王,至庶民,人以五等。孝为先,最第一,实乃非轻。

天子孝,诸侯孝,盖卿大夫。士之孝,庶之孝,五等孝心。

孝经中,传留下,明王行孝。以孝理,传天下,训教多人。

念父母,养育恩,实难酬报。劝诸人,都行孝,侍奉双亲。

……

曾听说,顺父母,呼为大孝。古圣贤,行曰行,留下榜样。

传示人,行此好,道理圆成。行孝人,有前程,无边利益。

诸佛护,龙天佑,现世成尊。

孝乃人间宝,行者得坚固。臣忠王无虑,子孝父心宽。《无为正宗了义宝卷》,《明清民间宗教经卷文献》第4册,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99年,第393-394页。在这里,由对父母、兄长之孝推及为臣民对帝王的忠孝,由古代的忠孝及至现代当下的忠孝,把忠孝看成了人伦“五德”,世界一切行为所必须要遵守的规律和准则,只有如此,才能做到“王无虑”、“父心宽”。当然,对于修行者来说,唯其如此,才能“诸佛护,龙天佑,现世成尊”。

在《弘阳悟道明心经》中,同样也强调了忠孝的重要性,并以皇帝的《圣谕》为最高指示,把孝敬双亲放在了首位。经曰:《明心经》中先要你孝顺父母,二要你尊敬长上,三要你和睦乡里,四要你教训子孙,五要你各安生理,六不毋作非。若依陆句圣谕,泰平年无是无非。前文以尽,后偈重宣。皇明圣谕愚人劝,泰祖高皇万万春。

泰祖高皇留圣谕,圣谕留传孝尊说。泰祖高皇留圣谕,圣谕留传敬长兄。

泰祖高皇留圣谕,圣谕留传和睦人。泰祖高皇留圣谕,圣谕留传教子孙。

泰祖高皇留圣谕,圣谕留传本分心。泰祖高皇留圣谕,圣谕留传少为非。《弘阳悟道明心经》,《明清民间宗教经卷文献续编》第1册,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2006年,第488页。鉴于《弘阳悟道明心经》为明代弘阳教的经卷,显然,经中所言之泰祖高皇即是指明太祖朱元璋。其中所引用的“圣谕”,则是朱元璋《大诰六条》中关于忠孝的内容。而《皇极九莲儒童临凡宝卷》中也说:“论人生,子玄关,女化鼻准。成就了,小乾坤,父母天恩。报不尽,养育恩,天地君亲。”《皇极九莲儒童临凡宝卷》,《明清民间宗教经卷文献续编》第1册,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2006年,第316页。在另一部清代的宝卷《孝道宝卷》中,更是详细地讲述了孝敬父母的具体办法,并将之与修行相结合,奉劝人们要积极修道,指出了不孝敬父母或阻止父母修道即是不孝,并要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经中说道:劝世人,孝父母,天理良心。想父母,养儿女,一生辛勤。

积银钱,置产业,侍奉后人。到年老,身体倦,难以帮衬。

愿儿女,服侍他,宜要小心。亲积善,你就该,助亲事成。

亲吃素,儿就该,戒杀放生。亲修道,儿就该,备办香灯。

为儿女,必须要,顺亲之心。亲修道,儿就该,把亲成真。

阻父母,西来意,罪过非轻。若不信,看得山,阻拦善信。

到阴曹,活剥皮,实在伤心。鬼门关,悬金牌,威威显圣。

散道话,有半句,即堕地狱。修道者,十殿君,消号抽名。

成道者,超升他,七祖九玄。讲道者,即准他,三世显贵。

勤修道,准他功,上坐金莲。谤道者,黑暗狱,受诸苦刑。

害道者,入地狱,受苦无边。《孝道宝卷》,《明清民间宗教经卷文献续编》第3册,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2006年,第856页。除此之外,清代长生教的经卷《众喜宝卷》中也有大量宣传三纲五常、忠孝节义思想的说教。从其各卷之目录名称,亦可看出其对忠孝思想的重视。如卷一中的《母言养育》;卷二中的《劝报皇恩》《劝敬公婆》《劝敬圣贤》;卷三中的《劝读圣书》;卷四中的《忠孝节义》《贤良方正》;卷五中的《续化儒门》《正心修身》等。《众喜宝卷》共分五卷,几乎每一卷中都有大量的对忠孝思想的宣说,并且认为忠孝乃一切修行的根本。因此,《众喜宝卷》说:人为修行第一高,修行需把孝为先。孝气冲天日月明,孝在世界国家安。孝气过地成万物,家出孝子富贵全。孝治一身一身善,孝治天下天下成。孝荐祖宗超三界,孝留子孙子孙欢。三十三天孝气做,成仙成佛孝为权。劝人万事都可缓,惟有孝顺莫迟延。《众喜宝卷》,见喻松青《民间秘密宗教经卷研究》,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4年,第294页。从经文中可以看出,这里的孝,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道德规范了,而是能够产生万物、超出三界的宇宙的本源和伦理法则了。将孝的思想上升到了本体论的高度,这在明清民间宗教的宗教伦理思想中可谓是首创,同时也是独一无二。由于长生教自诩“原是儒门正派”,所以“亦皈夫子正道,求孔门教授”,因此在修行方面就坚持“儒修为高,各抱本业,持斋行善,参术明师,点开眼目。三纲要正,五伦要全。君臣有义,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众喜宝卷》,见喻松青《民间秘密宗教经卷研究》,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4年,第294页。。同时,作为宗教,《众喜宝卷》将入世的孝道与出世的修道有机地结合起来,架起了沟通二者的桥梁和纽带。这个桥梁和纽带并不在遥远的彼岸,也不在它处,他就在自身,在自身当下的行为之中。宝卷说:要见西方三世佛,就是堂上两双亲。逆亲之人佛难近,孝亲之人佛在身。不行节者难成道,未修孝善枉费心。同上,第294-295页。另外,据喻松青先生研究,《众喜宝卷》也像《弘阳悟道明心经》那样,仿照按清康熙皇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皇帝的圣谕十六条演绎而成的、广为流传的《圣谕广训》,提出了所谓的“十善说”,即一孝爷娘;二敬尊长;三和乡邻;四睦夫妇;五和兄弟;六济贫寒;七守本分;八行忍辱;九掩人恶,十扬人善。并强调道:“凡为三教弟子,断行十善。如不遵此,曰旁门左道。”同上,第295页。

从以上所举诸多经卷中的相关内容来看,明清民间宗教的忠孝思想与儒家的传统伦理纲常理念并无二致,显然是深受其影响而所致。这是因为,如前所述,儒家思想自汉代被确立为主导地位后,其完整的纲常思想一直成为深入社会和人心的主流意识形态,尤其是中间经过程朱理学的光大后,获得了更进一步的发展,而于明清时期几近到了巅峰状态。而再以康熙帝的《圣谕六条》之颁布,更是推波助澜,三纲五常的思想被大力推广,遂对中国的社会和人民产生了巨大而又深远的影响。二佛教的报恩思想对明清民间宗教伦理观的影响

明清民间宗教的伦理观,除了深受传统儒家伦理思想的影响外,作为一种宗教,其所受到佛教报恩理论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

众所周知,佛教是一种外来的宗教,其基本思想理论与中国固有的传统思想并非相合,在某些方面甚至是南辕北辙。这种现象就突出地表现在孝道的问题上,因而,当它传入中国时,一开始便遭到了中国传统文化力量的强烈抵制和反对。在这样的压力下,为了获得在中土生存的权利,佛教不得不采取妥协和附和的策略,于是便纳孝道于其中,将佛教的五戒与儒家的五常相比附,并认为二者的理论基础是相同的,即五戒与五常都是孝。与此同时,佛教也极力宣扬和突出其源于印度佛教中报恩思想,以彰显其孝的主旨来获得整个社会的理解和信任。

佛教的报恩思想在许多佛教的经典中都有明确的记载和阐述。如在《增一阿含经》中有“父母恩重,育养情甚”之说《增一阿含经》卷十五,《高幢品第二十四》,《中华大藏经》第32册,第150-156页。。《大乘本生心地观经》更对父母的恩情作了形象的比喻,其曰:“世间之恩有四种:一父母恩;二众生恩;三国王恩;四三宝恩。如是四恩。……慈父恩高如山王,悲母恩深入大海;若我住世于一劫,说悲母恩不能尽。”《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三,《报恩品第二》,《中华大藏经》第67册,第12页。《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也说:“我母慈悲生育我等,教示种种世间事业,我等岂得不报母恩。”《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四百四十一,《第二分不和合品第四十五》,《中华大藏经》第5册,第390页。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佛经都讲述了父母恩重的故事,并强调以报恩为孝的第一要务,如广泛流行于民间社会的《盂兰盆经》《父母恩重经》等。

从上述佛教的经卷中可以看出,虽然佛经中也有孝道的思想,但它与中国传统的孝道思想又有侧重点的不同,与中国传统的孝道思想相比,佛教思想中的孝道行为似乎又多了一些亲切感和亲和力,显得更加人性化了,从而更平添了生活的感染力。因为,在中国封建社会中,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家长制下,严酷的等级秩序和“三纲五常”的束缚,使得原本应该很人性化的报恩孝道行为被扭曲了,失去了其自然的本性。与此同时,佛教在孝亲的基础上还大力提倡所谓“大孝”的思想,即出家和笃信三宝,从而度出迷津就是大孝。如被认为是最早传入中土的佛经——《四十二章经》,以及诸如《盂兰盆经》《父母恩重经》等也都宣扬出家和供养佛、法、僧三宝就是报答父母之恩的孝道行为,而且是最大的孝行,从而体现出孝为第一要务的宗旨。

在明清民宗教的经卷中,自然也受到佛教这一思想的影响,并结合自身的特点和所面对的现实,提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报恩理论。如《无为正宗了义宝卷》下卷的《报恩品第一》,在提倡报答父母之恩的同时,更强调还要报“皇恩”,并将它放置于第一的地位。经曰:人中最为第一,三界教主,四生慈父,垂慈方便,接后学人。报皇王,孝父母。敬兄爱弟,和睦六亲。尊贤让贵,惜孤念寡,爱老怜贫,悉皆为善。普救四生,拔济万类,若能尽皆向善,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八方宁静,四海宽洪。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俱各乐业。《无为正宗了义宝卷》,《明清民间宗教经卷文献》第4册,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99年,第392页。在弘阳教的《弘阳悟道明心经》中,则以报恩为主线,将世间的“四报恩”扩展为“三十二报恩”,以彰显报恩的行为在“悟道明心”中的重要性。该经在《报恩忏悔品第二》中说道: 报恩先报老世尊,天地盖载日月恩,太祖高皇万万岁,父母师父施主恩。

一报混元老祖恩,二报无生老母恩,三报充天治世恩,四报番天折地恩,

五报天佛过去恩,六报燃灯八母恩,七报释迦掌教恩,八报折天后土恩,

九报弥勒未来恩,十报总收老母恩。再报梅檀老祖恩,再报十二祖母恩,

再报太极留世恩,再报立极迦业恩,再报达摩续传恩,再报浑金管事恩,

再报山林圣祖恩,再报无遮圣母恩,再报家乡众祖恩,再报无生总报恩。

又报天地盖载恩,又报日月照临恩,又报皇王水土恩,又报五谷稻粮恩,

又报功臣护国恩,又报生身父母恩,又报师父拔苦恩,又报檀那赶供恩,

又报八方施主恩,又报阎罗除名恩,又报恶人护善恩,又报天神促报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