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货款发生无法兑现,判定已无收款可能时,负责人员须由其薪资中扣除相当于此货款的30%额度,作为赔偿。
第二十九条不良债权的处理
交货后六个月内,对方仍赊欠货款时,一般视为不良账款,应由负责人员从其薪资中扣除相当于该款项的15%金额,赔偿给公司。但是,前项规定实施后的二个月以内,如果该货款的总额已获回收,则前项赔偿金的二分之一应退还给负责人员。
第三十条回扣的范围
回扣的范围以超过公司规定的销售价格者为主,低于销售价格者不予认可。回扣的对象以契约或交货的对方为主,结算条件必须附有收据。另外,对于国营机构,其回扣行为将不予认可。
第三十一条回扣
如契约规定,并经得公司许可必须付予回扣时,只能以限定比例支付。
第三十二条销售佣金
销售佣金之处理则依照第三十条及第三十一条的回扣条件来施行。
第三十三条订货取消及退还货品
当发生订货取消或要求退货等事件,应立即依照规定步骤,将对方的凭证资料提交给所属主管,并待管理科裁决通知时,始可更正自己所持有的销货内容。
第三十四条退货的处理
因不得已的理由,而必须接受退货时,应迅速将契约书及对方的退货传票,交给所属主管。如果事情的责任须归属该负责人,则须从该负责人的薪资中扣除运费、包装费及机器调整费等必要的相对费用,以作为对公司的赔偿。
第三十五条交货后的折扣
如货品交出后,货款被打折,应将对方的相关资料连同契约书、订单等提交给所属上司。不管被打折扣是事出何因,负责人都应从薪资中扣除相当于折扣金额的款项给公司,作为赔偿。
第三十六条预付款的申请
出差应依据公司规定的方式,于出差前的四天(包括请款日)向所属主管提出出差旅费的预付,并取得董事长的认可,始可向管理科申请支付。
第三十七条出差旅费
关于出差旅费的申请,请依据另行规定的旅费规章办理。
第三十八条日报的提出
出差者应依照另行规定的步骤,从出发日起按日提出自己的活动状况报告。
第三十九条明示所在处
出差者应将自己未来数天的去向告知公司或留言给将离去之处,让公司随时知道自己的所在。
第四十条旅费的核算
出差旅费的核算应于返回公司两天内,依照规定的步骤,向所属主管提出报告。
第四十一条以贷出款处理
出差者在返回公司上班的三天内(包括归来的当天)未提出核算书时,则预付给该人的出差费即视为对该出差人的贷款,且不再支付出差旅费。
第四十二条技术人员的派遣
关于派遣技术人员到其他公司服务时,须事先附上对方公司的要求书,转差所属主管,取得其许可,并提出派遣委托书始准派遣。
第四十三条派遣内容
关于技术派遣须依照另行规定的工务规章来实施。
第四十四条活动经费
销售活动所需的经费预算应于每月月初决定。
第四十五条销售的各项经费
销售经费的认可只限于前条所规定的范围内,超出此限者则不予认可。
第四十六条销售经费的处理
各项销售经费须在付款账目中分别记入规定的计算科目,并依照规定的格式提出申请。
第四十七条预付款及结算
各项销售经费的支出采取预付与结算两种方式,但两者都必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1.结算方式的付款须附上收据证明。
2.预付方式只限于事前有公司认可者为主。
第四十八条经费的认可
在申请各项销售经费的支出时,各负责人员应备齐相关资料。并于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给所属的主管,取得其认可。
第四十九条经费的运作
各负责经理对于预算及各项销售经费的运用须负起责任。
七、范例7
1.销售
(1)营业科的外务负责人员在访问或开拓新客户时,应留意下列事项:
(1)透彻观察对方在买卖上的需求及判定对方在买卖上的立场。
(2)观察对方进货及销售的意愿。
(3)利用谈话、对应技术来引导对方购买的意愿。
(4)针对对方的买卖意识及对商品的知识程度,检查其与我方计划合适与否。
(5)检查对方的销售政策与营业预算是否与本商品合适。
(2)营业科的外务负责人员应致力于商品知识、销售方法及市场知识的研究,同时须勤于调查销售客户的状况,随时以预算、效率化为基准,冷静且勤奋地致力于销售活动。
(3)对客户提出的重要事项表达意向时,在取得经理的认可后方可施行。
(4)交易的开始有的是基于对方的申请,有的是出自本公司的诱导,不管是何种方式,除了交易之开始即以现金往来的情况之外,都须事前对交易客户的资产、销售能力、负债、信用及其他评核事项进行调查,并向部长提出报告。
(5)对于各客户须订明例月性的访问预定及收款预定。对于客户新开拓的商品也须拟定每个月的大概预定额,并据此来开拓新交易。
(6)不论老客户、新交易或预估的交易,都须私下迅速打听清楚,有了充分的调查,才能尽早与对方进行交涉。
(7)对于同业者的预估内容及交货实绩,须经常调查探听清楚,如此才能检查自己在接受订货上的难易,另外,对于自己在预估及交货上的疏忽,应究明原因,以便修正制造技术及营业方面的缺陷。
(8)营业科应针对各方面的订货情况,进行广泛的调查,使销售活动的资料备齐,并转给各相关人员参考。
(1)从经济新闻上做剪报整理;
(2)参考经济杂志及其调查记录;
(3)将业界的信息记录下来。
(9)将老客户及预定客户等的订货资料整理成卡片,并将以下事项记录下来经常做修正:
(1)资产、负债及损益;
(2)产品的种类、人员、设备、能力;
(3)销售状况及需求者状况;
(4)应收账款回收的实绩、信用状况;
(5)与过去客户的关系;
(6)电话、往来银行、代表者、负责人员;
(7)公司内部的订单发出手续、过程;
(8)付款的手续、过程;
(9)在业界的地位;
(10)组织、薪资。
(10)与老客户应经常保持密切的联系,除了对订货情况及其他需求应探听清楚之外。尚须设法斡旋,使对方下单订货。为达成上述目的,可在必要时邀集对方举行研究会或是恳淡会。
(11)在与对方进行交易之际,应适当地提供餐饮、茶点及香烟等等。需要外出至餐馆用餐时,应于事前提出预算,取得经理或代表(董事长)的认可。
(12)开拓新交易通常经由已交易客户之手进行,或委托其斡旋,或要求其持续过去曾经有过的交易来拓展业绩。
2.估价
(1)商品的估价须根据下游生产及采购的价格成本来估算,做成后经由经理的裁决。提给各客户作为参考。
(2)估价书的制作由营业科的内务负责,通常须先从客户处拿到正确的规格书后才着手进行。
(3)营业部平常就必须完备下列各项资料作为估价参考资料:
(1)主要材料价格表;
(2)预估成本计算表(主要材料费、副资材费、加工费);
(3)一般市价表;
(4)标准品单价表。
(4)营业科对于定期委托制造部生产的标准品。应要求制造部提出其主要材料价格表与估价成本计算表。
(5)对于标准品以外的交易或估价委托。每次都须经由制造部经理的裁决,以估价的价格方式处理。
(6)对客户做估价时,应尽快进行状况调查,迅速提出报告。
(7)将估价书交给客户之后。必须在估价账目表中记人提交日期及契约的成立与不成立等事项。
3.受理订货
(1)营业科在确定订货已成立时,应将工厂生产及出货的必要事项记入订货受理传票中,发函给相关单位。其规定如下:
(1)一般订货受理传票。
本传票乃受理一般性计货时填写,通常印制成二份,一份交给本人,一份交给营业科受理科保管,在制成订货编号并做好制造委托书(复印四份)后。将其中A、B、C三份交给制造部。
(2)特别订货受理传票。
本传票主要为大量生产的商品或订有长期契约的商品、出口品时填写,一共制成五份,一份由本人保管,还有一份交给经理或代表(董事长)阅览后,由营业科受理科负责保管,另外二份交给制造部,剩余的一份交给总务部的总务科。本传票必须记明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日期、裁决条件、交货地点、捆包运送方式及其他必要事项。
(3)预估生产委托表。
营业部在委托生产标准品的预估生产或其他特定品的生产时,应填写本表。本表须汜明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完成的希望日期及其他必要事项。填写并取得营业经理的认可后,交给制造部。
(2)所有业务电话、外部销售或来函的订货受理,不论外务或是内务,皆由受理订货的本人来填写本订货受理传票。
(3)营业科须每月制作下列资料,配发给相关的部科:
(1)上月底的订货受理余额;
(2)本月份的订货受理额;
(3)本月份的交货量;
(4)上月底预估生产委托余额;
(5)本月份的预估生产委托额;
(6)本月份的预估生产额。
(4)营业科向制造部公告预估生产委托表时,应要求提出下列的处理报告,以说明其经过:
(1)制造品与在制品的区分;
(2)制造品的交货预定。
(5)营业部为执行各项计划。使销售、订货受理活动顺利进行。应与制造部保持密切联系,并随时准备下列三项资料:
(1)商品库存明细表;
(2)主要材料的进厂预定表;
(3)主要材料的库存明细表。
4.交货检验、配送
(1)营业科对于客户的订货商品及委托生产的商品的交货期,须经常与制造部保持联络,以掌握其经过情况及进行状况。
(2)营业科若已于指定交货日期前确定可以交货,应主动与客户联系确实的交货时间。
(3)如果确定订货商品的交货日可能延迟时,应通知订货的客户以取得其理解。
(4)营业科在交货或配送商品时,应对照订货账单,以确定品名、质量、规格、单价、数量及其他事项是否符合。
(5)商品的交货与配送业务由营业科进出货管理科负责。
(6)在交货或配送商品时应发行送货通知单。送货通知单的内容记载要项包括:
(1)客户名称;
(2)单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3)明细其他事项。
(7)关于商品交货、配送后,客户拒绝收货、要求退货及其他等的抱怨问题,应取得负责人或营业经理的认可,设法寻求处理渠道。
八、范例8
1.制品的种类
上述产品的生产准备工作包括:预估生产处理及订单生产处理二大类。
2.估价
(1)估价照会。
接受订货的单位从顾客处收到有关产品的规格设计、交货日期、价格等通知后,如自己无法进行估价,应对工厂发出调查委托书。
(2)估价的回复。
调查委托书由作业计划科负责受理。作业计划科应配合估价照会,着手准备下列四项工作,并于回复日期之前,提出回答给受理订货的单位:
1)作业计划科先针对预定生产产品、简单的特殊产品及修理零(配)件的商品做估价,并提出回答。
2)上项所提以外的特殊产品,应委托设计科做评估,并由作业计划科审查后,提出回答。
3)回复时应在送交的调查委托书上,用红笔注明价格、工程完毕预定期限、估价有效期限及其他必要事项等,送回原发文机构。如果顾客另有要求。应连同调查委托书再附上估价成本计算书、图表等作为参考资料。
4)除上述的一般性估价回答之外,作业计划科还须负责下列两项的估价工作,并作回答。
(1)不管有无通知,每月应定期针对预定生产品进行估价,并将估价结果提交给总公司的设计科。
(2)营业上若有特别需要时。也应提出估价评核表给总公司的设计科。
(3)估价资料。
设计科在每月月初应做好下列五点调查:
(1)估价费用(主要资材的采购价格、直接劳务费、工厂间接费用、其他费用);
(2)各生产品的订货余量及作业余量;
(3)成本实际费用计算表;
(4)人工预估表;
(5)接受订货的行程表。
3.受理订货
(1)订货受理传票。
1)接受订货的单位在受理顾客或支店的订货时,应填写订货受理传票,并注明工厂生产及出货时所需的必要事项。
2)订货受理传票大致可依订货的内容分为下列四项:
(1)内部贩卖订货受理传票:由总公司订货,受理订货负责者填写,内容以公司内部、工厂的设备及合并订购品为主。
(2)一船订货受理传票:由总公司订货,受理订货的原单位填写后,再由总公司订货受理科经手,内容以顾客的订货为主。
(3)借用传票:由总公司订货受理科填写,主要以借出物品给顾客或支店为主。
(4)无偿传票:由受理订货的原单位免费为顾客的出货所制作填写,填写后由总公司订货受理科经手受理。
3)订货受理传票须针对每一笔订单,注明订货编号、受理编号、交货处、品名、规格、数量、交货日期、金额等事项,必要时附上订货的规格设计书。
(2)预定生产传票与估价生产决定书。
预定生产传票由总公司的作业计划科依据总公司企划部经理的指示,于预定生产开始时,将产品品名、规格、数量、工程完毕预定及其他事项登录。
(3)预定生产月报。
本月报乃为发行预定生产传票的基础,由作业计划科每月负责制表,提交总公司的企划科。月报的内容包括各预算项目的所有机种、数量及金额,如:
(1)上月底的预估生产准备的余量;
(2)本月份预估生产传票的受理额;
(3)本月完成量;
(4)本月订货担保额;
(5)本月营业预定额;
(6)本月月底的预估生产准备余额。
(4)传票受理。
作业计划科在接到订货传票及预定生产传票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检查传票中所记载的规格设计及价格;
(2)将I、B、M编码记人;
(3)将传票内容转记到订货账本;
(4)制作订货受理卡;
(5)区分新产品与库存品;
(6)着手准备新产品的生产;
(7)依照订货的受理编号装订成册保管。
(5)账本登记。
作业计划科应设计下列账本及卡片,将传票中必要事项转载过去: